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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本报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和《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日起,至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发布,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河路26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
& &一、机制健全、流程规范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制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计划,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了领导重视职责明确的工作格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工作涉及民生工程多、覆盖政策面宽、引起社会关注度高,从各方面都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着手清理了内部规范性文件和废止文件。二是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制度保障和办理指南。三是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审查审批手续,确保上网信息的准确性。四是清理公开行政权利事项,确保行政权力事项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 三、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动公开的内容分为十二大项:主要职能、局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指南、承诺事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其他项目。
主要内容为:市人社局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内设机构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职责;制定的与公众相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日常管理、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本局办事基本程序;本局向社会承诺完成的事项及办理情况;涉及全市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需许可、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本局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及结果;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部门、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本局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 1.互联网。注重发挥局门户网站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如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安居补贴公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示,执业资格考核成绩通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等。并在下属事业单位“市社保局网”、“市就业服务局网”、“绵阳市医疗保险局网”、“绵阳市人才网”和“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网”等网站加大了各部门涉及的业务工作信息的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
& 2.新闻媒体。加强对民生问题、时效性强、影响重大的信息的报道,及时在报刊、电视、电台或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公布。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开辟政策宣传专栏,对我局涉及的各类社会保险政策、人事争议仲裁政策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熟悉度。
& 3.微信平台。2014年我局开通了绵阳市人社局公众微信平台,2015年将公众微信平台运行进行了规范,设置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人事人才等板块,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范围内的业务、动态等通过平台宣传。
& 4.办事指南。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各业务科室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在办公场地显著位置设置了公示公告栏和信息咨询栏,主要业务科室均制定并公示了科室办事流程;在社保服务大厅、就业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等集中受理业务,配备了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方便群众办事。
& 5.电话服务。市劳动监察支队开通了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特服电话12333,市就业局开通了求职热线2370600。
& 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 本年度通过市人社局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8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文件、通知等1100条,微信平台发布图文消息188期、5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我局本年度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咨询信息情况
2015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260件,其中书记市长信箱519件;接待来访2000余人次,息诉息访率为97.5%。咨询内容主要涉及退休待遇、职称评聘、社会保险、维权监察、社会救济等方面信息,我局都给予详细的答复。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我局本年度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主要是公开审查机制不够规范,文件公开属性确定标准有待明确。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能很好适应工作要求。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功能相对薄弱,尚未开通在线访谈或在线直播等。
&  2016年,我局将重点在夯实平台、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门户网站、新媒体的加强完善使用,顺应技术发展潮流,突出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信息发布功能,加强新媒体应用,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业务表格下载
您获得社会保险政策的主要途径、渠道是?
电视、新闻
报纸、杂志
社区通知、公告
省社保局绵阳市就业局绵阳市人社局绵阳市医保局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市长期居住或工作以及转诊转院等,经办理备案手续,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通过联网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一、异地就医基本原则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实行“三大目录”互认,即时结算先开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就医类别,待条件成熟后再扩展至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及其他就医类别。
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居住就医人员应当事先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能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政策。
临时外出(包括出差、探亲、旅游等)的人员,在异地因急诊发生住院治疗的,可由本人、家属或用人单位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三、异地就医住院流程
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在异地就医联网医院就医。入院时需按照就医地经办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时,应当仔细核对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异地就医人员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参保地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就医医院垫付,参保人员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出院。
四、异地就医其他注意事项
(一)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在异地不能办理即时结
算时,应及时向就诊医院查询原因,如因网络中断等系统原因暂时无法结算的,可等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二)参保人员对异地就医报销有疑问时,可咨询自己所在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可在就医医院查询。
(三)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应及时向参保地发卡机构申请挂失,并按参保地发卡机构相关规定办理补、换卡业务;在卡挂失状态下不能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附:重庆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和政策咨询电话
1 重庆社会保障服务咨询电话 023-12333
2 重庆市社保局医保工伤生育待遇处 023-
3 重庆市社保局医疗协议机构处 023-
4 重庆市社保局公共信息处 023-
5 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中心 02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劳动就业
2014年末,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总数达到357.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7万人。年末城乡就业人员300.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3 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9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1 万人;乡村就业人员204.5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59 &万人。城乡就业构成比由上年的 31%:69%变为32%:68%,城镇就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 106.09万人,减少2.53 万人;第二产业94.46万人,增加 5.09万人;第三产业 100.16 万人,减少1.74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8047人,比上年增加1824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896人,比上年减少259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19人,比上年增加53人。全年未出现零就业家庭。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3915人,比上年末增加70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9%,比上年下降0.15个百分点。
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43.24万人,比上年增加1.79万人。其中省内转移71.03万人,增加9.40万人;省外输出72.14万人,减少7.59万人,外派劳务0.08万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160.75亿元,增长15.87%。
累计促进31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比上年增加71人;从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和专项资金中发放创业补贴270.8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83个,比上年增加33个。全年新招募57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2011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9.6%,超任务4.6个百分点。
全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48.9万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求职成功率45.6%;为28.1万人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二、收入分配
2014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334.23亿元,增长11.8%。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4640元,比上年增加3651元,增长8.9%。其中全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5201 元,比上年增加3713元,增长8.9%。
三、社会保险
全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达到79.55亿元,年末全市离退休人员总数36.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4万人。其中,离休人员0.05万人,退休人员(含退职)36.17万人。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332.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01.52万人,增加5.9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30.74万人,减少5.54万人。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中,参保职工65.29万人,增加3.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36.23万人,增加2.64万人;参保农民工2.9万人,减少0.24万人;参保企业人员98.92万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增加5.9万人;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6万人,增加0.05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0.67万人,增加0.02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面99.14%,比上年下降0.51个百分点。
全年共有35.56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2.62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4.29亿元,比上年减少14.9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50.69亿元,减少1.82亿元。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9.2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65.57亿元,比上年增加10.45亿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63.34亿元,增加9.94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5.91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83亿元,比上年减少0.67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3.14亿元,比上年减少0.67亿元。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基金总支出5.42亿元,比上年增加0.55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4.96亿元,比上年增加0.5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6.38亿元。
(二)医疗保险
截至2014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1.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2万人,增长率2.17%;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4.82万人,增加1.98万人,增长率3.17%;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76.30万人,增加1.53万人,增长1.33%。参加职工医保中,女性21.80万人,增加8.66万人;退休人员8.99万人,增加2.16万人;私营企业3.95万人,增加1.05万人。
全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数483.5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4万人次;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数38.3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0万人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达到25万元,比上年提高3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达到14万元,比上年提高1万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79.37%和61.14%。
全年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9.02亿元,比上年增加2.61亿元,同比增长15.92%。其中:按“统帐结合”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收入13.79亿元,比上年增加2.02亿元,同比增长17.19%;个人账户收入4亿元,比上年增加0.64亿元,同比增长19.02%;实施统帐结合的跨年度预缴和一次性缴费1.23亿元。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4.20亿元,比上年增加1.7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86亿元,增加0.0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31.2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22.38亿元。
全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64亿元,比上年增加0.95亿元。其中缴费收入0.92亿元,财政补助收入2.56亿元,补拨往年未到位欠费0.03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2亿元,比上年增加0.25亿元。基金年末累计结存6.80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4.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6人。有 184名失地无业农民被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2.9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含失地农民)2.7亿元,增加0.9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0.6亿元,比上年增加0.1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0.3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0.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8.7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8.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0.92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22亿元,比上年增加0.0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19亿元,增加0.05亿元,当期征缴率98.43%。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支出0.83亿元,比上年增加0.1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1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6.8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8万人。全年有0.91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0.15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0.78亿元,比上年增加0.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76亿元,增加0.09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0.49亿元,比上年增加0.08亿元。
四、人才队伍建设
全年共推荐选拔各类专家79名,获得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名,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9名;按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国(境)外人才,实施聘请外国专家项目15项,聘请高层次外国专家39人共计75人次。
全年新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个,新增高技能人才0.3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0.0645万人。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技工院校7所,其中技师学院1所、高级技工学校2所,有在校学生0.5663万人;另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111个,就业训练中心2个,年培训能力达5万人。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3.0507万人,品牌培训0.241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1761万人,创业培训0.4399万人。全年为5.1981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4.7303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五、人事管理
首次定向从优秀工人、优秀农民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12人。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力度,招录比例提高到不低于15%。完成129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考试各环节的管理,确保了人事考试安全。全年组织人事考试50项,参考人数达6.4万人次。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市全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3.51%,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98.5%。全年共为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3.43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392份、补缴社会保险费876.34万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经编制部门批复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达6个,建院率达60%;共建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6248个,初步形成了覆盖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行业协会等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网络。各级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3967件,当期结案率98.7%;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98件,调解成功率95.6%。
七、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截至2014年底,全市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就业社保公共服务机构(窗口)建成率72.48%,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5.56%;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机构(窗口)共有工作人员4846人。
加强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全市累计制卡数达到232.66万张,比上年增加37.14万张。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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