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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庆和家人回了一下西充.发觉西充这几年的变化不快.主要是西充缺少想屈良俊这样大刀阔斧的县委书记.西充中学搬迁.修安汉广场.莲花湖的修建.东门桥修建.好吃桥修车.嘉陵江水引进西充.还有所有政府的新办公楼.这些都是在屈书记时候修建的.以前在我们身边总有人说屈良俊是个贪官.但是现在和朋友们聊天.大家都不这样认为了.在大家心目中.不管你贪多少.只要你给大家做了事实.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大家就支持你.
& && &你看喻小广.谢和友在西充做了什么事实.个个都调去南充做副市长.他们之所以升官.主要是他们追求的是: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只要西充不出什么事情就可以了.管他有没有成绩.人民满意有什么用.上面满意就可以了.····屈书记.西充人民最应该感谢的还是你.没有你西充不可能有今天.在此.祝你身体健康!
&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他还在???
确实哈,稳定的就升了,搞发展的口袋里面也跟着发展了!
西充是国,苕国,当然是造官的地方
我认为也是哈,没有他和周县长西充就没有现在这个样子
搞些面子工程有啥好夸的!
楼主:你把“变化”跟“发展”搞混了。变化容易,发展就难了。
&&发展与法律不能自相矛盾。
竞还有给贪官问好的!楼主真是一等良民!
的确!在老百姓心中还是屈良俊和周县长这一届最棒!
典型的贪官,他在位的时候,除了搞点面子工程。往上申报一些空头业绩,没什么作为。倒是自己名车,别墅,情妇,钞票……应有尽有!早该下台了。居然还有人给他戴高帽。简直是睁眼瞎
估计你也就是县城里的吧,你到农村去对比一下两届领导在位时候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再说话吧。
反正反正天下乌鸦是一般黑的,就没见个白的出来,别看形象工程搞得好宣传搞得好,你们查查所有政& &府官& &员包括中&&央高&&层他们的子女都在从事什么工作,都有多少资产
为人民是否做了实事这仅仅是一方面,主要的是当你不在位时那里的人民都还想念你,这就是你所创造的无形的财富,也就是你的价值所在...
屈良俊&&做再多成绩也好,人民都不应该感谢他
在其位谋其政,不要有什么明君思想。
自己才是明君。
县委书记给我们做事理所当然。
我也感觉楼主没弄清楚,那几年搞城市建设是趋势,每个县都在搞城市建设。那几年在南充的几个县中,西充的城市建设是靠后的,要横向比。
Andriypippo 发表于
典型的贪官,他在位的时候,除了搞点面子工程。往上申报一些空头业绩,没什么作为。倒是自己名车,别墅,情 ...
转载网上早就谈论西充房地产问题的两篇帖子,看看我们的屈良骏书记(人们称之为“缺良心”书记的)当初对西充的贡献!——
& && &&&十问质疑成绩显著又问题多多的西充房地产业
& && && && && && && && && && && && && && && && && && && & 笔者:实话实说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西充的城镇建设(这里主要指西充房地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扩大西充的城市规模和壮大县域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改善西充的生产条件投资环境和提高西充人民的生活水平作出了显著成绩。这是西充城镇建设的主流,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认,更不可抹杀的。这一显著成绩的取得,是和屈良俊同志和周继琼同志分别担任西充县委书记和县长时,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大手笔地对西充城镇建设进行比较全面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分不开的。对西充城乡建设取得的这些成绩和进步,我们西充老百姓也都看在眼里,喜在心头,胸中有数,由衷赞赏!(视频链接:2010——给力的西充建设 )
平心而论,如果用“四六开”甚至“三七开”的比例来评价西充城镇建设尤其是房地产业的问题与成绩,是毫不为过的。也就是说,西充房地产业所取得的成绩和做出的贡献,还是主要的。但这也绝不能否认西充城乡建设特别是城镇房地产业存在着的一些问题。而存在的问题然比较多但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说得委婉一些,是有些职能部门“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到位”;说得尖锐一点,是这些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或知法犯法,行政无意作为或故意不作为”。
为了引起西充有关领导对这些的问题的高度重视,我们针对西充城镇房地产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十问”,质疑成绩显著又问题多多的西充房地产业到底怎么了,以促进西充经济社会更加又好又快的协调发展,以利于西充人民建设更加和谐美好的小康生活!
1、为什么西充大多数房地产商至今(2011年春节前后)都还在房价外向购房户非法违规收取8000元左右的水电气视上户费?(有人说这叫初装费,实际上叫配套费。)这些费用包括:自来水上户费2080元,家用电上户费2000元—3500元不等,天然气上户费2960元—3280元不等,闭路电视上户费450元—600元不等。2009年元旦以前的购房户,开发商在收取他们8000元左右的上户费后,还另外收区了3000多元的安装费。而按照国务院和原建设部早就出台的政策,和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号文件,所有这些费用都应该包括在房价中,不应该在房价外另外再向购房户收取。
2、对这个水电气视上户费到底应该不应该交的问题,多少年以来,西充的开发商、购房户和有关企业,三方都各执一词,政府有关部门始终都没有给个明确答案。(1)购房户说:我们交清了房款,按约定开发商应该把水电气视各项基础设施接通到购房户住宅门口,我们入住新房理应正常使用水电气视,除应该缴纳使用所产生的费用以外,就不应该再交纳什么水电气视上户费(初装费或配套费),否则就是你开发商在房价外再乱多收费。(2)开发商说:我们所收的水电气视上户费是帮助水电气视企业代收并转交给他们的费用,我们一分钱也没有截留。如果我们不帮他们代收,这些企业就不给我们正常安装水电气视基础设施,我们实在也没有办法。(3)而水电气视企业呢,有的或者说他们没有收取什么上户费,而只是向开发商收取这些设施的安装费和材料费;有的则说收的上户费是西充早就实行多年的老规矩,应该收。但事实上,不管是由开发商代收还是由相关企业直接收我们的这些费用,至今他们都没有谁给我们交钱的购房户出示一份县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收费的正式文件。所以,我们不禁要问:按照国家规定,新购商品房的水电气视上户费(初装费或者叫配套费),到底应该不应该收?即使应该收,是包括在房价里由开发商交呢,还是由我们购房户在房价外另外再交?特别是2009年元旦前的购房户,在房价外既要交8000元左右的水电气视上户费,还要再交3000多元的水电气视安装费,这合理更合法吗?
3、西充是离南充市最近的郊县,但西充有关企业收取我们西充居民的水电气使用费,和周围各市县相比却是最高的。家用自来水费每吨3.98元;家用电以前每度0.768元,从去年下年起刚降到每度0.562元;家用天然气每立方米2.07元。我们向西充政府相关部门咨询和投诉,他们至今也说不出一个究竟来。请问:西充居民已经交了这么高的水电气视使用费,为什么这些企业却还要向购房户另外再收好几千元的上户费初装费配套费?这到底为什么呀?!
4、西充是有名的省级贫困县,经济发展缓慢。但商品房售价,却从几年前的慢慢上涨攀升到如今突飞猛涨的程度。2003年住宅售价每平米才500元左右,到2007年春节前后,就是西充当时最好的楼盘如博雅庭院、博雅馨城、友合新邸等,也还没有超过每平米1000元,五年内房价每平米上涨才500元左右。2008年春节前后——2009年春节前后(即“汶川大地震”前后),西充房价普遍是每平米1000元——1300元左右;就是2010年春节前后,西充房价也才每平米1500元——2000元。到如今的2011年春节前后,西充房价,不管是砖混机构的楼板,还是号称能够抗震的全现浇房,都已经卖到每平米3000元左右,就是比较远离西充市中心地处环城路边的“东方夏威夷小区”和正在平整地基还没有修房的“莲花岛小区”,房价已高达3500元左右。从200年春节后到2010年春节前,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西充的商品住宅售价从1000元——1500元左右突飞猛进到3000元——3500元左右。在这种高房价下,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水电气视企业,还要另外违规收取我们购房户的上户费配套费,请问你们于心何忍啊?你们是不是心太贪太黑了?面对房地产商或相关企业乱多收费的实情,请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你们到底是怎么监管的?是你们得了开发商和这些企业什么好处,怕他们什么呢?还是你们太无所事事,充耳不闻,无意作为甚至故意不作为?!
5、如前所述,西充搞房地产开发的人太多,但有正式的建筑执业资质的人并不多。而且,不管是国家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是国务院和建设部(现住建部)以及四川省政府南充市政府的文件(如《南充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通知》)都早就明确规定,搞房地产开发建设,要实行资质审批制度,严禁挂靠开发和无证经营等非法行为。但西充县搞挂靠开发的“老总”不在少数。在高房价的诱惑下,好多有门路有关系的人,千方百计也要挂靠搭伙搞房地产修房卖房赚大钱;甚至还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包括这些政府部门的都吃财政饭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或明或暗以投资的方式参与房地产开发。正在搞开发修房的,也来个慢慢慢慢卖个好房价,而不按照当初签订售房协议时的约定,给购房户按时交房按时办证,侵害广大购房户的利益。总之,在现时的西充,不管是有建筑执业资质的还是没有建筑执业资质的,只要有机会能够参与房地产开发,最终都能够赚个腰缠万贯,挣个盆满钵满!我们不禁又要问:这到底为什么?这些问题本来是不难解答的,但这么多年总得不到解决。不知道这又是为什么?!
6、由于西充没有任何建筑资质却有官方背景而搞房地产开发的“老总”太多,所以,由他们开发所修建的商品房存在的问题也多。显著的问题有:(1)由他们所开发修建的商品房和住宅小区,大的只有几栋楼共一百来户,小的甚至只有一栋楼一两个单元才一二十户,这种小区绿化率和休闲娱乐设施更是奇缺。这就造成了西充的城镇人口不多,但西充的住宅小区特别多,比如西充环城路沿线所修建的商品房,大都是这种情况。这不但很不利于购房业主日常生活,还使这些小区的物业很不好管理。(2)由于这些“老总”大都没有什么建筑专业知识,所以他们所修建的商品房,要么户型设计不合理,要么建筑质量太差,大都存在安全隐患,有的甚至已经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比如地处园林路五段上东美地的住宅,就出现客厅严重下陷的事故。(3)由于这些人没有任何建筑执业资质但大多有官方背景,所以他们更目无法纪胆大妄为,还没有修房办预售证就收取所谓住宅预定金或排号费,但购房户交了房款两三年后,有的长期不给他们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的超过了最初的约定两三年也不给他们正式交房,更多的是超过了五六年也不给他们办证或根本办不了证,甚至还出现多家开发商“单方面毁约一房几卖”的情况,比如环城路烟花检验公司旁由胥树明“老总”所修建的商品房。(4)由于这些人素质太差心太黑,因而乱多收费方面他们更是没商量,不管是几年前几百元左右的房价,还是现在3000元以上的房价,他们卖房大都还在房价外违规再向我们购房户收取1万元左右的配套费附加费。(5)据说还有一些这样的开发商“老总”不但贪得无厌更是胆大妄为,竟敢通过“高价卖房却低价开收费发票”的非法手段和“分户向各购房户实收房款和代收契税费却统一代购房户缴纳购房契税统一开一张完税大发票”的不合理方式,达到“多收费少完税”的偷税漏税目的。(听说而已!)……如此等等。我们要问:这些连我们普通老百姓都熟知能详的西充建筑业现状,为什么西充相关职能部门,长期以来却不闻不问?更是监管查处不力甚至根本不管不查啊?!
7、除收取我们的配套费外,为什么西充开发商办证还要在房价外向购房户另外收取3000元左右的附加费?而他们说这些附加费也全都是帮政府有关部门收的。所收的附加费包括:代县国土局收办理土地使用证约1200元—1500元左右,代县房管局收办理房产证约800—1000元左右,代公证处收购房合同公证费100元——150元,交住房装修保证金500元—1000元。但是,通过网上查询和反复咨询,我们知道购房户办证,只应该另外再交四笔费用:每户80元的房屋登记费,按总房款的1%或2%缴纳的购房契税,每平米15元的住房维修基金费,以及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的工本费。其他费用,购房户都不应该交,即使要交也应该是开发商交而已。
8、西充县人民政府网上的“书记信箱”和“县长信箱”,是个办得比较不错的政府网上好栏目。那里刊登出来反映和投诉西充房地产商问题的来信很多(且不说更多的来信还没有被刊登出来),信箱管理员还代书记县长对来信作了力所能及的回复。但是,这些回复意见说得相当模糊,或者说还很不到位。比如,对购房户反复投诉开发商在房价外乱收上户费等配套费附加费的问题,要么只引用政策文件精神,而没有明确说明到底该不该收;要么说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购房户权益。但不管书记和县长大人在信箱里说什么,开发商仍然是照样乱收费一点也不马虎。而且,“书记信箱”和“县长信箱”对我们购房户反映西充房地产商更严重的问题和有些政府官员与奸商互相勾结,扰乱西充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侵犯广大购房户利益的问题,却是既不发表出来,更不作任何“回复意见”。这使我们很纳闷:为什么你们能够在信箱里回复说“房价里包括购房配套费附加费”?为什么你们就不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发个公告和文件并公之于众,让广大购房户能够坚决拒交这些费用,而且真正严肃认真地查处违规收费的相关开发商和企业啊?!
9、西充有些职能部门,本职工作很不到位,执法方式很成问题。查处违规违法,执法时实行所谓的“双重标准”——对举报乱收费只管收取违规收费开发商的罚款,却不管开发商退不退还对我们多收的费用;查处开发商的违规建筑行为只管罚款了事,而不管开发商对违规建筑行为整改不整改,最终让他们的违法建筑行为和建筑物,通过罚款反而“合法化”了。这太使我们购房户不满了!不但不满开发商,也不满这些政府职能部门的这种行政行为和执法手段。请问西充有关职能部门:你们这样工作,对不起悬挂在你们办公室里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吗?!你们这样执法,是根本不懂法呢,还是“有法不依,知法犯法”?!
10、西充的城镇建设,近几年取得了很大成绩,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也绝不能掩饰西充建筑业尤其是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绝不能由此放松对西充城镇建设实施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更不能忽视对西充城镇建设监管工作中的反贪与防腐。然而在西充,有一个至今成谜的怪现象:全国全省甚至西充周围各县市,近几年都相继揭露出和查处了一些重量级的如科局级甚至县处级这样的贪官,但西充至今也没有一个担任局长以上的官员作为大贪官真正被查处。(只有县民政局何某某和县建设局魏某除外,据说何某某因贪污扶贫款和受贿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他总共也才被判了6年;而魏某据说查案人员在他家中搜出的来源不明的巨额光现金就有几百万元,但最终他也才被判了1年。二位虽被查处,但被处罚得轻的可怜。)即使有当乡长局长的被人检举了,被纪委“双规”了,甚至被政法部门抓了,还登报宣传了。最初闹得沸沸扬扬,但最终的结果还是:不该放的,关了一段时间还是放了;丢了官位职位的,放回来后可以不上班,但照常拿工资拿奖金;极个别的更是换个部门或地方,还照样当官扬威。哈哈,大家说这是好事呢?还是怪而不怪的奇闻?!难道我们西充就真的没有一个贪官吗?!君不见,当初大手笔建设西充的屈良俊书记,调离西充以后就裹着上千万的现金存款远走高飞,至今踪迹全无杳无音信。(有人说被杀了,有人说早就跑到国外享清福去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君不见,那些被双规过被抓被关过的政府官员和单位老总们被释放回来以后,新购几十万的小车开得飞快,新购的店铺住宅装修得宽敞明亮富丽堂皇,照样能够投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做生意赚大钱,更不用说银行里还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巨额存款。……唉,西充老百姓常常在想:为什么这些人没有当局官县官当老总以前,不管是家里的现金和存款,还是店铺住宅这些不动产,也和咱普通职工普通老百姓差不多;而一旦当上了局官、县官和老总少则两三年多则四五年以后,就能够挣个盆满钵满,富得脑满肠肥、腰缠万贯?!据说这是咱西充的这些官员和老总们很有能耐,只要动了他们(动了:西充方言,即真正被查处了),那些在市里和省里为官的,也会坐立不安,自然会为他们开绿灯说人情,保驾护航。这话,你们信不信?嘿嘿,反正我不大相信?!哈哈,这是不是咱西充“说怪不怪”的一大奇闻?是不是咱西充“至今成谜”的一大怪现象啊?!
本来,还可以再提几问,因为笔者写此文的初衷,本来就是为了维护我们西充正常的经济秩序,尤其是维护西充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以促进西充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以利于更好的建设西充人民富裕而又保持稳定、和谐而又讲求法治的小康生活。但由于本人笔拙,许多话说得词不达意言不由衷,很可能让咱西充有些老爷老总们看了读了以后,反而会寝食难安,甚至误会于我,把我恨得咬牙切齿。所以,就此打住,不再细说。欲知个中详情,择机下回再表。……
Andriypippo 发表于
典型的贪官,他在位的时候,除了搞点面子工程。往上申报一些空头业绩,没什么作为。倒是自己名车,别墅,情 ...
再看一篇早就说西充房地产业(实际上也是西充县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帖子——
简析西充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本帖最后由 狼牙 于
11:26 编辑
【转发】简析西充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笔者:只说实话充都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西充的城镇建设(这里主要指西充房地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扩大西充的城市规模和壮大县域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改善西充的生产条件投资环境和提高西充人民的生活水平作出了显著成绩。这是西充城镇建设的主流,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认,更不可抹杀的。这一显著成绩的取得,是和屈良俊同志和周继琼同志分别担任西充县委书记和县长时,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大手笔地对西充城镇建设进行比较全面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分不开的。对西充城乡建设取得的这些成绩和进步,我们西充老百姓也都看在眼里,喜在心头,胸中有数,由衷赞赏!(视频链接:2010——给力的西充建设)
但是,不可否认,我们西充的城乡建设特别是城镇房地产业,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存在的问题然比较多但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说得委婉一些,是有些职能部门“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到位”;说得尖锐一点,是这些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或知法犯法,行政无意作为或故意不作为”。
具体说来,西充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至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西充城镇建设虽有规划但很可能当初规划就不大科学,或者虽然规划科学但具体实施时却没有按规划施工。这样,就造成了现在的西充尤其是县城建设,街道窄小,绿化率低;能卖钱的商品房修得多,免费的休闲娱乐场所较少;尤其是普通居民购房所住的住宅小区,大都修得住房密度过大,绿化率更低休闲娱乐场地更少。对城镇建筑规划不科学或不按科学规划施工的问题,县规划和建设局应负监管不力的主要责任。
二是西充虽然从事建筑业的队伍庞大,但大多数搞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的“老总”们,却没有多少建筑专业知识和技能,更没有任何执业资质。在西充,流行着一句老少能诵的口头禅:“北京当官的多,深圳有钱的多,咱西充老总多。”现时的西充,虽然具有执业资质的建筑公司可能只有十几家,但通过挂靠关系独自或合伙搞房地产的,大大小小可能就有数百家。大多数搞建筑捞大钱的“老总”们,既没有能够注册公司的开发商资质,也没有能够修房的建筑师资质,有的刚开始搞房地产时连建设资金也没有多少。他们只是凭借和县政府有些强势部门某些领导的特殊关系,(如亲戚关系、同学关系、同乡关系、朋友关系,甚至钱权交易关系和权权交易关系,等等。)就能够拿到搞开发的地皮或项目,然后再找一家有建筑资质的公司,花钱搞一个国家法律和政策早就明令禁止的“挂靠关系”,就能够请人修房赚大钱挣个盆满钵满了。而由这些没有任何执业资质的“老总”们所修建的住房,有的所用建材质量低劣,有的施工相当粗糙马虎,有的任意拖延工期不按时交房和办证,有的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等。更为甚者,有些强势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就直接或间接的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到这些没有资质的“老总”们所开发的工程项目中分宏利赚大钱。对这种没有任何建筑执业资质,却通过违法的“挂靠关系”能够搞房地产开发的问题,县国土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质监局等职能部门,应负监管不力的主要责任。
三是西充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实际上也是销售商),在房价外几乎是几十年如一日的长期收取我们购房户1万元左右的配套费和附加费。虽然购房户年年在投诉,但问题总得不到解决。所收配套费一共8000——11000元左右,主要是所谓水电气视上户费。(据说上户费又叫初装费或配套费,部分购房户还被收了3000多元的安装费。)所收附加费一共3000元左右,主要是办理“两证”的费用。购房户所交的这些费用,还不包括他们本来就应该缴纳的购房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这两笔费用加起来又是好几千元)。由于所收的这些费用,开发商没有给购房户出示政府的任何收费文件,也没有给开具由税务部门印制并签章的正式收费发票,虽然众多购房户年年投诉多次上告,但问题总得不到解决。所以我们怀疑:开发商在房价外强行收取购房户的这些配套费和附加费,除了部分是开发商胆大妄为的违法收费外,有的很可能还是国家早就明令禁止或已经取消的违规收费?或者是西充某些职能部门(包括水电气视企业)巧立名目的违纪收费!对开发商在房价外再强行向购房户收取1万元左右的配套费附加费的问题,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应负监管不力和查处不力的主要责任。
四是西充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比较普遍存在“以罚代管”和“推法不管”的问题,行政作为不积极,或根本不作为。比如,对开发商有些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如乱多收费和修建违章建筑等问题),不注重于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治和改正,而往往只是开个罚单罚款了事;这种通过“罚款”的方式,把他们原本不合理的建筑和不合法的行为“合法化”——房子照样修照样卖。这样虽然使执法部门多了收入,但却让我们购房户多花冤枉钱,甚至花钱买罪受。再比如,如果购房户到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他们的权益受到开发商侵害时,这些部门的许多领导和工作人员,往往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请通过法律渠道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唉,要知道,购房户和开发商相比,永远都是弱势群体!要我们什么事都到法院打官司,且不说天天为生活四处奔波的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少空余时间,光是打官司那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律师费,我们也交不起啊!请问某些职能部门的领导:按照各级政府早就出台的政策文件,你们马上就能够给我们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你们这些官老爷却非要我们这些处于弱势的群众去法院打官司,到省市甚至到北京上访不可啊?你们是害怕开发商什么呢?还是你们无意作为或故意不作为啊?西充群众对这种“以罚代管”与“推法不管”的管理方式和执法行为,既怨声载道更深恶痛绝。此风不纠,必定大大损害党和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对于这些无意作为和故意不作为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希望西充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责成西充县纪委县监察局认真督查一下。
好了,暂说至此。因本人既非房地产商,也非管理房地产业的政府领导,“不是圈内人,难免说不清。”说的可能不大全面,但绝不可能说错。有更加知情者,希望补充;有真知灼见者,敬请指正。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08:04 审核通过)
——以上内容转载自“天府论坛”:
注:转发此文,唯一目的是跪求中央领导过问一下问题多多的西充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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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只说实话充都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西充的城镇建设(这里主要指西充房地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扩大西充的城市规模和壮大县域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改善西充的生产条件投资环境和提高西充人民的生活水平作出了显著成绩。这是西充城镇建设的主流,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认,更不可抹杀的。这一显著成绩的取得,是和屈良俊同志和周继琼同志分别担任西充县委书记和县长时,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大手笔地对西充城镇建设进行比较全面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分不开的。对西充城乡建设取得的这些成绩和进步,我们西充老百姓也都看在眼里,喜在心头,胸中有数,由衷赞赏!(视频链接:2010——给力的西充建设)
但是,不可否认,我们西充的城乡建设特别是城镇房地产业,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存在的问题然比较多但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说得委婉一些,是有些职能部门“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到位”;说得尖锐一点,是这些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或知法犯法,行政无意作为或故意不作为”。具体说来,西充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至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西充城镇建设虽有规划但很可能当初规划就不大科学,或者虽然规划科学但具体实施时却没有按规划施工。这样,就造成了现在的西充尤其是县城建设,街道窄小,绿化率低;能卖钱的商品房修得多,免费的休闲娱乐场所较少;尤其是普通居民购房所住的住宅小区,大都修得住房密度过大,绿化率更低休闲娱乐场地更少。对城镇建筑规划不科学或不按科学规划施工的问题,县规划和建设局应负监管不力的主要责任。
二是西充虽然从事建筑业的队伍庞大,但大多数搞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的“老总”们,却没有多少建筑专业知识和技能,更没有任何执业资质。在西充,流行着一句老少能诵的口头禅:“北京当官的多,深圳有钱的多,咱西充老总多。”现时的西充,虽然具有执业资质的建筑公司可能只有十几家,但通过挂靠关系独自或合伙搞房地产的,大大小小可能就有数百家。大多数搞建筑捞大钱的“老总”们,既没有能够注册公司的开发商资质,也没有能够修房的建筑师资质,有的刚开始搞房地产时连建设资金也没有多少。他们只是凭借和县政府有些强势部门某些领导的特殊关系,(如亲戚关系、同学关系、同乡关系、朋友关系,甚至钱权交易关系和权权交易关系,等等。)就能够拿到搞开发的地皮或项目,然后再找一家有建筑资质的公司,花钱搞一个国家法律和政策早就明令禁止的“挂靠关系”,就能够请人修房赚大钱挣个盆满钵满了。而由这些没有任何执业资质的“老总”们所修建的住房,有的所用建材质量低劣,有的施工相当粗糙马虎,有的任意拖延工期不按时交房和办证,有的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等。更为甚者,有些强势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就直接或间接的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到这些没有资质的“老总”们所开发的工程项目中分宏利赚大钱。对这种没有任何建筑执业资质,却通过违法的“挂靠关系”能够搞房地产开发的问题,县国土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质监局等职能部门,应负监管不力的主要责任。
三是西充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实际上也是销售商),在房价外几乎是几十年如一日的长期收取我们购房户1万元左右的配套费和附加费。虽然购房户年年在投诉,但问题总得不到解决。所收配套费一共8000——11000元左右,主要是所谓水电气视上户费。(据说上户费又叫初装费或配套费,部分购房户还被收了3000多元的安装费。)所收附加费一共3000元左右,主要是办理“两证”的费用。购房户所交的这些费用,还不包括他们本来就应该缴纳的购房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这两笔费用加起来又是好几千元)。由于所收的这些费用,开发商没有给购房户出示政府的任何收费文件,也没有给开具由税务部门印制并签章的正式收费发票,虽然众多购房户年年投诉多次上告,但问题总得不到解决。所以我们怀疑:开发商在房价外强行收取购房户的这些配套费和附加费,除了部分是开发商胆大妄为的违法收费外,有的很可能还是国家早就明令禁止或已经取消的违规收费?或者是西充某些职能部门(包括水电气视企业)巧立名目的违纪收费!对开发商在房价外再强行向购房户收取1万元左右的配套费附加费的问题,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应负监管不力和查处不力的主要责任。
四是西充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比较普遍存在“以罚代管”和“推法不管”的问题,行政作为不积极,或根本不作为。比如,对开发商有些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如乱多收费和修建违章建筑等问题),不注重于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治和改正,而往往只是开个罚单罚款了事;这种通过“罚款”的方式,把他们原本不合理的建筑和不合法的行为“合法化”——房子照样修照样卖。这样虽然使执法部门多了收入,但却让我们购房户多花冤枉钱,甚至花钱买罪受。再比如,如果购房户到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他们的权益受到开发商侵害时,这些部门的许多领导和工作人员,往往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请通过法律渠道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唉,要知道,购房户和开发商相比,永远都是弱势群体!要我们什么事都到法院打官司,且不说天天为生活四处奔波的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少空余时间,光是打官司那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律师费,我们也交不起啊!请问某些职能部门的领导:按照各级政府早就出台的政策文件,你们马上就能够给我们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你们这些官老爷却非要我们这些处于弱势的群众去法院打官司,到省市甚至到北京上访不可啊?你们是害怕开发商什么呢?还是你们无意作为或故意不作为啊?西充群众对这种“以罚代管”与“推法不管”的管理方式和执法行为,既怨声载道更深恶痛绝。此风不纠,必定大大损害党和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对于这些无意作为和故意不作为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希望西充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责成西充县纪委县监察局认真督查一下。
好了,暂说至此。因本人既非房地产商,也非管理房地产业的政府领导,“不是圈内人,难免说不清。”说的可能不大全面,但绝不可能说错。有更加知情者,希望补充;有真知灼见者,敬请指正。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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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发此文,唯一目的是跪求中央领导过问一下问题多多的西充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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