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理财多多智富理财周期开放7天怎么赎回

中银智富理财2009第2期计划产品说明书_理财产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中银智富理财2009第2期计划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通过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对淮安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入股资金将用于淮安交投项下的 205 国道、 237 省道、 325 国道、宿州至淮安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如受让方淮安市国资委未按时足额支付股权受让款及股权溢价款,淮安市财政未安排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担保方未履行担保义务,则理财计划将有收益为 0 或本金损失的可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本着尽职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投资者的理财资金。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对投资者的理财本金和收益提供任何保证,与本理财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和享有。本产品说明书中对本产品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的表述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代表投资者可以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产品任何收益承诺。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以下关于产品评级的描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料,仅供投资者参考。风险评级
本产品存在本金遭受较小程度损失的可能性,投资收益水平有一定的波动性。 流动性评级
本产品不能提前赎回,可能不能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1 、产品基本信息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认购起点
一次性认购金额≥ 5 万元 产品名称
中银智富理财计划 产品简称
中银智富 产品代码
预期年投资收益率
5 % ( 扣除 销售服务费 后 ) 理财计划期间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或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则年股权受让溢价率自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同幅度上调或下调(加或减年股权受让溢价率与基准利率的固定利差百分点),并按照实际天数分段加权计算。为规避利率调整风险,已约定调整后的年股权受让溢价率不得低于信托计划成立时设定水平。因此,利率调整将直接导致本理财计划年投资收益率上调或下调,但不低于初始水平。 投资收益起算日前,如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基准利率,本产品预期年投资收益率可能相应下调,如遇上述情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
进行公告。 投资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分配投资收益分配频率
理财计划投资收益按年分配,具体参见第 3 部分“ 投资收益分配及说明”理财计划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计划登记备案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目标
以稳健的策略降低资本损失的风险,同时争取获得比较平稳的高收益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投资及理财利益币种
人民币理财份额面值
1 元理财计划存续期限
3 年(若产品提前终止,以理财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准)投资领域
本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主要投资于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苏信理财?扩内需、保增长 2 号淮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对淮安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到期时该资金信托所产生的收益最终由本理财计划取得。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本产品项下所有投资于资金信托的资金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提前终止条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提前终止本产品。若本产品提前终止,产品收益计算以本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准。在本产品终止前,投资者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 、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 2 、淮安市国资委提前受让淮安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预期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人民币 4 亿元投资收益起算日
2009 年 7 月 1 日理财计划到期日
2012 年 7 月 1 日,但在本产品提前终止情况下,为本产品提前终止日。投资者资金到账日
如不发生信用违约事件,投资者资金将于理财计划到期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到帐。理财计划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2 、认购 2.1 认购期间: 2009 年6 月 1 9 日- 2009 年 6 月 3 0 日。2.2 认购期间内投资者先到先得,认购期间募集资金累计金额接近预期规模上限后,管理人有权酌情停止接受认购,认购期间提前结束。2.3 认购期间,认购申请日管理人营业场所规定的交易截止时点之后不得撤销认购申请。2.4 认购起点金额: 5 万元,高于认购起点金额以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递增。2.5 认购价格:每份理财份额人民币 1 元。2.6 认购费: 无。
  3 、投资收益分配及说明 3.1 预期年投资收益率及说明:
3.1.1 本产品到期预期年投资收益率指在淮安市国资委按照约定受让淮安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情况下,理财计划投资人可获得的预期收益。除本产品说明书另有规定外,本理财产品持有到期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为 5 % 。3.1.2 本产品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的测算依据: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与淮安市国资委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得到如期执行,及在淮安市国资委全额支付股权受让款及股权溢价款的情况下,信托公司扣除该产品的相关税收、信托管理费用(包括信托人的报酬)后的所得。当且仅当本产品所涉及的所有当事人均完全履行了其各项义务和责任、且未发生任何争议或任何其他风险的前提条件下,理财计划管理人按照当前已知信息进行测算得出本产品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3.1.3 收益测算示例。根据上述测算依据,除本产品说明书另有规定外,本产品持有到期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为 5 % 。在淮安市国资委按照约定受让淮安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情况下,须根据股权受让款及股权溢价款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在发生股权受让款及股权溢价款无法回收的情况下,本金可能全部损失。3.2 投资收益起算日: 2009 年7 月1 日3.3 投资收益计算:3.3.1 投资收益计算基础:预期年投资收益率=(当年理财计划收益 - 管理费)÷理财计划规模3.3.2 预期投资收益:预期投资收益=理财份额面值 × 理财份额×预期年投资收益率 × 投资收益计算天数÷ 365 或 366 。3.3.4 计算示例(均未考虑利率调整因素):一、假设理财份额面值为 1 元,理财份额为 50,000 元,理财产品 预期年投资收益率 为 5.2 %,投资者收益= 1 × 50,000 × 5 %× 1096 天 /365= 7206 (元)(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二、假设理财份额面值为 1 元,理财份额为 50,000 元,理财产品 预期年投资收益率 为 5.2 %,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理财 实际存续天数为 500 天 ,则理财产品投资者收益= 1 × 50,000 × 5 %× 500 天 /365=3287 (元)(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三、假设 淮安市国资委未按计划支付股权受让款及股权溢价款 的情况,则理财计划将有收益为 0 或本金损失的可能。3.3.5 投资收益天数的计算:遵循“算头不算尾”的原则。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天数为投资收益起算日(含)至理财计划到期日(不含)。3.3.6 适用的节假日调整惯例:修正的延后。即如遇中国法定节假日,延后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果该工作日落入不同的日历月份,则前移至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3.4 投资收益资金到账日:理财计划每满一年期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理财计划分配日和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4 、理财本金支付 4.1 本理财计划到期后一次性支付理财本金。4.2 理财本金到账日为理财计划到期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之内,理财计划到期日至理财本金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4.3 理财本金以理财计划财产为限进行支付。
  5 、申购与赎回 5.1 本理财计划认购期结束后至到期日之前,不办理申购。投资者无权追加投资。5.2 本理财计划到期日之前,不办理赎回。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
  6 、理财计划的成立 6.1 理财计划成立的条件:认购期届满,募集资金累计金额达到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拟投资的单一资金信托在 投资收益 起算日当日或之前成立。6.2 理财计划不能成立的条件:认购期届满时,若认购期内募集资金累计金额低于 5000 万元,或拟投资的单一资金信托在 投资收益 起算日不能成立,则本理财计划不成立。本理财计划不成立时,将投资者认购资金连同认购期间利息在认购期结束后 8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者。
  7 、理财计划费用 7.1 管理费:理财计划成立后每满一年时,管理费按照 [ 认购净额总额× 0.87 % ] 从理财计划财产中计提并支付给管理人。
  8 、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者的本金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下列风险,谨慎投资。8.1 股权受让风险:本信托计划所持股权,由淮安市国资委按照约定溢价受让。若淮安市国资委无法按照约定支付各期相应的股权受让款,则信托计划存在无法正常终止的风险。8.2 本信托计划实为股权融资行为,将委托淮安市国资委管理所持股权,信托计划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若该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风险,公司股东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8.3 担保方违约风险:担保方淮安城资主要承担城市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该类项目通常受宏观政策的影响程度较高。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地方财政税收等相关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会对项目建设的实施产生影响,从而对担保方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产生一定影响。8.4 财政履约风险:经济持续下滑、税收减少等原因将影响淮安市财政收入,从而对市财政安排的执行产生不利影响,可能造成信托计划利益无法实现。8.5 其他风险:本项目的实施还可能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造成影响或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新设、变更导致本项目发生其他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或投资运作的突发事件、大范围客户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内部控制事件、公共关系事件、 IT 系统事件、外部不可抗力事件等。
  9 、信息披露 本产品项下重大事件公告将通过
  特别提示:
  (1) 本《产品说明书》是投资者与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理财产品文件的一部分,请认真阅读。
  (2) 目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办理人民币委托理财业务,使用带有“基金”字样的账户、交易凭条、申请书、交易受理回执、确认书,代作办理业务的相应业务凭证,其中出现的 “基金 ” 字样,系指人民币委托理财产品,在任何情况下与“基金”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关联 .
  (3) 本产品说明书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个人投资者认购本产品时须在本产品说明书上签字。投资者还须填写相应的业务凭证。但这不意味着投资者的交易申请已经成功,交易结果需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书为准。
  (4)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及含义: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理财产品评级含义
  本产品本金安全,投资收益水平的波动性较小。
  本产品本金安全,投资收益水平有一定的波动性。
  本产品存在本金遭受较小程度损失的可能性,投资收益水平有一定的波动性。
  本产品存在本金遭受一定程度损失的可能性,投资收益水平的波动性可能较大。
  10 、签字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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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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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行专属)中银智富周期开放-7天产品开放期及预期收益率公告
尊敬的客户:
(私行专属)中银智富周期开放-7天产品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浙江、四川、苏州、宁波分行面向投资者发售。产品存续期内的每周三为赎回开放日,每周四为申购开放日(节假日调整将另行公告)。每周四为投资收益分配日(逢节假日顺延),对于当周赎回开放日已提出赎回申请的理财份额,分配上周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周赎回开放日(不含)的投资收益。对于当周赎回开放日未提出赎回申请的理财份额,分配上周投资收益分配日(含)至当周赎回开放日(含)的投资收益。
管理人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公告每个计息周期和预期收益率。
产品主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
产品概况如下:
投资收益起算日
本期计息区间
本期预期收益率(年化)
产品发售对象
AMZYZFZQKF-7D
T日申购,实时扣款并计算收益
T日赎回,T+1日返还投资本金
面向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江苏、浙江、四川、苏州、宁波分行私人银行客户发售
具体产品信息以《产品说明书》所载为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当前位置:&&&&&&&&&
《(私行专属)中银智富周期开放-7天》产品说明书修订公告
尊敬的客户:
本行对(私行专属)中银智富周期开放-7天产品说明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自日起,产品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调整为3.20%。
2、自日起,产品存续期内的中国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三为本理财产品的赎回开放日,理财投资者可提前2天进行赎回申请;每周四为本理财产品的申购开放日,理财投资者可提前3天进行申购申请。
新版产品说明书即日起生效,详见新版产品说明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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