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户迁出其农村户口从集体户口迁出土地是否收回

现在承包土地后户籍迁出后集体把土地收回承包方该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现在承包土地后户籍迁出后集体把土地收回承包方该怎么办
区政府征用集体土地村民都不知道,居委会都没有对村民通知,现在村民代表要收回,要怎么起诉!
原老家有田地,后来迁出原址,现在想收回土地,怎么办?听说农对农转户口可以,可靠吗?(我家人都是农业户口)
承包的土地在承包年限内被村集体私自收回怎么办
有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一份,(不过现场土地没那么大,被人占了一点)我现在要和他签什么合同,以保证以后拆迁没有异议
有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一份,(不过现场土地没那么大,被人占了一点)我现在要和他签什么合同,以保证以后拆迁没有异议
我与村集体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期满,但村集体没有提出收回及续签,请问承包方在继续履行原合同之义务(即继续每年交付租金)的同时,是否拥有原合同的一切权益,
我自费买了养老保险户口迁出农村,承包的土地还是我在承包,现在政府征地修公路,请问我还有权力分土地费吗?
山东土地承包第十一条,承包期内,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承包方收回土地。请问,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口具体是那些人,我的情况是,二轮承包时分给我四口人的土地时间是2O02年其中,我奶奶不是亲的,我亲爷爷的弟妹,和我们的不在一个户口本发上,奶奶于2006年去世,土地经营权证是我的明子委,于2OO6年去世,于2Ol5年登记确权颁证,今年村生委以我奶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死之销户,是付合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十一条承包方家庭成员全不死亡,承包地收回,说明是我奶奶一口人的...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弟十一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死,承方收回土地。请问?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是具体那些人,分地人口在不在一个户口本=有没有关系。我的情况是,二轮承包分了4,5
我家在农村承包的土地十几年前没有劳力去种,让给了别人,现在经营权证书还在自己名下,请问能不能收回来?他不同意怎么办?第三方登录
户口从农村迁出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问:我1995年从农村将户口迁出,落户在城郊,后来我们全家都迁出来了。我迁出时,将耕地给我弟弟耕种。后来村委会将我的耕地都登记在我弟弟名下,国家对耕地的补贴也全部发给我弟弟。我能否要回我的土地?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所以,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你的耕地。如果你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你耕地。稿件由本报记者张君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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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入城镇户口,土地承包权是否就意味着要被收回(转)
导读:现在农村外出城镇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为了能在城镇扎根发展会选择把农村户口迁入城镇户口,那么户口迁移后,土地承包权是否就意味着要被收回呢?一、全家迁入小城镇后,土地承包权被收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户口迁移会影响到土地承包权吗?针对这个问题,李彬先生发来询问,他因为在当地小城镇公司打工,全家三口人的户籍因此全部迁入当地所在的小城镇,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于是,他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要把他全家承包土地收回,重新发包给其他村民承包。他问,村民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农村》的规定?二、村民委员会的做法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李彬先生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收回其家庭承包土地的做法违背法律规定。李彬先生全家三口人户口迁入当地所在的小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其全家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应该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所规定的情形,因此,李彬先生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以他全家三口人的户口迁入到小城镇为由,收回其全家三口人的承包土的要求是错误的。三、李彬先生户口迁移不属于“迁入设区的市”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建制市分为县级、地级、副省级和省级四个等级。中国有四个省级市,就是、、、这四个直辖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分为区、县,县级市不设区,所以,所谓的“设区市”就是设有区一级行政区划的地级和地级以上的市。以福建省为例,福建省的福清、长乐、晋江就属于县级市;属地级市;是福建省唯一一个副省级市。从设区市的角度来说,福建省共有9个设区市:福州、、厦门、、、、、、。因此,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中提到的““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的内容,结合福建省的客观实际,李彬先生全家三口人的户口,如果是迁入了福州、莆田、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9个设区的市,那么,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收回其家庭所承包土地是合法的,不过,因为李彬先生全家三口人的户口所迁入的是县(区)级城市或者城镇这些“小城镇”,因此,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收回其家庭承包土地的做法违背法律规定。四、专家结语关于户口迁出是否会影响土地承包权的问题,主要考虑的是户口迁出地的性质问题,也就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维护土地承包权,如果当地村委会违法收回土地承包权,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投诉,情况严重的可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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