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约定利息有利息,我可以主张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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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法院怎么判?
  在中,有时并非从事借贷的专门工作者,所签订的也并不那么规范,对于一些事项并未全面进行考虑也在情理之中。不少人也存有疑问,若签订借款合同时未对逾期利息进行约定,但至法院时欲主张违约方支付逾期利息,该如何主张,法律又有何规定?
  近日,江南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李梅向陈林人民币三十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计算,即按每月九千元支付,但双方未约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同日,陈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李梅转款三十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梅未能如期还款,陈林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完毕。
  法院认为,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由《》第二百零七条,明文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
  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
  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
  陈林与李梅约定的借期内利息为3%/月,该利息约定过高,现陈林主张按照24%/年的利息标准从被告逾期还款之日起计算逾期利息,符合的规定。由此,法院支持了陈林的诉讼请求。(以上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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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借款期限 主张利息不予支持作者:刘卫平&&发布时间: 09:14:19&&& 彭某与胡某系朋友关系,胡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彭某借款,三次合计10万元,并分别出具借据,未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经彭某多次催收,胡某后离家出走。彭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胡某偿还原告彭某借款10万元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胡某向原告彭某借款10万元,有签字的借据予以证实,予以认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原被告对还款期限和支付利息均未约定,原告要求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偿还,但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向被告催收,该起诉应视为原告首次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原告要求被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第1页&&共1页&【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吗?
  民间借贷未约定借期内利息的,也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以不超过年利率6%为限。
  相关法律依据见自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依照该规定,约定了借期内利息的,还可以主张按照借期内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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