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老板说我帐有问题可以告我吗

领导不给我安排工作也不发工资,我能告公司吗?
来源:无线徐州
问题:公司领导对我有成见以各种借口不给我安排具体工作,要我回家等通知现在都已经半年多了,也没有发过工资,我去过单位要过很多次单位开始说给,后来直接就说我没有提供劳动,公司是不给发工资的。请问我能不能告公司要回工资?解答: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孙文宽律师根据相关规定你可以主张待岗期间的生活费用,具体规定如下: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孙文宽律师&电话:详细内容咨询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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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赢在徐州双创大赛
为了“镇”美丽 ,你眼中的特色小镇有哪儿我进公司都有七个月了,试用期早就过了。真不知道如何跟老板谈资的事情,现在别说加工资了。连每月正常发下工资都是个问题了,公司账上没钱,更不知道如何像老板要发工资的事。请大家帮个忙,想个办法吧!
1、首先,按照你们公司正常的手续,提交申请或通知你们人事部门要求转正。如果没有,你可以和老板直接谈下
2、和老板谈的话,尽量态度谦卑,但是也不用怕他。你先看看劳动法相关内容也好有个准备。
3、和老板谈的时候除了工资外最好谈下劳动合同。把你关心的问题都要谈清楚,落在纸上这样最好。
4、你说你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法中,有这样一个情况,叫“事实劳动关系”,即虽说你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存在着事实的雇佣关系。你都工作7个月了,肯定没有问题啊。如果你好好谈和他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的话,你可以直接去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一告一个准(先别去法院,呵呵,去法院要花钱的)公司没有钱跟你没有啥关系,你只是员工,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天经地义。公司没有钱是老板的问题,但这个不是不给工资的...
其他答案(共6个回答)
仲裁结果对大家都有效,都能收益。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按理说不会!因为银行代发工资基本都是采用批处理用系统统一进行操作,也就是说要发都发,要没发谁也没有!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们公司人比较少,银行柜员是采取手工录入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
  1:关于“欠薪”“欠保”处罚规定:
  逾期不付工资可罚双倍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
顺产报销需要什么东西呢?准生证和医学证明和住院发票都需要的吗?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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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日,我爱人经人介绍去了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沛高中北门游泳池东边徐州誉诚汽贸有限公司)做司机,说好一月6000,开18米的大半挂,而且是新疆专线,就是一年四季不能回家,而且很危险。一开始,工资都在次月15号发放,到了2014年3月工资调整为6500,并且发放不及时了,慢慢的往后推到20号,后来推到30号,再后来就推到次月7-8号,虽然不及时,但是总算能拿到工资。从2014年九月份就不发工资,并且用媳妇住院各种理由来推,作为善良的打工者,总是一次又一次的相信了,9月,10月,11月,一直到12月22号,总计工资24000元,公司忽然通知放假,说回家给结工资,等到家去博文运输公司找老板郝大勇结账,老板又以账没算清,还有油耗多了等等理由来推。元月份老板通知标车,说标完没事就结工资,抱着满心希望,爱人又去给他跑了一趟,在最后一趟没回来的时候,我公公因为脑梗住院了,爱人就电话找老板要钱给老人看病,老板给了3000,当时住院因交不起住院费多次停药停针,病情耽误,导致落了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等我爱人回来再去讨要工资,老板还是以帐未算清为理由拒付工资。2015年春节过后,婆婆忽然中风,我要崩溃了,家里孩子面临高考,老人身体不好,都需要钱,而我只能在家侍候老人孩子,可是没了经济来源,生活举步维艰。
& &听说劳动局能为民做主,能帮农民工讨要工资,虽然老板郝大勇曾经扬言说公安局,劳动局他都有人,说我们去哪都告不赢。我就想公安局,劳动局又不是他家开的,难道真的不给俺做主吗?2015年正月初八,我和爱人满怀希望的去找了为人民服务的劳动维权部门,劳动局监察科受理了此案,并说在60个工作日给予回复,这下以为找到救星了,回家就日夜期盼着救星能帮俺讨回属于我们的辛苦钱。日,劳动局打来电话,我满以为劳动局真的为民做主了,可是去了以后,劳动局监察科的各位工作人员态度很好,也很耐心的解释,说公司提供了证据,说俺家还欠公司钱,而且公司已经准备报警,请问有谁见过老板拖欠几个月工资以后员工还欠老板几万块的?我说,你们查证证据的真实性了吗?监察科的各位领导说,我们无权查证,就算是假的也能作为证据,还说要维护企业的利益,说我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他确实欠我钱。对,我有银行卡发工资记录,领导说那不是他公司员工的卡,家属的卡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我问公司欠款上面有没有我爱人的名字,领导说没有也算证据。那么请问,我说他欠我钱你们怎么不能作为证据?恶意欠薪还有人支持,这就是理?这就是法?这就是为人民服务?辛辛苦苦冒着生命危险赚的钱就这样被霸占?现在才相信,老板郝大勇的话是真的,他公安局,劳动局都有人,而且还是当官的,可是真的没人为民做主吗?我现在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理,请各位朋友帮帮我,到底该怎样做,才能拿到我们应得的工资?怎样才能叫黑心老板受到惩罚?
老板的公司
连大小便都要人侍候,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好人一生平安!
楼主邀你扫码
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15-03-31 09:11
无良老板,这样的钱也能昧着良心不给。劳动局回复“太给力”,强烈要求为民做主
发表于:15-03-31 09:16
楼主,是劳动局哪个领导说的 ,你说出他的名字,我去给评理。
发表于:15-03-31 09:25
习总说:有权别任性。
发表于:15-03-31 09:32
丧尽天良的黑心老板
发表于:15-03-31 09:35
有点过分.
发表于:15-03-31 11:12
&&[第2版 03-31 11:12]
看了该贴,心情非常沉重。为人民服务的有关部门,竟然对弱势群体之一员的正当要求,推诿扯皮,狐假虎威,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令人愤慨!希望有关领导能够认真对待欠薪问题,还人心、良心,社会一个公道。
发表于:15-03-31 12:59
这个事,最好还是听听律师的说法。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
发表于:15-03-31 13:53
能否公布公司以什么理由说员工欠公司的钱的证据?
小民维权,一生长叹。
发表于:15-03-31 15:57
回复 第1楼 的 @a206428: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沛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关于你反映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一案,我大队于2015年2月5日立案。经查,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以投诉人侵占公司资金为由,拖欠投诉人2014年9月―12月份工资。根据对该公司法人代表的询问及该公司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投诉人的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如投诉人对其工资数额有异议,可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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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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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5-03-31 16:17
感谢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回复,有点疑问想讨教,沛县大货车司机工资2500元,您信吗?所以您说明了是基本工资,一个公司发放工资,您让职工提供发放标准,实在是匪夷所思,再讨教!
沛县龙城论坛_徐州人文论坛_西祠胡同&
http://www.xici.net/b1379111/
发表于:15-03-31 16:27
那请问领导,上午不是说公司老板只是做笔录说2500,未提供书面证据吗?那为啥我说6500并且有银行卡记录做证据你们不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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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的健康平安就是幸福!
发表于:15-03-31 16:57
以下是引用 第10楼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 的话:
回复 第1楼 的 @a206428: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沛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关于你反映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一案,我大队于日立案。经查,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以投诉人侵占公司资金为由,拖欠投诉人2014年9月―12月份工资。根据对该公司法人代表的询问及该公司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投诉人的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如投诉人对其工资数额有异议,可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鹰只能说你们的这个回复很失败。
&&& 投诉人的基本工资为2500元,难道这个公司只发基本工资?难道劳动监察大队只维护劳动者的基本工资的权益?再有,这个运输公司只有这一个司机吗?你们做其他人的调查笔录了吗,该公司提供什么就是你们执法判决的标准?你们还居然让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明,这家公司没有发放工资的标准和财务记录吗?还有这家运输公司聘用司机签没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是啥?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又该如何处理或者处罚?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你们大队是不是有监管失职的责任?
&&& 请你们真心的维护一下一线劳苦工人的基本权益,不是在这里捏尿窝窝(感觉说这话重吗?)
&&& 坐观事情进展!
发表于:15-03-31 17:04
回复 第1楼 的 @a206428: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沛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关于你反映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一案,我大队于2015年2月5日立案。经查,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以投诉人侵占公司资金为由,拖欠投诉人2014年9月―12月份工资。根据对该公司法人代表的询问及该公司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投诉人的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如投诉人对其工资数额有异议,可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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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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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劳动监察大队对红字部分做个详细的讲解。。
发表于:15-03-31 17:06
回复 第1楼 的 @a206428: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沛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关于你反映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一案,我大队于2015年2月5日立案。经查,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以投诉人侵占公司资金为由,拖欠投诉人2014年9月―12月份工资。根据对该公司法人代表的询问及该公司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投诉人的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如投诉人对其工资数额有异议,可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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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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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这个官方回复转到更大的网站上,让天下人看看这精彩的回复!
发表于:15-03-31 17:18
瞎扯蛋,糊弄老百姓。
发表于:15-03-31 17:20
不能干,抓紧时间滚蛋。
发表于:15-03-31 18:34
用人单位郑重回复
1.发帖人反应问题严重失实,对我单位名誉造成重大损失我公司保留追究发帖人责任的权利。
2我公司不存在克扣驾驶员工资的问题发帖人的反应纯属系捏造事实。
3.发帖人不以实名反映问题如果反应问题属实何必躲躲闪闪。
4.我公司确实与两名驾驶员存在纠纷这两名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存在多余支出拒不与公司对账,侵占公司公款的行为我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及申请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5.跟帖的朋友请不要根据发帖人的一面之辞盲目定性和发表意见谁是谁非最后将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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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5-03-31 18:55
驾驶员确实有扣钱的情况 谁对谁错根本不好说& 我以前跟驾驶员打过交道确实狠滑头&& 还有老话说的好能领千军万马领不了驾驶员三俩&
现在一想也对& 。
发表于:15-03-31 19:16
雾里看花,你打击面太大了吧。司机是个辛苦的职业,现在谁家没有司机。
发表于:15-03-31 19:30
不好意思我说的只是某部分我知道的& 没有别的意思& 别误会
发表于:15-03-31 20:20
看到一起神回复,其他的我就不评论了
在苏州的徐州人
发表于:15-04-01 06:57
看了沛县劳动监察大队的神回复,我激动的一直在乎口号:伟大光荣正缺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发表于:15-04-01 08:36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回复,在挑战正常人的智商。
发表于:15-04-01 18:04
回复 第10楼 的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
嘿,我的乖乖大卡车司机月资2500……?
发表于:15-04-01 18:58
&&[第2版 04-01 18:5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是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的。现在请用人单位把劳务合同晒出来,工资的多少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一目了然了,还用得着再抬杠吗?如果连劳务合同都没有,就是非法用工,往后的事就好说了。
&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官员们查了劳务合同了吗?
发表于:15-04-01 19:09
以下是引用 第24楼 @最前沿0516 的话: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回复,在挑战正常人的智商。...
发表于:15-04-01 20:17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日  
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国务院令第423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15-04-01 21:27
劳动监察部门的设立是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是维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劳动者有了问题找你们反映,也是相信你们能给解决问题的,你们也得办点实事,认真调查清楚,不能听一面之词,应把调查的真像公布出来,给劳动纠纷的双方都有一个公道。出现纠纷的时候,劳动者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你们拿着老百姓的纳税钱,可千万别糊弄养你们的父母。
发表于:15-04-01 22:01
以为人家都傻呀
发表于:15-04-02 10:23
回复 第26楼 的 @仰天南笑:
这个建议好,省去了许多扯皮现象!那就请该公司抓紧晒晒合同吧,省的公司与监察大队的领导作难了!
呼吁社会,不要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的现象再次发生。这个事件也在考量监察大队的战斗力,与工作能力!
发表于:15-04-02 11:01
回复 第10楼 的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 :
这就是你们的回复?恁家大车司机2500一月?
发表于:15-04-02 11:17
以下是引用 第10楼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 的话:
回复 第1楼 的 @a206428: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沛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关于你反映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一案,我大队于日立案。经查,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以投诉人侵占公司资金为由,拖欠投诉人2014年9月―12月份工资。根据对该公司法人代表的询问及该公司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投诉人的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如投诉人对其工资数额有异议,可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这种回复也太牵强了吧?大车司机月薪2500?你只听信老板的,老百姓提供的银行卡发放工资证明为什么不采信呢?
大老板,老百姓开长途车也是高危职业,挣俩辛苦钱也不容易,家庭很困难,将心比心吧。。。。。。
发表于:15-04-02 15:01
回复 第18楼 的 @弘扬汗魂 :
好,坐等你们公司回复!呵呵,呵呵,再呵呵!看看你们公司2500一月的基本工资怎么来的?你们是存在两位驾驶员的矛盾吗?应该有三四个!难道三四个都错了吗?你们公司很光明!假证明也很多!请问没签合同,你们哪来书面证明?坐等解释!
发表于:15-04-02 15:50
&&[第2版 04-02 15:50]
回复 第26楼 的 @仰天南笑:
老爷子的这个提醒很好,劳动监察大队是个掌握政策的部门,不应该连这个属于职业范围内必备的知识都不懂吧!?仰天老爷子喜好二口,要不劳动监察大队向纪委申请整点小酒,请老爷子给领导们上上课,补补脑子!老爷子,您有时间去吗?
不过友情提醒哈,酒里可不许兑水!
发表于:15-04-03 08:55
这个为什么迟迟不给予答复?我们都在关注
发表于:15-04-03 09:04
先是以汽车起火为由不发工资!后来又弄这一套!还司机贪污!我去年买了表的!真是鲜人!
发表于:15-04-03 19:48
这是银行提供的打款明细和对方卡号,日至日之间的发工资明细,现在用工单位竟然说我爱人只是从日到日在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也从未往我卡上发过工资,那么我卡上的钱是那位好心人打来的呢,请大家帮我寻寻这位从2013年8月份到日就开始往我卡里打钱的好心人,要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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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的健康平安就是幸福!
发表于:15-04-03 21:03
回复 第38楼 的 @a206428:
这张明细单说明:你收到的钱款是从另一个私人银行卡里打给你的,而不是从一个公司的账户打(转)出的。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号不是这样编排的。
向“55518”这样的卡号,是需要找银行的熟人才能办到的。
发表于:15-04-03 21:31
&&[第2版 04-03 21:31]
发表于:15-04-03 21:30
举报投诉的相关问题编辑
问:什么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问: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答: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3、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工资报酬的;
7、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9、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10、用人单位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种的;
11、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1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
13、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问: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有条件吗?
答:举报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如具体的违法时间、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和结果等;
3、未超出2年的举报投诉期限;
4、举报投诉请求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
5、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问:劳动者怎样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答: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举报投诉:
1、直接来访,投诉举报的人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2、书面来信:请按寄信要求,写清收件人的详细情况,以免误投或丢失。包括:收件人地址、单位、邮政编码等;
3、拨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全省统一电话12333;
4、来电或传真举报投诉。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布的举报电话,不知道举报电话的,可通过当地1查询。
来访举报投诉的,要认真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确保其真实性,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如果能够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涉嫌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尽可能地提供。如果有5人以上共同举报投诉的,请推选3人作为代表。
劳动监察部门鼓励署名举报。如果举报为查处重大案件提供了重大线索,还将对首个实名举报的人员按照规定发放奖励金,一次性奖金一般为二百至二千元。
问:哪些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1、投诉请求事项应当或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投诉请求事项不明确的;
3、没有提供有关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不清的;
4、不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违法事实等基本情况的;
5、投诉内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
6、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投诉的;
7、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调整范围或投诉请求事项不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的。
问:劳动者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样维权?
答:当您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式:
1、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不法侵害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益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问:劳动监察大队对于收到的举报和投诉会怎样处理?
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八。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发表于:15-04-04 11:18
也许是合同工资二千五百元,实领六千元。老板玩了圈套,。楼主须再收集证据,证明实领六千元,也许可以索赔到。
发表于:15-04-04 19:59
以下是引用 第29楼 @秋意缠绵 的话:
劳动监察部门的设立是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是维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劳动者有了问题找你们反映,也是相信你们能给解决问题的,你们也得办点实事,认真调查清楚,不能听一面之词,应把调查的真像公布出来,给劳动纠纷的双方都有一个公道。出现纠纷的时候,劳动者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你们拿着老百姓的纳税钱,可千万别糊弄养你们的父母。...
发表于:15-04-05 12:41
&&[第2版 04-05 12:41]
& 还有另外俩位司机也在劳动局投诉徐州博文运输公司拖欠2014年9月至12月拖欠工资,劳动局监察科已经立案,请劳动局领导为老百姓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人在做,天在看,不管是谁缺德事做多了,会遭报应的!
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于:15-04-06 15:05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 & 1、这家公司为何不直接将工资打到员工个人的银行卡,而是打到这个员工的家属的银行卡上?
& & 2、既然是公司发工资,为何不使用公司帐号付款,而是使用个人帐号付工资款?
& & 3、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对工资待遇是如何确定的?是否如上所说合同工资是2500元,而实际支付工资是6000元。
& & 4、公司有没有保留员工资和考勤发放的书面依据并由员工签字确认?可让公司拿出工资发放的凭据来,以此可认定员工的真正工资标准。如没有,则可认同该员工的工资额。
& & 5、该公司可能存在用工不规范的行为。
& & 6、建议该员工,不要再等着劳动监察了,效率太慢。可直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再到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效率反而会快点。到时劳动仲裁和法院都会进行先调解的,说不定这样的效率会更快点。
发表于:15-04-06 15:26
谢谢你的关注,也希望劳动局尽快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回复第45楼 的 @njjhfhclyxgs:
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于:15-04-06 19:45
&&[第2版 04-06 19:45]
以下是引用 第10楼 @沛县劳动监察大队 的话:
回复 第1楼 的 @a206428: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沛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关于你反映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一案,我大队于日立案。经查,徐州博文运输有限公司以投诉人侵占公司资金为由,拖欠投诉人2014年9月―12月份工资。根据对该公司法人代表的询问及该公司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投诉人的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如投诉人对其工资数额有异议,可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这是3月31日劳动局回复的,说公司还承认欠投诉人2014年9月--12月的工资,可是我4月2日去劳工局,劳动局领导就说博文公司说投诉人只在博文运输公司工作20天,时间为日---日,这前后矛盾的回复,希望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于:15-04-07 13:47
事情很简单,但是很搅毛。
只围观,不表态。
沛县龙城论坛_徐州人文论坛_西祠胡同&
http://www.xici.net/b1379111/
发表于:15-04-07 15:50
人家说了,公检法都有人,没办法,老百姓投诉无门。回复 第48楼 的 @老家杨屯:
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于:15-04-08 14:47
共2页 到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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