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重装小区监控 维修基金是否需要动用维修基金?

聊城:小区监控安装 还需立法来规范
  10:47:40 来源: 
  小区面积大,居住人口多  我们能否安装监控?  本报讯
&小区这么大,却没有监控,平时总感觉不安全。&近日,家住鸿顺花园小区的陈先生向记者反映,所住小区面积大,居住人口多,但小区一直没有安
  小区面积大,居住人口多
  我们能否安装监控?
  本报讯
&小区这么大,却没有监控,平时总感觉不安全。&近日,家住鸿顺花园小区的陈先生向记者反映,所住小区面积大,居住人口多,但小区一直没有安装监控,希望小区物业能出面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陈先生说,他入住小区已有三年多,小区没有安装监控,让他感觉很不安全,&经常有丢电动车的,要是有监控,不仅能提高防范能力,丢了东西也能为报案提供有力证据&。
  记者在鸿顺花园小区走访之后,确实没有发现有监控设施。一些小区业主表示,他们也希望小区能尽早安上监控,&这样心里会更踏实&。
  对此,记者走访了小区物业。据工作人员介绍,小区能否安装监控,物业做不了主,&当初交房时房产公司就没有给配备监控,后来很多业主都向我们反映这件事,我们也是本着为小区着想,自己花了几千块钱买了一些摄像头和缆线,但是现在出了故障没法使用了。要想在小区全部安装监控,费用至少要十几万,我们一年的物业费才30多万,去掉工人工资等开支就所剩无几了,这笔钱肯定负担不起&。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时他们收取的物业费不包含监控安装费用,如果小区业主想要安装监控,需要筹集资金。&根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监控属于小区公共设施,安装费也不是由物业支付,而是业主自付或者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里面扣除。&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在监控安装过程中,物业可以起到协调作用,&在小区贴出告示进行宣传,或者协助业主申请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这些我们都可以做&。
  不过,小区物业还表示,由于少数业主没有上缴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这会给小区申请这笔资金带来困难,&一户不交也申请不下来,希望小区居民能齐心协力,共同解决监控安装难题&。
  记者 张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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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装监控 钱该业主拿
  现象:
  有的小区没监控
  有的小区监控成&监空&
  因为小区没有安装监控,小偷频频光顾,电车被盗甚至家里失窃事件时有发生,对于我市很多小区来说,这种现象并不鲜见。与此同时,虽然很多小区安装了监控,但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监控出现故障,或者值守人员疏忽大意,导致监控成了摆设,没有起到真正的防盗作用。近日,记者对城区多个小区进行调查发现,不少小区监控乱象较多,很多方面都亟待进一步完善。
  家住卫育路某小区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所住小区车流量、人流量比较大,人员比较复杂,再加上小区没有安装监控,保安均是上年纪的老人,丢东西的事情频繁发生,&小区交房至今已经有七八年了,我们单元楼所有的地下室都被撬过,因为没有监控,只能自认倒霉&。
  记者走访中还发现,一些小区虽然安装了监控,但是由于平时疏于管理,导致监控探头及显示屏等故障频出,使得监控的防范效果大打折扣。有业主甚至告诉记者,小区监控平时看上去很正常,但是一旦丢东西前往物业调取录像时却被告知监控出现故障,无法查找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不过,记者同时也发现,我市也不乏安装了监控,且在人员监管、设备维护等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小区。在振兴路和馨园小区物业办公室记者看到,监控基本覆盖了整个小区,且有值班人员24小时查看,一旦看到有异常情况,他们会立即通知小区保安前去处理。有了监控和工作人员的双保险,小区安保做得不错,一些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入住小区以来还没有遇到或听说地下室被撬的事情。
  据聊城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刘科长介绍,我市现共有小区近200个,其中大部分新建小区都安装了监控,而未安装监控的小区多是老小区,&2005年左右可以看做是个临界点,这个时间段以后的新建小区基本都安装了监控&。
  刘科长同时指出,一直以来我市并未有针对小区监控安装做出专门的法律规定,小区建设时是否配套监控设施完全由开发商说了算,&小区监控安装一直停留在开发商促销手段的层面,很大程度上仅作为一个卖点存在,而并未计入小区建设规范性条件,所以缺乏一定的制度约束力,这也是导致我市众多小区配套监控设施方面千差万别的重要原因&。
  小区监控安装费到底该谁来出?
  部门答复:应该由业主支付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小区居民虽然也想安装监控,但是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物业支付,而各小区物业却告诉记者,根据法律及行业规范规定,他们并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
  &其实早就想安装了,可是物业说安装需要业主出钱,我们感觉不合理。&上述卫育路某小区刘女士告诉记者,小区业主们都认为监控安装费应由物业支付,不过物业却不这么认为。
  &我们收上来的物业费连工人的工资都不够,不可能再出钱安装监控。&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如果安装监控,资金需要业主平摊。去年物业就已经作出规划和预算,每户交60元钱为小区安装监控。不过,通知贴出后,小区300户业主只有9户交了钱,最后物业无奈只好把这部分钱又退给了业主。
  那么,小区监控安装费到底该由谁支付呢?
  &小区监控其实就是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如果交房时开发商将此进入成本,业主买房时就相当于已经支付了监控安装费用。如果交房时开发商并未安装监控,过后小区居民要想配套监控设施,就需要动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市住建委物管科刘科长告诉记者,物业对小区的管理其实是一种市场服务行为,&小区是业主托管物业进行管理的,业主有哪些需要的服务项目,跟物业提出来,然后给物业相应的报酬,物业再为业主提供这种服务。小区监控就属于公共设施,是为业主服务的,其安装及维护费用也应该由业主支付&。
  刘科长进一步解释说,如果小区想配套监控等公共设施,可以在物业协助下申请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只要不低于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动用基金&。
  警方:监控可减少盗窃,不少小区监控缺乏维护
  &小区安有监控设施,对市民来说不是绝对的安全,但是相对来说,案发率确实比没有监控的小区低很多。&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巡防大队民警代振学告诉记者,小区监控等于是一道屏障,能有效维护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但是从他出警的情况来看,部分小区确实存在监控后期维护不到位的情况。
  &小区发生盗窃,我们去物业调取资料,却被告知监控没有开,或者坏了还没有维修,给我们的破案带来一定的难度。&代振学说,一些物业公司鉴于维护等费用及对配套监控设施不熟悉等问题,造成监控因欠缺维护而损坏,而物业也往往置之不理。小区监控设施现状,确实有着令人忧心的一面,&监控有没有打开,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小区监控形同虚设,难以&吓唬&到不法分子,所以建议小区平时要做好监控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加快弥补小区监控立法空白
  那么监控出现故障,物业迟迟不维修怎么办?家中被盗,因为监控故障没有拍下当时的画面,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小区有物业没有安装监控设施,业主财产遭到损失,物业是否应该负责?
  &首先需要看业主和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是否有这项规定。&山东鲁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贵明解释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物业有义务对业主的财产进行管理维护,那么业主的财产遭到损失,就应该由物业负责;如果没有这项规定,一般由业主自己承担,&但有一点是例外的,就是业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损失是因为物业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张贵明律师指出,有没有监控设施与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关系并不大,主要还是看双方的服务合同有无相关约定。
  对于小区监控出现故障问题,张贵明分析说,这可能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如维护工作不到位、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物业害怕承担责任等。他认为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最主要的是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对监控系统的前期安装、中期维护和后期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现在小区监控管理方面之所以比较混乱,主要就是因为存在法律空白&。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该针对小区监控制定一个较为立体的法规体系,像规定汽车安全带、安全气囊一样,将小区监控列入小区建设规范性条件里,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对小区监控进行规范。
记者 张承斌 马玮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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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网电话:东区某小区监控探头斜挂在墙上  近日,市民报料称自己小区内的监控画面模糊,根本不起作用。记者走访市区多个老小区后发现,部分小区内的监控探头存在损坏、光源不足、设备老化、呈像模糊等问题。社区表示,向居民收缴维修费用较困难,而社区本身也无力承担该项费用。房管部门回应,老小区遇到监控探头无法使用的问题,可向扬州市物业管理中心申请走“绿色通道”解决。  1  记者探访  众多老小区监控存在问题  近日,家住王巷小区的张先生发现电动车篓里的雨衣不见了,想起楼前有监控探头,便想看看是谁拿走了雨衣。可张先生看到监控录像后发现,画面一片模糊,什么都看不清。于是向本报反映了这个情况。  记者走访市区多个老小区后发现,部分小区内的监控探头存在损坏、光源不足、设备老化、呈像模糊等问题。  前晚8时,记者在东区某老小区的监控室内的监控屏幕上看到,数个屏幕漆黑一片。该小区保安告诉记者,小区内所有监控探头都是普通型号,并不具备红外功能,因此光线不好时,监控探头就几乎“失明”了。  前晚8点30分,记者在东区另一老小区的监控室内看到,尽管所有的监控探头都在工作,但在监控屏上的画面却极为模糊。有车辆经过时,仅能看到两束灯光,车辆的型号、号牌等均看不清。行人经过时只能看见一团黑影,无法辨别任何特征。该小区的保安人员解释,设备老化,监控探头的分辨率不高,是导致出现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  除了上述问题外,部分老小区的监控探头甚至早已损坏。昨天下午3点左右,记者发现某老小区内的监控探头上布满灰尘,斜挂在墙上。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扬州许多老小区的监控探头损坏严重。  2  社区说法  居民不愿付钱,社区无力承担  对于小区内探头的问题,社区表示了无奈。  施井社区邹庆文书记告诉记者,监控探头的后期维护及更换费用由社区负责。很多老小区连基本的物业费都收不齐,更不要说收缴维修费用了,而社区本身也无力承担该项费用。因此,监控探头的维护费用成了大难题。  邹书记举例,一个监控探头的维修费用最低约400元,一个小区如果安装8个监控探头,维修费就需3200元,五个小区就是16000元,社区根本无力承担。  东花园社区的王琴书记告诉记者,东花园河北一村、二村的大部分监控探头目前基本属于“瘫痪状态”。  “它们是2010年老小区改造时,政府免费安装的,前些时候陆续出现故障。居民也向社区反映过监控探头损坏的问题。为此社区也曾多次召开小区居民会议,讨论维修费用问题,但是一直得不到解决。”王琴书记说,“现在这些小区基本物业费都很难收,更不谈让他们缴维修费了,而社区也出不了这个钱。”  3  居民观点  应解决探头晚间“失明”问题  记者咨询一家参与老城区改造安装监控设备的商家了解到,老小区内安装的多为普通探头,公司负责两年免费维修,两年期满后就需要收取维修费用。“这些探头如果没有人为破坏,正常使用寿命为四到五年,目前基本都是由于芯片老化、线路损坏造成的问题。”  对于小区监控探头的问题,居民认为既然缴纳了维修费,那么就理应享受安保工作,如果监控探头形同虚设,那无形中就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市民王先生认为,监控探头坏了,向居民收取维修费没问题。但是假如到晚上这些探头都成摆设了,那交钱维修探头就没有必要了。市民秦女士同样认为,小区内装了探头,就该物尽其用。应想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探头到晚上就“失明”的问题。  4  房管部门  维修费用可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小区监控探头的维护、更新等费用,究竟该由谁买单?对此,扬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扬州市老小区改造过程中,每一个老小区都免费安装了监控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维修、更换工作便交由社区负责,社区可向小区居民收取相关维修费用或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该负责人同时告诉记者,扬州市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九种情况设立“绿色通道”。其中就包括“监控设施受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这一项,所以老小区遇到监控探头无法使用的问题,可向扬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反映具体情况,申请走“绿色通道”解决。通讯员邹庆文王琴郭玲玲记者宫鋆煜文/图  作者:宫鋆煜来源扬州网-扬州晚报)物业安装监控摄像头,侵犯业主隐私权了吗?
熟悉商事法律诉讼与非讼业务,具有丰富诉讼、谈判实务经验,法律咨询:许律师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位于本市蒲汇塘路某某弄的某小区共有6幢楼,徐某系3号楼601室业主,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小区自2004年年底原业委会任期届满后至今尚未成立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但目前已组成业委会筹备组。小区原有技防设施包括在1号楼门厅及每幢楼的电梯内设有监控摄像头,因上述技防设施存在老化现象,回放录像不清及不能回放,公安机关于2011年及2012年5月曾就此向某物业公司发出安全检查抄告单,要求予以整改。日,某物业公司曾发出技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征询书,就动用维修基金整体更换技防设备事宜征求全体业主意见,但未获法定比例的业主同意通过。为此,同年8月,某物业公司自行出资购买了摄录装置并在小区6幢楼的门厅内各设置了1个新的摄像头,上述摄像头摄域范围包括电梯厅及电梯旁的布告栏。同年8月16日17时38分许,徐某及丈夫杨某及另一案外人王某至3号楼门厅,由杨某动手拔除了前述摄像头的电源插头,后某物业公司发现并予以恢复,但当晚23时许,杨某再次用扳手拆除了摄像头的电源插座。某物业公司通过调阅上述摄像头监控录像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于次日报警并通过在布告栏张贴方式向小区全体业主发出通告,公布了摄像头被3号楼一业主破坏以及在布告栏中张贴的关于小区账目公告被个别业主私自取走的情况,并要求徐某方在8月20日前至某物业公司处处理相关事宜,否则将公布徐某方的身份。但徐某方认为某物业公司安装摄像头行为违法,故未予理会。8月21日,某物业公司在小区6幢楼的布告栏张贴了通告,公布了徐某及徐某、杨某的身份以及8月16日摄像头采集的相关情况。为此徐某诉至原审法院,称为成立新的业委会,部分业主与某物业公司矛盾尖锐,前述布告栏成为双方发表观点的阵地,常发生互相取走对方布告的情况。小区内原已有监控系统及设施,即使老旧也应予以维修或更换,而不是另外重新设置。某物业公司安装涉案摄像头的目的是监视包括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在内的业主,以达到限制业主不具名发表意见的自由,违反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规定。且某物业公司违法公布监控其的摄像资料并故意捏造事实,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和人格权。同时,某物业公司在安装系争摄像头前征询过全体业主的意见,但并未获得通过。故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某物业公司的行为也超越了其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范围,侵犯了业主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所有权。故要求判令某物业公司拆除违规安装在小区六幢楼门厅内的系争摄像装置,恢复门厅原貌,并判令某物业公司在小区六幢楼的公告栏内张贴公告,向其书面赔礼道歉。
  某物业公司辩称,小区自开发商交付至今已10余年,根据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抄告,原有的监控设施已老化,回放录像不清,故物业就动用维修基金更换技防设施的事宜向全体业主发出了征询,但未获得法定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在此情况下,为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物业公司只得采取相对便宜的方式,使用小区物业管理资金在小区6幢楼的电梯厅中增添了系争摄录装置。但徐某却于日擅自破坏该楼新装的摄录装置。事后,物业公司原本希望徐某自行至物业处协商解决事宜,但遭徐某拒绝,故物业公司只能通过通告方式向小区其它业主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再次垫支了相应维修费用。故其认为,根据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及住宅使用公约的约定,其负有管理小区安全的义务,同时对于违反约定的行为其亦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其相关行为合法,且未侵害徐某的隐私权,故不同意徐某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某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安装系争摄像装置,是否有合法依据。二、某物业公司安装系争摄像装置的行为,是否已危及徐某的隐私权,并须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三、某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公布于日通过系争摄像装置所采集的徐某行为录像是否已侵害了徐某隐私权等人格权并须为此承担侵权损害责任。
  关于第一项争议焦点。某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依照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其对小区区分所有权物业的共用部位及设施负有管理维护职责及相应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意见,小区原有技防设施已老化,部分技防功能丧失,故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也不利于某物业公司对小区日常秩序的管理。虽然某物业公司通过书面形式征询意见后,未获得法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动用维修基金整体更换原有技防系统,但并不能当然认为对于新增系争摄像装置,小区业主也是反对的。且根据法律规定,业主以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而对其提起诉讼的,应仅限于其个体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在本案中即是徐某所主张的隐私权等人格权的受侵,而对于在区分所有权房屋中共有部位权利受侵,则应由业委会或者对共有部位享有共有权的业主依照法定程序选派代表提起诉讼,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他共有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故徐某以某物业公司行为侵犯了其对共有部位的物权为由起诉,其主体资格亦不成立。虽然某物业公司与小区部分业主之间可能存在矛盾,但此并不足以证明某物业公司安装系争摄像装置的行为即是出于企业私利而非为业主公共利益。故中某物业公司安装系争摄像装置并无不当,应认定具有合法依据。
  关于第二项争议焦点。原审法院认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支配并保有其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不被他人非法知悉、利用和公开的权利。本案某物业公司在徐某居住的建筑物门厅内安装摄像装置采集相关信息虽然会涉及到徐某的部分隐私,但上述门厅属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部位,某物业公司为小区安全管理等公共利益需要而安装系争摄像装置采集信息具有合法依据,其无需就安装系争摄像装置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主张系争摄像头均直接朝向布告栏位置,侵犯了业主不具名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法院认为小区布告栏主要是为业主自治组织以及居委会、物业等小区管理、服务部门就小区公共事宜发布信息等所用,上述自治和管理、服务行为均应公开、合法的进行,并不属于隐私的范畴,故徐某该项主张亦不成立。
  关于第三项争议焦点。徐某如认为某物业公司安装系争摄像装置违法,其应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提出异议、进行交涉,但其却采取了随同案外人拔除装置电源的方式,显然存在过错。由于系争摄像装置的安装符合公共利益,目前亦没有证据证明某物业公司的安装行为违法或违约,故其作为物业管理方公布小区内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亦不构成对徐某隐私权等权利的侵害,其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责任。但需要指出的是,某物业公司在公开徐某行为之前与徐某方的沟通尚不充分,存在欠缺,今后应予以注意。
  综上,原审法院认为,本案徐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某物业公司安装系争摄像装置的行为违法,其所采集并公开的信息虽然涉及徐某隐私范围,但某物业公司的行为并未构成对徐某隐私权等权利的侵害,徐某要求某物业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遂判决:驳回徐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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