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的特征有客体的非物质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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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知识产权概念化与特征重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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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知识产权概念化之否定
  伴随着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基础的经济——知识经济在当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日益提升,作为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和杀手锏的“知识产权”在各国得到了空前的重视。我国也不例外,从三十年多前的闻所未闻,到如今的耳熟能详,“知识产权”已成为时下的时髦词汇。
  然而,“知识产权”是什么?这一问题人们似乎并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实质上,汉语“知识产权”一语系舶来品,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的意译。“知识产权”是20世纪后半叶以来在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最早源于17世纪法国大革命时代,主要倡导者是法国的社会学家卡普佐夫,后来经过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等人的论证和发展。但从“知识产权”这一概念诞生至今,不仅在“知识产权”这一概念的称谓上存在着诸多差异,而且有关知识产权概念的内涵也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世界范围来看,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的是:英国著名的知识产权法学者柯尼斯(W.R.Cornish)认为,知识产权是保护人类成果的某些优秀表现形式(finer manifestations)的一个法律分支。日本学者中山信弘认为,知识产权是指禁止不正当模仿所保护的信息。具体说来,是人的智力、精神上创作成果的创作物(例如发明与作品)和表现经营上信誉的经营标识(例如商标与商号)的总称。澳大利亚学者达沃豪斯(Drahos)认为,知识产权是“诉讼上的财产权”,即可依法在诉讼中赢得占有而实际尚未占有的财产。我国已故的著名知识产权法学者郑成思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另一位著名的知识产权法学者吴汉东教授则认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他认为知识产权又有广义和狭义的划分方法,狭义的知识产权仅包括工业产权(Industrial Property)和文学产权(Literature Property),等等。
  与学者们的概括式定义不同,国际条约和多数国家立法则采用列举的方式在阐述什么是知识产权。例如日缔结于斯德哥尔摩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中的发明有关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6)与商品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其他商业标志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再如1994年4月缔结于马拉加什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第一部分第1条也是采用列举的方式勾勒出了知识产权的范围,根据该协议,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记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由此可见,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学者们的认识并不一致,而国际条约和多数国家立法却也以划定范围的方式来避开直接对知识产权下定义。事实上,正如郑成思教授所言,“曾有人打算跳出这个圈子(国际条约划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另辟‘新’路去下定义,结果是最终又回到这个圈子里,改变方式重复了前人所划的范围,只是生造了个别不为人们所接受的‘新概念’,实际上并未辟出任何‘新’路”。笔者认为,这恰好反映了知识产权问题的复杂性。诚然,作为传播技术和工商业产生和发展的产物的知识产权制度,它与其他的权利制度不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加上它保护的客体之无形性和开放性,使得人们更难以对其作出相对稳定、准确的定义。然而,对此我们无需多虑,因为“法律概念的‘不确定性’(Unbestimmtheit)是预料之中的事。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能够为相应的法律规则确立比较大的适用范围和裁量空间,法律也因此具备了灵活性。而借助于法律概念的这种开放性和不确定性,既可以将法律适用于新的事实,又可以适用于新的社会与政治的价值观。” 因此,我们没有必要过于严谨地给知识产权下定义,事实上也是很难做到的,但是基于研究需要,我们应该对知识产权的客体或权利对象有个基本的认识。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创造活动形成的成果和工商业领域中具有识别性的标记或成果。知识产权即是基于智力创造活动形成的成果和工商业领域中具有识别性的标记或成果而形成的法定权利。需要指出的是,知识产权实际上是个权利集合,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国际条约所涉及到的各项权利(当然各自的范围有所差异);而狭义的知识产权则是指工(商)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其中,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等,著作权则包括作者权和传播者权(邻接权)等。但不管哪一种划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支柱与核心,在这一点上,各国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
  二、知识产权特征之重构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对其特征,学者们有诸多论述,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唯一特性是客体的无形性;有的学者将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为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客体的非物质性;还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特征是权利的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等等?Z,其中多数学者主要是从与物权比较的角度来论述知识产权特征的,有一定的局限性。要全面认识知识产权的特征,除了立足上述角度外,还应全面考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立法宗旨、演变历史及发展趋势,以下简论之。
  (一)知识产权客体之无形性
  知识产权之无形性特征,是指其权利客体之无形性,而非知识产权本身之无形性,因为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也非载体之无形性,我们讨论“有形”与“无形”是针对权利客体而言的。所谓权利客体,又称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可以理解为由法律所确认的,具有满足人们之需求特征的,可由权利主体支配的对象。客体之无形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动产、不动产等财产权利的一个显著特征。动产、不动产等财产权利的客体是物,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原则为有体物”?\,而且物权的客体与客体的载体是重合的,所以人们可以直接感知,即看得见、摸得着;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譬如对于一部文学作品——金庸的小说而言,该作品知识产权的客体是金庸借助于文字而表达出来的其内在的具有独创性的思想感情,而非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能够直接感知的是几百页纸张以及由铅、墨等构成的文字,这些只是知识产权客体——作品的载体。诚然,知识产权的客体往往需要借助于有体物之载体来体现,但是又不依赖有体物之载体,因为金庸的同一部小说,可以借助于纸张和铅、墨等载体,也可以刻在石壁上,即不因为载体的不同而影响其作品著作权的存在。又如,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但受到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并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电灯泡,而是遵循和利用自然规律并凝聚爱迪生智力创造劳动的关于制造电灯的技术方案。
  知识产权客体之无形性特征必然导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法像财产所有权人那样实际地管领和控制权利的客体。例如作者将自己的作品发表后,即便是作者能够控制作品的载体,也无法实际地控制他人对作品的利用,使得知识产权更加容易地被侵犯。二是知识产权客体之无形性也导致了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变得更加困难、复杂。例如一台笔记本电脑,对于其所有权的侵犯相对容易认定,只要考察该笔记本是否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脱离了权利人的占有、其完好程度等方面就可以判断有没有受到侵害以及侵害的程度;而对于知识产权的客体——电脑芯片之专利技术侵害的认定则不是那么容易,因为电脑芯片专利技术是无形的,权利人自己都无法实际掌控,更别谈侵权人,也正因如此,他人擅自使用专利权人的技术,知识产权人往往是无法很直观地察觉到的,即侵害的无形性、隐蔽性。同时,由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主要是依据专利申请文件中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来确定,并需要借助于相关技术特征来判断,所以,他人对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是否构成侵犯以及侵害程度的认定就变得相对复杂。是故,法律对于有形财产只需要确定所有权的归属和保护方式,而无需对权利的具体内容作明确的规定,因为权利人可以通过占有等方式公示,但是对于知识产权则不仅需要确定权利的种类、权利的归属,还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公示作用并有力地保护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权利之专有性
  正是因为知识产权客体之无形性,使得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存在一定的困难,而强调知识产权权利的专有性,则有利于划清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权利人与非权利人之间的界限,以便对知识产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属于对世权或绝对权,“权利人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可以对抗一切非权利人的权利,或者说是以所有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为义务主体而存在的权利。知识产权一旦依法产生,所有社会公众均应给予充分的尊重;非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均不得随意使用、处分。”?]当然,尽管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独占性、排他性的民事权利,但它与物权的排他性、专有性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一般而言,物权的排他性表现为对于一个特定的物,只能由一个特定的主体所有,其他主体不能对其主张权利,但其他主体可以对属于同类物的另一特定物拥有权利。而知识产权则不同,当某一法律主体获得知识产权权利后,其他法律主体在同一法律的效力范围内即不可能获得相同的权利。例如,在专利领域,不论是采取先申请原则,还是采取先发明原则的国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都创造出同样的发明时,只能一个人(或是先申请人,或是先发明人)取得专利权。另外的发明人如果发明在先还可以取得先用权,但如果发明在后可能得不到任何权利。?^再如,商标领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比唬??魅?煊颍?ㄓ行韵喽越先酰?蛭??魅ǖ谋;ぶ灰?笞髌返亩来葱远?灰?笫状矗??缌郊?髌罚?灰?嵌懒⒋丛臁⒂性?葱裕?皇浅??模?」芰秸呦嗤??蓟岬玫街?魅ǚǖ谋;ぁ?---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三)知识产权保护之时限性
  知识产权制度一方面为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标记的成果人提供专有性保护的同时,又对权利人的权利做出一定的限制,保护时间的有期限性是该种制度设计的一个体现,因此,知识产权是一种受到时间性限制的民事权利。纵观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各国立法尽管规定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不同,但一般都规定了明确的期限。不仅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之初如此??纸褚嗍侨绱耍??缥夜??魅ǚü娑ǎ?髡叩木?袢ɡ?械氖鹈?ā⑿薷娜ā⒈;ぷ髌吠暾?ǖ谋;て诓皇芟拗?公民作品的发表权、经济权利的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从申请之日起算;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既然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权利,那么又为什么不能够像有形财产所有权那样得到相对永恒的保护呢?其实,之所以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作出限制,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第一,人类的劳动分为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两种,体力劳动的成果——有体财产的形成从理论上可以不借助于任何他人的劳动成果,例如原始人利用天然的石具和种子也可以种出粮食,但是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劳动成果的形成则无法脱离和运用人类社会已有的某些优秀成果。或许有人会说,假定某人在没有参考任何他人成果的前提下独自做出了一项发明,难道也能说他的智力劳动成果离不开人类社会已有的某些优秀成果吗?是的,因为我们可以假定,将一个刚出生的孩子送到原始森林与人类社会相隔离,若干年后会是什么样子?不会人类的语言、不会人类特有的思维,试问这样的人能够创作和发明吗?更何况,现实中很多的发明创造等智力劳动成果是在他人现有的技术基础上而形成的,所以,不管是哪种智力劳动成果的形成都离不开人类社会已有的某些优秀成果。因此尽管知识产权作为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标记的成果人的专有性权利,但是法律制度的设计应该考虑到文明的传承与发展的需要和知识产品本身的社会性,而对知识产权做出一定的限制,以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例如,关于专利权制度,在西方就存在一种“对价理论”,即国家依法确认和保护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性、垄断性权利,但是作为对价,专利权人应该在保护期限届满后让该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以自由、免费地使用。第二,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某些智力成果,例如技术,它们本身有一定的生命期,当一项技术被新技术替代时,该技术便事实上处于被淘汰境地,而如果法律依旧为其提供保护,也就意味着国家用很大的成本来保护一项没有效用的技术,此种做法是很不经济的。
  (四)知识产权权利之地域性
  纵观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不难发现,知识产权制度是由封建特权或垄断权利演变而来。例如著作权最初是封建皇室以一定的条件授予出版者出版、印刷著作的特权;专利权最初是由国王赋予给英国带来新技术的技术工人在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权利。这种特权或垄断权利一般由皇室通过颁发许可证或公告的方式授予,因此只能在其统治范围内有效,故知识产权从其产生之初就具有“地域性”特征。然而,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由于“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观念深入人心,反映在知识产权立法上的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知识产权由最初的封建特权逐渐演变成一种民事权利。例如1709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以保护作者权利为主要目的的法案——《安娜女王法令》;1624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以保护发明人权利为主要目的的法案——《垄断法案》等等。尽管如此,“但是基于国家主权和地缘政治的需要,这种“地域性”特点随着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仍旧保留了下来。因此,迄今为止,除了知识产权一体化进程极快的地区(如欧盟、法语非洲国家)以外,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这些传统的知识产权,均只能依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也只有在其依法产生的地域内有效。”
  知识产权权利之地域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一国的知识产权类型、内容等由该国家的法律规定,独立于其它国家的法律对相同的知识产权客体——智力成果规定的权利,不照搬也不趋同。例如同样是计算机软件这一智力成果,在不同的国家能够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就不同,欧盟很多国家通过修改、解释专利法,将其中具有技术性的计算机软件视为可授予专利的客体,迄今为止已经授予数十万件计算机专利,而我国等国家则只将其视为一类作品从而纳入著作权法的调整范畴;又如,同样是商业方法,在美国则可以获得专利权,但在我国则不能;再如,同样是著作人身权,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中规定了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表明作者身份权和作品收回权等六项内容,而我国著作权法则只有前四项,等等。
  第二,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原则上仅限于权利赋予国范围内。例如,著作权领域,由于其只要求“独创”,并不要求“首创”,即排他性较弱,故著作权一般不能对抗域外基于同样的创作而成立的著作权;专利权领域,虽然专利权之独占性很强,但其效力范围也仅限于赋予国国内,而不能限制域外基于相同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专利权,如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换言之,在国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但只要没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也完全可以在我国获得专利权的,各自在所属的地域内发生法律效力;商标领域亦是如此,除了驰名商标之外?b,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和禁用权的效力范围也限于赋予国国内范围。
  第三,知识产权权利之司法救济只能依照赋予权利的国家的法律和法定程序通过赋予国的法院来实现。例如我国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中都规定了权利保护和救济的途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等,与其他国家有一定差异。
  当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领域也呈现了一体化的趋势,特别是随着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影响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受到了一定的挑战,但是这绝不能抹杀知识产权权利的地域性特征之存在。这是因为:其一,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作用必须取决于主权国家的加入与保留与否,不加入或者作出保留,则该国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条约、国外立法并不趋同;其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成员国之间是否承认知识产权具有域外效力,关键取决于成员国是否都是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成员国或相互间是否有双边协定或互惠条约。因此,所谓的“全球知识产权制度”是有前提的,即承认主权国家的存在,是在承认主权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差别(地域性)的前提下的“一体化”。
  (五)知识产权内容之双重性
  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跨越文化、科学技术、产权和法律领域的精神财富,并在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具有很高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也是人类社会财富的重要部分。知识产权虽然属于私权,但是它区别于传统的财产权利、人身权等民事权利,某些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与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例如著作权既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内容,同时还具备复制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权能。正如国际作者作曲者联合会章程中所指出的那样,“智力作品既是作者个人人格的产物,也是经济利益的源泉。由此产生了人身权的权利,作者的身份权;由此也产生了作者以一切形式使用作品的专有的可转移的权利的原则,而且不问其价值和用途。”?纱耍??按蚱屏艘浴?铩??缃?袷氯ɡ???锶ā⒄?ā⒅?恫?ǖ鹊姆忠啊!保?晌?恢侄捞氐拿袷氯ɡ?5比唬?哂腥松砣ê筒撇?ㄋ?厝ɡ?闹?恫?ㄖ饕?抻谥?魅ê筒糠种?髁诮尤?如表演者权)以及商号权、商誉权,而其他知识产权则属于单一性质的财产权。
  (六)知识产权体系之开放性
  “法不仅仅是静止的条文,更是活的力量”,知识产权法亦是如此。知识产权是人们的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法定化形式,然而,“权利是一个具有发展性的概念,某种利益具有加以保护的必要时,得经由立法或判例学说赋予法律之力,使其成为权利。”,故知识产权体系也应该是一个开放的权利体系。近年来,伴随着科技与信息的发展,不断地涌现出各类新型的智力成果,各国根据各自的利益需要与取向适时地调整与扩大其知识产权的范畴,商业方法、基因技术等被纳入知识产权法便是明证。因而,我们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应以开放和发展的眼光,密切关注科技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及时地对知识产权的客体、权能给予界定、扩展或限制,以有利于知识产权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并有效地促进科技发展、文化传播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三、结论
  纵观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与演变历史,不难发现,印刷术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产生的诱因,而且伴随着现代以微机革命、网络革命和通信革命为主流的新技术革命的推进,知识产权的范畴将进一步扩大。同时,鉴于法律概念内在的不确定性属性,故应摒弃严谨的概念化认知路径,而应改从客体入手来认知知识产权的概念与内涵。
  权利是法定化的利益,然而利益能否上升为权利、何时能上升为权利、能在多大程度上上升为权利以及如何上升为权利等均取决于立法的价值取向和进程,知识产权亦是如此。因而,在探究知识产权的特征时,除了从其与物权比较的角度之外,还应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立法宗旨、演变历史及发展趋势等多维度着眼,以全面认知知识产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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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070. 创造力的潜在状态是( )ABCD
A、指创造力以某些心理、行为能力的静态形式存在
B、是从主体角度提供并保证产出创造产品的可能性
C、以创造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
D、不以产品的形式出来,也可以被察觉
三、判断题
判 001、新产品处于导入期时,竞争形势并不严峻,而企业承担的市场风险却最大。( A )
判 002、全球化公司开发新产品的组织形式,往往由组建的最高层次的新产品开发委员会承担。( A ) 判 003、一旦新产品市场试销成功,则意味着新产品能迅速被消费者接受,企业能获得丰厚的利润。( B ) 判 004、新产品开发的全过程,如果各职能部门能齐心合力,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将会降低开发的失败率,提高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 A )
判 005、分析者,是专家会议的主持者。( B )
判 006、设想产生者,是专业领域的专家。( A )
判 007、演绎者,是专业领域的高级专家。( B )
判 008、精心培养的组织能力可以成为竞争优势的一个来源。(
判009、真正的创新,真正的科学发现,往往是提出一个与众不同的、有科学价值的问题( A )
判 010、头脑风暴法有一条原则,可以批评仓促的发言,甚至不许有任何怀疑的表情、动作、神色。( B ) 判 011、企业专利权史能通过企业自己的研发活动获得。( B )
判 012、根据专利法第 26 条第 3 款的规定,说明书必须要充分公开这个专利的技术方案,以能够让这个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能实现该技术方案为准,因此申请专利时必须把发明创造的全部技术特征公开。(
) 判 01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统一商标,共同享有和形式该商标的专用权。( B )
判 014、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时间要求是 12 个月。( B )
判 015、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i审定的商标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的 3 个月起算日期为申请日。( B ) 判 016、知识产权的特征有客体的非物质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 A )
判 017、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可分为企业专利战略、企业商标战略、企业著作权战略三大类。( A )
判 018、我国对植物新品种实行专利保护。( B )
判 019、对如果申请专利,说明书公开后竞争对手易绕过的发明创造可采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A ) 判 020、自然人可以直接办理注册商标。( A )
判 021、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进行转让或许可。(
判 022、能够支撑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知识产权特征是知识产权的差异性。( A )
判 023、专利制度的核心是保护创造成果。( A )
判 024、在知识产权法律中,主体没有行为能力的限制。( A )
判 025、商品名称不能作为商标。商标也不能作为商品名称。( A )
判 026、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保护期与 TRIPs 协议规定的专利最短保护期是一致的。( B ) 判 027、《与贸易有拳知识产权协定》将商业秘密纳入知识产权范畴。(
判 028、知识产权可以在不同区域分别行使,权利人可以就相同权利同时授予多人同时行使。(
判 029、适用等同原则判定侵权,仅适用于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的具体技术特征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相应的技术特征是否等同,而不适用于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中的整体技术方案与专利独立权利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等同。( A )
判 030、一项商业秘密权可以由不同的多个主体分别拥有,他们对同一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取得的专用权的效力完全一样。( A )
判 031、不论是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还是从哲学角度来说,中国最大的优势就是劳动力资源的优势。( B )
判 032、一切妨碍发展的观点都要冲破。( A )
判 033、市场经济本身铁的法则,就是一种强者经济,是一种能力和贡献的经济。( A )
判 034、如果人生早期时能够接触诗文、数学或者绘画等能够引发智力刺激的事物,则成年期之后会较具有创造力。( A )
判 035、当团队成员心智共享时,他们就能以相似的方式理解线索,以相似的方式做出和谐的决策并恰当地执行预测团队效率或执行力的指标,甚至可以作为区分不同团队(特别是专家团队和新手团队)的有效指标,用来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
判 036、战略分析是战略管理人员在了解组织战略地位的基础上对组织与企业的总体战略的设计。(
) 判 037、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没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的。( B )
判 038、集成创新是指前所未有的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原理性主导技术等创新成果。( B )
判 039、由于创新与技术进步密切相关,我们通常将创新(Innovation)称为技术创新,但我们应该意识到这种称谓容易使人忽视创新的全部内涵。( A )
判 040、熊彼特认为,创新的客体只能是企业家。( B )
判 041、头脑风暴法是一种创造性思维的方法。( A )
判 042、头脑风暴法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提出想法;第二个阶段是批评、评估并对各种想法进行进一步的精炼。( A )
判 043、头脑风暴法分为直接头脑风暴法和间接头脑风暴法。( B )
判 044、新颖性与价值性是两个定义创造力的必要维度,两者缺一不可。( A )
判 045、创造力是多种要素的整合,包括人格、思考方式、环境的冲击等等都会影响创造的激发与表现。(
) 判 046、具有创造力的个人具有内在动机,此动机使其面对问题时会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并链接可得的知识与技能,用前所未有的方式呈现其思考并谋求解决问题的新方法。( A )
判 047、创新的终极目的是要增进人类的幸福,只有身处充满竞争精神的社会环境,创新的实现才能造福于人类。( B )
判 048、激发创造力需要互动,不论是个人与内在自我、与其他个人或团体、或者与其他事物。透过互动的过程,个人获得的新知识或能力以及新的观点,这些皆有助于使其知识库中的知识相互链接,透过链接与转化的过程才会产生崭新的想法。( A )
判 049、对于创造力的内涵的理解大致可分为认知的观点、内涵的观点和互动的观点。( B )
判 050、创造力是将内隐的思考外显化的过程,新的想法必须透过可付诸实践的程序才是创造力的表现。( A ) 判 051、创造性思维贵在创新,它或者在思路的选择上,或者在思考的技巧上,或者在思维的结论上,有着&前无古人&的独到之处,具有一定范围内的首创性、开拓性。( A )
判 052、理论创新主要取决于人的精神自由程度与理论思维能力,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以生产关系为主的一切社会关系没有必然联系。( B )
判 053、老子曾说过:&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句话精辟地说明了认知活动中自我意识和自我监控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地位。( A )
判 054、战略分析是战略工作的唯一工具,是对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条件的优劣势所作的分析。( B )判 055、目前,中国的科技人力资源达到 3850 万人,居世界第一位;研发人员达到 109 万人,居世界第二位。这是中国进入创新性国家行列的最宝贵的资源。( A )
判 056、内在动机指的是个体对工作和活动本身感到兴趣,因为喜欢该项工作而工作,而不是为了奖品、金钱、赞赏、名声、害怕惩罚等外在因素工作。( A )
判 057、PEST 分析是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安德鲁斯在《企业战略概念》中提出的战略分析框架,是企业战略管理的一个重要步骤。( B )
判 058、任何创新设想要获得最后的成功,都必须要遵循市场评价原则,经受走向市场的严峻考验。( A ) 判 059、内部环境分析因素包括优势因素和劣势因素,他们是公司在其发展中自身存在的积极和消极因素,属主动因素。( A )
判 060、企业战略理论经过四个阶段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指导作用。( A )
判 061、对创造力的早期研究多从&过程&的观点展开。( A )
判062、完整心理学派学者认为,创造的过程是一种从稳定状态到得到解答状态之过程( B )
判 063、奥尔森主张将创造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提出创造性的&DO IT&过程。( A )
判 064、创造力有潜在,半潜在和显现三种状态。( B )
判 065、创造力之所以是一个复杂且受争议的概念,主要在于其本身并非属具体的概念,且现金所有之评估创造力的工具,并无法实际反应受试者真正创造力的体现,而创造力的体现就在于创造的产品。( A )
判 066、台湾的社会心理学家黄光国曾指出,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创新探索通常是事倍功半,甚至举步维艰,其根源是缺乏对学术创新领域判断标准的内化与坚持。( A )
判 067、团队或组织创造力的汇聚路径只有一条,即团队学习模式。( B )
判 068、组织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建立成员彼此间在人际关系和工作上完全信任。( A )
判 069、《第五项修炼》的作者是西蒙。( B )
判 070、从创新的本质看,创造力的表现除了有原创的想法外,还必须兼顾实用性,也就是说,必须指向有应用价值的成果。( A )
判 071、创新型人才必须具备良好的献身精神和进取意识、强烈的事业心和历史责任感等可贵的创新精神。( A ) 判 072、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是贯穿于创新活动过程中并有效促进创新实现的综合性与集成性的能力。( A ) 判 073、创造力主要涉及过程、人格、技能与环境四个层面。( B )
四、简答题
简 001、头脑风暴法应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在进行头脑风暴法时应遵守如下原则:1、庭外判决原则即延迟评判原则,对各种意见、档案的评判必须放到最后阶段,此前不能对别人的意见提出批评和评价。2、自由畅想原则,欢迎各抒己见,自由鸣放,创造一种自由、活跃的气氛,激发参加者提出各种想法,使与会者思想放松。3、以量求质原则,意见越多产生好意见的可能性越大,这是获得高质量创造性设想的条件。4、综合改善原则,除提出自己的意见外,鼓励参加者对他人已经提出的设想进行补充、改进和综合,强调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和相互完善,这是智力激励法能否成功的标准。5、突出求异创新,这是智力激励法的宗旨。6、限时限人原则。
简 002、组织能力的特点是什么?
组织能力就是企业竞争力的 DNA,它有几个特点,1、它是独特的,每一家企业都有不同的组织能力。2、不同的组织能力,也将局限或强化企业在不同层面的表现。3、组织能力既然被称为企业的 DNA,它自然是源生于企业的内部。
简 003、怎样进行创新能力训练?
第一,专业技术人员要不断提高素质。要根据自身特点明确主攻方向,巩固提高所学知识,待掌握到一定程度后,根据需要再补充新内容,不断储备新理论、新方法,努力使自己的理论功底更厚实。第二,强化“问题”意识。强烈的好奇心会增加人们对事务的敏感性,并对新情况或新变化做出及时的反应,从而发现问题,引起探索的欲望,开始创造活动。第三,增强创新意识。要培养创新意识,在很好理解创新的重要意义、明白怎样是创新的基础上,有事业心、有追求成就的强大动力,就会产生强烈的不安于现状、执意于创新关键的动力,这就是创新意识。第四,注重平时小创新的积累。创新往往产生于一瞬间、一闪念,稍纵即逝。因此,要随时捕捉灵感,从点滴予以积累。第五,保持身体健康。在日常生活中,科学地锻炼身体,养成好的生活习惯,有了健康的体魄才有持续创新的后劲。
简 004、如何构建或改造企业的组织能力?
构建或改造企业的组织能力需要同时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调整。1、专业技术人员的心态,牵涉到专业技术人员愿不愿做的问题、如何调整他们的心态、如何培养企业的文化等等。2、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3、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总之,构建企业的组织能力,要靠在上述三方面的相互配合、缺一不可,少了任何一个构面,都将会使所有的努力功败垂成。
简 005、头脑风暴法为什么能激发创新思维?
这是基于头脑风暴法的特点,1、联想反应。在集体讨论问题的过程中,每提出一个新的观念,都能引发他人的联想。2、竞争意识。在有竞争意识情况下,人人争先恐后,竞相发言,不断地开动思维机器,力求有独到见解,新奇观念。3、热情感染。在不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集体讨论问题能激发人的热情。4、个人欲望。在集体讨论解决问题过程中,个人的欲望自由,不受任何干扰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简 006、简述知识产权的类型。
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以下两方面:1、著作权与工业产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
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2、按照内容组成,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简 007、简述知识产权的特点。
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点:1、独占性或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具有排他性的权利。2、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3、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类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4、地域性和时间性。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5、法定性,是指知识产权的产生、种类、内容和取得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简 008、如何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呢?
1、设置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2、加强人才流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1)采取相应措施,将依附于职工个人技能经验外化为企业的专有知识,规范熟练技术人员流动的知识产权保护;(2)建立实验记录和发明成果呈报机制,完善劳动就业合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简 009、简述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
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包括:1、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要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掌握知识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战友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过来,对非直接战友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2、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等。3、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要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统计,合理分配。4、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
简 010、简述进攻型专利战略的内容。
进攻型专利战略包括基本专利战略、专利网战略、专利出售战略、专利回输战略、产品出口专利现行战略。 简 011、简述防御型专利战略的内容。
简 012、简述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之道。
简 013、简述创造力的特征。
简 014、如何理解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培养一定的技术预见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预见的能力,对技术本身的新颖度、技术创新的内容、范围的广度和规模的大小等等进行评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创新带来的风险。
简 015、战略管理分为几个层次,请每一层次做一定的说明。
简 016、目前常用的战略分析工具有哪些?
简 017、请简述什么是外部环境分析法。 外部环境分析主要包括宏观环境分析、行业环境分析和竞争对手分析三个方面,外部环境分析的重点是识别和评价超出企业控制能力的外部发展趋势与事件。成功的战略必须将主要的资源用于利用最有决定性的机会。通过外部环境分析,企业可以很好地明确自身面临的机会与威胁,从而决定企业能够选择做什么。对外部环境的未来变化做出正确的预见,是战略能够获得成功的前提。
简 018、请简述什么是 SWOT 分析。
答:SWOT 分析是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安德鲁斯在《企业战略概念》中提出的战略分析框 架,是企业战略管理的一个重要步骤。SWOT 是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 4 个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的组 合。SWOT 分析法能够随环境变化做动态系统分析,它通过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的关键要素进行定性分析, 构建 SWOT 战略分析矩阵,确立发展战略,减少决策风险。
简 019、谈谈如何在团队形成创造力?
简 020、什么是创造力?
包含总结汇报、文档下载、资格考试、word文档、教学研究、办公文档、专业文献、党团工作以及2016年漳州市继续教育公共课《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考试题库等内容。本文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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