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职工医保有没有转成城镇医保和职工医保到哪里查?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方案,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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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国已有三分之二的省份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如下是独特网小编整理的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方案,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可以吗,欢迎阅读,希望对同学们有帮助。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方案  在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方面,努力实现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接受YJBYS小编采访时表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归口人社部统一管理是大势所趋,虽然居民医保归卫计委或是人社部管理各有利弊,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只是中国医疗保险系统整合的第一步,未来还要进行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的整合,显然归口人社部管理更有利于推进更深层次的整合。  整合城乡医保的必要性  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其中只有陕西省在出台的医改文件中提出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划归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  此前,我国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城居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新农合)三种制度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前两项制度由人社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合作医疗处来管理。  其中,新农合制度于2003年建立,截至2015年底,全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达6.7亿人,参合率为98.8%。城居保制度2007年建立,到2015年末,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76亿。  杨燕绥表示,新农合与城居保两种医疗保险制度形成的城乡分割的状况导致两者之间存在筹资标准、经办流程、保险待遇等多方面的差别。从全国范围来看,新农合的医疗报销待遇低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受到质疑,并且在一些地区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重复参保和重复补贴的问题。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在今年初被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实现“六统一”最大的障碍,是城乡医保管理权的分立。早在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就明确提出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由一个部门承担。但由于相关部门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分歧,难以达成共识,从而导致到底是由卫生计生部门还是人社部门来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职能一直不能确定。  城乡医保管理权长期难以统一,给地方的保险经办工作带来很多困扰。广东省一位从事医保经办工作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2007年开展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之后,广东省开始探索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归口人社部门管理,但由于在中央层面新农合仍然是归卫生计生部门管理,中央一些关于新农合管理的文件下达到地方卫生部门之后,就与经办机构“失联”了,部门之间的沟通成本非常高。  年底前各地全部出台整合方案  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僵持状况,在今年年初国务院《意见》发布之后得以改变,在制定城乡医保的整合方案中越来越多的省份选择将管理权归于人社部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个直辖市明确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划归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人社部已将“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列为近期医保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努力实现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人社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公开表示,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将整合之后城乡居民医保划归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管理体制的大格局已经基本确定。  据人社部调查了解,有些地区虽然仍在研究制定整合方案,不过将会有更多的地区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划归人社部门统一管理。预计年底前各地全部出台整合方案之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城乡居民医保都将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金维刚也表示,多数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并划归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在这个主流趋势形成的同时,也会在局部地区出现一些波折,除陕西省将城乡医保管理归口卫生计生部门之外,福建省决定成立医保管理委员会,下设医保办,挂靠财政部门。这种状况导致出现“三分天下”的苗头,有少数地方政府在研究制定整合方案及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方面还处于犹豫或观望状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扩展阅读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不需办理暂停手续,即可直接办理职工医保新参保手续。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缴一次费,参保人员可享受一年的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度中间转移到职工医保,已缴纳的当年度未享受月份的居民医保费用不退付,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由居民医保转移到职工医保,办理了续接并缴纳了职工医保费的,若续接缴费无空月或间断不超过两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若续接缴费间断超过两个月的,须有6个月的职工医保待遇过渡期。在此期间,该职工可以使用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医保卡)部分。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时,以参加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折算,缴费满一年,折算3个月职工医保。但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需先办理职工医保暂停手续,再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手续。居民医保继续沿用职工医保个人编号,住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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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城镇职工医保,想辞职,想转为城镇居民医保,可以吗?多长时间就可以
原来是城镇职工医保,想辞职,想转为城镇居民医保,可以吗?多长时间就可以报销了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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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但以前缴纳的就无法再使用,报销各地有规定可以到医保中心查询。生育险居民医保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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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身份证号能把户口签走吗?我已领结婚证小孩的户口也在我名下,要是没我本人的同意户口会被迁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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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可以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只能在监护人(当事人)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  2、迁户口户口必须要有迁出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迁出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  3、当事人有疑虑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我想咨询下:医保报销流程是怎么个报销法?在医院做手术时,医保是给医院,实时报销吗?用医保交费时,卡内余额不足,可以拿着交费单到医保中心报销吗?医保报销对医院和药品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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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您享受本市城保外来人员医保待遇。您在个人医保帐户内尚有资金余额的情况下,可持医保卡至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或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门急诊就医,使用个人帐户资金支付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帐户资金用完为止。2014医保年度,您在享受待遇期间,若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4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另外,若发生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及分类自负费用需由个人另外承担。上述医保待遇,您在就医时,持医保卡在医院结算即可当场享受,无需事后报销。更多信息,您可拨打本市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城镇居民医保看门诊可报吗?比例多少?如果可报,当时看病时没报,现在可以补报吗?在哪报?二:以前买过城镇职工医保,后断了,现只可买居民医保,需要另办一个张卡还是继续用原来的职工医保卡?居民医保连续交纳四年可以置换为一年职工医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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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50%比例报销。单次最高报销40元,一个年度内报销限额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最高报销限额240元。按照规定,就医时请主动出示医保卡或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持户口本),门诊费用不存在补报。由于您之前参加职工医保,在参加居民医保后将不再发放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持户口本)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保连续交纳四年,不可以置换为一年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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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位辞职了,想转成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70454的网友留言咨询:从单位辞职了,想转成怎么办理呢?在网上查询的是是下半年开始缴费交第二年的费用,我现在刚刚辞职,能办理2017年的么?以前没有办过,而且我是在莱山交的职工医保,现在转成芝罘区的话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烟台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为每年的9月至12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待遇享受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只要您的职工医保办理了减员(中断)手续,即可携带您的《居民户口簿》和《》于缴费期内在您户籍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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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将实现跨省转移
医保将实现跨省转移
[导读]:《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其基本医保关系能够顺畅接续。
  即使到了7月1日实施大限,人社部、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仍可能只是一纸空文。  《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其基本医保关系能够顺畅接续。  最关键问题没解决,南京市医保结算中心主任王福华表示,《办法》只是规定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但对统筹基金安排未作任何说明,而这一块正是医保关系转入地接收的难点所在。  先行半年的长三角地区(江、浙、皖三省)职工医保关系流转也卡在这里,转出容易转入难,年龄越大越是如此。  医保统筹基金转不转,转移比例是多少,国家还没有具体说法,江苏省人保厅人士1月19日称,等政策明朗后才能与财政、医保部门进一步会商。  江苏省医保中心办公室人士认为,先统一各地的政策标准和医保待遇,再逐步实施统筹基金的转移,是比较可行的操作路径。  全国医保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的江苏省镇江市,对所有转入医保关系来者不拒,主要通过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风险基金追加支付等办法。这些方法或可资借鉴。共有2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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