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或现实生活中具有弘扬民族精神ppt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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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地位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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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中国史论文]历史教育与民族精神的弘扬(1)【贵 州 学 习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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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总书记在十六大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大课题。 他说:“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 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 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的民族精神”。“ 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全过程,纳入 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此后,有许多文章 发表,就如何培育与弘扬民族精神,谈了很好的意见;但遗憾的是,这些文章都没有谈 到国民的历史问题。实际上,离开了历史,所谓民族精神的培育云云,因缺少 民族的历史文化认同这一基本的承接面,多半将成了空话。  应当说,报告对中华民族伟大的民族精神内涵的概括是十分精辟的,尤其是强调民族 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主义,更显深刻。离开了爱国主义,所谓“团结统一”、“勤劳勇敢 ”等等,都将因缺乏民族特质的整合,而泛化成人类多有的优长,无由彰显“民族精神 ”。爱国主义是什么?按列宁的说法,就是人们千百年来所形成的对自己的祖国的深厚 感情。可见爱国主义的核心,说到底,就是对民族历史文化的认同。培育国民对民族历 史文化的认同感,是培育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前提,而这些舍历史无由。这 个道理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我国志士仁人就已经提出来了。  “民族精神”的概念源于西方。在18世纪德意志文化民族主义思潮中,莫泽尔发表《 论德意志民族精神》一文,最早提出了“民族精神”的概念。他认为德意志人民只有在 这一民族精神的激励下,才可能万众一心去实现民族统一和重新恢复其光荣与强大。该 文引起了轰动,民族精神问题从此为国人所关注。随着甲午战争后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理 论传入中国,民族精神问题也成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我国志士仁人关注的热点问题。19 04年《江苏》就发表了长文《民族精神论》。作者指出,一个民族的兴衰最终取决于其 精神的强弱,西方各国所以强盛是因为18世纪以来它们形成了自己的民族精神。关于国 民精神,时人又称国魂、民族魂等。何谓民族精神?当时少有明确的界说,不过从《浙 江潮》上发表的著名的《国魂篇》赞美“冒险魂”、“武士魂”、“平民魂”以及“爱 国心”、“统一力”来看,时人所谓民族精神的内涵大致包括:团结爱国的精神、变革 进取的精神、**自由的精神、反抗压迫的精神,其中最重要的核心精神是爱国主义。 所以,“铸国魂”、“爱祖国”、“祖国主义”的呼声,风靡一时,成了时代最强音。 《二十世纪之支那》的发刊词写道:“是则吾人之主义,可大书特书曰:爱国主义。” 至于怎样培育民族精神,人们的认识相当一致,那就是要借重历史。上述《民族精 神论》一文说:“民族精神滥觞于何点乎?曰其历史哉,其历史哉。”章太炎认为,一 些醉心欧化的人所以少爱国心,原因就在于对中国历史无知,“因为他不晓得中国的长 处,见得别无可爱,就把爱国爱种的心,一日衰薄一日。若他晓得,我想就是全无心肝 的人,那爱国爱种的心,必定风发泉涌,不可遏抑的”。(注:汤志钧编:《章太炎年 谱长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95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视中国历史文化为 最可宝贵的国粹与民族的根,强调要研究国学,“爱国以学”。章太炎在流亡日本生活 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仍坚持讲学,其目的就是要在有为的青年中传承民族的根,培育民 族精神。  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中华民族初步觉醒和面临危亡的时刻,志士仁人揭出了高扬 民族精神的时代课题;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今天,我们党在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 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目标的同时,又一次揭出了培育与弘扬民族精神的时代 课题,这并非历史的偶然巧合,而是反映了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进一步成熟。因时代的局 限,当年志士仁人对民族精神的认知,不可能十分周全正确,但就其自觉地提出了这一 重大的时代课题并作了自己的努力而言,毕竟又是难能可贵的。我们应当在继承前人认 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培育民族精神问题的认识。我以为,就历史与培育民族 精神的关系而言,可以提出以下几点:  其一,历史是实现作为民族精神核心的爱国主义的基础。  爱国主义在不同的时代固然有不同的内涵,但对民族历史文化的认同,却是一脉相承 。这是一个民族能够自立于民族之林,竞存于世界的根之所在。章太炎曾说过爱国主义 好似庄稼,需要施肥、浇水才能成长,而历史就是为爱国主义施肥浇水,作培植根 的工作。这是十分深刻的见解。所以我曾多次表述过这样的观点:历史是最基础、 最有效的爱国。它像贵如油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在不经意中将 民族的根,深深地植入了人们的心中。他们将来不论走到哪里,都怀有一颗“中国心” ,而永远根系祖国,生生不已。钱学森等一大批杰出的学人,并没有人对他们做什么专 门的爱国主义,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各方面条件极差的情况下,志愿放弃国外优厚 的待遇,冲破各种阻力,归国效力,不是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吗?通过历史培育国 人对民族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归宿感和自豪感,同时也就为其他多样化、现实性的爱国 ,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承接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缺乏这个承接面,所谓爱 国主义,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能真正有效。  其二,历史是实现继承与弘扬民族优良传统的基础。  民族精神,说到底,就是民族优良传统的精髓。十六大报告将之概括为:团结统一、 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它看似抽象,实际却是具体的,因为它是历史的积淀 。民族精神、优良传统是在历史上形成的,欲继承首先必须要认知,欲认知便离不开历 史,这是不言而喻的。以“团结统一”为例,我国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已逐渐形成了 “大一统”观念。随着公元前221年,秦建立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统一的封建国家,“ 大一统”从此也成为中国政治鲜明的价值取向和中华民族共同的心理。秦以后,历代开 国君主都不满足于偏安政权,而以天下统一为己任。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还有一代天 骄成吉思汉,所以被后人推崇,很重要一点,就是因为他们都具有雄才大略,或完成了 统一大业,或安定了天下。而中国的民族心理,也习惯于把天下统一,认作是“治世” ,而将割据纷争的时代,认作是“乱世”。事实上,在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也 是统一的时间长,分裂的时间短。可见,统一是中国历史与人心的大趋向。与此相应, 中国各民族人民都追求团结和执着于祖国的统一大业。在古代历史上,汉族政权与少数 民族政权间,常常通过联姻来沟通民族感情和发展民族友好关系。各民族都把联姻,称 作“和亲”,说明彼此都珍重相互间的亲和关系。因而,“和亲”在历史上被传为美谈 ,而王昭君等历代勇敢承担“和亲”使命,并为民族间的和睦作出贡献的许多女性,也 成为了各族人民共同缅怀的巾帼英雄。而从郑成功收复台湾,到甲午战争中中国人民可 歌可泣的反割台斗争,再到今天党和国家为实现海峡两岸的统一,所做和正在做的不懈 努力,不都是中华民族注重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的生动的历史见证吗?很显然,如果我 们不了解上述的历史,我们也就不可能理解“团结统一”何以是我们民族传统的精神了 。同样的道理,“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优良传统,也都不是抽 象的,而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无数生动的历史实践的记录,是民族精神氤氲化育的结果。 历史是最好的教师。要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首先必须向历史请教。离开了历史, 既无法真正了解优良的民族传统,弘扬民族精神也就无从谈起。本文共2页: 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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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地位及对民族精神形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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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体现中华民族精神的事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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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精神的基本内涵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正是出于对自己故土家园和同胞亲人的眷恋与热爱,中华民族才能够求同存异,顾全大局,在自己的国土上繁衍生息、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发展,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捍卫民族的尊严和利益,中华民族同侵略者展开了殊死的斗争,对侵略者无比痛恨,对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卖国败类极端鄙视,对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的民族英雄无比崇敬.热爱祖国是贯穿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根主线,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根主线.团结统一.植根于中华大地,深深地印在中国人的民族意识中,是中华民族的立身之本.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国的主体一直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虽有分合离乱,但统一的时期远远多于分裂的时期,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具有高度一致的整体感、责任感和忠实于国家民族整体利益的价值取向,以及各个民族之间和睦合作、友好相待、共赴国难、共渡难关的优良传统.在中国历史上,一些杰出的政治家站在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坚持“和为贵”和宽厚仁爱的原则,用信义、和平的方式来处理复杂的民族矛盾,“化干戈为玉帛”使各民族和睦相处,亲同一家.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实践中特别是近代以来,在反对外来侵略的斗争中,切身感受到国家的统一是民族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颂歌.爱好和平.这不仅表现在中华民族各兄弟民族之间以和为贵、携手共进等方面,而且表现在与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友好交往、休戚与共上.中华民族历来以爱好和平著称于世.“礼义之邦”、“协和万邦”、“德莫大于和”等观念,深深地扎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之中.“亲仁善邻”、“讲信修睦”、“四海之内皆兄弟”等,充分表现了中华民族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的宽宏胸襟.联欧亚、开辟丝绸之路;通亚非,郑和七下西洋;历万难,唐僧印度取经;为传经,鉴真东渡扶桑……这些典型的事例,是中华民族爱好和平,与其他国家和民族进行文化交流、发展友好关系的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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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精神和世界历史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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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格尔把国家看作是自由的实现,而国家的根本又是宪法。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提出一种好的宪法就马上可以在现实中贯彻执行。国家制度、宪法只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和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因而不能是主体任意地制造出来的,不能是人们自由选择的结果,而只能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关于这种联系,黑格尔指出:&一个民族的宪法与它的宗教、与它的艺术和哲学,或者至少与它的文化的诸般观念和思想共同构成了一个实体、一个精神,这里姑且不说其他外在的力量,它的气候、它的邻国、它在世界上的位置等。一个国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从中把一个特殊的方面,哪怕是极其重要的方面,例如国家宪法,单独地取出来,然后根据一种仅仅适用于它的考察而孤立地加以推荐和选用。不仅宪法是一种与上述其他各种精神力量密切相关并且依赖于它们的东西,而且整个精神个体的规定性连同其所有力量的总和也都只是整体的历史中的一个因素,并且是在整体的进程中被预先规定好了的。这一事实也就是对宪法的最高认可和它的最高必要性。&一个民族的各个方面所构成的这种整体,黑格尔称之为&民族精神&。&在国家内表现它自己,而且使自己被认识的普遍的原则&&包括国家一切的那个形式&&就是构成一国文化的那个一般原则。但是取得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存在于那个叫做国家的具体现实里的&&那个确定的内容就是&民族精神&本身。&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生活中一切方面的共同实体,反过来说,民族生活中的一切表现也都是民族精神的展开。&精神在本质上是行动的,它使自己成为它自在地所是的东西,成为它自己的行动,成为它自己的作品。这样,它便成为它自己的对象,它在自己眼中把自己看作一种此在。一个民族的精神就是这样。它的所作所为就是使自己成为一个也存在于空间之中的现存的世界。这个民族的宗教、崇拜、道德、风俗、艺术、宪法、政治法律,它的全部机构设施,它的各种事件和行动,都是该民族精神的作品。&&而这也就是这个民族。&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可以说是直接来源于孟德斯鸠。在《哲学史讲演录》中,黑格尔就曾赞扬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美妙的著作&,称孟德斯鸠认为&法制、宗教以及一个国家里面的一切构成了一个整体&的思想,是一种&伟大的见解&。甚至&民族精神&这个术语,也是孟德斯鸠最先使用的。不过在孟德斯鸠那里,精神只是表示一种普遍的法则、规律,而黑格尔却赋予它一种实体性的、主体性的存在。
  民族精神实质上是世界精神的特殊化、具体化,或者说,是世界精神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体现。&如前面所规定的那样,世界历史是精神对自己的自由的意识和由这种意识所产生的实现的进展。进展自身就包含着,它是一个分段的进程,是自由的一系列更进一步的规定,这些规定是通过事物、在此也就是自己意识自己的自由之本性的概念产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与其他阶段不同,有自己的一定的独特原则。这样的原则在历史中就是一个民族的精神的规定性。在这种规定性中,民族精神具体地表现出它的意识和意志、它的全部现实的一切方面。这种规定性便是该民族的宗教、政治宪法、道德、法制、习俗,甚至它的科学、艺术和技术,它的工商活动的倾向的共同特色。这些特殊的特性要从那个普遍的特性,即一个民族的特殊原则来理解,就像反过来要从历史所包含的事实细节中找出特殊性的那种普遍的东西一样。&这是因为,世界精神的自我意识必须由人、由各民族来实现。而每一民族对精神自由的意识程度也就代表着世界精神发展的不同阶段。&各个民族精神就是精神达到对自己本身的自由认识这一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黑格尔认为,与永恒的世界精神不同,民族精神由于只扮演着世界精神发展过程的一个环节、一个阶段,因而也就必须是有生有灭的。&民族精神是一个自然的个体。作为这样一个个体,它也就有繁荣、强大,也有衰弱、死亡。&当一个民族处在努力实现自己的意志、排除外界的压力、争取和实现自己的存在的时候,这个民族就是欣欣向上的、充满活力的、强盛的,在道德上也是善的。此时也就是它的民族精神的繁荣时期。但是,一旦该民族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其生命中那种主要的最高的兴趣也就消失了,它的灵魂也就失去了活力,它的民族精神也就开始衰弱、死亡。这是因为,精神的成熟也就是对自身的否定。&认识自己、使自己不仅达到对自己的直观,而且达到对自己的思想,这是精神的最高使命。它必须并且也将完成这一使命。但是,这一完成同时也就是它的衰亡,而它的衰亡同时也就是另一个阶段、另一个精神的产生。个别的民族精神完成了自身,因为它造成了向另一个民族的原则的过渡。于是,就产生了各民族的诸原则的延续、产生和交替。指出这种运动的联系何在,便是哲学的世界历史的任务。&黑格尔甚至把精神的成熟看作是一个民族不得不饮下的苦酒。&一定的民族精神只是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一个个体。一个民族的生命使一枚果实得以成熟,因为它的活动的目的就在于实施自己的原则。但是,这枚果实并不落回到产生它的那个民族的怀抱中,那个民族不能得到它并加以享用。相反,它却变成了那个民族的一杯苦酒。那个民族还不能撒手放开这杯苦酒,因为它对此具有无穷的渴望。但是,饮这杯苦酒的代价就是自己的灭亡,然而这同时又是一个新原则的产生。&
  在黑格尔的论述中,以下几点应该引起我们特别的注意。首先,精神与自然界的事物不同。在自然界中固然也可以说个体的死亡孕育着新的生命的诞生,但这种生死相继不过是同样的东西的单调重复罢了。所以说太阳下面没有新东西。&但精神的太阳是另外一回事。进程、运动不是一种自身重复,而是精神在不断更新的结构中采取的面貌的更换,因而在本质上是进步。&各民族精神与世界精神的关系不是个体与类的关系,而是同一个实体的不同表现。因而个别民族精神的衰亡以及向另一民族精神的过渡绝不是真正的死亡,尤其不是世界精神的死亡,而只是世界精神在达到一个阶段的目的之后向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的过渡,因而是一种扬弃。&由于这种扬弃是思想的活动,所以它同时便是保持和升华。&其次,民族精神的衰亡绝不意味着民族在实存上的灭亡。相反,它只是说,当一个民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从而失去了自己的追求目标时,即使这个民族实际上依然存在,但却是一种无精神的存在。世界精神在此时已经转而寻找新的代理人了。因此,&民族精神的自然死亡可能表现为政治上的虚无。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习惯。&&习惯是一种无对立的作为,对它来说只能剩下形式上的延续,其中再也谈不上目的的充实和深刻了。这是一种似乎外在的、感性的实存,它再也不会对事业专心致志了。个人如此,各民族亦是如此,都是死于一种自然的死亡。即使各民族继续存在,也是一种无兴趣的、无活力的实存&。这样的民族即使还可以在历史上有所作为,对于世界历史、对于精神的发展而言已是没有什么意义了。最后,一个民族之丧失精神,也并不意味着该民族不能再接受更高的新原则。但是,它再也不能把这新原则变成自己的原则,因而与这种新原则只能处在一种外在的关系中。&诚然,那时它也会积极地接受更高原则,并按这个原则把自己组织起来。但是它对待这个原则,好像对待螟蛉子一样,缺乏内在的生气和活力。它可能丧失其独立,也可能作为一个特殊国家或一批国家而继续存在或苟延残喘,并偶然地卷入各种各样的内部事业和对外战争中。&也就是说,更高的原则最终不能成为该民族自己的精神,该民族只能作为一个无精神的民族继续存在。
  总而言之,在黑格尔看来,世界精神是唯一的,但唯一的世界精神却体现为不同的民族精神,从而使世界历史表现为一个有联系的、连续的、进步的整体。&精神是自由的。使这一点现实地成为自己的本质,实现这种优越性,是世界精神在世界历史中的追求。知道自己、认识自己,则是它的行动。但是,这个行动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分阶段的进程中完成的。每一个别的新民族精神都是世界精神的征服过程中的一个新阶段,是它获得自己的意识、自己的自由的一个新阶段。一个民族精神的死亡是向生命的过渡,但却与自然界中不同,在自然界中,一个个体的死亡造成了另一个相同个体的存在。相反,世界精神是由自己的较低级的规定向较高级的原则、概念,向它的理念更充分地展现进步。&
  就像黑格尔曾把伟大历史人物称作&世界历史个人&一样,他也把世界精神所眷顾的那些民族看作是&世界历史民族&。&一个民族,本质上只是就在它的基本元素里、在它的基本目的里包含着一个普遍的原则而言,才是世界历史的。只是就此而言,这样一个精神所创造的作品才是一个道德的政治组织。&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世界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保持着世界精神的理念的那个必然环节,而那个环节就在它的那个阶段获得它的绝对权利,至于生活在那个环节中的民族则获得幸运和光荣,其事业则获得成功。&世界精神的&发展阶段是作为直接的自然原则而存在的。由于这些原则是自然的,所以它们是相互外在的多元性;因而它们又是这样地存在着,即其中每个归属于一个民族,成为这个民族的地理学上和人类学上的实存。这种环节作为自然原则所归属的那个民族,在世界精神的自我意识的自我发展进程中,有执行这种环节的使命。这个民族在世界历史的这个时期就是统治的民族;它在世界历史中创立了新纪元,但只能是一次的。它具有绝对权利成为世界历史目前发展阶段的担当者,对它的这种权利来说,其他各民族的精神都是无权的,这些民族连同过了它们的时代的那些民族,在世界历史中都已不再算数了&。这样,在黑格尔的论述中也就暗含着这样一个结论:世界精神是唯一的,它每次也只选择一个民族来执行它在某一个环节上的使命,任何民族都只能担当一次这样的世界历史民族。于是,各世界历史民族也就只有时间上的前后相继,而没有空间上的并列共存。世界历史的发展也就是单线的。凡不是&世界历史民族&的民族的历史,即使它曾经或将要担当世界历史民族,也都被排斥在世界历史之外。黑格尔历史哲学的独断性、强迫现实的历史服从逻辑的历史的唯心性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黑格尔还具体地描述了世界历史民族从起源到灭亡以及世界精神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的过渡过程。他认为,每一个世界历史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都要经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它的真正个性的生长时期,也就是它从起源到内部完成这段时间。此期它一方面发展着自己的原来文化,另一方面也吸取外来文化,用这两重文化的结合来锻造自己的个性。第二个时期是它在对外胜利中的独立和繁荣时期,这是它和前面的世界历史民族接触的结果。通过在这种接触中赢得的胜利,它成为世界精神使命的新执行者。此时也是它最为强大的时刻。但这种强大同时也就暗示着它的使命的完成。由于全力对外,它也就无心于内在的完善。于是,一旦外部的刺激消失,接踵而至的就是国家在政治上的分裂,以及在艺术和科学方面理想与现实的分裂,而这也就是衰败的起点。第三个时期就是它的衰亡时期,这是它和下一个世界历史民族接触的结果。由于在这一接触中的失败,世界精神遗弃了它,转移到了新的民族身上,于是又开始了一个新的从兴盛到衰亡的进程。黑格尔虽然是借助希腊民族的特例来描绘这一进程,但他也明确指出:&这同样的过程,我们在每一个世界历史民族的生活里都看得到。&
  按照黑格尔的哲学观点,精神的本质就在于运动、发展,而它的对立面则是故步自封。因此,一个背着沉重的历史包袱蹒跚独步的民族必然会遭到世界精神的遗弃。现实世界不可能存在什么永恒不衰的世界历史民族、万世不竭的王国。&一个世界历史性民族的特殊历史,一方面包含着它的原则的发展,即从它幼年潜伏状态起发展到它全盛时期,此时它达到了自由的伦理性的自我意识而进窥普遍历史;另一方面,它包含着衰颓灭亡的时期,其实,衰颓灭亡标志着在这个民族中出现了一个作为纯粹否定它自己的更高原则。这种情况指出,精神过渡到了那个更高原则,而另一个民族获得了世界历史的意义。&世界历史民族的兴衰更替和世界精神的过渡也就构成了世界历史的行程。世界历史中的一切都是过眼烟云,唯有精神的目的万古长青。&世界历史就是精神在其最高形态中的神圣的、绝对的过程的展现,通过这一分阶段的进程,它达到了自己的真理,达到了对自己的自我意识。这些阶段的形态便是世界历史性的民族精神,是它们的道德生活、它们的宪法、它们的艺术、宗教和科学的规定性。实现这些阶段,是世界精神的无限冲动,是它的不可阻挡的追求。因为这种划分及其实现就是世界精神的概念。&&世界历史表明精神如何逐渐地达到真理的意识和希求。它混沌初开,继之发现要点,最终达到完全的意识。&&处于一种必然的阶段序列之中的各个民族精神的原则甚至仅仅是同一个普遍的精神的元素,这个精神通过它们而在历史中升华为一个自身理解的整体,并且完成自身。&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将具体分析黑格尔是如何描述世界精神的这一进程的。但在此之前,我们还必须首先考察一番黑格尔关于地理环境在世界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的思想。
(责任编辑:中国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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