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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题2016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操作说明(2016版)
厦门地税网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45(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 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最近更新: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投资创业:
48小时热门友情链接(站长QQ:)2016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2016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45(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 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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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ds-thread" data-thread-key="575924" data-title="2016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data-image="">2016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细版)
2016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细版)
编辑:qianping
转眼就要到年终了,又到了发年终奖的时候,年终奖拿到手大家乐开怀,其实不过年终奖也会要像发工资一样要交税费的,很多人不知道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这里网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仅供参考!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月在石油企业工作,月跳槽到电信企业,2012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2012年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虽然钱某只2012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个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12找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2295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0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代扣代缴()*3%-=45元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00)*20%-555=9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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