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的解释将领导已批的工资表丢失怎么办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管理的通知
本站添加时间:
 | 字体:
内劳薪字[1995]第5号各盟市劳动人事(劳动)处(局)、经贸委,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无主管部门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原自治区劳动人事厅、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内劳人企薪字(92)第94号《关于转发〈关于改进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的意见〉的通知》和内劳人企薪字(94)50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结合自治区当前的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经贸委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劳动部、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劳部发(94)222号文件精神进行检查,如若发现国有企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自行确定或提高经营者(含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国有产权代表,下同)工资收入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二、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收入和企业其他职工的工资收入应分别管理。企业其他职工的工资收入仍按现行办法进行管理,企业经营者实行年工资收入管理。  三、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年工资收入后,其工资收入的发放,平时每月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70%预支发给 。到年度末由主管部门在两个月内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审计(无主管部门企业由同级经贸委审计,下同),并做出书面审计报告,做为考核兑现经营者工资收入的依据。  四、确定经营者年工资收入,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经营者的劳动报酬应建立在工作实绩考核的基础上,与其所在企业的经营成果相联系。根据工作实绩和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年工资收入增长幅度的建议,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经营者年工资收入审批表》(附后)报企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提出年工资收入的具体意见,报同级劳动部门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五、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经营者的工资收入应与其他职工的工资收入合理拉开差距,但也不能差距过大。国有企业经营者全面完成企业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国有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具体要求,年工资收入可高于本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一般不超过一倍;全面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并达到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的 ,经营者年工资收入可高于本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的二至五倍。  六、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年工资收入水平,应根据其责任轻重、贡献大小,在不超过经营者年工资收入水平80—90%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确定。具体工资收入档次由经营者提出建议,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七、对于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亏损(含虚盈实亏)的经营者,除停发各种奖金外 ,当年不得升级,并扣发本人年工资收入的30%。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当年也不得升级,不发奖金,  年工资收入也要进行扣减,具体扣减比例按经营者同口径扣发比例的80%—90%来确定。  对于因经营不善而未完成个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视未完成程度 ,对经营者分别给如下经济处罚;每未完成一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扣发本人年工资收入的10%;每未完成其他经济技术指标的,扣发本人年工资收入的5%。但累计扣发最多不超过30% 。如果扣减后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给。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相应的进行扣减,具体比例按经营者同口径扣发比例的80—90%来确定。  八、自治区以前制定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有关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均按本通知执行。  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从一九九五年度起执行。     附: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经营者年工资收入审批表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五日????
颁布日期:
执行日期:
本网转载的文章,在于传递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若作者要求删除,我们第一时间执行,感谢您对中国劳动争议网的支持。管理不善矿石丢失法院判决赔偿3万 - 中国铜都?德兴网
管理不善矿石丢失法院判决赔偿3万
  近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依法判决因管理不善造成一万吨废矿白米石不知去向的被告廖某赔偿原告3万元。  原告姓张,银城人。2004年底,张某承揽了市内一家企业的挂袍山废土、废渣的剥离工作,并委托被告廖某在施工中全面负责管理,至2005年10月剥离工作结束。一年来,除剥离废土外,还剥离出废矿白米石一万吨,按与企业签订的承揽合同约定,剥离出的废矿白米石由企业抵给张某作为剥离工资。但由于廖某的管理不善,致使剥离出的废矿白米石一万吨下落不明(按市场最低价每吨纯利3元计算,一万吨共计3万元),给张某造成了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之规定,判决廖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3万元。(余晓东& 记者邵德初)
德兴凯旋国旅张洁
微信号&&&dxkx_88
功能介&&绍国内、国际、港澳台旅游及咨询服务公司以我保管不善的名义拖欠我的部分工资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6月30日离职,公司7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老板说我保管财务不善,拖欠我的部分工资,但是我离职后出现的问题,怎么是我的问题呢
公司把我们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及职务费,每个月都只发基本工资的部分,职务费一直拖欠,怎么解决?职务费那部分在合同上没有写明,但是后来人事调动协商协议上有,那个有法律效力吗?
以前公司拖欠工资两年,老板以个人名义打了欠条,现老板躲起来了,请问还能否追回
给一老板打工,老板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包的工程,现在工程完成,拖欠工资两万多元,问该老板,他说没得钱,这个问题请问该怎么解决
现在1家安保公司上班,无合同,因现在拖欠工资,想申请离职,我想知道如果我离职对方拒绝支付部分工资,请问我该向那个部门反应?我现在的处境是否受法律保护?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是6500,每个月都分两部分发,一部分由会计发两千多,剩下的老板发,最近三个月,都只由会计发两千多,剩下的一直拖欠着,我应该怎么办
1.如果在申请仲裁之前,公司支付了拖欠部分工资,还算不算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2.关于工作年限,前两年是跟集团公司A的子公司A1签的合同2年(现已关门大吉,但未注销),到期后跟A2子公司签2年,现在要求跟A2解除劳动合同,工龄是否累加?
3.如果在仲裁期间,A2子公司宣布破产或者停止经营的情况,我改怎么要回经济补偿金?申请仲裁的时候需要把集团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吗? A、A1、A2都是同一个法人,而且三个公司都是研发、生产同一类产品,且A2公司的总经理之前是A集团的总经...
公司老总与合伙人年前因故潜逃,新公司使用原工资线路经营权,客户资源,原公司无形资产,承诺解决员工工资,但年后反悔,该如何追讨原公司拖欠的工资?
我是今年12月6日辞职的,离职前公司还有11月份的工资以及12月份截止到6日的工资没发,现在发给我部分工资,连11月份的工资都不到,剩余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啊?( 还有一件事。离职后我拨打12333查询社保信息,提示系统查询不到我的信息是怎么回事呢?
我老婆是日进的公司,进公司已有孕,预产期是10月,在日起请产假,10月26日生产,由于是大龄孕妇,产假一直请到日,30日开始恢复上班。从1月30日开始,一直到日,公司一直不发放工资,并且公告员工公司会尽快补上工资。从4月1日到4月20日,公司分3次补发了2月的工资,3月的工资还未补上。公司内一半人已经离职,包括很多管理层。对于此情况我们感动很不安,后查询社保发现公司一直未帮我老婆交社保,而工资中个人社保部分一直在扣,从...
我想问下,我是陕建的一名职工,去年公司机关工资都发完了,还有部分职工才发到去年七月,拖欠部分该如何讨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保管不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