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辽宁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改革,职工能拿到多少钱?

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启动职工安置成本过千亿
摘要: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成本过千亿,仅职工安置一项就需1000亿元.改制资金缺乏也是厂办大集体改革一度停滞的原因.以厂办大集体较多的吉林省为例,吉林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共需改革资金100亿元以上,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金约占改革所需资金的10%……
&武钢10万钢铁职工中只有1万从事主业.&武钢总经理邓崎琳用上述数据描述厂办大集体改革之艰难.
3月28日,本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已将改革通知下发到各地方的国有企业及央企,各企业开始研究制定改革方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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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5.73-0.03-0.52%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改革的最大难点是产权不清与职工安置.目前有专家建议厂办大集体企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产权.
职工安置也需要大笔资金.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对本报记者表示,厂办大集体是国有企业背负的历史包袱,改革难度很大,改革成本非常高,仅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
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用3-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分离,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改革的主要方式是重组改制和破产关闭.
厂办大集体改革前路多艰.作为国企改革体制攻坚&最后一块硬骨头&,虽然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批准在东北选择部分城市和央企进行改革试点,但与预期目标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10万职工1万干主业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指导意见中,厂办大集体改革的目标是&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切实减轻主办国有企业负担,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厂办大集体是一个历史印记明显的特殊企业群体.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一些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了一批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并被政府誉为&中国就业蓄水池&.
如今,这些厂办大集体企业冗员多、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管理不善、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突出,大量企业停产,职工长期失业.
东北三省是厂办大集体最集中的地区.据本报记者了解,在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初期,辽宁省共有厂办大集体1433户,在这些厂办集体企业中,经营性亏损企业1054户,占总数的73.6%;停产、半停产企业824户,占总数的57.5%;累计亏损额为33.1亿元;共有厂办大集体职工53.6万人,其中68%都已离岗,特困职工高达4.8万人.
因此,国资委、财政部和人保部对厂办大集体获得的共识是:厂办大集体已成制约国企改革与稳定的重要因素.
例如,厂办大集体已成为企业重组不可回避的问题.据本报记者了解,鞍山钢铁集团(下称鞍钢)与本溪钢铁集团(下称本钢)重组拖了6年,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难度太大.
以本钢为例,本钢有大集体企业职工近5万人,已下岗职工有4万人,资产达25亿元,对银行负债就有24亿元.此外,这些大集体企业还欠缴各类保险费近4亿元、各种内债6亿多元、其他外债近7亿元.
本钢一位离休高管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企业的剥离问题,是本钢向国资委反映的最大问题.
今年&两会&期间,武钢集团总经理邓崎琳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武钢共有10万职工,其中只有1万职工从事钢铁主业,可以证明武钢的历史包袱很重,其中,厂办大集体是主要包袱之一.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对本报记者坦承,由于资金缺位、改革难度大等原因,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进展缓慢.
随着厂办大集体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国资委将对符合条件的厂办大集体重组改制,不能重组改制的企业将实施关闭或依法破产.
邓崎琳也建议,对能够重组改制的厂办集体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方式重组改制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对不具备重组改制条件或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厂办集体企业,实施关闭或依法破产.
或可进产权市场交易
一位国资研究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在今后的厂办大集体改革中,政府出台的具体操作细节将集中在产权和职工安置两方面.
持续五年的厂办大集体试点改革经验表明,产权关系难以界定和职工安置困难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很难跨越的障碍.
国资委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改革之初要求&谁家的孩子谁抱&,但目前来看,这一方法很多时候是行不通的.
原则上来说,国资委对可重组改制的大集体企业,支持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矛盾.吉林省四平市在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中就遇到不少类似问题.
四平市社办集体企业四平市国营梨树农场金属制品厂(下称金属厂)职工向本报记者举报,金属厂被当地官员强行转制,并存在非法侵占集体财产的情况.
虽然四平市方面则对本报记者称,金属厂是严格按照厂办大集体改革的要求进行转制.但金属厂的职工至今没有停止上访.
另外,对于规模较小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国资委支持民营企业进入,采取出售、破产拍卖、管理层收购等形式进行彻底的产权改革.
然而,鲜有民营资本愿意碰触厂办大集体企业.河北邯郸一位民营钢铁企业家对本报记者表示,好的钢铁资产政府不会轻易出售,差的资产即使民营资本想进入,实际重组起来困难重重,容易引发劳资纠纷.
对此,国资委将推动厂办大集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产权.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长蔡敏勇对本报记者表示,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减少改革的纠纷,增加透明度.
改革后,人往何处去?这也几乎是所有厂办大集体改革遇到的难题.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国企改革中,破产企业的剩余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变现的收入,要优先安置职工,这是一条很硬的政策.
前述国务院意见也明确表示,在职工安置方面,妥善处理好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上述国资研究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政府将加大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的资金补贴.
资金缺口巨大
据国资委统计,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成本过千亿,仅职工安置一项就需1000亿元.
改制资金缺乏也是厂办大集体改革一度停滞的原因.以厂办大集体较多的吉林省为例,吉林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共需改革资金100亿元以上,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金约占改革所需资金的10%-15%,加上企业及各地自筹的资金,改革尚有55亿元的资金缺口.
改制资金缺口问题在辽宁省和黑龙江省更加严重,辽宁省地方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需284.1亿元资金,而中央财政最多可补助29.2亿元,资金缺口很大;黑龙江的改制资金缺口也有200亿元之多.
谁来承担千亿改革成本?
《指导意见》指出,在改革成本分担方面,由厂办大集体、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分担.
具体执行方式是,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
上述国资人士表示,原来中央财政对地方国有企业的补助为30%,中央下放到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和军工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企业补助不超过50%,今后,这些比例都会视具体情况逐步提高.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被厂办大集体改革绊住的鞍本重组,将在今年上半年有实质进展,而中央财政将承担一半以上的改革成本.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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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办集体改革是一项政府主导的工作。目前,辽宁省还未启动厂办集体改革,相关政策尚未出台,职工提出的这些问题都需要改革政策出台后才能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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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1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为切实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地方国有企业及中央下放地方管理的煤炭、有色、军工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中有关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 一、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下放地方管理的煤炭、有色、军工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进行改革时,在按规定对有关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后,净资产仍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比例补助的资金。
&&& 二、专项资金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原则进行。
&&& 三、预拨专项资金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专项资金申请文件。主要内容包括:相关城市拟实施改革的厂办大集体户数、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含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按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匡算的经济补偿金总额及中央财政应补助金额等。(二)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三)省级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有关城市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批复文件。(四)相关城市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方案。
&&& 四、财政部对申报材料审核同意后,按中央财政应承担补助金额的70%的比例预拨专项资金。预拨资金的下达暂不考虑奖励因素。
&&& 五、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完成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上报专项资金清算报告。
&&& 六、专项资金的清算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一是以城市为清算主体,城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整体完成后,一次性清算;二是根据有关城市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进度,分年度清算。
&& &七、专项资金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相关城市已完成改革工作的厂办大集体基本情况,包括厂办大集体户数、在职集体职工和退休人员数、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效益情况等;(二)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改革方式、资产处置情况、在职职工安置情况、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情况等;(三)厂办大集体改革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中央财政应拨付的专项资金数额;(四)厂办大集体专项资金清算表、已妥善安置的在岗集体职工情况明细表、离岗集体职工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至附件4)及数据软盘。
&&& 八、专项资金清算报告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财政部和财政部驻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同时,厂办大集体应提供在职职工档案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 九、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属地原则,对专项资金清算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并编制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审核重点包括:企业性质,改革工作完成时间,在职集体职工人数、职工工龄和上年工资水平,企业资产变现情况,在职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情况,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等。
&&& 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当于收到清算报告的4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及审核结果汇总表。审核意见报送财政部,同时抄送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 十一、财政部依据各地上报的专项资金清算报告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审核意见,据实清算并拨付专项资金。
&&& 十二、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与地方筹集的相应资金一并统筹用于安置厂办大集体职工。
&&& 十三、财政部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或重点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予以处罚。
&&& 十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3号)同时废止。附件:1.××年××省(区、市)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表一)
&&&&& 2.××省(区、市)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清算表(表二)(略)
&&&&& 3.××年××市已妥善安置的在岗职工情况明细表(表三)(略)
&&&&& 4.××年××市已妥善安置的离岗职工情况明细表(表四)(略)
&&&&& 5.××省(区、市)厂办大集体改革情况审核结果汇总表(表五)(略)
&&&&& 6.编报说明(略)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电子邮箱:webmaster@
技术支持: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电话:010-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安置与社会保障问题处理;中集研袁敬华;一、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者权益;1.劳动关系调整的涵义:;依法建立或采取多种方式改变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2.劳动关系调整的形式:;(1)变更劳动关系:变更劳动合同;(2)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3)中止劳动关系:中止原劳动合同如停薪留职、挂;(4)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
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安置与社会保障问题处理
中集研 袁敬华
一、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者权益
1.劳动关系调整的涵义:
依法建立或采取多种方式改变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协调与企业关系,使之适应变化了的客观环境和情况的活动。
2.劳动关系调整的形式:
(1)变更劳动关系:变更劳动合同
(2)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
(3)中止劳动关系:中止原劳动合同如停薪留职、挂名、两不找、停产息工、协议借用、服役、涉嫌犯罪被暂时羁押等
(4)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劳动关系调整涉及劳动者多方面权益:
(1)调整的知情权、协商权;
(2)劳动报酬的保障权;
(3)社会保险的保障权;
(4)依法享受其他社会保障权
二、纳入劳动关系调整职工身份认定与非严格分类
1.纳入厂办大集体改革范围的职工指所在地方政府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内与改革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其认定程序为:
(1)企业内部公示
(2)主办企业审核或主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所在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一般需要提交人事档案及《厂办大集体人员身份认定表》)
2.职工非严格人员分类
三、在岗人员劳动关系处理方式
1. 解除原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 大集体企业关闭或破产的,员工劳动关系按此方式办;
? 大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按此方式办;经协商同意也可把经济补偿金转为股份。
? 大集体企业改制为公有制全部退出的,按此方式办,经协商同意也可把经济补偿金转为股份。
? 大集体企业改制为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的,也可按此方式办;或变更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明确处理原劳动关系,签订新劳动合同
? 与主办国有企业有10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可与主办国企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 在大集体工作且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国有企业员工,由国企安置或签订劳动合同。
3. 实行内部退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或30年以上工龄人员,可发给基本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内部退养,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4. 解除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协议,对接近内退条件且再就业有困难人员,可解除劳动合同,签订社会缴费协议,由企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替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理顺不在岗人员劳动关系
1. 通知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休长假、长期学习和两不找等人员回单位协商:
? 逾期不归的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发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 期内返回的,协商处理,达不成一致的,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离开企业时间不作为计发补偿金年限;
? 个别适用人员可协商一致后参与改制,重新竞争上岗。
2. 内退人员劳动关系处理:
?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内退手续的,如果具备劳动能力,解除原内退协议和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养手续,根据内退政策提留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到法定年龄再办理退休手续,进入社会统筹。
? 内退人员可由改制企业、主办企业或地方社保机构管理,无论用哪种形式,在操作中都要落实资金来源,通过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实行专帐管理,落实管理责任。
五、妥善处理特殊人员劳动关系
1. 医疗期内职工劳动关系处理
对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在规定医疗期内的职工可提前计算留出经济补偿费用,待医疗期满后视其劳动能力恢复情况继续履行或变更原劳动合同,对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
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对能够从事企业安排工作的,可纳入调整劳动关系范围,按在岗职工参加改革。
2. “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处理
企业正常经营期间,不得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改革需要与全部在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改制后的企业与上岗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属《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改制企业可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改制企业须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 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职工劳动关系
? 企业关闭的,在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原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企业改制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提留医疗费用和生活费后由企业继续管理,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如企业及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可不提留医疗费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安排相应岗位继续工作;如在企业改制时提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一次性计发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4. 残疾人员劳动关系处理
虽然法律并不禁止企业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式,但企业改制时,应落实国家对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要求,尽可能体现对残疾职工的社会关爱。
5. 土地工劳动关系处理
在处理土地工劳动关系时,企业需要慎重考虑:
? 征用土地时与土地方签订的协议是否可能因解除土地工劳动合同构成违约及可能的违约成本;
? 解除土地工劳动合同是否会给稳定带来重大隐患,以及维稳成本与用工成本的比较; ? 企业用工岗位的需要与土地工本身的条件。
六、经济补偿金相关政策规定
1. 经济补偿金的含义
? 是对企业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罚则
? 对这种罚则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劳部发【号、国资分配【2003】21号和国资发分配【号)
2.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 基本方法:按《劳动合同法》:一年本企业工龄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不高于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 变通方法一:参照劳部发【号:
对改制企业,当事人不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按职工在本企业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对关闭企业,必须裁员时,单位按职工在本企业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变通办法二:参照国资分配【2003】21号和国资发分配【号: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工龄计发;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高于本企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发;本企业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平均工资两倍的,按不高于两倍的标准计发。
? 当地政府和企业主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另用规定的从其规定。
3.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的计算
厂办大集体改革,以职工到企业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企业改制方案经批准正式实施止,计算工作年限。由于职工个人要求停薪留职、休长假、长期学习、两不找等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此期间的时间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扣除。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连续工龄。
4.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标准
厂办大集体正常经营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厂办大集体生产经营不正常,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或厂办大集体长期处于停产歇业状态的,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按照本地区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厂办大集体离岗职工,一般没有工资收入或只有少量生活费,其计发工资标准从地方规定;
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工资指标解释口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5. 支付形式
? 对不愿进入改制企业工作的,经济补偿金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
? 对愿意进入改制企业工作的,如本人自愿出资入股新企业,经济补偿金可全部或部分转为对新企业的股权;转股后的经济补偿金余额转为对新公司的债权。如本人不愿出资入股新企业,经济补偿金转为新公司的债权,转为新公司债权的经济补偿金,由新企业与员工签订三年的分期还款协议。
6. 经济补偿金纳税
根据国税发[号、财税[号文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特别提示:破产关闭企业的职工安置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行业资料、中学教育、高等教育、各类资格考试、应用写作文书、2015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安置与社会保障问题处理47等内容。 
 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政策,在妥善安置职工、稳妥地解决 好企业债务问题的基础上,原...(五)社会保险关系处理 B公司职工已经全部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根据哈劳社发〔...  厂办大集体企业的职工安置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职工的补 偿,二是职工的社会保障,三是下岗职工再就业。其中,职工的补偿问题比较突出。参照国 企改革的有关政策,...  三、坚持规范运作,努力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 级工会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企业改革政策,妥善处理厂办大集体的职工安置、劳动 关系处理、内债清偿?经济补偿、...  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和解决思路_企业管理_经管...厂办大 集体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的,中央财政补贴...企业构建新 型战略合作关系,是改制成功的重要保障。...  改革原则 会议强调, 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 化解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坚持分类指导,通过多种途 径安置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  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 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3、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厂办大集体 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妥善安置职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  即在认真贯彻哈尔滨市厂办大 集体改革的政策, 在妥善安置职工、 稳妥地解决好...(五)社会保险关系处理 B 公司职工已经全部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 根据哈劳社发 ...  坚持分类指导,通 过多种途径安置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由厂办大集体、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分担改革...  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肇政办发 [2015]...经济补偿金支付按 《XX 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安置...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现状及问题,如何解决) 1、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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