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好预算及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程序相关汇报材料

&&|&&&&|&&&&|&&&&|&&&&|&&&&|&&&&|&&&&|&&&&|&&
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财务管理办法
济工院字〔2010〕101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建、大型修缮财务工作,保证正常基建项目所需资金,切实管好用好基建资金,根据国家会计法规、“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等,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建设、大型修缮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资金的预算、核算、决算,依法合理的筹集、使用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条 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和效益原则。
1、预算内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资金由财务处按规定开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能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
2、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投资管理职责
1、基建、大型修缮计划经学院批准后执行(经项目论证后,原则上5万元以下,由院长批准;5-50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批准;50万元以上由党委会审议批准)。
2、财务处会同基建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对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财务活动编制投资预算计划;组织基建资金筹集;合理计划安排资金使用;进行会计核算;编制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3、基建处负责编报基建计划、进度实施计划;基建处、纪检审协助财务处实施竣工项目财务决算;纪检审办公室对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修缮项目的各环节实施审计监督,同时负责外聘独立专业审计机构对基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实施工程造价审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大型修缮工程的指挥和总体协调。
第四条 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工程管理要求
1、基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审计、工程咨询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履约担保责任和违约处罚条款。
2、基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合同签订后,应将一份正本交财务处存档,作为财务处控制预算、组织付款、实施决算的依据。
3、基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经可行性论证后,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工作(招标前原则上要进行相关的工程预算咨询),工程招标合同一经签订,要严格履行合同。
4、基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后,应向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第五条 基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依据
1、根据财务管理和资金支付的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向财务处提供以下资料:
(1)年度投资计划及分月资金支付计划。
(2)市发改委签发的可研报告批复、工程设计批复及投资计划通知。
(3)施工招标文件。
(4)开工报告。
(5)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及相关合同。
(6)工程进度报表。
(7)竣工验收报告。
2.纪检审办公室应向财务处提供以下资料:
(1)和审计机构签定审计合同正本一份。
(2)审计机构所出具基建工程、大型修缮工程审计报告正本一份。
(3)审计费用分摊明细表。
第六条 基建建设项目资金收入管理
1、国拨、自筹、信贷资金落实到位后,财务处要按资金来源渠道、工程项目分别入账核算,不得相互挪用。
2、基建材料处理收入、拆旧工程收入、对外服务收入等,要及时上缴给财务处,不得擅自挪用。
3、管理部门应严格管理并清理回收施工单位使用我院的水费、电费、耗材等其他费用,按月计量清收上缴财务处,或由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后交财务处在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抵扣。
第七条 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资金支出管理程序
1、工程正常费用拨付程序:项目管理部门应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项目经费初级审批人,负责对基建工程项目需要支付资金提出初步审请支付意见;该审请支付意见经财务处审核合同、预算落实资金后,再上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财务处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2、工程资金年度管理程序:项目管理部门每年年底应事前向财务处提供施工进度及资金需求年度预算计划,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在获得学院批准后交由财务处执行。
3、工程资金月度管理程序:项目管理部门原则应按照项目施工进度事前向财务处提供资金月度付款计划表,以便财务处组织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4、严禁工程决算超预算。由于不可预测因素造成工程费用确需变更的,项目管理部门应事前向学院报送变更说明及资金预算计划等相关资料,经纪检审审计同意后,根据资金审批权限上报审批,财务处支付项目变更资金。
5﹑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支付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资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2)违反基本建设、大型修缮程序的;
(3)不符合批准建设内容或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
(4)有工程质量问题;
(5)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6)与合同条款规定不符合的。
(7)双方有争议事项久而未决的。
第八条 往来款项的管理
因基建项目而发生正常往来款项按照本办法第七条工程正常费用拨付程序规定办理;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关注往来款业务进展事项,及时回收与清算。
第九条 代垫工程款管理
1、因工程项目需要为施工单位提供代垫工程款业务的,需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项目管理部门提出代垫款建议意见;代垫工程款业务原则上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必要合同,由项目管理部门按照以下权限及程序规定上报审批后财务处付款。5万元以下由院长签批;5-10万元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并审议,院长签批;10万元以上原则上向党委会议报告并审议,院长签批;
2、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清理回收代垫工程款。
第十条 质量保证金管理
1、财务处应该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在工程开工初期转账抵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项目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2、项目质保期满,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退付质量保证金。退付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再到财务处核对帐目,无误后由项目使用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纪检审办公室依次签批退付意见,上报分管院长并经院长审批后,财务处返还质保金。
3、项目管理部门在年初向财务处提交退付质保金年度、月度资金支付计划。
第十一条 审计费管理
1、纪检审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需要支付审计费用时,应由纪检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注明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总额、费用承担单位),与财务处核对有关合同、账目,上报分管院长并经院长审批后,财务处办理审计费支付手续。
2、竣工项目审计完毕,纪检审办公室应依据审计报告、按照
国家规定、合同约定向财务处出具项目审计费分担表,该分担表应取得外聘审计机构和施工单位的签字盖章认可,为财务处付款及出具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提供依据。
3、纪检审办公室在年初向财务处提交年度、月度审计费资金支付计划。
第十二条 工程配套费
1、工程配套费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申请书应注明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费单价、缴纳总额等,付款申请书按照资金审批权限签批,财务处按照规定将配套费记入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内。如果是几个工程项目合并一起支付的配套费,付款申请书应分别列示各项目建筑面积、交费单价和总价,以便于财务处实施单项工程投资成本核算。
2、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年初向财务处提交基建工程配套费资金年度、月度资金支付计划。
第十三条 工程勘探费
1、工程勘探费支付必须凭勘探合同,支付时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申请书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勘探日期、费用总额等,付款申请书须由财务处先行审核合同后,按照资金审批权限签字付款。如果是几个工程项目合并一起支付的勘探费,付款申请书应分别列示各项目应分摊勘探费,以便于财务处实施单项工程投资成本核算。
2、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年初向财务处提交基建工程勘探费年度、月度资金支付计划。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费
1、工程监理费支付须凭监理合同,由下面项目管理部门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申请书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监理单位、合同监理费用总额、本次申请支付监理费金额等,付款申请书须由财务处先行审核合同后,按照资金签批权限签字付款。如果是几个工程项目合并一起支付的监理费,付款申请书应分别列示各项目应分摊监理费,以便于财务处实施单项工程投资成本核算。
2、项目管理部门应在年初向财务处提交工程监理费年度、月度资金支付计划。
第十五条 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竣工管理
1、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竣工后,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并向财务处提交有关文件,财务处负责按照合同及审计报告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结算,并编制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2、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依据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项目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勘探合同、借款合同、工程验收单、竣工决算单(包括工程中标价格、增减项目等)、纪检审部门的审计报告、审计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
3、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应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存档。
第十六条 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管理
1、每以会计年度末,财务处应按要求编制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工程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工程、大型修缮工程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财产物资的清查、在建工程的清理、账务的处理、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2、基本建设、大型修缮财务决算需经财务处负责人复核,经学院分管付院长、院长审批后上报。
第十七条 &2万元以上维修修缮工程,按照大型维修修缮工程有关条款办理。
第十八条 基建及大型修缮工程项目实行财务“双签”制,由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负责人双签;分管院长和院长“双签”。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工程款支付表
2:基建工程款审计费分担表
3:工程质保金抵扣及返还表
4:工程监理、设计、配套费付款申请表
5:工程变更资金说明
6:基建工程财务决算一览表
说明:上述表格在学院网站财务处-政策法规区下载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0年12月21日印发最新公告:目前,本站已经取得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音像制品许可证,协助杂志社进行初步审稿、征稿工作。咨询:400-675-1600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工会经费管理调查报告
定制原创材料,由写作老师24小时内创作完成,仅供客户你一人参考学习,无后顾之忧。发表论文
根据客户的需要,将论文发表在指定类别的期刊,只收50%定金,确定发表通过后再付余款。加入会员
申请成为本站会员,可以享受经理回访等更17项优惠服务,更可以固定你喜欢的写作老师。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组成调研组,对工会经费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制定调研、下发调研问卷、调研重点单位等方式进行。现将调研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报的调研问卷及实地调研介绍情况来看,近年来,工会经费管理情况呈现如下特点:
1、工会财力得到显著提高,有效保障了工会工作的全面开展。近年来,随着建设蓬勃发展,国有效益明显好转,非公经济发展迅速,职工工资逐年增长,以及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的转变,工会经费收入显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工会财力得到显著提高,工会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工会经费的增强和工会工作条件的改善,为工会全局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2、意识不断增强,工会资产得到有效盘活。近年来,各级工会不断增强市场意识,为盘活工会资产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增加了工会财力,另一方面提高了工会干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良性循环。
3、工会经费管理不断改进,有效发挥工会经费使用效率。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的物资基础,是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履行维护职能、增强工会活力的重要保障。要使工会经费发挥其应有作用,只有在确保收缴的前提下,管好工会经费,继而用好工会经费,并在使用中发挥其正确、规范、引导、定位作用,才能促使工会工作更有“为”,工会组织更有“位”,工运事业更有“景”。各级工会十分重视工会经费的收、管、用,不断完善工会经费管理,有效发挥工会经费使用效率。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会经费逐年稳步增长。企业缴费意识更强,经费收入进度更均衡,收入总额大幅增长。二是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修订了工会财务管理以及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严格编制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体现了预算的准确性、严肃性。针对工会经费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各级工会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三是工会经费使用效率得到有效发挥。在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上,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保证基本建设资金到位。各级工会始终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的原则,为开展群众性的技术练兵、劳动竞赛、厂务公开、技能培训、知识竞赛、送温暖等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有的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未建账,有的单位不规范建账,影响了工会经费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二是有的单位工会经费由行政财务代管,工会经费无账号,与行政财务共一个银行账号与现金。这种现象不符合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有的单位没有工会银行账户,工会经费管理由行政财务代管,在行政财务软件下设置工会账套,核算仍执行行政有关制度,核算科目按需要设置,行政账套与工会账套通过往来进行核算。新工会制度今年执行,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但行政财务却在其软件下,设置一个工会经费账套,与行政共用一个银行账号和现金,这与工会经费实现会计电算化还有很大差距。
四是工会经费使用存在结构不合理现象。主要是工会经费收缴成本偏大、工会行政费增长过快、工会经费为职工群众服务所占比率还不够等问题。
五是从工会经费监督角度来看,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仍然是个薄弱环节。部分基层工会经审组织,职责没有到位,权利没有落实,由于是兼职搞的,往往顾此失彼,不能真正行使法律和会员群众赋予的权力;与同级工会缺少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必要措施,中流于“走形式”,只顾签名盖章,不审真实内容,形成审查同级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同级、应付上级的现象,职责不能完全到位;部分经审人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还存在某些不适应,以致该认真审查的没有审查,该严格监督的没有监督,出现了有组织无制度、有制度无活动、有活动走形式的现象。
三、对策措施
一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和工具,大力宣传《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广泛宣传依法管理工会经费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工会经费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使各级党政领导和职工充分认识依法管理工会经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化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增强企事业单位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促进依法管理成为社会共识,努力推进依法管理工会经费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与人大等部门开展《工会法》执法大检查,以促进工会经费依法管理。
二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工会经费有效地管好、合理地用好,是工会的一项基础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工会组织能否增强对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关系到能否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大问题,归根到底关系到工会的前途和命运。工会经费是职工群众辛勤劳动的汗水,交给工会是为了增强工会的物质基础,是为了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因此,帮“当家人”当好家,管理好工会经费是工会财务干部必须树立的思想观念。
首先,必须抓好工会经费的收缴。要抓好工会经费的收缴,做到应收尽收,就必须做到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信息化。应探索建立规范化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形成工会、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信息共享、缴费快捷、工作方便的信息缴费平台。系统应直接与地税部门的数据库连接,可直接查询所在地全部纳税企业的登记信息、经费核定、经费缴费、地税划转、年终清算、与数据对比以及经费台帐等情况。各级工会也可通过互联网登陆经费收缴信息网站,录入基层单位工会登记信息、经费收缴核定信息、工会自收经费信息、地税划转信息等,构成完整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信息系统。
其次,要建立与健全工会经费内控制度。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独立核算工会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工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以及年度预算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纳入财务管理体系,对其执行情况是否有效进行评价。要建立工会经费银行账号,与行政财务分离,解决工会经费管理由行政财务代管问题。要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完善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系统和管理制度,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质量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实施情况进行控制。
第三,必须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注重工作实效,做到低投入高产出,促进工会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开展。
三要完善工会经费经审工作机制。按照全面落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要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工会工作大局,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范化建设,提升审查监督能力和审查监督质量,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为工会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工会民主建设,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渠道。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实施工会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必须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必须科学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正确使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是以科学发展观推动经审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工会主要领导要为工会经审工作把关定向,把工会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提出目标、要求,支持并推动各项审查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开展,定期听取经审工作和审查审计情况汇报,积极采纳经审会提出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经审监督的职能,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要加大审计力度,发挥经审会的审查监督职能。加大审查审计工作力度,提高审查审计工作质量,实施从“源头”、“过程”到“结果”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工会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和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力度,保证经费的收缴和使用,积极开展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检查和交流,并做好工会主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努力促进工会经费收缴和上解任务的增长,促进工会经费合规使用,财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并将经审工作纳入“建家升级”考核的评选条件中。以审促收,以审促管,以审促用,以评促评,把服务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三要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工会经审工作针对性和实施性。要加强对工会经审干部的培训工作,树立爱岗敬业、勤政廉洁、忠于职守的工作精神。提高经审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协调能力,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过硬、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经审干部队伍。要抓好典型,表彰先进,对有突出成绩的经审干部,给以大力支持和鼓励。
工会要发展,经费是硬道理,把正确使用工会经费摆在工会各项工作的前面,是做好工会各项工作的前提要求,也才能更好地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各级工会对工会经费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方面要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在刀刃上,研究好工会经费的投向、管理、使用等,优化工会经费的使用结构,多向职工倾斜,多向基层倾斜;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会经费的监督审查,发挥经审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把对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审查、帮助、督促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促成工会维护职责的真正定位。工会经费管理调查报告责任编辑:杨雪&&&&阅读:人次
本文永久链接:
上一篇范文: 下一篇范文: 没有了
按栏目筛选
        
调查报告热门范文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font color="#FF]
调查报告相关文章构筑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的设想
&|&&|&&|&&|&&|&&|&&|&&|&&|&&|&&|&&|&
& 今天是:&&& 欢迎您光临[3edu教育网]!本站资源完全免费,无须注册,您最希望得到的,正是我们最乐于献上的。
◆您现在的位置:&&>>&&>>&&>>&&>>&论文正文
构筑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的设想
构筑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的设想
&&&&将本站加入收藏,以便日后访问。&&&&
构筑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的设想
一、基建财政财务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财政收回原中国建设银行代行的基建财政财务管理职能后,财政部门根据基建财务管理涉及领域宽、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延伸面宽的特点,结合本身熟悉财务管理的优势,在增强基建领域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基建财务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改革了基本建设经营性资金管理办法,改变了过去以代预算的办法,简化了资金拨付程序,强化预算约束等。各有关主管部门也积极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认真做好国有建设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审工作,加强财务监督。目前,财政部门暂按预算级次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基建投资和财务,其中中央级财政投资项目的资金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经办建设银行办理结算业务,其财务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驻各地的专员办事处负责,地方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资金和财务管理,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努力下,基本实现了基建财政财务管理职能、业务管理工作运转的平稳过渡。但是目前的管理体系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还有许多待完善的地方。财政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在某些方面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突出表现在投资领域中存在一些问题:  1、新开工项目过多,投资规模大。 投资规模应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应控制在国家财力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但在现行投资体制下,出于利益机制驱动,一些部门和单位,千方百计上项目,扩大建设规模,再加上审批制度不健全,导致新开工项目过多,甚至有的低水平、重复性建设项目也能蒙混过关。据统计,从1991年到1995年,全国基建投资规模年均递增31%,超过同期国民经济年均递增12%的水平,大大超过了国家财务所能承受的能力。  2、建设资金不落实,投资缺口大。在大上基建项目的同时, 基建资金不足却是摆在建设单位面前的棘手问题。有的基建项目是在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情况下仓促上马的,项目开工后基建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有的项目则是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人员工资等市场因素变化,加上建设期间工期延长,不可预料的地质、地形等情况,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超出预算的范围;有的项目一开始就搞“钓鱼”工程,钓到多少资金就建多少,钓不到就摆在那里,处于半建半停的状态,人为形成“胡子”工程,“半拉子”工程。  3、概预算审查不严,三超现象严重。投资领域内普遍存在“三超”现象,即建设项目概算超、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现象形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有的建设项目不是严格按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开展设计工作,编制设计概算,甚至有的设计部门为能多收设计费人为抬高设计概算,使编制的概算一开始就超;二是人为压缩概算。有的建设项目开始申报时为能申报,争取上项目,或为减轻税费负担,人为压缩概算、预算,一旦项目批下来,又把摊子铺大;三是概预算审核不严。由于某些管理方面的原因,工程的概预算审核不严,或是审而不调,对有的建设项目概预算应做调整的不及时调整或不调整,使实际施工远远超出原定的概预算。  4、基建投资成本高,投资效益差。目前施工管理普遍不严, 施工质量差,建设过程中损失浪费严重,加上基建单位的财会人员素质低,会计核算、成本核算弱化,而伸向建设工程的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一个项目下来,各项税费开支占总投资的30%左右。有的项目的基建资金很大一部分是通过贷款来的,投资期的利息负担很重,建设成本过高,资产交付生产部门后效益往往不理想,有的重点建设项目成了重点浪费项目。  5、基建资金分散,财政可控性差。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投资领域出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局面,其中属于财政性的资金但由其它部门、单位掌握和支配的资金越来越大,相当一部分资金脱离了财政预算管理的轨道,不少的部门、单位利用自己支配的资金大搞基本建设,大量的基建资金没有按照基建程序来管理,基建资金的源头失去控制,对基建投资规模膨胀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对整个投资冲击很大,不仅不利于财政监督,而且分散了有限的财力,降低基建投资的整体效益。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分析  基建投资领域存在以上各种问题,同我国现行的投资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未完全建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究其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  1、投资体制不健全,机制有缺陷。理论研究和基本建设实践证明,一个科学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体系要由三个因素组成:一是行政约束机制,二是利益驱动机制,三是风险约束机制。这三个机制缺一不可。而目前我国投资体制,应该说风险约束机制没有真正形成,一项投资,在大多数投资者心目中,仅仅着眼于利益,而不注意风险,因此全国范围内形成投资冲动,争上项目,造成基建投资规模膨胀。  2、考核制度不完善,领导工程多。我国这几年投资体制改革, 包括目前推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都只停留在决策后的实施阶段,没有对项目决策阶段的责任问题真正涉及到,造成责任制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不对称,而且即使有责任制,也没有将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联为一体,对投资的改换往往脱离开对生产经营的改换而单独进行。由于决策阶段责任不明,加上目前干部的考核制度存在某些方面的弊端,有的领导出于树政绩、树形象考虑而盲目决策一些项目,或为争取部分上级资金上了些可行性研究差的项目,资金虽争取到了一点,但却给地方财政带来了沉重的包袱,毕竟大部分基建资金须由地方政府筹集,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难以取得应有效果。因此,投资效益的问题在投资领域少有人问津。  3、预算约束不严,资金到位率差。基建预算是保证投资按时、按质、保量完成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基建支出预算和施工图预算。目前投资领域中集中体现为预算约束不严,基建资金到位难于达到施工进度的要求,其中自筹资金到位不足尤其突出,往往是财政资金用完以后,项目就停建。不少财政困难的县市,财政基建资金集中在年底一次性拨,造成有的项目建设资金得不到满足,而有的项目则资金闲置,财政宏观调控的力度弱,有的县市财政对上级追加的基建预算限于财力被挪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建设过程中预算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  4、机构建设滞后,财务管理弱化。 财政收回职能后必须配备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积极开展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目前的状况是不少的财政部门尤其是县市级财政部门人员机构建设滞后于管理的需要。以赣州地区18个县市为例,据统计,只有8个县财政部门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并且都是与预算部门合署办公,其人员由预算部门的人员兼任。从人员的业务素质看,除个别县调入专门人员外,其余的原来都未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业务;从各县市开展的工作看,除个别县市业务开展比较顺利外,不少的县市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仅局限于拨付预算资金,编报会计报表,不能有效担当起管理基建财务的职能;从建设单位看,负责基建管理的人员不熟悉基建程序,对基建会计、财务核算比较陌生,财务管理混乱,有的地方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处于无人管的状态。  5、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财政收回职能已有两年, 但在投资领域中并没有制定出一套比较规范、完整的制度,大部分仍沿用当时中国建设银行代行职能的制度,针对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少的制度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另外一些部门、单位的法规、文件和财政有关法规、规定有冲突和矛盾,各主管部门和单位为维护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各行其是,给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各级财政部门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由于缺少统一规范的制度指导自己的工作,都处于一种摸索前进的过程,业务工作开展被动。      三、构筑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的设想  财政部门作为基建财务的主管部门,应从深化改革入手,加强制度、业务、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基建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按照“制度办法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拨款方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的“四统一”要求,实行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央和地方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和财务,避免机构和管理重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基建财务管理工作。这一体系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规范财政职能。建立新的基建财务管理体系, 首先是要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要求,规范财政管理基建财务的职能。根据基建投资的特点,财政管理基本建设的职能应包括:  第一,强化宏观调控,参与投资研究。财政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调控手段,要通过管理基本建设投资,参与投资研究,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职能,一是搞好投资规模总量控制;二是要制定好一定时期的投资重点,产业政策;三是要制定和实施政府的投资、融资改革,引导资金按市场的要求优化配置;四是立法建制,规范新的管理模式。  第二,拨付配置基本建设资金。把有关的资金配置到基建项目上去。  第三,搞好财务管理,包括制定和实施基本建设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制度,确定各种收费开支标准,进行项目建设成本控制,开展效益评价。  第四,实行项目监督管理。包括参与前期研究和招投标管理,对项目工程概预算、决算进行审查,搞好国有资产移交,对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实施监督。  总之,通过规范财政职能的目标是要实现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政财务管理。  2、强化预算约束。确立新的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 必须加强基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办事。一是要建立和预算相结合的制度。财政部门应加强同、城建等部门的协调,共同搞好投资的制订,防止以代预算,重轻预算等情况的发生,切实建立和预算相配合和制约的机制。二是财政用于基建的支出要统一口径,归口管理,加强监督,防止用款单位将单位经费和建设费用混用,人为造成本部门内部多口管理和项目资金来源复杂化,逐步向项目预算过渡。三是要把其它的基建资金、各专项建设基金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投资规模和投资总量实施宏观调控,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在财务许可的情况下,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确定支出预算,并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需要及时调整预算。  3、严格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 必须建立统一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基建资金,实行源头控制。一是要建立资金审查和专户存储制度。凡对投资资金来源不落实,来源不合理或属重复性、低水平建设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协同有关部门一起,严格控制,部门不得下达投资,财政部门不安排预算,城建部门不发给开工证。对末经批准擅自上项目的要按违纪处理,严格查处。基建资金应实行专户存储。按照基建程序管理的要求,对属于财政性的资金必须纳入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建设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包括预算内基建拨款、预算外用于基建的资金、用于基建的各专项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其它的基建资金、银行应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有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共同搞好基建资金的管理。二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财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资金拨付办法来规范资金的拨付。建设单位按规定的程序每月向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请领资金。财政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投资、支出预算、施工进度逐期拨付建设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上级财政部门补助下级财政的基建资金可采取划转预算或划转资金形式,保证一些财政困难地方的基建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建立考核和奖励制度,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评价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  4、强化项目管理。基建项目管理是财务的重要内容, 也是一个难点,要求的技术性、专业性高。针对财政部门现有的人员力量,必须建立财政管理和社会中介机构办理相结合,以财政部门委托业务性强的业务给中介机构办理的管理模式,对建设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事前管理:一是要积极参与项目工程立项、设计审查、招投标等管理工作,这是实施财政监督,加强项目管理,管好用好资金的前提;二是建立项目档案,掌握一些必备的基础资料。  事中管理:必须坚持“四按”拨款原则保证资金用到实处。  事后管理:一是检查工程设计、概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建立项目跟踪问效制度;三是建立项目清理制度。工程竣工后,财政部门应积极组织好残值处理,基建收入上交,包干投资的结算等工作,不仅可以创造财政收入,还可以为以后基建拨款提供准确的参考资料,扩大财政部门管理基建财务的社会影响。  5、完善会计制度。实行新的企业、事业财会制度后, 基建财务会计制度怎样改革,是基建财务管理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基建财务管理。为此,既要保持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性,又要按照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原则加快改革步伐。保持目前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性的原因有三:一是基建投资管理体制还未从根本上改变,仍实行“先有项目,后有企业”的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并不进行企业工商登记,没有注册资本,也不是经济法人;二是目前基建资金并不是以资本金形式到位的,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会计核算有明显差别;三是基建项目还包括大量的非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难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并。在保持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性的同时,应针对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的情况,结合投资体制改革,实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使基建财务会计制度与之相适应。  6、健全管理机构。建立新的基建财务管理体系, 机构建设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一是要建立健全专职机构,充实专业人员,搞好制度建设,努力做到工作职责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政基建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业务水平,扭转财务管理弱化的局面。三是推动社会中介机构建设。社会中介机构将是基建项目管理的主要力量,财政部门应制定出相应的法规,大力推动社会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为管理基建财务服务
《构筑基建财政财务管理体系的设想》一文由3edu教育网www.3edu.net摘录,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温馨提示】3edu教育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损害了您的权益,请与站长联系修正。
上一篇论文: 下一篇论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预算公开检查汇报材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