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时期大臣制定什么制度,规定活佛转世人选

史上最有才的管理办法于本年度出台——《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西方大力叫卖法治社会,很高兴我们国家正朝这方面阔步前进。既然要法治其国,必然首先要法制其社会,制定法律或办法也就理所当然。纵观国际法律,上管天,中管空气,下管地,将世界完全地法制起来,一看之下好似很全面,其实不然,还有很多地方没有管到的,他们只管了人界这一界,还有二界没有管到,真正的治制社会,应当是三界统管,将三界一律打尽!也难怪他们,他们智慧有限,三界的事情他们想也想不到。  
作为炎黄子孙,在这方面当然不能落于人后,他们管完了人界,如果我们仅仅只满足管人界,那也显得太智短。要超越他,就应当在内容方面进行巨有力地突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本年度,我们张于看到这一可喜的成果。  
这成果就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出台,横扫三界。所有仙怪鬼魅,统统给我老实点。  
西藏是咱们的土地,达赖无论怎样,也是咱们国家的人,无论他在哪儿,除非有本事他把DNA换掉。况且他还顶着的这个活佛的称号,还是中央政府册命的。哪天惹急了,和前朝一下,下令废去其活佛称号也并无不可。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之所以说《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有才,大家请看其内容,比如其中有这么语句:“规范活佛转世事务……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这真是太有才了,活佛转世本来是为佛祖服务的,但很不幸的是碰上了法制法治社会,更不幸的是这法律连佛祖和阎罗都管了,小小的转世达赖也自然得服法律管。所以偶认为,这办法是史上最有才的管理办法,西方那些法律放在这办法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附:国家宗教事务局令        第 5 号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已于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局 长  叶小文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方式,规范活佛转世事务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原则。      活佛转世尊重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但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      活佛转世不受境外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三条 活佛转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当地多数信教群众和寺庙管理组织要求转世;      (二)转世系统真实并传承至今;      (三)申请活佛转世的寺庙系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并为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且具备培养和供养转世活佛的能力。      第四条 申请转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      (一)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      第五条 活佛转世应当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申请报批程序是: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者所在地佛教协会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转世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其中,在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响的,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审核批准活佛转世申请,应当征求相应的佛教协会的意见。      第六条 对活佛影响大小有争议的,由中国佛教协会认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七条 活佛转世申请获得批准后,根据活佛影响大小,由相应的佛教协会成立转世指导小组;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者相应的佛教协会组建转世灵童寻访小组,在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寻访事宜。      转世灵童由省、自治区佛教协会或者中国佛教协会根据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认定。      任何团体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有关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及认定活动。      第八条 历史上经金瓶掣签认定的活佛,其转世灵童认定实行金瓶掣签。      请求免予金瓶掣签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第九条 活佛转世灵童认定后,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在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响的,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转世活佛,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十条 转世活佛继位时,由批准机关代表宣读批文,由相应的佛教协会颁发活佛证书。      活佛证书的式样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制作,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办理活佛转世事宜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转世活佛继位后,其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须制定培养计划,推荐经师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逐级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涉及活佛转世事宜的省、自治区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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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有什么问题吗?当然要管理啊,难道还能无法无天吗,违了法也要坐牢的.
  达赖肯定是违法乱纪了,但他没有坐牢哦  不知道中国有没有开除掉达赖的国籍  没有的话,完全可以发出国际通辑令  派城管将其灭了
  啥事也不懂,  你有点儿,    四九年前西藏农奴有多苦你不知道啊?  僧政压迫农奴成什么样了都.    支持维护国家统一.  这是原则问题.    狗屁的活佛,  有能力你就别转世.  长生不老不更好?  没能力就鼓弄这人.  切.
  LZ少见多怪,活佛当然应该维护国家统一,说简单点:就是听中央的话,从清朝开始历来如此,活佛本来就是中央封的,你不听话,要你干吗
   楼主要么是有一 分离分子,要么是要钱的走狗,要么就是个低级JY ,要么就是个小孩子
  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作出相应规定,清朝就有了,随便举个例子:知道什么叫金瓶掣签吗?
  史上最无知的帖于本日出台——     作者:xintya 提交日期: 20:01:00
    ??史上最有才的管理办法于本年度出台——《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清朝时候曾经停止过活佛转世,直到政府满意为止。
  好些程序当然知道,但作出如此详细的规定的,应当是第一回的.    活佛当然是得维护国家的统一了,这只是作为了一种调笑的
  宗教管理局终于干了一回人事,不容易啊!
  清朝的《二十九条》就相当于今天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清朝的《二十九条》就相当于今天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清朝的《二十九条》就相当于今天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清朝的《二十九条》就相当于今天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LZ有本事去推翻清朝乾隆定的《二十九条》。少见多怪的死精英。    LZ有本事去推翻清朝乾隆定的《二十九条》。少见多怪的死精英。    LZ有本事去推翻清朝乾隆定的《二十九条》。少见多怪的死精英。    二百多年来中国的活佛管它班禅还是达赖都是按照清朝的《二十九条》在选定,清朝已经这么干了,LZ小白。    二百多年来中国的活佛管它班禅还是达赖都是按照清朝的《二十九条》在选定,清朝已经这么干了,LZ小白。    二百多年来中国的活佛管它班禅还是达赖都是按照清朝的《二十九条》在选定,清朝已经这么干了,LZ小白。    精英原来不读书。
  作者:才高八斗曹植 回复日期: 20:38:00 
    史上最无知的帖于本日出台——         作者:xintya 提交日期: 20:01:00         ??史上最有才的管理办法于本年度出台——《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排队看LZ笑话。这算什么呢?慈禧太后那老娘还下旨剥夺过达赖称号,达赖屁颠颠地跑去承德求饶呢。
  作者:砖政 回复日期: 20:39:33 
    清朝时候曾经停止过活佛转世,直到政府满意为止。     ============  本届政府完全应当停止其活佛的称号  从他判乱之日起就应当废除掉他  那时废除掉,到现在就更好办多了           
  作者:xintya 回复日期: 20:40:27 
    好些程序当然知道,但作出如此详细的规定的,应当是第一回的.        活佛当然是得维护国家的统一了,这只是作为了一种调笑的      蠢!  清朝钦定的《二十九条》比《《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多了起码一倍的规定。  坐看民主JY出笑话。
  BS楼主
  不是说要消除特权阶级,要人权,要民主吗?难道可以让宗教凌驾人权之上?
  LZ个小白不知道哪,以佛教为国教的不丹国会也出了活佛转世管理法律,没办法,骗吃骗喝的“活佛”之家太多了。    LZ个小白不知道哪,以佛教为国教的不丹国会也出了活佛转世管理法律,没办法,骗吃骗喝的“活佛”之家太多了。      LZ个小白不知道哪,以佛教为国教的不丹国会也出了活佛转世管理法律,没办法,骗吃骗喝的“活佛”之家太多了。    LZ个小白不知道哪,以佛教为国教的不丹国会也出了活佛转世管理法律,没办法,骗吃骗喝的“活佛”之家太多了。    制定管理活佛的法律从历史上看,清朝就有了,现代我国只是照方抓药,补充《二十九条》罢了。    从现代看,不丹佛国也制定了这条法律,就是这几年的时期,所以,不独我国一家,佛国照样要规范活佛转世。    坐看天涯最小白的帖子出台。  猫道长:刷屏,十天
  &二十九条&和这儿管理办法有交叉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  二十九条中不仅仅只有关于活佛这方面,还有其它的军政方面的东西,而这儿的管理办法,绝大部分就只针对单单转世这方面的规定的.  如果硬要说二十九条,那把今天所有的有关于西藏方面的法律条文规定办法搬过来来比照一下,今天的绝对比以前的更详细.    二十九条基本上中央政府关于那地方的大政方针的  而这管理办法只是针对转世这一方面进行的    在批别人之前,也把这两个内容相比较一下的.
  没什么嘛 据说和尚念佛刀落脖子上脑袋可以不掉下来  达赖乃活佛转世,这么牛×的佛爷区区条例能耐他何啊
  况且这儿说的是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本就是针对一件事情的  而抬出一个包括各个方面的东西来,自然就更多
  l楼主要当活佛啊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颁行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是一部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治理西藏法典性文书。它为整顿西藏吏治,治理西藏政务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对驻藏大臣职权、官吏制度、军事防务、外事交涉、财税贸易、宗教管理等诸多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它所制定的系统治藏政策和各项规定,具体地体现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直接管辖权,并把这种权力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章程》的制定和颁行,标志着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主权管辖和行政治理发展到了新的阶段,达到了历史巅峰。可以说,《章程》是清政府治理西藏最全面、最完善的法令,是清朝中央政府统治西藏地方的最高法律。  http://www./article2/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0&Page=1
  国家支持宗教自由,但是自由要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进行。  没有法律,岂不是可以任意妄为!  楼主的想法可笑
  LZ好好看清楚,这法律对各活佛管头管脚管得有多细。    原西藏地方政府档案册《水牛年奏折》中引出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29条内容:  (一)大皇帝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由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掣签认定.  (二)今后邻近各国来西藏的旅客和商人,或达赖喇嘛派往域外人员,须由该管主脑呈报驻藏大臣衙门签发路证,并在江孜和定日两地方新派官兵检验.  (三)铸造&乾隆宝藏&字样金币,边缘铸年号,背面铸藏文.驻藏大臣派汉官会同噶伦对所铸造之章卡进行检查,以求质量纯真.  (四)设3000名正规军队:前后藏各驻1000名,江孜驻500名,定日驻500名.前藏代本由驻拉萨游击统辖,日喀则,江孜,定日各地代本,由日喀则都司统辖.  (五)关于军队编制,代本下设甲本,如本和定本等;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挑选年轻有为者充任,并发给执照.  (六)今后证调兵丁,每年每人应发粮食2石5斗;总共为7500石.受征调的兵员,由达赖喇嘛发给减免差役的执照.  (七)关于军队装备,十分之五用火枪,十分之三用弓箭,十分之二用刀矛.各兵丁要经常操演.  (八)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收入及开支,驻藏大臣每年春秋两次进行审核.  (九)吉隆,绒夏,聂拉木等地方免去两年一切大小差徭,宗喀,定日,喀达,从堆等地方各免去一年的差徭.免去前后藏所有人民铁猪年以前所欠的一切税收.  (十)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应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共同协商处理政事,所有噶伦以下的首脑及办事人员以至活佛,皆是隶属关系,无论大小都得服从驻藏大臣.  (十一)噶伦缺补时,从代本,孜本,强佐中考察个人政绩,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共同提出两个名单,呈报大皇帝选择任命.其余人员可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委任,并发给满,汉,藏三种文字的执照.  札什伦布的工作人员,由班禅额尔德尼和驻藏大臣协商委任.  (十二)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世时,其亲属人员不准参预政事.  (十三)驻藏大臣每年分春秋两季出巡前后藏各地和检阅军队.各地汉官和宗本等,如有欺压和剥削人民事情,予以查究.  (十四)今后廓尔喀,不丹,锡金等藩属之回文,必须按照驻藏大臣指示缮写.关于边界的重大事务,更要根据驻藏大臣的指示处理.外方所献的贡物,也须请驻藏大臣查阅.所有噶伦都不得私自向外方藩属通信.  (十五)西藏的吉隆,聂拉木等地区和廓尔喀疆土相连,又为交通要道,须树立界碑,限制互相出入.  (十六)吟后边宗宗本均由小宗宗本及军队头目中选派,任满三年后考查成绩,如果办理妥善升用,否则革退.  (十七)普通士兵有战斗能力者,虽非贵族亦得升任定本甚至  逐级升至代本.  (十八)堪布应选学问渊博,品德良好者充任之.其人选由达赖喇嘛,驻藏大臣及济咙呼图克图等协商决定,并发给加盖以上3人印章的执照.  (十九)政府税收,照所定新旧章卡兑换之数折收.公平采买各物.  (二十)吉隆,聂拉木两地方抽收大米,食盐等税,除非请示驻藏大臣同意,不得私自增加税额.  (二十一)今后所有免役执照一律收回,所有差役平均负担.其因实有劳绩,需要优待者,由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协商发给免役执照.  (二十二)达赖喇嘛所辖寺庙之活佛及喇嘛,一律详造名册,于驻藏大臣衙门和达赖喇嘛处各存一份,以便检查.  (二十三)青海蒙古王公前来迎请西藏活佛,须由西宁大臣行文驻藏大臣,由驻藏大臣发给通行护照,并行文西宁大臣,以便查访.  (二十四)各活佛头目等因私外出时,一律不得派用乌拉;因公外出时,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发给执票派用乌拉.  (二十五)对犯人所罚款项,没收财产,必须登记,呈缴驻藏大臣衙门.无论公私人员如有诉讼事务,均须依法公平处理.  (二十六)每年操演军队所需用之弹药,由噶厦派妥员携带驻藏大臣衙门之公文,前去工布地方制造.  (二十七)所有卸任之噶伦及代本,应将公馆及庄园移交新任,不得据为私有.  (二十八)不得提前发给活佛及喇嘛之俸银.  (二十九)派人催缴赋税,应按规定期限办理.各村逃亡户之赋税负担应予减免.  
  又一个让人认清JY面目的好贴~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我觉得这个名起得太牛B了
  三分走人
  出台得好,就该管管    要不达赖在国外一挂,西方反华爱好者随便就能挑出活佛来    那还搞个P啊?他NND,是西方的活佛还是西藏的活佛啊
  这下掐住达赖这条老钩的睾丸了~
  哈哈哈哈
要发表意见的话多下点功夫,
不然的话.....
  作者:反妖专业 回复日期: 21:33:42 
    LZ好好看清楚,这法律对各活佛管头管脚管得有多细    =====================  是很细,那麻烦你看看中有关于转世这一小方面的有多少?  和那个&管理办法&比较一下
  Z靠无耻的,先是说“作为炎黄子孙,在这方面当然不能落于人后,他们管完了人界,如果我们仅仅只满足管人界,那也显得太智短。要超越他,就应当在内容方面进行巨有力地突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本年度,我们张于看到这一可喜的成果。这成果就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出台,横扫三界。所有仙怪鬼魅,统统给我老实点。”  《二十九条》被弄出来给你看了,第一条就是“大皇帝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由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掣签认定.”现在LZ不敢说中国政府管三界,转移视线说条文多少问题了。    JY的无耻啊无耻啊。  有点脸皮就老实点,承认你不知道二十九条的存在和条文具体内容,承认你不知道中国历史上早就管活佛转世的事实。
  再上《十七条协议》让LZ没处说嘴,好生看着,中国政府是怎么管活佛的,活佛的地位跟职权都由国家定,看无耻的LZ 怎么有脸继续瞎掰“这真是太有才了,活佛转世本来是为佛祖服务的,但很不幸的是碰上了法制法治社会,更不幸的是这法律连佛祖和阎罗都管了,小小的转世达赖也自然得服法律管。”。      “十七条协议”是《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简称,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签订。  
“十七条协议”由一个前言和十七项条文组成,具体条文如下:    
一、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  
二、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  
三、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四、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五、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  
六、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职权。  
七、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  
八、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九、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  
十、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十一、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十二、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坚决脱离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继续供职,不咎既往。  
十三、进入西藏的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同时买卖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针一线。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共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  
十五,为保证本协议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员外,尽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参加工作。  
参加军政委员会的西藏地方人员,将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地区、各主要寺庙的爱国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与有关各方面协商提出名单,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协助人民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协议于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李维汉(签字、章)    
代表:张经武(签字、章)
  搬板凳看JY的笑话        
  能说出“这真是太有才了,活佛转世本来是为佛祖服务的,但很不幸的是碰上了法制法治社会,更不幸的是这法律连佛祖和阎罗都管了,小小的转世达赖也自然得服法律管。”的小白LZ太有才了。    班禅是无量寿、无量光、阿弥陀佛化现,达赖是观世音化现,观世音又是古佛化现。他们本身就是佛爷,LZ 以为他们是“小小的转世”,比佛祖和阎罗位份低?    没常识的JY小白,拎出来玩玩。
  给楼主看看不丹国会制定活佛管理法律的视频  一  /u40/v_MjEwMTQ2MDU.html    二  /u31/v_MjEwMTQ1MDg.html    三  /u83/v_MjEwMTQzODQ.html      干这件事不只是中国,还有不丹佛国。  要是不管,假冒伪劣活佛满地跑骗钱骗感情,那成个什么世界。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那你就说出比这个更细的有关于转世管理办法的来      
  麻烦看完题目的全称  我不能保证里面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况且这文本来就有调侃性质的.  将调侃的上升到正儿八经的,也是够有才的.
  作者:反妖专业 回复日期: 22:06:09 
      《二十九条》被弄出来给你看了,第一条就是“大皇帝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由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掣签认定.”现在LZ不敢说中国政府管三界,转移视线说条文多少问题了。    ========================  这贴子本来就是讲管理达赖转世的,在一个的管理办法里面管三界,并无说错
  应该制订《活佛选罢法》,自由选举活佛,佛曰:众生平等。唐老鸭、米老鼠、加菲猫、伏地魔也有权作为被选举“佛”。      
  这贴子本来就是讲管理达赖转世的,在一个的管理办法里面管三界,并无说错    更正一下,应当是活佛转世的
  自己人一通乱打,吃饱了撑的啊,拜托有点娱乐精神好不好?
  此贴太有才了!不睡觉也得顶.btw,近来发现国观越来越缺乏娱乐精神了,楼主用的反讽楼上几位都没看出来?
  管三界怎么了,只许佛祖管人间,不许人间管佛祖?  管你什么佛祖、上帝、真主,在中国就得守法。  神仙也不能有特权。
  不奇怪,清朝就搞掉几个活佛,只要不能体现中央政府的利益,就必须换人,那个写过“那一年、那一月”的活佛就是在政治斗争中被赶下台的。金瓶抽签也是清政府定的,未必前任政府可以定,现任就不可以定?
  好强啊,我中华威风凛凛,三界都在我们统治之下!
  少见多怪,上帝的代言人教皇同志不也得凡人来选?你以为上帝真派个天使下凡?
  唉,本帖充分显示了LZ的小白形象。。。
附体邪灵!本体被灭了,剩下的渣还这么狂妄    
  作者:setupgame 回复日期: 0:41:26   
    少见多怪,上帝的代言人教皇同志不也得凡人来选?你以为上帝真派个天使下凡?  ------------------------------------------------------------  中世纪1000多年,教皇是最大的统治者,骑到欧洲各国君主的头上,当时的欧洲国家统治者撑死算是国王,教皇那才是真正的“皇帝”    神权骑到世俗政权的头上拉屎拉尿,这在中国有过几次????
  中世纪1000多年,教皇是最大的统治者,骑到欧洲各国君主的头上,当时的欧洲国家统治者撑死算是国王,教皇那才是真正的“皇帝”        神权骑到世俗政权的头上拉屎拉尿,这在中国有过几次????    =========================  近代50年前,西藏近乎政教合一,喇嘛们骑在农奴头上拉屎。怎不见jy们拿出反伊的劲头来反黄教啊?果然以美国马首是瞻
  怎么说你呢?看了回复才知道楼主是没有恶意的而纯是为了搞笑的!但假如没有如上回复呢?我想估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认为楼主是有二心的!这说明,楼主开了一个错误的玩笑!不是所有事情都是可以调侃的!比如说南京大屠杀,再如令尊仙驾,你能调侃吗?楼主无恶意,但其法不雅!愿以为戒,闲生妄言,望谅
  前面为楼主喊冤说国观没娱乐精神的那几位,假如你们不看楼主事后诸葛亮的回复,还能如此理解楼主的本意吗?还能认为楼主是为了搞笑而不是为了其他吗?要知道并非所有人都象您们那么聪明而能洞察楼主内心,反之大多数人(如上面几位)阅帖后都颇觉不爽呢!再说如此调侃,不知藏族同胞看了后会感觉若何?您们考虑过民族团结吗?闲生愚见,望谅
  达赖不能由班禅来认定.反过来班禅也不能由达赖来认定.它们都没这个权力.归根结底它们都由藏区的实际所有者.统治者来认定.  活佛转世制度本身就是个笑话,在藏区之外或明代以前都是没有的.据我的理解这个制度好象也不符合佛教的理论.可以理解为这个制度是为了在藏区更好的传播佛教而作出的&方便&.藏区的花教萨迦派根本就是纯居士的佛教.父子相传兄弟相继根本就用不着转世.  另外强调一点:佛教的本质是无神论宗教.强调自我解脱.
  作者:xintya 回复日期: 22:26:46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那你就说出比这个更细的有关于转世管理办法的来    -----------既然中央政府可以管,怎么管,粗点还是细点,那就看需要了,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金瓶掣签也不是一上来就有的  
  我现在明白了,    尼丹小,
就是国观FQ的头
  作者:将军牧护关 回复日期: 9:44:56 
    我现在明白了,        尼丹小, 就是国观FQ的头    ======================  现在才知道?哈哈
  作者:xqoj 回复日期: 20:23:57 
    LZ少见多怪,活佛当然应该维护国家统一,说简单点:就是听中央的话,从清朝开始历来如此,活佛本来就是中央封的,你不听话,要你干吗       作者:xqoj 回复日期: 20:26:48 
    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作出相应规定,清朝就有了,随便举个例子:知道什么叫金瓶掣签吗?       作者:罗扬 回复日期: 20:26:35 
     楼主要么是有一 分离分子,要么是要钱的走狗,要么就是个低级JY ,要么就是个小孩子       作者:才高八斗曹植 回复日期: 20:38:00 
    史上最无知的帖于本日出台——         作者:xintya 提交日期: 20:01:00         ??史上最有才的管理办法于本年度出台——《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  高人济济
  楼猪属于无知小白加逢中必反派。。  活佛认定本身就是中央政府说了算的,200来年了,不是今年才确定的。  楼猪属于傻屄到一定程度的牛屄派,充分体现了两者的辩证关系。
  赞成依法管理,不过管理真的还可以更&有才&些,不一定要套用管协会、管职称那样的办法啊。毕竟是宗教事务,毕竟是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我们的行政管理方法上确实缺少创新和探索精神,希望我们的依法管理水平更加“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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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佛转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当地多数信教群众和寺庙管理组织要求转世;  第四条 申请转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  (一)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    呵呵,明令不得转世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条例不好,水平太差!今后要这样修改:凡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未获得死亡许可证的,不许死亡!违者禁止转世!
    作者:丹珠雅灶 回复日期: 13:34:51   
    活佛转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当地多数信教群众和寺庙管理组织要求转世;    第四条 申请转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    (一)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        呵呵,明令不得转世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条例不好,水平太差!今后要这样修改:凡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未获得死亡许可证的,不许死亡!违者禁止转世!    ============================政府当然有权禁止活佛转世,这种事,蒙古干过、台湾也干过。    外蒙古最大的活佛哲布尊丹巴(他在外蒙古的地位,相当于达赖在西藏的地位)在1924年死后,当时在外蒙古当权的蒙古人民革命党,就宣布不再寻访转世灵童。也就是不许他转世。   外蒙古原来也是信仰藏传佛教,活佛也和西藏一样,以转世来继承。  今天,蒙古国没有大活佛,就是这个原因。    内蒙古的章嘉活佛,跟着国民党去了台湾,大概是1970年左右. 蒋先生宣布:不为他寻访转世灵童。    清朝时,西藏是政教合一的政体,达赖既是宗教领袖,也是政府首领。1904年,英军入侵西藏,占领拉萨。 在拉萨沦陷前,达赖逃走了。于是清政府就废除了这个达赖的名号-----也就是不再承认此人是达赖活佛,另行寻访转世灵童。 1908年,清政府才恢复此人的活佛身份。
他死于1933年。 他的下一任就是现在的达赖。        
  不再寻访转世灵童,也就是不许他转世。  呵呵,转世和不再寻访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哦楼上的!蒙古活佛转世,不寻访,不是没有!  现在居然出来了禁止转世!什么事儿哦!  蒙古活佛可以继续转世,不管寻访与否!转世是由活佛的真身说了算,不是别人说了算!  至于转世之后可否跟政府合作,要看政府的作为,这种法令简直可笑,还不如想办法的跟达赖喇嘛合作,共建国家为好,这种法律简直就是关克、朱巨龙之流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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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法有问题吧,转世不转世不是由法律说了算吧,就像灵魂要投胎,法律怎么管呀?  我觉的应该叫做:转世灵童寻访管理办法&更好一点吧,或是别的什么名称.  法律还是要立的,但是名称应该改一改呀
  流汗,无语了
  相信无神论的无产阶级执政党也会为这个立法
  请大家手下留情,放过LZ! 丫已经被批臭了……
  统治阶级的一场闹剧而已.
  当然要管理!
        这个法规的确有问题:    第二条 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原则。    活佛转世尊重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但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    活佛转世不受境外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四条 申请转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    (一)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    第八条 历史上经金瓶掣签认定的活佛,其转世灵童认定实行金瓶掣签。    请求免予金瓶掣签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既然,第二条和第八条都可以直接限制达赖转世了,何必再弄个大家笑弯腰的什么“不得转世”这种没文化的提法的。有很多限制条件不承认非法的转世灵童,只要限制非法转世灵童即可。  问题的核心应该是,达赖在外国圆寂以后如何转世到国内来,第五条规定的不错,总不能就把达赖传世传统给断绝了。    “不得转世”这种说法真是胡说,根本没办法实施。试问,由谁去阻止灵魂的移动?应该如何阻止呢?这不是等于承认了灵魂可以转世了吗?转世灵童仅仅是个名义,还不等于承认灵魂转世,这下可好,一个画蛇添足的法条,不但没有什么用,到把法律的严肃性给弄得丢人现眼了。  可以评上最搞笑,最无法实施的法律了。哈哈哈哈哈    本来金瓶掣签就是乾隆时代针对达赖灵童过多的舞弊正义而制订的办法。所以,达赖的转世灵童也就是那么个意思。真的有的话,在乾隆时代怎么出来那么多竞争者呢?如果真的有的话,考试就能辨别真假。  也许真的有也说不定。但是没有确凿的普遍证据之前,法律还是不要涉及的太深吧。管到表面即可。    藏传佛教在外国就不能传教了吗?现在太多了。弄得不好,就好象超生游击队那样,都到外国去拼命生去了。根本没办法管到外国去。这也是一个没法实施的问题。所以对藏传佛教的定义太宽了,应该是在中国境内的藏传佛教还差不多。两处不严密的法律呦。      
  三大主神之——毗湿奴(Vishnu)    (这张图中体现了印度教里男尊女卑的传统文化和道德体系)  印度教保护之神毗湿奴(Vishnu),原来是吠陀太阳神之一,在印度教时代升格为维持宇宙秩序的主神。传说毗湿奴躺在大蛇阿南塔盘绕如床的身上沉睡,在宇宙之海上漂浮。每当宇宙循环的周期一“劫”(相当于人间43亿2千万年)之始,毗湿奴一觉醒来,从他的肚脐里长出的一朵莲花中诞生的梵天就开始创造世界,而一劫之末湿婆又毁灭世界。毗湿奴反复沉睡、苏醒,宇宙不断循环、更新。  在印度教造像中,毗湿奴通常是王者衣冠,肤色绀青,佩戴宝石、圣线和粗大的花环,四臂手持法螺、轮宝、仙仗、莲花、神弓或宝剑(他的武器有时以拟人化的形象出现),坐在莲花上或乘骑金翅鸟伽鲁达。毗湿奴居住在迷卢山顶的天国韦孔塔,吉祥天女拉克希米(Lakshmi)和大地女神昔弥(Bhumi)是他的神妃。  为了拯救世界、人类与诸神,毗湿奴10次化身降凡显圣,十化身包括:  1.灵鱼马特斯亚,洪水泛滥时拖曳"方舟",拯救了人类的始祖摩奴;  2.神龟库尔马,以龟背支撑曼陀罗山作为搅棒搅拌乳海,使诸神重获不死的甘露;  3.野猪瓦拉哈,从洪水深渊中拯救出沉溺的大地女神昔弥;  4.人狮那罗辛哈,把蔑视毗湿奴的魔王希兰亚卡西普撕成碎片;  5.侏儒瓦摩纳,又叫三步神,向魔王巴利要求三步地方,结果三步跨越天、空、地三界(隐喻太阳早、午、晚跨越宇宙空间);  6.持斧罗摩,为了维护婆罗门至上的地位而惩治傲慢的刹帝利;  7.罗摩,即印度史诗:罗摩衍那)的主人公,在神猴哈奴曼(曾有人说是孙悟空的原型)协助下,战胜了楞伽岛(斯里兰卡)的十首魔王罗波那,夺回了被魔王劫持的妻子悉达公主;  8.克里希纳,马图拉地区的牧神和英雄,也是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阿周那王子的御者和军师;  9.佛陀,即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佛陀降格为毗湿奴的化身之一,而且是诱导人误入歧途的化身,说明佛教在印度本土已走向衰微,被印度教吸收同化);  10.白马卡尔基,在世界毁灭前夕,毗湿奴本人将骑着白马持剑而来,重建宇宙秩序。  三大主神之——梵天(Brahma)  三大主神之——毗湿奴(Vishnu)  三大主神之——湿婆(Brahma)...
  印度人忽悠中国那不是盖的!  按:印度教认为,释迦摩尼佛是毗湿奴的化身,创立佛教来把坏人骗入地狱。佛教在信仰印度教的人眼里是地狱教。  释迦以自创之佛教,打垮了所罗门教,他信佛吗,他不信佛,他信他自己,他只相信他自己,在他看来,他自己就是佛。总有蠢人说什么独夫民贼,蠢人们不知道,他们所供奉的的释迦佛正是独夫之首,众贼之王。不附合社会发展的伪文化,最终的归宿必然是死亡,在印度,印度教最终击溃佛教,释迦成了丧家之犬,可在以中国为中心的东方,佛教却一枝独秀兴盛一千多年而不衰落,这是家贼外鬼联合作祟的结果,你有没有注意到,无论是在中国和日本,还是在南韩和泰国,在那金光闪闪的活佛们的身后左右,总隐隐约约的出现儒和道的身影,总有儒和道这两个被佛教的活佛金钱权贵洗空大脑的家奴牛鬼蛇神权威与灭佛人生死相搏,总有那被金钱奴化且戴有所谓道德项圈的读书人去镇压自强上进要求合理的人们。  佛教能在中国长盛不衰,因为它在一翻潜心经营之后已然成功附体于我中国文化中国精神,成功附体于中国的封建皇帝,中国的封建皇帝需要这尊神,需要这尊神用独有的麻醉手段把所有人麻醉成唯命是从的奴隶,需要量这尊神的空空天命因果轮回来装裱自己,需要这尊神的那一张法力无边无所不能无所不有救苦救难的救世主之金皮,来糊裱自己成一个能对所人予取予夺至尊无上的道和法的代表,这是中国本土有民主蕴含的儒和道所不能给予的。  老奴老朽不是谦虚之词,它入木三分的形象的刻画出儒和道的真实境地,丧失自强不息不能超越孔子老子的儒道日朽月腐,而入土中原的佛教却能在新的土壤中自强不息,用麻醉打劫失落的儒道精英,把麻醉之理越做越大最终成一淹没中国的佛经翰海,佛教,这印度的奴隶文化,成了主宰中国一切的‘中国精神’,小小日本队能在短时间内马踏中国,这是因为旧中国没有人民,有的只是麻木不仁的唯强者是从的奴仆奴隶,佛教以空空善言,以空空天命夺了中国人的自强不息之天害了中国人的厚德载物之母,害中国成一奴隶之邦,害中国人成没有灵魂精神的奴仆奴隶,佛教,以空空伪善行祸害中国之大孽。  信佛的人不是恶人,也不是什么善人,是十足的愚民和蠢人,是官僚权贵是学术权威们的奴隶,行贿的多信佛,赶潮流的人多崇拜。旧中国是一个半奴隶半封建中国,旧中国的西藏是十足的奴隶社会,这都是佛教的祸害啊,佛教的奴隶主义是中国最大之祸害 。旧中国多奴隶,旧中国的读书人多犬类[包括今天那些复古西化的蠢人],这些人咆哮自强,为活佛权贵们服务,以新中国新文化为敌,他们脖子上所戴的理教的道德项圈,注定他们要做一条狗,为握有系在项圈上的绳子[权力]的活佛效犬马之劳,他们咆哮毛主席,提倡佛教的奴隶主义,他们复古西化,是要我中国人放弃自强开拓创新,做美国人所谓知识产权的奴隶。佛教的奴隶主义不打倒,这些人只会做咆哮自强的哮天犬而不会做人,同时在这些犬类的‘威慑’影响下,多少人在不知不觉中丧失自强做了孝敬活佛的奴隶。  理论是唯心的,实践是唯物的,唯心的理论必将归于唯物的实践以检验是否正确。佛教唯心理论在中国近两千年的唯物实践检验的结果是令人心痛的,近两千年中国人民的深重苦难足以证明,佛教是害人的。劳动才是快乐之本,佛教却以语言打劫为功德,变态啊。任何害人的邪恶的最终是逃不脱其灭亡之境地的,佛教也不例外。  善人们拜佛,恶人们也拜佛,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大街上的地痞流氓的颈子上多挂有那么个玩艺,他们对做恶本没有什么信心,是佛爷的保佑[活佛官僚的保护]让混蛋们信心倍增让混蛋们力量百增,让混蛋们有持无恐。咱老百姓在那些吃夜草吃人肉喝人血的善人的带动下,出血汗出义工,怀着几分得好报的虔诚,怀着几分下辈子做人上人不做牛和马的向往盖一座庙立一泥胎,希望那玩艺能助咱出苦海。泥胎是死的,和尚是活的,和尚们才是庙里说话算话的主,和尚要吃饭需要大施主,恶人做恶心不得安需要花钱买心安,佛教让懒惰的和尚和作恶的恶人各得所好,恶人们有钱给和尚们吃饭享受,和尚们有嘴为恶人们说话超渡,于是和尚成了仙人,恶人成了善人,他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联合坑害广大的劳动人民群众。  有男人有女人才是一个家庭,有创造有奉献才是真正的文化,佛教没有创造,更谈不上有奉献,它所谓的爱恰恰是吃人的一种表现形式。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是人类文化的共性,佛教泯灭自强创造,是扼杀中国科学事业的黑手,佛教没有厚德奉献,是中国人贪利忘义的榜样。
  佛教是反科学理性、实证主义的大祸害、大根源;是阻挡社会文明进步的巨大阻力!  佛教这种从头到尾彻头彻底宣扬神秘主义的唯心“修练”“修行”学说完全与科学的理性实证主义相背道而驰,成为反科学理性、科学实证主义的大祸害、大根源与社会文明进步巨的大阻力!  佛教正是束缚国人拼搏精神与个性的枷锁,佛教懦弱了国人的探索精神与尚武精神。给外国的形像是不大爱反抗听官的话即使错了也照办不说一个字,而对平民则打压厉害,没有那种个性张扬的自我个性,甚至有种逆来顺受麻木的忍的思想。  观摩所有宗教,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这现象是什么呢?每一种宗教都会创造一个伟大的文明出来,惟独佛教没有,惟独佛教灭亡了无数的国家,佛教也败坏了无数人的灵魂。  印度教来源于雅利安人的原始宗教,它创造了印度文明,基督教来源于犹太教,它创造了伟大的西方近现代文明,伊斯兰教来源于基督教、袄教,它创造了伟大的伊斯兰文明,惟独佛教,来源于印度教,却什么也没创造出来。  佛教自从创立以来就好象瘟疫一样,流淌到那里就祸害到那里,这和佛教本身教义有很大关系,试问,一个主张认命,不反抗的教条能做到什么呢?无非是培养一群温顺的狗而已,可就是这些温顺的狗,也得不到人的怜悯,最后,被印度教欺压的活不下去的秃驴们归依了伊斯兰教,真正的让印度的佛教彻底完蛋。  佛教是一个完全没有进取精神的宗教,是一个唯心到了什么都能看成没有的宗教,它主张无欲无望,主张退避躲闪,主张一切等待轮回,这样的宗教如何能让国家发展呢?正因为有了佛教本身的懦弱,所以,才有了主张佛教的国家的迅速衰败,前如吐蕃,后如蒙元。  佛教从开始以来,在佛教创始者死后六七百年后,佛教徒才将他的教义写在书上成为佛经,且一直扮演的是一个抄袭者的角色,自己本身没什么经典,边把印度教经文篡改一下做了佛经,其实,根本就是一大骗子,大家如果有空去印度看看,就知道佛教里的这个菩萨哪个佛陀是多么的虚偽,明明是印度教的神,它居然能编个谎话说归依了佛教,其实,这也是一种小人的心态,迷惑无辜群众。就是后来有了那么些典籍,也大多是密宗的,  所谓密宗,就是佛教到了后来在印度混不下去了,于是赶紧的和印度教夹杂在一起,弄出来的个不伦不类的东西,你看里面的造像,各各兇神恶煞的,不是七条胳膊就是八条腿,好不吓人,其实,这不是佛教标准的要求,完全是抄袭印度教的结果。  从西汉以来,佛教东传,到了中土,谁也没当它是回事,为什么?因为它的理论,完全不是人能接受的,儒家的忠孝仁义,可从来没让自己断子绝孙,换谁也不想做这种既绝后又不孝的事情。所以,被主流排斥在外,在当时是一种邪教。  到了三国以后,佛教还是不入流,偶尔又几个相信的,可惜,又是清谈误国的东西,相信的人都是穷苦人,为了逃避劳役,于是都进了庙里做了秃驴,但是,咱们的皇帝好啊,一下就发现了佛教害人,所以,三武一帝好好的灭了这些乌烟瘴气的东西,国家才有所恢复元气。  唐代因为姓李,所以,自认为是道教老子的后人,所以,唐代的国教是道教,佛教出的些什么东西,我也不多说了,玄奘真可惜入错了行,怎么就入了一个害人害己的邪教呢。  到了元,可怜的蒙古铁骑被喇嘛们冷风一吹,纷纷的落下马来,顷刻间,一个欧亚的大帝国就这么烟消云散了,为什么,佛教这垃圾。  现代的佛教我就不想多说了,自己去法鼓山,佛光山,四大名山看看,里面念经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就这些东西才佛教,真的,比这些东西好点都不会选佛教的。  佛教的最大弊病就是没有一点积极的人生意义。南京大屠杀中,和尚在日军的淫威下逼奸妇女;而法国的修女则是出面严厉指责德军暴行,救助同胞。  对了,忘记说,大乘佛教是佛教的邪教,所谓的大乘佛教其实本来就是胡编乱造的,泰国日本斥大乘佛教为邪教,真正的佛教是小乘佛教,注重来生的,大乘可是偶像崇拜,你一跪下去,就脱离了所谓的佛这种垃圾了。佛教这种垃圾居然还有很多人相信,一种完全和生活,组织脱离的宗教,一种进入台湾又变得民间宗教,更不相信信了什么就刀枪不入了。  还有某些人,习惯讨论生死,这很高明,因为不会有死人从地里爬起来告诉你死了还能再死,所以,谁都不知道的自然就能胡说八道,这样的东西你能说,我也能说,完全不能作为论据来证明,如果你想证明的话,不妨先下个地狱给我看看。  关于因果报应,迴圈不爽的道理,恕在上不明白了,佛徒怎么就能和万有引力联繫在一起呢???按这么说,佛教能解释一切自然现象???能民展出近现代科学?不用把虚幻的东西硬往科学上套,弄的画虎不成反类犬,按这么说,含糊的几句话也能让你们理解的很高深,包含了一切,只有佛教才能这样吧,因为佛教特别没有概念,和本身印度人没有概念也很有关系,佛徒好好念念空空色色才是真理。  说法越玄越装高深,语言越含糊越离奇越有人信,更有人祟拜,佛教哲学全是垃圾,当代社会宋七力居然都有人信就是个例子  佛徒有思想有力气看进化论,应该感谢祖先吃开了肉,所以才能变成人而不是还是马羊。对于某些人举例的佛法显灵的事情,我真为你们脸红,都什么年代了,你们也好意思出来招摇撞骗???为什么瞧不起佛教,这也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佛教很能辩论,佛教辩论和哲学完全是狡辩逻辑,本来佛五戒不杀生戒是任何生命都不可杀包括虫子,但自从佛教徒拉屎拉出虫子之后,就改口说,是动物……但佛祖也吃肉….于是……  偷换定义是佛教徒的本事,所以不用和佛教徒辩论了,是没有结果又浪费时间的,下文就是一个例子  一出家人拜见佛祖:您已经四大皆空,应该没有烦恼了吧.  佛祖:我仍有烦恼  出家人:却是为何?  佛祖:因你尚未得度  出家人若有所思道:倘若我已得度呢?  佛祖:仍有烦恼  出家人大奇:愿闻其详  佛祖:尚未度尽这尘世之中的芸芸众生。  出家人又问:若这世人之中有一人不能得度,您岂不是要永无休止的烦恼下去?  佛祖摇了摇头:不会.  出家人挠了挠头,大惑:我真的不能理解.请您详解.  佛祖大笑:皆因我性空之内的众生已经得度  看完这个故事,我只有一个感觉,这个佛祖还真不是一般的会诡辩.  有看明白的人没?
  无语。。。。。。。
  @反妖专业 33楼
22:06  Z靠无耻的,先是说“作为炎黄子孙,在这方面当然不能落于人后,他们管完了人界,如果我们仅仅只满足管人界,那也显得太智短。要超越他,就应当在内容方面进行巨有力地突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本年度,我们张于看到这一可喜的成果。这成果就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出台,横扫三界。所有仙怪鬼魅,统统给我老实点。”  《二十九条》被弄出来给你看了,第一条就是“大皇帝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由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掣签认定.”现在……  -----------------------------  
  真的会有佛转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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