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夫妻日本会不会灭亡亡.目前的婚姻关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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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制度会消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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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消亡,而且已经在消亡的道路上了。且不说高离婚率的西方,不说婚姻名存实亡的北欧,就看看近两年的中国。新闻二则:重庆夫妻离婚率超百分之四十,仅2016年情人节有1098人离婚理论方面,可以参考的资料很多。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分析和预言就不乏准确之处。他指出: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它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它仍然是权衡利害的婚姻。只有妇女对男子经济依赖的消失,才会允许两性关系建立在平等和真正的爱情基础之上。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以使妇女经济上不再依赖于男子;妇女解放的第二个先决条件是必须“依靠现代大工业”,只有在高度发达的工业化社会里,才可以想象妇女能够真正得到解放;第三个先决条件是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即把私人的家务劳动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因为在前阶级社会,家务劳动有一种公共的性质,而一夫一妻制家庭产生后,“家务的料理…不再涉及社会了。它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最终,妇女解放的根本条件是消灭私有制,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如果承认家庭已经依次经过四种形式而现在正处在第五种形式中这一事实,那就要产生一个问题:这一形式在将来会不会永久存在?可能的答案只有一个:它正如过去的情形一样,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它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它将反映社会制度的发展状况。既然一夫一妻制家庭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已经改进了,而在现代特别显著,那末至少可以推测,它能够更进一步的改进,直至达到两性的平等为止。如果一夫一妻制家庭在遥远的将来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那就不能事先预言,它的后继者将具有什么性质了。”(书中恩格斯引用的学者摩尔根的话)下面这篇总结得不错,我再总结之总结:婚姻是男女在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生产中利益互补的产物
婚姻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婚姻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婚姻最原始的初衷是男人实现生育愿望、女人找到吃饭的保障。这是婚姻社会属性的基础,体现了公平原则。男女平等只是法律上的平等,在社会分工上永远不会平等,除非有一天男人学会生孩子。现代女性逐渐走上社会与男人争一片天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因其生理和心理的特征,终究不会与男人平分秋色。女性独立是社会的进步这毫无疑问,但独立是相对的,男女在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总体上的绝对的平均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女性经济彻底独立了,婚姻中男女合作的平衡条件就破坏了,现在的婚姻制度也就逐渐瓦解。婚姻制度从原始社会的群婚制、对偶婚制,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再到近代的以嫖娼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都是由男女在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剩余产品的出现,体能上占优势创造了比女性更多财富的男性,需要同某个女性保持固定的性关系,以明确后代,获得清晰的继承权;女性因为体能的劣势,需要男性的物质帮助,于是男女合作形成——婚姻产生。女性在物质上完全依赖男性的时代,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女性经济具备一定地位时,婚姻制度是以嫖娼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经过未来漫长的发展,社会财富极大丰富的时代,女性在经济上完全不依赖男性,女性在性的独立掌控能力就增强,两性关系较男权社会开放,一夫一妻制将被多元化的生活方式所替代。
现在在全世界范围内,包括英美欧发达国家,依然是男性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女性在经济上属辅助力量,婚姻制度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体力劳动的农业时代(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财富基本由男性创造,因此男性成了社会的主宰。男性绝对控制着女性,这是一夫多妻制的社会根源。历史发展到近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科技的进步缩小了男女体能上的差异,女性走上社会从事自己的工作,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地位,为一夫一妻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未来漫长的发展,到了社会财富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分配原则将使男性的物质生产优势再度模糊,经济上完全独立的女性将不再把婚姻作为自己的唯一归属。两情相悦不是婚姻的理由,她们会为了爱而选择与男性同居,也会为失去爱果断离开男性而重新选择爱。所以,女性使婚姻走向松散。松散的婚姻关系极易模糊了男性的后代,可能导致共产主义社会的母系回轮;掌握着人自身生产主要决定权的女性在社会地位上也许会再度高于男性。
婚姻制度和其他的社会制度一样,不是从来就有的。婚姻家庭制度和经济制度是本原的制度,其他制度都是家庭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派生制度。
婚姻家庭制度是男女在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上利益互补的产物,产生于私有制出现后,消亡于社会财富极大丰富的时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存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男女在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上存在差异,存在交换;社会财富有剩余但没有发展到极大丰富的时代,主流人群的男性在物质生产能力上强于女性,男子有要求明确后代的愿望而女性在物质上不能自我满足。两种社会形态不具备婚姻的条件:一是没有剩余财富,社会产品必须平均分配的原始时代;二是社会财富极大丰富到男女在物质上不存在差异,不需要“交换”资源的共产时代。屡次的工业革命使得生产高度发展,社会生产逐渐从体力劳动转移到脑力劳动。出现了男女平等就业的机会,进而爆发了轰轰列列的女权运动。其实在这之前并不是所有女士都觉得“一夫多妻制”是对自己的压迫,相反她们获得更多的是生活上的保障。男人和女人在工作上的平等机会最终导致了“一夫一妻制”正式成为了社会的主流。
但是要认清的是,婚姻制度毕竟是社会生产和社会制度的产物,其目的是为了生产资料的分配,其本质是反人性的。现在社会离婚率的提高,和单身家庭的增加也是社会生产发展的结果——男女双方都可以单独凭借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和孩子,而无须另一方的帮助。于是人们表现得更加自由,个性的发展不必再受生存竞争的压迫。
再往后就涉及到了“共产共妻”的问题了。其实“共产共妻”的提法最初是资产阶级的论调,因为在当时的人看来女人和其他的生产工具一样,既然其他的生产资料都可以共产,那么女人这种特殊的生产工具也就可以共妻了。可惜他们说对了结果而没有说对原因。
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物质资料极大丰富,阶级、国家和私有制都自然消亡。长期以来与私有制相伴的婚姻制度也就自然不复存在了。人类社会的主要矛盾将告别人与自然的矛盾,而转变为自身发展的矛盾。也就是说每个人只要想如何满足自己的各种发展需要就可以了。一直羁绊着婚姻的生育问题将转化为社会为题,而不再是个人问题。极大丰富的物质资料保证了社会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分配原则,所有的孩子、老人都由社会共同抚养,这样男人和女人之间完全可以通过平等的互相的吸引而结合,这种结合是自由和随意的。最终从形式上实现了所谓的“共产共妻”(应该是共产共偶)。现在,世界上生产力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成年人的单身率是51%,假如这个数据变成61%、71%、81%、91%,婚姻是不是就从主流上消亡了呢?
婚姻制度并非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目前世界上发达的国家美国,男女经济从20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末趋向于基本平等,两性关系的平等体现在“两性都宽松”上而不是“两性都严格”上。可见,剥离了经济因素,男女两性在人性上都是多偶性的而不是一偶性。男性的多偶不影响婚姻的本质,女性的多偶会摧毁婚姻的初衷——男子明确后代的需要。两性的经济平等决定两性性的平等,两性性的平等使女性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性多元化权利,女性的性多元摧毁婚姻的初衷,婚姻制度走向衰竭。 在一个社会财富极大丰富,老人、孩子都由社会抚养的时代,福利制度是社会化的,可以不以家庭为单位。要实现男女真正平等,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现在在全世界范围,最上层的领导者,几乎是清一色的男性,从质上决定了现在社会男女经济不平等的主流地位不动摇;占人口数量最多的体力劳动者多为男性,从量上决定了现在社会男女经济不平等的主流地位不动摇。只有完成了工业化,财富积累到基本满足“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程度,主流劳动者从以体力劳动为主转化为以智力劳动为主,男女经济才可能平等,婚姻才可能真正从主流社会退出。当今世界,我们看到,那些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男性是物质生产的主体,婚姻制度相当稳定,一夫一妻制为主流,在男性经济占绝对优势的阿拉伯国家还存在着一夫多妻制度。在进入后工业时代的发达的北欧国家,男女经济相当平等,那里的许多国家婚姻制度形同虚设,单亲妈妈非常普遍,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是想走就走想离就离,有的女性做了妈妈,男人在家做奶爸,女性出去搞男朋友,男人对此视而不见。(或许上述最大的争议之处,在于部分运用了当下最不时髦的马列主义。因为有用,所以敢用。若因错误运动历史和个人好恶而全盘否定,那是矫枉过正,图样图森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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