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财属于p2p是非法集资吗吗

P2P如何避免变成非法集资
8条总结让网贷平台与犯罪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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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目前金融发展滞后的情况下,P2P网贷打破传统金融机构信息垄断的局面,唤醒大部分人士的投资理财意识,为融资难的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快速有效的金融信息中介服务,适时弥补社会需求,间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缺失环节的一种有益补充。然而,在运作中,大量P2P平台“放弃”了资金中介这个角色,摇身一变成为“资金池”——从为资金“牵线搭桥”变成了“非法集资”。  “有些P2P平台的创办者出发点就不好,他们目的就在于圈钱。”去年年底上线的P2P平台“瓯金所”监事长颜贻潘说,P2P本是一个很好的投资理财平台,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但由于国内P2P行业门槛低,监管缺位,从而导致目前该行业良莠不齐。  P2P成了圈钱的工具,手段则是给投资人很高的收益回报。这些平台“虚拟”了一些借款标,投资者的钱投进来之后,平台的创办者便拿这些钱用于其他投资甚至去偿还自己之前的一些债务。当然,如果这些钱拿出去做投资,在规定的时间内,投资收益回报率高,足以支付投资者的回报,那么短时间内这个平台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万一投资的项目回报没达到预期效果,就难以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平台出事的概率就很大。   那么,P2P网贷如何避免形成非法集资的风险呢?通过分析银监会近期的监管思路,总结八点:1.P2P网贷机构要遵循业务本质,项目要一一匹配,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2.P2P网贷机构要落实实名制原则,要求平台投资人与融资人进行实名登记,监控资金流向;3.P2P网贷机构要明确自身信息中介的角色,严格道德底线,为投融资双方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中介服务;4.P2P网贷机构应对自身平台从业高管的专业背景、从业年限进行筛选,确保业务专业性、合规性;5.P2P网贷机构与第三方支付、银行托管机构保持实时的信息对称及透明,确保机构自身不接触资金流转;6.P2P网贷机构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出借资金或收益作出承诺和保障,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7.P2P网贷机构定期信息披露、理性揭示风险,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审计;8.P2P网贷机构业务应坚持小额借款,分散匹配。  央行对P2P业务发展划定了界限,这意味着今后P2P平台应回归中介属性,去金融机构化。为此,央行条法司也为P2P业务开展给出了三点风险警示,首先便是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据MBA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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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非法集资第一案给谁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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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深圳市誉东方投资管理公司(下称&东方创投&)两位主要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案成为国内被判&非法集资&的第一案。业内专家认为,P2P非法集资第一案虽然已告破,但不能让少数违法者&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资料显示,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平台,截至去年10月31日,该平台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其中已兑付7471.96万,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250.32万。截止昨日,该公司官网还宣出称:该公司与深圳华夏通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议合作关系,全场100%保本保息。
东方创投是一家网络投资平台,向社会公众推广其P2P投资模式。此案法院主审的法官认为:东方创投满足了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四大要素:资金池模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发布虚假高利借款信息,并通过&借新还旧&短期募集大量资金。所以其被判&非法集资&罪量刑适当。
尽管网贷有风险,但同时由于P2P网贷的高收益率,吸引着很多投资者的眼球,并且成为越来越被认可的一种投资方式。近日,一知名P2P平台的1000万元融资项目,仅仅7分35秒就满标,创下了P2P交易新纪录。不仅如此,一份报告显示,近半数投资者去年才开始关注P2P行业,近五成的投资者2014年才加入P2P理财大军,成为P2P网贷行业的生力军。
笔者认为,P2P网贷公司之所以会在近年来茁壮成长,一方面是目前国内投资渠道狭窄,把钱存银行利率过低,而广大投资者急需要这么一个投资平台来获取高收益;另一方面对于中小微企业或者个人来说,短时有急需用钱的时候,向银行贷款速度太慢,而P2P网贷具有高效、便捷可以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
从本质上来说,P2P网贷只不过是将线下民间借贷搬到网络平台上而已,其草根性是其本质。与传统线下民间借贷相比较,它的进步之处在于:P2P网贷给借贷者提供了一个公共网络平台,借和贷双方撮合信息更加透明、公开、高效和及时。那么深圳罗湖人民法院判决国内P2P&非法集资&第一案给我们带来什么警示呢?
首先,高收益必然与高风险相邻。本来很多人认为金融是神圣的,企业家要想成为金融家很难,做金融的门槛很高。但是恰恰相反,P2P平台公司入行门槛却极低,一台电脑,租一个房间,几个人就可以做金融。这就P2P网贷。这势必会造成较大的风险。所以适当抬高P2P行业准入门槛很有必要。
此外,P2P网贷与小贷公司不同,阿里小贷公司业务主要面向阿里电商旗下的数百万家中小商户,小贷公司可以利用对这些商户是否诚信,业绩是否良好,资金周转是否,还贷能力是否充足,进行综合科学的分析和比较,以达到资金安全的目标。
而P2P网贷不属于真正含义或者标准化的。因其没有客户长期积累的生产经营全程、日常生活活动等完整的大数据基础,无法获取挖掘分析借贷双方资信状况。从而无法利用互联网金融手段对信用的准确获取,来事前预防金融风险。
更关键的是,很多P2P网贷企业通过承诺担保和抵押来吊起投资者的胃口。有些投资者为了资金安全宁可降低收益预期。如某网贷平台借款类型分为信用借款、车辆抵押和房屋抵押三种。信用借款的借款成本一般为20%以上,而车辆抵押和房屋抵押在15%左右,但即便有了抵押物,投资者也不见得就可以高枕无忧。今年7月,共有8家平台跑路或提现困难,目前问题平台累计已达154家。
很多投资者奇怪,借款人有抵押、有担保,为啥还会有这么大风险呢?笔者认为,任何借贷都有风险,以抵押为例,借款的人既然有房产,为啥不去银行申请低息贷款,而通过网贷融资?除了银行的手续繁琐外,借款申请人的抵押物多少有些问题吧。比如房产本身没有合法产权证,那么,所谓抵押实际起不到保障作用。再说到担保,部分担保公司为平台关联公司,部分本身担保能力有限。当平台出问题了,担保公司也是一损俱损,自身也难保。
所以此次东方创投成为P2P第一案,给我们投资者敲响了警钟,一是P2P网贷公司入行门槛低,成立起来快,倒闭起来速度更快。二是P2P网贷企业虽说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但是没有大数据依托,其投资风险不言而喻。三是P2P网贷承诺的抵押和担保在出问题时,实际起不了真正保障作用。
再者,全国P2P网贷&非法集资&第一案暴出后,给整个网贷行业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严格自律很重要,一定要坚持把握好操作边界,越雷池半步的后果很严重:坚持平台的中介性质;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唯有尊纪守法,才能长期运营发展下去。
最后,对于监管层来说,银监会应该尽快出台P2P企业的准入、监管、退出细则,不能再让P2P行业像现在那样继续混乱下去。就是进入门槛极低,大家一窝蜂涌进来;监管基本缺失,操作违不违规,企业自己不清楚;退出任其自生自灭,投资者的权益如何保障。所以尽管P2P行业最近二年才兴起,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定要紧紧跟上。
国内首家P2P企业&非法集资案&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对投资者来说,高收益与高风险如影随形,投资P2P行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最好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对于P2P平台来说,东方创投倒下了,以后自己要吸取经验教训,不要越雷池半步,别成下一个倒下的目标。而对于银监会来说,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定要跟上,监管也要到位,这样更有利于P2P行业的健康成长。
本文作者:
(高级经济师,知名财经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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