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增项后增加经营项目需要办理增项吗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增项、迁址、增加生产厂点及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申请许可程序 发布时间: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点击:次   1.申请& 申请人需通过省质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到所在市质监局政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请登录省质监局网站(www.),在线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申请人在提交书面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不能提交原件或原件与申请材料不符的,行政许可终止。   2.受理& 市质监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   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市质监局将退回申请材料,本次行政许可程序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再次提出的申请为一项新的申请。   3.实地核查& 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员对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   4.审批& 省质监局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42个工作日内(产品检验、送样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发证& 符合许可条件的,省质监局在作出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 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企业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领取相关证件文书。   6.查询 申请人可登录省质监局网站(www.)申请人申报账户实时查询办理进程。   7.终止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49号令)规定,由省质监局终止办理行政许可: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的;申请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依法需要缴纳费用,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缴纳的;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办理行政许可的。   申请人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行政许可事项终止申请书(申请人用)》(格式文本下载见第9条)。   详见:场景式服务 & 食品相关生产许可 & 版权所有: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话:12365 技术支持:山东省质监局信息中心 备案编号:鲁ICP备号 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邮编:250002大兴区食品流通代办公司公司怎么增项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大兴区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在大兴区办理食品流通许可&&需不需要健康证&1、食品流通许可证项&找掘金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4、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经营食品设备清单;7、经营人员的健康证书;2014年一手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0天加急办理&&加急热线&188-北京哪个区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好办理,哪里能代办朝阳大兴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的代办哪里能代办?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多少钱,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一手代办朝阳大兴食品流通专业一手代办朝阳大兴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大兴食品流通专线&&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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