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镇城镇低保有哪些大救住须要什么手续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来源:东云社区 | 作者:不详 | 日期: ]
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3、低保、残疾、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城市医疗救助指南
城市医疗救助的条件
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因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
(一)城市低保对象;
&&&(二)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
(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对象(在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家庭成员);
(四)其它对象。
申请城市医疗救助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药费发票,已经报销了医药费的需提供报销凭证,未报销的提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各种商业保险赔付等证明材料;
3、低保、残疾、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申请享受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受理:居委会核实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报舜峰镇政府。
(三)审核:舜峰镇政府对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对镇政府上报的有关材料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审批,并反馈到舜峰镇政府、居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五)发放:县民政局通过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专户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城市临时救助工作指南
临时救助的条件
凡持有本县户口,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救助。
临时救助对象
(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家庭人均收入一般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
(二)已纳入城市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这家庭;
(三)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困难家庭;
(四)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群。
申请城市临时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
(三)居民身份证;
(四)低保证、残疾证、或家庭成员收入、致困原因证明;
(五)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城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城市困难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受理:经居委会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并签署意见后报舜峰镇政府审核;
(三)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由舜峰镇政府签署意见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召开会议研究审批;
(五)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由社会居委会负责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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