2017年驾照考试新规定医保有什么新规定40岁以上的有什么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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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这几类人的福利待遇会改善,快看看有你吗?
&nbsp&nbsp&nbsp&nbsp近期,多领域“十三五”专项规划密集出台。据规划,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将提升,乡村教师的待遇也会改善……2017年,还有哪些人的福利待遇会提高?快跟着工人君一起来看看~&nbsp&nbsp&nbsp&nbsp1、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将提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全部资料图来源: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nbsp&nbsp&nbsp&nbsp1月4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nbsp&nbsp&nbsp&nbsp提出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nbsp&nbsp&nbsp&nbsp规划要求,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具体措施如下:&nbsp&nbsp&nbsp&nbsp(1)突破事业单位薪酬限制;&nbsp&nbsp&nbsp&nbsp(2)儿科医生薪资不能低于同级医务人员收入;&nbsp&nbsp&nbsp&nbsp(3)明确给高端医务人才加薪;&nbsp&nbsp&nbsp&nbsp(4)绩效工资倾斜全科医生;&nbsp&nbsp&nbsp&nbsp(5)给偏远地区医务人员加薪;&nbsp&nbsp&nbsp&nbsp(6)提高驻外医务人员待遇;&nbsp&nbsp&nbsp&nbsp(7)鼓励医务人员兼职增收;&nbsp&nbsp&nbsp&nbsp(8)改善医学科研人员待遇。&nbsp&nbsp&nbsp&nbsp2、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可适度兼职兼薪&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日前,陕西出台相关意见,明确高校科研人员可在外兼职并取得报酬。&nbsp&nbsp&nbsp&nbsp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nbsp&nbsp&nbsp&nbsp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获得合法收入。&nbsp&nbsp&nbsp&nbsp《意见》明确,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nbsp&nbsp&nbsp&nbsp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nbsp&nbsp&nbsp&nbsp3、个税改革方案有望上半年出炉大多数群体将受益&nbsp&nbsp&nbsp&nbsp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肖捷在&nbsp&nbsp&nbsp&nbsp介绍今年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时提到,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研究&nbsp&nbsp&nbsp&nbsp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据悉,专项抵扣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个“亮点”。按照“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收体制。在新的个税体制下,将实行按综合所得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即将部分收入纳入综合,同时建立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的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nbsp&nbsp&nbsp&nbsp专家称,综合所得收入相同的纳税人,有孩子要抚养的比没孩子的就可以少缴税。下一步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房贷、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nbsp&nbsp&nbsp&nbsp这也意味着贷款购房、家有老人孩子等大多数群体都能从中受益。&nbsp&nbsp&nbsp&nbsp4、&nbsp&nbsp&nbsp&nbsp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不升职也能加薪&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nbsp&nbsp&nbsp&nbsp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nbsp&nbsp&nbsp&nbsp职务与职级并行后,一个普通的基层公务员,&nbsp&nbsp&nbsp&nbsp按照工作年限和考核标准提高职级,就可以相应的增长工资,解决工资偏低的问题。&nbsp&nbsp&nbsp&nbsp5、&nbsp&nbsp&nbsp&nbsp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将改善&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长期以来,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等因素影响,乡村教师面临着条件艰苦、收入微薄等尴尬局面。&nbsp&nbsp&nbsp&nbsp这一局面有望得到改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nbsp&nbsp&nbsp&nbsp通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师资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nbsp&nbsp&nbsp&nbsp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也明确,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nbsp&nbsp&nbsp&nbsp6、创业者、企业管理者:完善薪酬制度&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nbsp&nbsp&nbsp&nbsp瞄准七大重点群体,实施激励增收计划。具体对象包括: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和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nbsp&nbsp&nbsp&nbsp★针对创业青年,2017年将会有相关政策带动他们增收。&nbsp&nbsp&nbsp&nbsp★而针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家激励的路径也有不同。&nbsp&nbsp&nbsp&nbsp7、技术工人:薪酬、落户、培训都优化&nbsp&nbsp&nbsp&nbsp2016年3月,《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公布,&nbsp&nbsp&nbsp&nbsp中央明确提出,要在薪酬、落户、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其中指出,要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nbsp&nbsp&nbsp&nbsp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nbsp&nbsp&nbsp&nbsp8、九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待遇直接挂钩&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016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海南、重庆等9个地区已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nbsp&nbsp&nbsp&nbsp最低工资是劳动者的最低保障水平,不是实际工资水平,也不是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nbsp&nbsp&nbsp&nbsp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等均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nbsp&nbsp&nbsp&nbsp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低收入者的工资也会“水涨船高”,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和生活水平。&nbsp&nbsp&nbsp&nbsp原标题:2017年,这几类人的福利待遇将会改善,快看看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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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这几类人的福利待遇会改善,快看看有你吗?
日 11:40 来源: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
&nbsp&nbsp&nbsp&nbsp近期,多领域“十三五”专项规划密集出台。据规划,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将提升,乡村教师的待遇也会改善……2017年,还有哪些人的福利待遇会提高?快跟着工人君一起来看看~&nbsp&nbsp&nbsp&nbsp1、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将提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全部资料图来源: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nbsp&nbsp&nbsp&nbsp1月4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nbsp&nbsp&nbsp&nbsp提出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nbsp&nbsp&nbsp&nbsp规划要求,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具体措施如下:&nbsp&nbsp&nbsp&nbsp(1)突破事业单位薪酬限制;&nbsp&nbsp&nbsp&nbsp(2)儿科医生薪资不能低于同级医务人员收入;&nbsp&nbsp&nbsp&nbsp(3)明确给高端医务人才加薪;&nbsp&nbsp&nbsp&nbsp(4)绩效工资倾斜全科医生;&nbsp&nbsp&nbsp&nbsp(5)给偏远地区医务人员加薪;&nbsp&nbsp&nbsp&nbsp(6)提高驻外医务人员待遇;&nbsp&nbsp&nbsp&nbsp(7)鼓励医务人员兼职增收;&nbsp&nbsp&nbsp&nbsp(8)改善医学科研人员待遇。&nbsp&nbsp&nbsp&nbsp2、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可适度兼职兼薪&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日前,陕西出台相关意见,明确高校科研人员可在外兼职并取得报酬。&nbsp&nbsp&nbsp&nbsp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nbsp&nbsp&nbsp&nbsp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获得合法收入。&nbsp&nbsp&nbsp&nbsp《意见》明确,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nbsp&nbsp&nbsp&nbsp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nbsp&nbsp&nbsp&nbsp3、个税改革方案有望上半年出炉大多数群体将受益&nbsp&nbsp&nbsp&nbsp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肖捷在&nbsp&nbsp&nbsp&nbsp介绍今年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时提到,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研究&nbsp&nbsp&nbsp&nbsp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据悉,专项抵扣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个“亮点”。按照“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收体制。在新的个税体制下,将实行按综合所得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即将部分收入纳入综合,同时建立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的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nbsp&nbsp&nbsp&nbsp专家称,综合所得收入相同的纳税人,有孩子要抚养的比没孩子的就可以少缴税。下一步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房贷、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nbsp&nbsp&nbsp&nbsp这也意味着贷款购房、家有老人孩子等大多数群体都能从中受益。&nbsp&nbsp&nbsp&nbsp4、&nbsp&nbsp&nbsp&nbsp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不升职也能加薪&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016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nbsp&nbsp&nbsp&nbsp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nbsp&nbsp&nbsp&nbsp职务与职级并行后,一个普通的基层公务员,&nbsp&nbsp&nbsp&nbsp按照工作年限和考核标准提高职级,就可以相应的增长工资,解决工资偏低的问题。&nbsp&nbsp&nbsp&nbsp5、&nbsp&nbsp&nbsp&nbsp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将改善&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长期以来,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等因素影响,乡村教师面临着条件艰苦、收入微薄等尴尬局面。&nbsp&nbsp&nbsp&nbsp这一局面有望得到改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nbsp&nbsp&nbsp&nbsp通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师资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nbsp&nbsp&nbsp&nbsp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也明确,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nbsp&nbsp&nbsp&nbsp6、创业者、企业管理者:完善薪酬制度&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nbsp&nbsp&nbsp&nbsp瞄准七大重点群体,实施激励增收计划。具体对象包括: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和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nbsp&nbsp&nbsp&nbsp★针对创业青年,2017年将会有相关政策带动他们增收。&nbsp&nbsp&nbsp&nbsp★而针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家激励的路径也有不同。&nbsp&nbsp&nbsp&nbsp7、技术工人:薪酬、落户、培训都优化&nbsp&nbsp&nbsp&nbsp2016年3月,《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公布,&nbsp&nbsp&nbsp&nbsp中央明确提出,要在薪酬、落户、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其中指出,要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nbsp&nbsp&nbsp&nbsp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体系,提高技术工人待遇。&nbsp&nbsp&nbsp&nbsp8、九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待遇直接挂钩&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016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海南、重庆等9个地区已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nbsp&nbsp&nbsp&nbsp最低工资是劳动者的最低保障水平,不是实际工资水平,也不是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nbsp&nbsp&nbsp&nbsp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等均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nbsp&nbsp&nbsp&nbsp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低收入者的工资也会“水涨船高”,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和生活水平。&nbsp&nbsp&nbsp&nbsp原标题:2017年,这几类人的福利待遇将会改善,快看看有你吗?2017年产假最新规定
2017年产假最新规定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国家规定2017年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东2017年产假多少天  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安徽2017年产假多少天  安徽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山西2017年产假多少天  山西新计生条例第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江西2017年产假多少天  江西省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宁夏2017年产假多少天  宁夏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广西2017年产假多少天  广西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50天,合计148天。  天津2017产假多少天  天津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  浙江2017年产假多少天  浙江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  湖北2017年产假多少天  湖北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  辽宁2017年产假多少天  辽宁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北京2017年产假多少天  北京新计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但经有关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1--3个月的假期。那么北京产假是128天到7个月。  上海2017年产假多少天  上海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合计128天。  四川2017年产假多少天  四川新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福建2017年产假多少天  福建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即福建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山东2017年产假多少天  山东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河北2017年产假多少天  河北新计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青海2017年产假多少天  青海新计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在前款规定假期内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产假福利  1、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人民网北京日电(记者仝宗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3、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4、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5、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  6、晚育者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7、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8、生育  保险  (1)生育就医手续  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2)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生育医疗费  A.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C.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A.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B.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5)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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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各地职工福利标准一览表
2017年最新各地的职工福利待遇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7年各地职工福利标准一览表地方全年节日慰问品标准北京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天津必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拨缴经费收入的30%以内,全年最高人均不得超过1000元。河北年度总金额按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或按人均不超过400元。山东1000元山西1000元上海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江苏1000元浙江全年慰问不得超过三次,用于慰问的支出总额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安徽1000元福建1000元广东全年发放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广西1000元海南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经费收入总额的30%以内,且不得超过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年最高人均不超过1000元。湖北1000元湖南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收入总额的30%以内,年人均发放金额标准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5%。江西1200元重庆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500元以内,国庆节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余法定节日慰问标准均控制在100元以内。四川节日慰问品和对会员本人的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云南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工会可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贵州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它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河南1000元内蒙古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800元。陕西逢年过节慰问全年一般不超过三次,每位会员每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甘肃1000元青海1000元新疆1200元延伸阅读:注意,津贴补贴不能这样发!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制定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逢年过节,工会可以这样发福利中华全国总工会多次与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后,于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又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法定节日,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相关文章: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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