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样取出来没有办帐户怎么取出来

您当前的位置:
不买房怎么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
  许多人都有一笔“隐形存款”——住房公积金。羊城晚报记者以下告诉你的内容,就好比某天,你突然从过冬大衣里意外地掏出几张被遗忘的百元大钞——发达啦!  真不是开玩笑,对公积金一问三不知的大有人在。许多人只知道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不买房嘛,就和自己关系不大。其实,就算不买房,你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而且很方便。  第1步:  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账户  这第一步看似白痴,但真有“大头虾”不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忘记自己的密码,对于这些不差钱的“大头虾”,记者深感羡慕,愿意将最白痴的服务进行到底。  公积金账户是什么?其实很简单,一般就是职工身份证号码后面加“00”或“01”(顺序生成).  密码是什么?中心之前曾给大家的工作单位寄过一封密码函。找不到密码函?那就到公积金中心或所在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的修改密码(注意:这不能预约,只能到现场排队,作为对“大头虾”的惩罚),带上本人身份证即可。  第2步:  网上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  清楚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之后,你终于打开了这扇“隐形存款”的大门,登堂入室,可以随时查阅每月缴存情况、缴存基数、提取情况、目前余额等信息。  怎么查阅?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  1。登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  2。登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号。  3。下载“广州公积金”APP.  第3步:  看看你属于哪种提取情形  查阅到名下的“隐形资产”后,你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提取公积金。  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以下十种: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通常来说,除了买房,A、B两种情形是普通职工用得较多的。  A&算得上是一笔体贴的“失业安慰金”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看来公积金中心还是蛮体贴的,算得上是一笔“失业安慰金”啊。  ●符合提取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比如非广州户口).  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这问问公司财务就知道了。)  ●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一般在人事部开,记得盖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一般在单位人事部或财务部可领,也可以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记得盖单位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然后到公积金中心或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办理。  B&租房可提,很方便有木有!  每个月总有那么一天,觉得自己腰杆子挺得特别直,那就是——发工资那一天。  每个月总有那么一天,觉得自己口袋突然空荡荡的,那就是——交房租那一天。  其实,公积金很懂你,谁让你不唤醒我?活该你穷。  ●符合提取的条件:  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  1。连续缴存满三个月;夫妻两人名下都没房子。  2。夫妻两人都可以提取,半年提一次。  “租房提取”是目前未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最主要方式。去年12月,广州公积金中心出台便民政策,令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大大简化。  可提供租房备案合同和发票,每月最高提取3700元  假如你可以提供租房合同及发票,就可以按照房租水平提取公积金,不过,提取有上限。  按规定,提取上限为每月不超过上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两倍的30%。按照已经发布的2014年广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187元的标准,保守推断,最高额度约为3700元。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注意,这个合同不是普通合同,而是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或已开通网备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去办理的“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假如你是自己向房东租赁的房子,可以上网下载“2014版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文本”,或者直接到上述管理部门索取,签订合同后再去备案;假如是经过中介机构促成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该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2。房租发票原件与复印件。  目前,房屋租赁发票被委托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缴税可以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携带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办理。  但是,问题来了:到管理部门签订合同、索要发票,房东必须纳税,按照目前的标准,月租金1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元的为4.7%;2000—2万元的为6.7%;2万元以上的为8.38%。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房东不愿意缴纳这个费用,租客便无法获得发票。这就需要租客自己与房东协商,考验你“人品”和谈判技巧的时候到了。  3。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与上述获取方法一致).  4。申请人身份证。  5。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具体银行同上)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在同一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首次提取需提交提取申请表,之后无需再提供).  资料备齐后,可以上网预约,在未来10个工作日内,在以上任一家银行经办网点提取即可。不提供租房合同和发票,每月提取600元  好处:手续简单,办完一次,以后通过网上操作即可,可自动到账。  坏处:每月只有600元,太少了。  只要你名下没有房子,不管你有没有租房,提供资料完成第一次审批后,便可通过网上申请提取。如果夫妻双方名下都无房,那么两人合起来每月可提取1200元,一年可提取2.4万元。  ●需要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官网上可下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具体银行同上)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  无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据说等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就不再需要职工提供,现在还需要申请者本人到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在交易登记中心有电子自助机,只需用身份证感应,即可打印。打印完毕、备齐资料后,便可以上网预约,在未来10个工作日内,到以上任意一家银行经办网点提取。&
08:30 - 23:00
理财热线:
400-812-2016
上海星致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C) 2015- 版权所有想尽快取出急用,但没有买过房,短期内也不打算买房。请问其它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提取?
凭装修发票可以提取
其他答案(共3个回答)
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
十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
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
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
年 月 日 储蓄类型: 储蓄卡 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 开户银行: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储蓄帐号 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
  因个人储蓄帐户帐号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通知相应的归集部门。归集部门首先检查个人储蓄帐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立即在业务系统内修改个人信息,如录入信息正确,应及时与交存单位经办人联系修改个人储蓄帐号。
  修改个人储蓄帐号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归集部门填写“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做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_ :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变更,须持支取人本人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到归集部门办理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集部门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复核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将支取款项划入个人储蓄帐户。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变更前的
储蓄帐号 变更后的
储蓄帐号 经办人 复核人
您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兜兜:你好!
绝对不可以!但是,可以想办法以以下名义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网上预约流程1 打开公积金网站 /,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2 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住房公积金在职工工作期间是取不出来的,只有当职工购得新房时,可向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使用,使用最高限额为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或合同期间单位为职工所存公积金中所有的钱...
大家还关注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我们的公积金咋没了 单位根本没帮你开账户
花名册上,公积金明明在扣,其实连账户都没开。  老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查,傻眼了。  工作了一辈子,临退休的老陈想把一直扣缴的公积金取出来,一下,迎接晚年生活。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说,老陈根本就没有公积金账户。  在老陈的单位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像老陈一样多年扣缴公积金、却连账户都没有的职工,一共有14位,平均工龄都在20年以上。  14名职工:  公积金不翼而飞  老陈出示了一份工资发放花名册,公章盖的是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花名册上面17人,除3名借用员工外,其余14人在住房公积金一项都按照工资的12%进行了扣缴,金额由390元到606元不等。  但是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输入老陈等人的身份证号,确实查不到相应的公积金账户。  老陈等觉得不对劲,联合了两三个同事去找单位。找领导,领导避而不见;找会计,会计说:“我只管做账,其他的事情你们去找领导。”  “难道单位真没给我们缴公积金?”老陈等人还是不大相信。可是事实上也不由得他们不信:工资单上扣缴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却没有开户。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件事情本来不该发生的。  按照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老陈等人寻思:既然国家都规定这笔钱是我们的,单位怎么可能挪作他用?  但单位的答复让老陈等人寒了心:你们是编外员工,能按时足额发工资给你们,已经不错了。一些破产边缘的企事业单位,发工资都是很“奢侈”的。公积金的事,你们还是算了吧。  职工所在单位:  没钱,根本没缴存  记者就此事采访乐东水务局,水务局复函称:“虽然自2002年1月起已从个人工资中按规定标准扣发了住房公积金这一款项,但并未给他们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4人至今未能享受到相应的公积金待遇,情况属实。  为什么不发呢?乐东水务局称:没钱。  据乐东水务局的答复,该单位员工从2001年起被分为两类:一类为事业编制编内人员,由财政直接拨发工资,从2002年起从个人工资中代扣公积金,并开设了公积金账户。第二类是老陈等14人,为该局编外员工,工资由该局自筹解决。  给老陈等人发工资的经费,从局里的工程建设管理费、设计室的设计费收入中安排解决。局里历年的经费都严重不足,2008年设计室设计资质被停、县财政又取消工程建设管理费提取后,局里经费更加拮据。老陈等14名员工的公积金问题,“只能维持当前现状,待有条件允许时会给予研究解决。”  没钱扣缴公积金,为何工资发放表中又有公积金呢?  水务局给出的原因有三点:一是使其适应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方便为这些职工办理调整工资审批手续;二是使其与在编在职职工发放口径相统一;三是减少自筹经费紧缺的压力,以解决这部分编外职工的工资发放和“五项社会”缴纳问题。  这三项原因是否合理?记者请教了多位会计从业人员。他们均表示:“这些原因,看不懂。”  按水务局的说法:“扣缴公积金只不过是在工资发放表中体现出来而已,这些所谓扣除的或不缴纳的公积金,原本还是我局的自筹办公经费。这些经费,还是作为下一个月份的编外人员的工资费用开支。”  水务局的说法,让老陈等人更加不理解了:“如果是没缴,为什么事先不说清楚呢?在工资上都体现了,不就说明是我们自己的钱吗?怎么又不是我们的钱了?”  至于没钱的说法,老陈等人更加不认同了:“2007年,仅我经手借出一笔会议餐费,就达到2.6万元。就算2008年以后局里经费紧张,那么2007年以前,我们代扣代缴的公积金去哪里了?”  按水务局的说法,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公积金管理中心:  这种情况实在太少见  如果按水务局所言,没钱为这些员工缴纳公积金,那么按规定,应该如何处理呢?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这件事表示诧异。海南省公积金缴存覆盖率,在2014年底已经超过90%。大部分单位,都表示愿意主动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且即使有拖欠,一般都发生在临时用工领域和私营企业中。像乐东水务局这种情况:20年的老员工都没有公积金账户,实在是太少见了。  该负责人说,按照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如果确实有困难,也不是不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是要“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而且,按照缴纳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无论编内编外,只要是在职职工,单位都应该一视同仁代扣代缴。”该负责人说,“就水务局这个案例,因为它给部分人交了,而没给另一部分人交,所以这种行为是带有隐蔽性的,通过例行检查也难以发现。受影响的员工也是刚发现,目前还没有向我们反映。”  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查明属实,管理部门可以联合银行下发催缴通知单。若催缴通知单下发后,单位仍然拒不缴纳,公积金管理局可以对单位进行最高5万元的罚款。  该负责人还表示,为方便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海南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了12329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投诉。对于此事,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会密切关注,接到投诉后,将进一步关注处理。  人士看来,此案例的疑点重重。  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郭卫东律师指出,代扣代缴的公积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是免税的。单位从工资上告知员工发了,但实际没发,会不会将公积金发放列作了人力成本,而成为避税的手段?如果因为单位没钱而确实无法为员工缴纳公积金,那么账面应将此项列为应付款项。如果没有该项应付款项,这些费用是否有被挪作他用的嫌疑?公积金是由个人存款和单位扣缴组成的,体现在工资单上的公积金,按规定理应是个人财产。单位不按规定为个人在公积金中心开户,是否有侵占个人财产的可能?  但不管因为什么,职工应有的待遇,不应该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
(责任编辑:HN666)
04/27 16:0804/23 10:5104/22 09:3604/22 07:3704/22 07:3504/20 10:2504/16 16:3504/16 08:07
房产精品推荐
每日要闻推荐
社区精华推荐
精彩焦点图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