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手续转移需要什么手续,具体办理流

广东省社保转移的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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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保转移的流程介绍
网友提出:
我是广州市户口,2007年初加入a公司工作至本月,a公司都有为我在广州购买社保。下月,我将加入新一加公司b公司,地点在阳江。
请问,若我加入b公司,广州社保能否转入阳江,然后继续购买?
或者,我必须停缴广州的社保,在阳江重新购买社保?而广州的社保如何停缴?
或者,我可以在阳江购买社保,自己在广州继续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续缴社保?
并且,在上述过程中有些什么注意事项?
若上述问题较难回答,有没有相关机构可以进行咨询?
非常感谢!
专家解答: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可以办理社保接续转移的,具体如何操作,请咨询社保经办机构。
自从可以办理社保转移之后,给广大民众带来的不少方便。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办理社保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工作,怎么处理已经买了的社保?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在省社保局申请办理转出手续时必须注意几个环节:
一是申报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之前必须先办理停保手续;
二是核查该职工名下有无欠缴社会保险费。如有欠费,必须先还清欠款后才能办理关系转出。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两份。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必须由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具是否同意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填表时,必须要确保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开户行、户名、帐号等信息的准确性。
职工在同一统筹区域内变换工作单位,单位不需要申请转移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只需由转出单位办理停保,由转入单位于职工停保的次月开始投保即可。
另一方面,单位为调进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该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查询单和原投保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查询单(原件)上注明单位代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没有查询单的,职工必须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并尽快将查询单送达调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尊敬的参保人员您好,您从外地转入常州的养老保险关系已接续完毕。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刚刚办理了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浙江转移到常州的小邓,近日就接到这样一条短信。在短信中,同时还提供了两种查询方式,比如如何查询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直接电话咨询等。而通过短信,小邓不但可以确切了解到具体的办理结果和缴费基数等情况,更重要的是,这让小邓对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办理结果“心里有数”,从而放心了不少。
这是市社保中心在社保关系转移业务方面推出的新举措。以前都是一个个打电话,比较麻烦,效率也低。用短信通知的方式,既节省了经办经费,也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而用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提示广大参保人员,不仅使“及时告知”的服务有了保证,使服务更加及时和便捷,更重要的是方便了参保人,不需要再跑来跑去地查询,节省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
昆山社保转移和苏州的不一样,就是怎么转移,需要那些资料。还有就是要不要本人去办?
依照这个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一个正常参保人员从提出申请,到最后完成办结,在所有材料准备到位的状况下,最快在一周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最慢也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而且,在办理转移过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请人转入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操作。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我以前在东莞上班的时候有买社保,现在在深圳上班了,社保转不了,因为没有电脑号。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呢?
您好,这方面可以咨询东莞的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流程.一般来说,如有深圳本地户口,是可以转过来的,没有深圳户口,需要通过单位来接收.
或者等退休后,统一合并也行,社保的交费年限是可以累计的.不知你东莞的社保停了多久,因为这会影响到医疗账户.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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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医学院校,在医院工作,有相对丰富的护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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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及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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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  社保关系从本地转出后还需要异地接收,详细请看文章: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须知
  职工调离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单位并经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可向省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一、所需资料
  (一)《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
  二、办理程序
  (一)单位先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
  (二)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三)转出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应打印《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给申办人。
  (四)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的60个工作日后凭《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到转入地查询到帐情况。
  三、其它事项
  (一)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时,要确保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开户行、户名、帐号等信息的准确性。
  (二)职工在省直统筹范围内调动,不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只需转出单位申办停保,转入单位于该职工停保的次月申办增员即可。
  (三)单位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四)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时,应先凭《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报表》到我局个人信息审核办公室核定视同缴费账户及地方养老金,再办理转出手续。
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须知
险种分类:保险关系&&发布时间: 17:30:00&&来源:肇庆社会保险&&浏览次数:7500
一、保险关系省内转移
(一)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办理流程:(1)有单位的参保人需由单位在地税申报参保缴费,没有单位的参保人带身份证、户口薄(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居民,如果不是本市户口请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到市直地税征收大厅先办理缴纳当月社保费手续,三个工作日后再凭在地税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人参保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服务大厅1、2、3号窗口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不符合条件的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充材料通知书》。(2)凭开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3)在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完转移手续,30天后凭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到我局服务大厅1、2、3号窗口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接续手续,审核无误后打印《保险关系转入个人账户对账单》。
(二)保险关系省内转出办理流程:参保人先到服务大厅1-3号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再到转入地社保局提出转入申请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凭以下资料(见2)到我局服务大厅1、2、3号窗口办理转出手续。经办人员手工审核参保人提交资料,符合条件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在9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交计划财务科,将转移金额实帐划转到转入地社保局,办妥转出手续后→凭IC卡或金融存折到7、8号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销卡(折)业务→到三楼计财科盖章→到银行取款。2、所需资料:&&本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需提供转入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医疗IC卡或金融存折。如本人不能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二份),由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如果是国有企业固定职工,需提供职工工作档案)
二、保险关系省外转移(一)保险关系转出:(1)参保人办理转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如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大厅1-3号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参保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2)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书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办理的,向原参保地社保局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保险关系转入:(1)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凭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服务大厅1—3号窗口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社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发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非本省户籍且未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暂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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