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民间信仰对乌鸦的信仰如何演变

揭秘:清朝历史上的吉祥鸟为何是乌鸦不是凤凰?
清朝那些事儿
满族对于乌鸦的崇拜比较早。对于乌鸦的崇拜是一种古老的信仰,中国的许多民族在古代的时候都曾经崇拜过乌鸦。上古神话有三足神乌为王母取食的神话,已将乌鸦称为“神乌”。而用乌鸦占卜是古人对乌鸦崇拜的一种体现,早在西汉时期,就盛行鸦卜习俗。后来甚至还有专门讲用乌鸦占卜的著作《阴阳局鸦经》。乌鸦崇拜(资料图 图源网络)在黎族的《举木惹牛》故事中,乌鸦能够救人,在普米族神话《洪水滔天》中,乌鸦能够预料灾难的发生。对于乌鸦的崇拜,跟生产方式有关,最早的乌鸦崇拜应当产生于狩猎时期,乌鸦能够帮助狩猎者找到动物的尸体,获得食物,同时有些民族还有崇黑的习俗,乌鸦因其黑色羽毛而受到喜爱,后来,乌鸦的形象走向了其对立面,主要是因为生产方式的转变,大部分的民族由狩猎转为农耕,乌鸦的杂食性和爱偷东西的习性就使其遭到了厌恶。尤其当人们远离丛林,并有了更先进的手段来获取食物的时候,便不再需要借助乌鸦来寻找食物。此时乌鸦的食腐性便使其成为报丧的信号。满族现在也不再采用渔猎的生产方式,然而在其他民族对乌鸦的审美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的时候,满族至今还存在着对乌鸦的敬仰和崇拜。这里,乌鸦曾经救过本民族祖先的传说在保留满族对乌鸦的祭祀与崇拜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以人为主人公的传说中,鸦鹊落在满族的皇帝或英雄人物的身上,从而使他们躲过敌人的耳目获救。鸦鹊也因此受到皇帝的宠爱,也受到满族人民的爱戴。这一类形象中的鸦鹊并没有被拟人化,其救助行动是直接的。这一形象中,最为人熟知的就是乌鸦搭救小罕(努尔哈赤)逃生的传说。小罕被明兵追赶,眼看就要追上了,一群乌鸦盖在他的身上。明兵远远看见一群乌鸦,就断定这地方没人,朝前追去了。乌鸦救了小罕的命。在《昭陵的由来》中,也是一群乌鸦将皇太极团团围住解救了处在极度危险中的皇太极。皇太极从此将乌鸦看作神物,不但不让人伤害,还专门在盛京的东北角圈地伺鸦。清文献《满洲实录》卷一则记载了一篇爱新觉罗氏家族崇鹊神话:布库里雍顺数世后,“其子孙暴虐,部署遂叛,于六月间将鄂多理攻破,尽杀其阖族子孙,内有一幼儿名樊察,脱身走至旷野,后兵追之,会有一神鹊棲儿头上,追兵谓人首无鹊棲之理,疑为枯木遂回,于是樊察得出,遂隐其身以终焉。满洲后世子孙,俱以鹊为神,故不加害。”此外,满族对于乌鸦的崇拜,还跟乌鸦的食腐性有关。满族的先民们采取渔猎的生产生活方式,当时生产力低下,不可能经常打到猎物。而乌鸦喜欢吃野兽的尸体。人们在乌鸦聚集的地方获得意外的食物,久而久之,便逐渐崇乌鸦为神灵了。在亚洲东北部以及与之隔海相望的北美西北部沿海的原始渔猎民族中,乌鸦被视为圣物受到崇拜,证明了乌鸦崇拜与渔猎民族关系密切。在满族民间传说中,乌鸦的拯救者形象跟乌鸦的食腐性有关。乌鸦落在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身上,将其包围,给敌人造成他们已经死了的假象,从而搭救了他们。努尔哈赤下令要在索伦杆上敬饲乌鸦。沈阳故宫清宁宫前就立着一根索伦杆,有丈余高,顶部有一碗型之物,木杆置于汉白玉基座上。萨满在祭祀仪式中,将五谷和猪杂碎放在神杆的顶端,敬饲鸦鹊;清朝则不准任何人伤害乌鸦,且专门伺鸦。清朝不准任何人伤害乌鸦(资料图 图源网络)《东三省古迹遗闻》载:“必于盛京宫殿之西偏隙地上撒粮以饲鸦,是时乌鸦群集,翔者,栖者,啄食者,梳羽者,振翼肃肃,飞鸣哑哑,数千百万,宫殿之屋顶楼头,几为之满。”这里,乌鸦的灵性是因为乌鸦“偶然”救主而被赋予的。它已经不是原来的动物崇拜了。对于被救助的皇帝来说,是因为被意外搭救,而采取行动感激乌鸦,对于满族后世来说,是由于乌鸦救了满族的皇帝(也是祖先),所以对乌鸦心存感激。二者都是一种报恩的行为。对于乌鸦是这样,对于喜鹊也是一样。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说有很多异文,其中,有的就说是喜鹊立在了小罕(努尔哈赤)的头上,被明军当成木桩得以逃生。这跟清文献记载的喜鹊救樊察的传说有相似之处。然而,为什么救人的是鸦鹊而不是别的鸟类呢?究其原因,还是跟原始的满族对于鸦鹊的动物崇拜有关。呼什哈哩氏的萨满祭祀中讲,乌鸦是看林子的格格,即林海女神,有了她猎人进山就能平安。所以,往昔猎人祭山林时先要给乌鸦扬酒撒肉。《乌布西奔妈妈》中说乌鸦从前是天神阿布凯恩都力的亲随,在争战中误食黑草死去,变成号啼的黑乌,在人马屯寨边飞旋,为人巡狩。有的萨满神谕中载:乌鸦的羽毛“像没有太阳时候的颜色”,即黑夜。乌鸦是黑色报警鸟,有了她就宵夜平安。在宁古塔流传着关于沙克沙恩都里的神话:天神看见人间对天灾病患,一点也不懂得预防,就派沙克沙下界预报一些吉凶祸福。他通过感孕投生在一个老猎户家中,是一个半人半鹊的形象,并在喜鹊窝里长大,终日和喜鹊为伴。他预报了洪水、瘟疫,使部落幸免于难。他识破了耶鲁里的迷魂阵,救出了族人,被满族奉为喜神。每逢添人进口、修建新房、久病得愈、出兵打仗平安回来,满族都要祭喜神。转自|“清朝那些事儿”(微信ID:qingchaoba)上微信搜【腾讯儒学】轻松关注儒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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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洪光良牧师主日证道:乌鸦的启示-福音时报--基督教资讯门户网站
日主日崇拜上,卡城华人基督教福禾堂洪光良牧师以《乌鸦的启示》为题,跟弟兄姐妹一起深入了解和认识乌鸦,进而正确认识合神心意的基督徒是怎样的。
读 经《创世记》8:6~12&&& 《列王纪上》17:1~6
在中国浙江省中部,有个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评为&世界第一大商场&的义乌市,它本来的名字叫做&乌伤&。相传在春秋战国时代,这里出了个名叫颜乌的孝子,颜乌家贫丧父,只能亲自负土为父修坟。未料这事却感动了成群的乌鸦,他们争先恐后地前来衔坭相助。待坟垒堆成之后,乌鸦们的鸦喙都破损出血了。这事既然传为佳话,当然引起朝庭的注意;就在公元前222年,也即秦始皇二十五年,政府就给这地方起名叫做&乌伤&。新莽时代又改乌伤为乌孝,唐朝武德年间再改乌孝为义乌。
咱们中国,除了北方地区之外,南方民俗对乌鸦是颇有忌讳的,一则因为乌鸦的叫声不好听,二则传说听到或看见乌鸦就可能是丧事的凶兆,所以,乌鸦就不被欢迎了。即使在世界文学中,除了少数的例外,乌鸦也常常被赋予凶鸟的形像,有时是女巫的仆役,有时又是死神的信使。而给我印像较深的乌鸦诗却有正反两首,其一是白居易的《慈乌夜啼》,另一首便是爱伦堡发表于1845年,令人读后莫名惊悚的《乌鸦诗》(The Raven)。白居易笔下的乌鸦是难能可贵的孝鸟,爱伦堡眼中的乌鸦却是冷漠的幽灵。
《圣经》提及乌鸦共约十次,虽然他不是洁净的鸟类,但也未被赋予他贬义,相反地他却是上帝所照顾和养活的鸟类。即如约伯记所说:&乌鸦之雏,因无食物飞来飞去,哀告上帝;那时,谁为他预备食物呢?&(伯38∶41)主耶稣也训诲门徒说:&你想,乌鸦也不种也不收,又没有仓又没有库,上帝尚且养活他。你们比飞鸟是何等的贵重呢!&(路12:24)感谢上帝,他爱小乌鸦,更加爱自己的儿女。
乌鸦的美德
乌鸦的羽毛很美,乌黑中闪耀着金属的光泽,《雅歌》里面的新妇因此就称赞她的良人头发厚密累垂,黑如乌鸦(雅5:11)。而学者专家长期观察的结果,发现这种乌黑(也有白色戓非全黑)的禽鸟且是合群的鸟类。即使千百只乌鸦聚在一起,也极少会发生内斗。偶尔或有争执,也从不会攻击对方的眼珠,因此有人便称乌鸦为义鸟。乌鸦又不像其他某些杂交的鸟类,虽因其啄食腐尸或带血之肉而蒙不洁之名(利11:15;申14:14),但终其一生只有一个配偶,夫妻共筑爱巢小心哺育儿女;因此乌鸦又称爱鸟。何况乌鸦的勇敢也是出名的,即使面对强敌,也会缠斗到底。强壮有力的鸟喙就是他有效的武器。通常他都会把敌人的眼珠啄出来,这一招连凶禽恶兽对他都不得不存几分顾忌。这样,乌鸦又被世人称为勇禽。乌鸦更是同行中智商最高的鸟类,经过训练的乌鸦不单会演算简单的数字、懂用简单的人类语言,还会使用简单的工具。因此,乌鸦又堪称为智鸟。
然而,乌鸦最大的令誉还在他的慈与孝,中国古人常称之为慈乌或孝乌。前述白居易《慈乌夜啼》诗就是一例。诗云:
&慈鸟失其母,哑哑吐哀音,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
&&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
&&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
&&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
&&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
因为乌鸦是孝鸟的缘故,中国道德文化中的&反哺&一辞便由此而来。可惜,近来世上偏多不孝子女,非但不知&反哺&为何物,更可耻的却是变本加利地&虐老&、&弃老&和&啃老&。对待这些人,《圣经》强调要让谷中的乌鸦把他们的眼珠啄出来给鹰雏所吃(箴30:17)。这种忤逆子的眼珠,甚至连乌鸦都不吃,足见不孝顺父母者,真是人不如禽啊。
首回劫后大地的乌鸦
乌鸦不仅仅是智、仁、勇、慈、兼备的鸟类,其在上帝救赎计划中更是一种首负重回劫后大地使命的鸟类。在洪水灾难过后,第一个离开方舟回到地上的就是他。按照《圣经》记载:&&过了四十天,挪亚开了方舟的窗户,放出一只乌鸦去。&那乌鸦飞来飞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创8:6)
圣经没有提到乌鸦是否回到方舟那里,所以他就备受初代教父和历代卫道者的指责。有人说乌鸦此举是离弃圣洁和贪恋世界者的写照,有人说乌鸦代表那些洗礼归主后又堕落误入岐途的基督徒。奥古斯丁更说一听到乌鸦聒耳的叫声,就令人想起那些只会呱呱鸣叫却毫无灵性高度的基督徒。总之,不少人对乌鸦就是存有偏见。其实这都超出了圣经对乌鸦的描述,多半都只是个人的爱恶。
留意古代海上交通的学者会告诉我们,通常航海者为了探索航线的方位和前面陆地的远近,船上通常都会豢养一些雀鸟,乌鸦是智力高、续航力强、方向感准确的鸟类,因此放出乌鸦通常就是水手的首选。
挪亚放出乌鸦的目的无非就是想知道地上的水退了没有,如果乌鸦没有飞回方舟,就是告诉挪亚地上已经有可以落脚之处了,这已经达到了挪亚的目的。而且乌鸦不怕肮脏、尸臭、和污秽,作为第一个探索劫后世界的勇者和清道夫,其精神也是不应该被诋毁的。由此联想到我们身为基督徒,固然要效法鸽子的驯良和洁浄,但也不应该没有去面对和进入污秽世界的勇气,因为如果世界完全光明,何需你去做灯发光呢?如果世界洁净一片,又何须你去做盐调和呢?更何况,如果个个都想做高收入过高素质生活的人,谁去做清洁城市的环卫工呢?所以,上帝造万物众生所给的评价只有一个&好&字,这不是没有深意的。原来在上帝的计划中,只要能忠心尽力完成所交付的使命,就都是&好&的了。所以,无论是做叼橄榄枝的鸽子,还是做啄食腐尸的乌鸦,在上帝眼中,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真真正正的神鸦
以色列国在亚哈王的时候是相对繁荣的,可是宗教信仰却大大堕落了。在王后耶洗别的庇护下,全国泛滥着异邦的巴力崇拜。原来在中近东原始信仰中,巴力是主管风云雨露的神祇。耶洗别刻意推崇巴力而践踏耶和华,然而就在斯时斯地,上帝就差遣以利亚来向耶洗别和她的邪神提出挑战。以利亚对亚哈说:&我指着所事奉永生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起誓,这几年我若不祷吿,天必不降露,不下雨。&然后就离开退到约但河东边的基立溪旁隐居起来。接下来就发生了长达数年的亢旱,也演示了数年之久的神迹。圣经告诉我们,当时耶和华的话就临到以利亚说:&&你离开这里往东去,藏在约但河东边的基立溪旁。&你要喝那溪里的水,我已吩咐乌鸦在那里供养你。&
于是,以利亚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住在约旦河东的基立溪旁。而情况也正如耶和华所说的,乌鸦早晚都给他叼饼和肉来供养他,他同时也喝那溪里的水直到预定的日子满足。
在这个神迹中,我们的眼光自然而然就落到乌鸦的身上。上帝怎么会用不洁的乌鸦来供养自己重用的仆人呢?有少数不信神迹的人(例如格雷Gray),认为圣经此处所说的乌鸦,可能是拼写上的问题而提出异议。说原文的&乌鸦&和&亚拉伯人&的拼写很相似,因此说上帝所差遣的不一定是乌鸦,而是一群居住在约但河东一带的亚拉伯小黑人。不过绝大多数的证据和更多的人都相信圣经的记载无误,因而确信圣经所说的&乌鸦&就是世人熟悉的乌鸦。
乌鸦叼肉这种事情并非圣经的特例,在《伊索寓言》中,被狐貍哄骗而丢掉囗中块肉的乌鸦,被日本视为国鸟并受供养的八咫鸟,被杜甫、辛弃疾、范成大等名人诗词提及的神鸦,就都是会叼肉叼饼的乌鸦。所以,给以利亚提供食物的乌鸦,其能力是经得起考验的。反而是饼和肉究竟来自何处?这才是我们感兴趣的问题。
从前,不少庙宇每逢祭祀的时候,一般都会为庙前广场群集的乌鸦提供碎肉和饼食,辛弃疾笔下暗指的正是这种情况。至于中国荆楚一带的巴陵,还有一种逐舟索食的乌鸦,每当舟行至此,群鸦就会紧随舟后,舟子总要把预先备妥的肉碎或饼碎拿出来撒向空中的鸦群,他们也总是准确地接住叼走。若不这样做,鸦群就会衔脏水污坭群攻舟楫作出报复。这种乌鸦,常被称为神鸦。
反思以利亚当时的以色列,虽然原有的信仰大受摧残了,但民间或偏僻地区的宗教活动和祭司的晨昏二祭应该没有根绝。所以,乌鸦早晚叼给以利亚的食物,有可能就是得之于此。再者,现代学者注意到乌鸦送给以利亚的&饼&原文称为&利恒&(Lehem),可以是包括草莓、栗子、或其他植物种子在内的食物,若是这样,就一定是鸦群的集体事奉了。所以,上帝三年多差遣的就并不只是一只乌鸦而是许多只乌鸦。不过无论是一只或是一群,既然能够一直忠心,在不短的日子里完成上帝所指定的使命,这种忠心坚持的鸟类,既然是神所差遣的乌鸦,若称之为神鸦也无不可吧。
乌鸦并非人人喜爱的鸟类,甚至是被圣经列为不洁净的鸟类。他因吃死尸而遭人鄙视,因热心给世人预报噩耗而被讥为&乌鸦口&。在西方某些童话故事中,乌鸦还常常被描写成女巫的帮凶。然而,考诸更多历史民俗,乌鸦其实是很有名誉的鸟类。传说乌鸦因为能够直视太阳,因而被称为阳乌。阳乌又称&金乌&或&三足乌&,他就是中国神话中备受敬畏的太阳鸟。这种鸟在高句丽、日本等国同样是神圣的鸟类。联想到上帝按自己的主意造物,并且各赋给不同的本领,只要能尽其天赋,忠心而行便是美好。所以,我们必须强调,乌鸦就是乌鸦。他可以是污秽的食尸凶鸟,也可以是居住在太阳里面的金乌。同样道理,基督徒是好是坏,也必须视其个人能否体贴天父的心,能否尽情发挥上帝给大家的恩赐。一只乌鸦,可以是啄食腐尸的不洁之鸟,也可以作上帝的使者,忠心供养上帝的仆人;可以是巴陵逐舟或庙前乞食的神鸦,也可以成为茫茫大海中水手们的导航员。亲爱的弟兄姊妹啊,上帝创造我们,基督救赎我们,圣灵感动我们;然而,我们果真已经尽了本分,已经完成或正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吗?就算是乌鸦吧,你到底是那一种乌鸦呢?
我们既然接受了上帝晨光的照耀,就都是属主耶稣基督的人,都不再生活在死亡的荫下了。我们要迎接晨光和跟随这光;经历光并为光作见证;亲炙真光和为主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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