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工医疗保险大市无锡园林一卡通2017办理勾选江阴后是不是能在江阴任何在省医保平台上有登记的医院刷卡就医?

无锡江阴十月起医保卡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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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锡澄下月起医保卡互通
  今年5月1日起,无锡市区与江阴的医保一卡通开始试运行,至今运行效果良好。10月1日起,锡澄之间的医保一卡通将全面铺开。
  据了解,无锡有20家医疗机构,江阴有37家医疗机构可互联互动。今后,江阴市民在无锡就诊,不必先支付现金,可直接在无锡结算,不仅是门诊看病直接刷卡,住院也实时结算。同时,无锡患者到江阴也能享受这一待遇。在异地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参保职工和异地安置的退休职工可到参保地申请办理医保一卡通。如果参保职工在锡澄两地都有参保信息,就不能进行一卡通异地就医划卡结算。在职职工必须先将两地的参保信息转移合并。(宋超)
(责编:吴昊、韩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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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工医疗保险与广大参保职工息息相关,宜兴市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基本要点值得参保职工关注和重视的呢?下文就目前医保政策的一些重点问题做出一些解答。 一问 职工医保结算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 职工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应在当年结算完毕,最多顺延一个年度。 二问 参保职工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答 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统帐结合模式,即普通门诊由个人账户资金包干使用,住院医疗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参保职工通过慢性病鉴定和特殊病种登记后,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统筹基金补助。 三问 个人账户如何记入?记入多少?使用一、参保对象:
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以及本市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
本文涉及政策对象是指除参保学生以外的其他参保居民。
二、2017年筹资标准:
2017年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总额740元/人.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95元/人.年,镇(园区、街道)财政补贴185元/人.年,个人自负260元/人.年。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民政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局核定人员为准)以及市总工会核定的城镇特一、参保对象 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以及本市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 二、2017年筹资标准 2017年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总额740元/人.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95元/人.年,镇(园区、街道)财政补贴185元/人.年,个人自负260元/人.年。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民政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局核定人员为准)以及市总工会核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可以享受参保救助,凭提供的有效证件免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负部2016年无锡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大市一卡通”项目本月正式上线运行。这也意味着,无锡大市范围内,正式实现了职工医保的“一卡通”,参保职工在无锡市区、江阴和宜兴三地可以实现医保卡“通刷”,从而便利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就近就医。 江阴人的医保卡可以在无锡市区和宜兴使用啦!具体该如何操作呢?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官方指南”以“十问十答”的形式答疑! 一问:大市一卡通是什么? 答: 项目实施前无锡市的社会医疗保险分成无锡市区、江阴和宜兴三个统筹区,三地的社会保障卡互不通用,医疗保险各自为政,互不干涉。三地参保人员只能在各自统筹区划卡就医。大市一卡通在此情形下应运而生。 从现在开始经江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调整我市2017年新农合有关政策: 一、调整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   2017年人均筹资880元,其中:个人自负200元/人•年(学生个人自负180/人•年),市财政按全市参合人员总数345元/人•年的标准补贴,镇(街道)财政按各镇(街道)参合人员总数335元/人•年的标准补贴。贫困人口(指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户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低保特困职工家庭)、民政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个人自负部分免缴,保费由市、镇(街道)两级财政各半承担。 二、调整住院补偿政策   1、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大医院各类问题咨询、预约。 医院名称 电话 江阴市中医院
江阴市人民医院
江阴市人民医院东区
(远望)医院
江阴红房子医院 400-“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大市一卡通”上线 这政策有什么用处? 您需要掌握哪些细节? Z1政策背景 此前,无锡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分成市区、江阴和宜兴三个统筹区,三地的社会保障卡互不通用,医疗保险各自为政,互不干涉。三地参保人员只能在各自统筹区定点的医药机构划卡就医。为了解决三地参保人员就医不便的困难,职工医疗保险大市一卡通应运而生。 Z2政策作用 从本月开始,三地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办理一个简单的手续后,在不影响参保地医保待遇和就医方式的前提下,另外再选择一地作为自己的就医地,在就医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就医。从而基本解决大市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住地和工作地不一致、参保地和就医地补办流程 现阶段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 一、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 1、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 3、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 二、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 1、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 2、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各大医院挂号预约、以及各类问题咨询。 公共卫生服务热线:12320 无锡市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 : 无锡第四人民医院: 无锡第五人民医院: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 无锡市中医院: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 解放军101医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 : 江阴市人民医院 : 宜兴市人民医院: 锡北人民我市今年的居民医保、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征缴工作从日开始啦!! 居民保险年度征缴的截止日期为日。今年居民医疗保险适度提高了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明年开始,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由800元(含800元)提高至1000元(含1000元)。这意味着,居民医保划卡看病,可报销的金额较大幅度提高。 | 市区居民保险参保缴费问答 | 一、哪些街道居民应当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 答:根据《无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没有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区户籍(不含已在外地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居民(含机关事业单位儿童统筹少儿和已参加居民养老没有参加居民医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已经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将大学生、少年儿童还有老年人都纳入保障范围,这样在遇到大病风险的时候,都能拥有一份“雪中送炭”的保障。 咱们无锡,更已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各项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到了516.42万人,基本做到全覆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今天小编就针对不同的人群 解读下无锡医保报销政策 ↓↓↓ 无锡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 ◆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门诊统筹: 患者可在自己认可的社区医院签订服务协议后就诊,在个人账户用完后方可使用。 每年《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将于日实施。   该办法的出台实施是我市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的关键时期,面对就业方式多元化带来的挑战,面对社会各界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期待,推行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我市自1997年启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逐步建立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待遇起到了积极作用,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无锡医保学生儿童如何报销?
哪些情况看病可以先行垫付后再报销的? A、经批准居外医疗或转外住院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B、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 C、已办妥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家庭病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D、符合无锡市医疗保险规定,需报销结付的其他费用。在外地突发急诊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在外地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急诊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A、相关证卡: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及网上支付银行账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费用单据: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门急诊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C、其他材料:急诊相关病史资料,其中在职职工在外地就诊的,还应提供单位证明;外伤医疗费用,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异地医保报销吗? (1)、转诊:要到甲地的医保中心领取异地就诊申请表,由二级以上医院盖章、医生签字,并到医保中心审核,看病归来后可以凭借发票进行报销。 (2)、长期在外地的话,单位出具证明,办理长期人员登记 (3)、在外地急诊、抢救等情况可以直接凭借发票报销。所有的病都能报销? 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无锡有关医保报销?
一、职工医保看病方法: (一)门诊 当社保卡上(个人医疗账户)有钱的时候,参保人员可以到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卡上的钱用完后,再看病分成几种情况: 1、门诊统筹 用途和待遇:主要用途是参保人员卡上的钱用完后,因患病需吃药或治疗的,看门诊的医疗费用。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制度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 约定和变更:首次约定,在卡上还有钱的时候,选择一家自己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面称社区医院,包括下属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自己的约定医疗机构,约定时要带好《社会保障卡》和职工医保病历证,并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一)享受对象: 我市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保障范围: 大病医保不分病种,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可纳入报销。 (三)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未纳入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结算体系的,都不属于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 (四)报销比例及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如下: ◆个人负担在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 ◆2017度大病医省内异地就医联网手续办理 (一)江苏省内其他城市参保人员办理在无锡划卡就医手续:   1、异地参保人员先向参保地提出申请,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由参保地医保部门在”江苏省医保异地就医平台”上成功登记;   2、凭盖章确认的《申请表》和身份证,到无锡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省内联网参保手续并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该卡开通后即可到指定医院划卡结算。   (二)无锡参保人员到江苏省其他城市异地划卡就医手续:   1、参保人员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外地,填写《无锡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工作)人员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盖章,在就医地选定3家不同等级的公办医疗机构,作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2、如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普通门诊   ◆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限额1000元(含医保范围内个人分担部分,2017年政策);   ◆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比例的50%执行;   (二)普通住院和门特   ◆应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住院医疗费用起始费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转入市区其他医疗机构的,住院起始费学生儿童为300元,其他居民为600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疗机无锡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门诊统筹:患者可在自己认可的社区医院签订服务协议后就诊,在个人账户用完后方可使用。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由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如需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根据病情需要由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出,办理转诊手续后在转入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门诊慢性病:应先到市级医院鉴定,选择一家自己认为方便的医疗机构(不能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自己的门慢约定医疗机构,到社保中心设一、无锡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门诊统筹:患者可在自己认可的社区医院签订服务协议后就诊,在个人账户用完后方可使用。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由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如需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根据病情需要由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出,办理转诊手续后在转入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门诊慢性病:应先到市级医院鉴定,选择一家自己认为方便的医疗机构(不能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自己的门慢约定医疗机构,到社保中办理无锡医保大市一卡通注意事项 1.办理人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只能在无锡、江阴、宜兴三地之中的一个地方是参保状态),必须持省卡,方能正常划卡结算,且结算只包括普通门诊和住院,不包括门统、门特。 2.参保地和就医地都可以办理大市一卡通登记。 3.办理大市一卡通登记时必须将住址和联系电话填写完整。 4.异地就医可提供服务的医院为在省平台上有登记信息的大市范围内的医院。 5.原系统市本级异地就医模块不再使用。 6.原办理过一卡通就医到江阴、宜兴的人员信息会自动导入系统,此类人员的以往登记医院仍可查询。但是系统中仍然有一部分未办理过一卡通的异地在江阴、宜兴的人员,年底报销时需要提示他们办理在登记和就医过程中要注意什么事情?怎么应对? 答:大市一卡通是自愿参加的,一旦参加,就要遵守其规则,下面强调几点注意事项: 1.有多地参保情形的,在办理过程可能会遇到无法登记情况,可积极与经办机构沟通,咨询解决办法。 2.在就医地遇到无法划卡时,应与就诊医疗机构沟通,请求协助。医疗机构可与当地经办机构沟通,查找原因,耐心答复。 3.登记了大市一卡通的参保人员,不能再申请办理省内异地就医或跨省异地就医。如需办理,可取消大市一卡通后再申请。 4.省卡遗失,参保人员在补卡后应重新登记。 5.市区原来办理过到江阴、宜兴两市的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的信息会自动导入新的“大市一卡通”系统;未办理过原异地就医长期居住(工作)在江阴或宜兴两地的市区参保人员怎么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答:享受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待遇的参保人员是必须要约定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自己就医时的首诊医疗机构,登记大市一卡通后,仍应遵照市区有关门诊统筹待遇规定执行,其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后,到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审核报销。在就医地住院或门诊,享受的待遇与参保地有差别吗? 答:没有,大市一卡通的待遇结算设计很科学,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与参保地完全一致的医疗保险待遇。可以到就医地定点零售药店划卡购药吗? 答:目前不可以,将视社会医疗保险发展情况择期开通。三地纳入江苏省异地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共152家)都可以使用大市一卡通。具体名单如下: 无锡市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无锡市中医医院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无锡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0一医院 无锡市同仁康复医院 无锡市明慈心血管医院有限公司 无锡市传染病医院 无锡市虹桥医院 无锡市凤凰医院 无锡市康复医院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六人民医院 无锡市瑞济医院 无锡市口腔医院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滨湖区人民医院) 无锡市荣军医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 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无锡市目前开通了普通门诊和住院功能。 1、门诊:个人账户有余额时,参保人员可以到定点医院划卡看门诊;个人账户余额为0时,在定点医院划卡就医就需要个人用现金支付了。 2、住院:可以在定点医院直接持卡登记住院,出院时划卡结算,参保人员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所有应该由医保支付部分都会自动结算,不需要再回参保地报销。 3、凡有约定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在大市一卡通结算范围内(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此类待遇产生医疗费用仍采用原办法结算或报销。 4、转出无锡市就医的,应按照市区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省卡”到三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登记后即可使用。参保人员可以在参保地申请,也可以在就医地申请,三地经办机构都可以受理并登记。 1、参保人员如在参保地和就医地都存在社会保险关系,应以现在的参保缴费地为基准,将其他统筹区的社保关系转移到现在参保地后方可办理大市一卡通。 2、就医地可以变更或撤消,三地经办机构都可受理。 3、为了便于通知医疗保险相关信息,登记时必须将住址和联系电话填写完整。 4、目前系统仅支持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正在积极开发社会保障自助一体机、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及医疗机构登记模式,择期上线运行。无锡市人社局正式明确 “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大市一卡通”上线 这政策有什么用处? 您需要掌握哪些细节? 晚报君为您解读 政策背景 此前,无锡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分成市区、江阴和宜兴三个统筹区,三地的社会保障卡互不通用,医疗保险各自为政,互不干涉。三地参保人员只能在各自统筹区定点的医药机构划卡就医。为了解决三地参保人员就医不便的困难,职工医疗保险大市一卡通应运而生。 政策作用 从本月开始,三地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办理一个简单的手续后,在不影响参保地医保待遇和就医方式的前提下,另外再选择一地作为自己的就医地,在就医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就医。从而基本解决大市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住地项目实施前
无锡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分成市区、江阴和宜兴三个统筹区,三地的社会保障卡互不通用,医疗保险各自为政,互不干涉。三地参保人员只能在各自统筹区定点的医药机构划卡就医。
大市一卡通运行后
从本月开始,三地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办理一个简单的手续后,在不影响参保地医保待遇和就医方式的前提下,另外再选择一地作为自己的就医地,在就医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一卡通开通后,大市范围内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居住地和工作地不一致、
参保地和就医地不一致、
和大市范围内不能自主选择
医疗机构就医等问题
就能得到基本结解决啦!
关于一卡通的知识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1 享受对象
我市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 保障范围
大病医保不分病种,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可纳入报销。
3 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
未纳入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结算体系的,都不属于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
4 报销比例及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如下:
◆个人负担在2.1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无锡参保人到江苏省其他地区异地就医
1、参保人员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外地可办理异地医疗手续;
2、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在就医地选定3家不同等级的公办医疗机构,作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3、如需选择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同等条件下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定点首诊医疗机构;
4、到无锡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
5、登记成功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截止至次年6月底结清,逾期不予报销。异地就医
江苏省内其他地区异地就医结算异地人在无锡就医
1、异地参保人先到参保地提出申请,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成功登记;
2、凭盖章确认的《申请表》和身份证,到无锡办理当地的社会保障卡,即可到无锡指定医院划卡结算。无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报销流程
1、首先参保病人持本人《居民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障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就医(不满3周岁的少儿,可直接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指定的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就医);
2、现有医疗技术不能提供服务的,由本人或家属持上列证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有效期三天),转至市区具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居民在本市或外地(境内)如遇急症,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
4、急症(需符合《江苏省急危重病诊断标准》)及未划卡医疗费用,到参保人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
医疗保险不保障的内容
参保人在下列情况发生的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50%,限额800元(含医保范围内个人分担部分);
◆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4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比例的50%执行。
普通住院和门特
◆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住院医疗费用起始费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转入市区其他医疗机构的,住院起始费学生儿童为300元,其他居民为600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转出市区的,基金支付55%,个人自付45%,未按规定异地就医报销所需的资料:
如您在异地发生住院费用并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请在出院后尽快准备以下资料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报销:
◆个人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有效票据及费用明细;
◆异地就医证;
◆个人银行卡。
大市一卡通
已经领取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无锡市(含江阴和宜兴)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大市一卡通”登记申请。
登记成功的参保人,可以在保持参保地就医待遇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地作为就医地,可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就医。如选择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在就医地约定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已经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将大学生、少年儿童还有老年人都纳入保障范围,这样在遇到大病风险的时候,都能拥有一份“雪中送炭”的保障。
咱们无锡,更已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各项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到了516.42万人,基本做到全覆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今天小编就针对不同的人群
解读下无锡2016年度的医保报销政策
无锡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
◆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门诊统筹:
患者可在自己认可的社区医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我市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大病医保不分病种,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可纳入报销。
哪些情况不能报销?
未纳入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结算体系的,都不属于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及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如下:
◾个人负担在2.1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异地就医
江苏省内,异地人在无锡就医
异地参保人先到参保地提出申请,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成功登记;凭盖章确认的《申请表》和身份证,到无锡办理当地的社会保障卡,即可到无锡指定医院划卡结算。
无锡参保人到江苏省其他地区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外地可办理异地医疗手续;
◾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在就医地选定3家不同等级的公办医疗机构,作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如需选择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同等条件下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定点首诊医疗机构;
◾到无锡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
&#97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报销流程
① 首先参保病人持本人《居民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障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就医(不满3周岁的少儿,可直接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指定的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就医);
② 现有医疗技术不能提供服务的,由本人或家属持上列证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有效期三天),转至市区具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③ 参保居民在本市或外地(境内)如遇急症,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
④ 急症(需符合《江苏省急危重病诊断标准》)及未划卡医疗费用,到参保人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
医疗保险不保障的内容:
参保人在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50%,限额800元(含医保范围内个人分担部分);
◾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4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比例的50%执行;
普通住院和门特
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住院医疗费用起始费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转入市区其他医疗机构的,住院起始费学生儿童为300元,其他居民为600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转出市区的,基金支付55%,个住院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
三级医院:在三级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4%,个人自付比例为16%;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上述标准的50%,下同);
二级以下医院:在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在职职工医疗费用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比例为10%(退休自付减半);
社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无锡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
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患者可在自己认可的社区医院签订服务协议后就诊,在个人账户用完后方可使用。
◾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制度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
◾由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如需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根据病情需要由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出,办理转诊手续后在转入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门诊慢性病
高血压、冠心病等12种慢性病:应先到市级医院鉴定,选择一家自己认为医保卡你只会划,你知道怎么报销吗?针对不同的人群(职工(退休职工)、普通居民(包括学生、儿童)),各种情形的报销比例也是不一样的,赶紧看,别再花冤枉钱了!
无锡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
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患者可在自己认可的社区医院签订服务协议后就诊,在个人账户用完后方可使用。
◾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制度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
◾由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如需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根据病《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将于日实施。 该办法的出台实施是我市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的关键时期,面对就业方式多元化带来的挑战,面对社会各界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期待,推行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我市自1997年启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来,逐步建立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待遇起到了积极作用,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医疗保险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小编就群众关注集中、与切身利益关系紧密的有关内容梳理成三十四个问答,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 1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社会医疗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 2 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由哪几个层次构成? 第一层次 基本层,包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层次 补充层,包含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第三层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3 哪些人员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中途参保政策: 统筹年度内新获得本市户籍的人员(包括新出生婴儿、复退军人、毕(结)业回乡学生、外地户籍婚嫁迁入人员、户口迁移至本市的移民家庭、归正人员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可的被领养人等)、本市内因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选择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中途申请参保必须在其获得本市户籍或中(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日起90天内向户籍所在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当年度办理资格。 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参保对象申请表》,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社所初审,符合条件的签字盖章确认并以年度筹资标准收缴办理转院和未办理转院:
1、我市授权转市外医院诊治的医疗机构为:宜兴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肿瘤医院、武警医院、周铁医院(限精神病专科)。
2、转市外医院诊治实行审批制度:参保病人因受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市外公办医疗机构诊治时,应在授权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并及时到市医保办备案,经同意后方可转外就诊。
3、市外指定转诊医院
无锡市: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第九人民医院(无锡市手外科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一O一医院、江原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七院)
常州市: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大病保险
1、2016年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内发生符合住院的合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8万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部分给予50%的补偿。2016年底年度转换后,将汇总筛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再予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发放。
2、2017年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内发生的符合住院的合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补偿,设定为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50%比例补助;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5%比例补助。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
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对象因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住院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300元,一、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为800元,市外医疗机构1000元。住院一次计算一次。
2、参保居民住院以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年度内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住院治疗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就医医院的不同级别,设置不同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负担比例。具体规定见表2:
门诊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对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范围:参保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时发生的药品可报费用(即属于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的费用,下同)和门诊普通诊察费。
(2)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标准:按可报药品费用的40%结报补偿;每人每日享受一次刷卡补偿,且单次补偿限额37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额350元。
2、特殊病种门诊:符合条件的特殊病种可以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表一,表中“门诊补助结报范围”所指的门诊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的费用。
一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日—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补偿:
(一)门诊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对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范围:参保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时发生的药品可报费用(即属于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的费用,下同)和门诊普通诊察费。
(2)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标准:按可报药品费用的40%结报补偿;每人每日享受一次刷卡补偿,且单次补偿限额37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额350元。
2、特殊病种门诊:符合条件的特殊病种可以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市居民基本医保业务管理中心(宜城街道人民北路62号一楼):221132 市医保中心(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980752 宜城街道谈家干社区(桃源路140号): 229311中途参保政策:
统筹年度内新获得本市户籍的人员(包括新出生婴儿、复退军人、毕(结)业回乡学生、外地户籍婚嫁迁入人员、户口迁移至本市的移民家庭、归正人员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可的被领养人等)、本市内因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选择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中途申请参保必须在其获得本市户籍或中(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日起90天内向户籍所在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当年度办理资格。
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参保对象申请表》,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社所初审,符合条件的签字盖章确认并以年度筹资办理转院和未办理转院:
1、我市授权转市外医院诊治的医疗机构为:宜兴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肿瘤医院、武警医院、周铁医院(限精神病专科)。
2、转市外医院诊治实行审批制度:参保病人因受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市外公办医疗机构诊治时,应在授权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并及时到市医保办备案,经同意后方可转外就诊。
3、市外指定转诊医院
无锡市: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第九人民医院(无锡市手外科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一O一医院、江原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七院)
常州市: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1、2016年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内发生符合住院的合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8万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部分给予50%的补偿。2016年底年度转换后,将汇总筛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再予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发放。
2、2017年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内发生的符合住院的合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补偿,设定为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50%比例补助;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5%比例补助。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
3、上述合规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对象因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住院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300元,一、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为800元,市外医疗机构1000元。住院一次计算一次。
2、参保居民住院以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年度内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住院治疗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就医医院的不同级别,设置不同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负担比例。具体规定见表2:
门诊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对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范围:参保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时发生的药品可报费用(即属于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的费用,下同)和门诊普通诊察费。
(2)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标准:按可报药品费用的40%结报补偿;每人每日享受一次刷卡补偿,且单次补偿限额37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额350元。
2、特殊病种门诊:符合条件的特殊病种可以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表一,表中“门诊补助结报范围”所指的门诊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的费用。
表1: 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日—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补偿:
(一)门诊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对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范围:参保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时发生的药品可报费用(即属于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的费用,下同)和门诊普通诊察费。
(2)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标准:按可报药品费用的40%结报补偿;每人每日享受一次刷卡补偿,且单次补偿限额37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额350元。
2、特殊病种门诊:符合条件的特殊病种可以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一、参保对象:
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以及本市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
本文涉及政策对象是指除参保学生以外的其他参保居民。
二、2017年筹资标准:
2017年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总额740元/人.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95元/人.年,镇(园区、街道)财政补贴185元/人.年,个人自负260元/人.年。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民政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局核定人员为准)以及市总工会核定的城镇特关于居民医保缴费的通知2017年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费、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从日起已开始,办理截止日期为日。0-18周岁的少儿(非在校学生)和需要办理居民医疗的无锡市居民还未去办理的,请在有效时间内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办理。 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下的少儿每人150元,老年居民每人350元,其他居民每人420元。 如有疑问,可拔打社区电话:。 梁溪社区 日统筹年度内新获得本市户籍的人员(包括新出生婴儿、复退军人、毕(结)业回乡学生、外地户籍婚嫁迁入人员、户口迁移至本市的移民家庭、归正人员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可的被领养人等)、本市内因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选择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中途申请参保必须在其获得本市户籍或中(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日起90天内向户籍所在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当年度办理资格。 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参保对象申请表》,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社所初审,符合条件的签字盖章确认并以年度筹资标准收缴医保费,人社所负1、我市授权转市外医院诊治的医疗机构为:宜兴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肿瘤医院、武警医院、周铁医院(限精神病专科)。 2、转市外医院诊治实行审批制度:参保病人因受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市外公办医疗机构诊治时,应在授权转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并及时到市医保办备案,经同意后方可转外就诊。 3、市外指定转诊医院 无锡市: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第九人民医院(无锡市手外科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一O一医院、江原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七院) 常州市: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02医院(常州和平医院) 苏州1、2016年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内发生符合住院的合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8万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部分给予50%的补偿。2016年底年度转换后,将汇总筛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再予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发放。 2、2017年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内发生的符合住院的合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补偿,设定为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50%比例补助;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5%比例补助。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 3、上述合规费用是指参保对象因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住院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300元,一、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为800元,市外医疗机构1000元。住院一次计算一次。
2、参保居民住院以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年度内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住院治疗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就医医院的不同级别,设置不同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负担比例。具体规定见表2:
1、普通门诊:参保对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范围:参保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时发生的药品可报费用(即属于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的费用,下同)和门诊普通诊察费。
(2)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标准:按可报药品费用的40%结报补偿;每人每日享受一次刷卡补偿,且单次补偿限额37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额350元。
2、特殊病种门诊:符合条件的特殊病种可以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表一,表中“门诊补助结报范围”所指的门诊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的费用。
特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日—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补偿:
(一)门诊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对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范围:参保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时发生的药品可报费用(即属于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范围内的费用,下同)和门诊普通诊察费。
(2)普通门诊医疗补助标准:按可报药品费用的40%结报补偿;每人每日享受一次刷卡补偿,且单次补偿限额37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额350元。
2、特殊病种门诊:符合条件的特殊病种可以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2017年筹资标准: 2017年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总额740元/人.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95元/人.年,镇(园区、街道)财政补贴185元/人.年,个人自负260元/人.年。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民政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局核定人员为准)以及市总工会核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可以享受参保救助,凭提供的有效证件免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负部分由各镇(园区、街道)或村(社区)财政承担一、参保对象:
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以及本市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
本文涉及政策对象是指除参保学生以外的其他参保居民。
二、2017年筹资标准:
2017年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总额740元/人.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95元/人.年,镇(园区、街道)财政补贴185元/人.年,个人自负260元/人.年。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民政重点优抚对象(以民政局核定人员为准)以及市总工会核定的城镇特今年4月份,随着《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介于购买商业保险的办法》出台后,无锡市区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较大的参保职工,均可以使用医保卡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了。然而记者注意到,虽然这一惠民政策出台已有近2个月时间,但不少市民仍对如何自己操作购买的流程并不了解。昨日,记者便来到我市首批准入保险公司之一中国人寿,就经办、保费、保额、产品保障范围等诸多细节进行了一番采访。 余额超3000即可购买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使用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呢?对此,中国人寿无锡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新政规定,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市民,只需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30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 市、市(县)区民政部门统筹本行一、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补偿锡澄之间的医保一卡通已经全面铺开,近期很多网民在咨询,办理锡澄医保一卡通需要哪些条件?哪些医院可以使用?小编为你全面解析。 办理锡澄医保一卡通的参保人员 在江阴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长期居住或工作、学习在异地6个月以上的人员。&锡澄医保一卡通的使用范围 江苏省江原医院 无锡市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无锡市传染病医院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无锡市中医医院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无锡市太湖医院(解放军101医院) 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崇安区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滨湖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市区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居民 市区各类学校(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幼托机构)的在校学生 市区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 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纳入离休干部和一至六级(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统筹对象的人员除外。 我市居民医保是什么样的? 本市居民医保是以“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居民医保要交多少钱? 在校学生和市区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以下简称学生少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其中财政补助200元,个人缴费80元; 市区户籍的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其中财政补助270元,个人缴费150元。 哪些对象参保我市市区于2003年起实施了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截至2014年底,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累计参保人数达332万人次,理赔人数达103.3万人次,理赔金额达33126.35万元,人均理赔320元。理赔金额一万元以上的有775人。 2015年参保人数达40.06万人。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完善和发展了我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弘扬了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合理减轻了退休职工的当期医疗费用负担,受到了广大退休职工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2013年7月,我市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功能大部分被大病保险政策所覆盖,作为医疗保险的补充功能被弱化。市退休职工保障今天(12月18日)下午,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修改《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修改后的《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结构管理,促进社会医疗机构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供重要法制保障。 新闻背景 近年来,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逐步规范,数量不断增长,原有《条例》在解决群众看病难、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现实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社会办医,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新形势新任务下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目前的发展要求,同时,我市社会医疗机构在床位数和门为进一步提高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障待遇,提高学生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学生的医疗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宜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大额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二次补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补助对象和标准: 在日至日期间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次或累计大于1.2万元(含)以上的参保学生,列入二次补助对象。其住院医疗费经学生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学生医保基金再补助30%,最高补助金额为6万元。 2 补助方式和时间: 凡符合补助范围的参保学生带好大额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或学生医保报销凭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代办人带好身份可具体到怎么使用、细节凭证等问题时,却没几个能回答上来。为此,小编整理2015年最新无锡医保报销最全攻略,大家收好哦! 大病医保 办理对象: 我市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大病医保不分病种,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可纳入报销。 报销比例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如下: 个人负担在2.1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不设封顶线。 此外,锡城往后每两年将由人社、财政根9月24日的《直通937》节目中,听友陈先生来咨询,他是一位新市民,和妻子在无锡做小生意有十多年了,过去他们在老家交了农村社保和新农合。今年,他妻子患病住院花了2万元,但回老家只报了3千元,而和他妻子同一病房的病人,因为在无锡交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明显要高很多。所以,陈先生和妻子想在无锡参加居民医保。 对此,来自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小费告诉陈先生,居民医保仅限无锡本市户籍的人员才能参加。如果陈先生愿意,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无锡缴纳社保。 但陈先生表示,自己年近六十,妻子也快五十五岁,现在交社保很不划算。不过他的子女现在都已落户无锡,他能不能以投靠子女的方式,在无锡落户呢? 小费表示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近日启动,喜大普奔的是,筹资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其中,住院治疗结报、中途申请参保、免费医保等内容更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什么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从日起,宜兴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学生医疗保险整合并轨,更名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初步形成社保体系的统一运作。宜兴行政区域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以及本市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 2016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具体内容 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居民年筹资标准提高至680元/人,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75元/人,镇(园区、街道)财政补贴185元/人,个人自负220元/人。 属一、职工医疗保险
1、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并贯彻属地化管理的参保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2、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所有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资格核定
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办法》的意见 锡政发【号
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因公死亡后需要供养的遗属。
1、《无锡市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资格核定表》;
2、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需提供与因工死亡职工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无生活来源证明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的证明;
4、生存证明为户籍所在地
基本医疗保险现金报销
依据《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2 6号
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自费就医。
医疗保险病历证、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
社会保障卡;
异地就医证。
社保各办事处。
即时办理。
每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正常工作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
《关于印发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诊断标准、用药范围和病种鉴定确认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号
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患有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丙型肝炎、精神病,需要进行门诊治疗,且使用药物在规定的范围内。
1、《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表》(一式三份);
2、社会保障卡;
3、居民医保病历证。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登记
《无锡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02 15号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除甲肝以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森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慢性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2种慢性病,个人账户使用完后需要约定在一级以上医院就医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
《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2 6号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需进行的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和肾功能衰竭人工肾透析滤过(含腹透)以及肾移植门诊抗排斥治疗。
1、《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表》、《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用药鉴定表》、《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门诊抗病毒治疗审批表》;
2、社会保障卡;
3、医疗保险病历证。
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继承申请
关于印发《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社会保险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劳社医[2002]5号)
法定继承人
1、《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继承申请表》(一式二份);
2、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死亡人、继承人社会保障卡;
4、继承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审核医疗个人账户
办理一次性支付
外国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6号)
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1、《外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
3、入境人员就业迁移注销证明;
4、护照复印件。
提交一次性支付申请→社保中心医疗保险待遇核定窗口受理审核→核定待遇并打印《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
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
《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暂行办法》2002 11号
参保病人确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外地诊治。
1、《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一份);
2、社会保障卡。
审核登记。
市卫生局医保处。
即时办理。
每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正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关于印发江苏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函[号)
参保人员在暂停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社保后,离开我市跨统筹区流动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我市医疗保险卡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业务窗口提出转移申请
1、参参保人员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有什么规定?   答:参保人员患下列疾病,在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病情相对稳定,仍需住院治疗(符合住院指征)的,由定点医院提出转诊意见,经有收治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可转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含家庭病床)进行后续治疗。其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不再支付住院起付费,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支付。同时本次住院不计算递减住院起付费的住院次数。   (1)糖尿病合并脑梗死;   (2)恶性肿瘤(化放疗间隙期和晚期维持治疗阶段);   (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4)脑中风;   (5)慢性盆腔炎(诊断明确、仅需理疗灌肠治疗转诊在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参保人员经转诊去外地的指定医院就诊,个人先用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凭《转诊审批表》,并携带社会保障卡、住院结算单、有效票据、医疗费支出明细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审核和报销手续。对转外医疗的住院起付费标准(含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统一按照本市同类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执行,转外地省级以上(含省级)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起付标准为本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的1.5倍,转外地住院治疗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再按规定给予报销。[ 详细&&& ]我市市区目前申请转往外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目前授权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无锡市人民医院、二院、三院、四院、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市中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医院、无锡市传染病医院、解放军一〇一医院。专科医院转诊的病种范围仅限于相应的专科疾病。   目前授权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无锡市人民医院、二院、三院、四院、精神卫生中心、无锡市中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医院、无锡市传染病医院、解放军一〇一医院。专科医院转诊的病种范围仅限于相应的专科疾病。 [ 详细&&& ]职工医疗保险对转外地就医有什么规定?   答:参保人员确因限于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必须转外地诊治时,须由授权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治医生填写《转诊审批表》,请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审批同意,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备案。转往外地的医院原则上仅限本省和上海市的省(市)级医院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队医院限于上海市长海医院、长征医院和南京军区总医院。 [ 详细&&& ]参保人员在门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答:(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并转入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本次住院结算范围。参保人员现金支付的门诊抢救费用,在出院后,凭医院抢救证明、电脑结算单、门诊抢救病历和费用明细单、复式处方及有效票据到市社保中心审核报销。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抢救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医疗帐户支付,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后,现金垫付(不用社会保障卡),然后凭有关资料到市社保中心按统筹段所规定的比例报销。[ 详细&&& ]十二种慢性病是哪些?如何确认?   答: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的十二种慢性病是: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森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患十二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需提供由市人民医院、二院、三院、四院、中医院、妇幼、一〇一医院、江原医院(糖尿病)、传染病医院(慢性肝炎)主治医师以上医生出具的、并经医务科盖章的疾病证明,到社保中心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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