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各村北京基督教会海淀堂会

[聘请协议书]基督教聘请协议书
基督教聘请协议书
基督教聘请协议书(一):建房协议书
建房协议书
甲方:灵璧县灵城镇山桥村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灵璧县灵城镇山桥村村民
即乙方,在位于刘桥小学后20米建自住房。乙方宅基地东邻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新建楼房整体面向南,共计
层,占地面积
二、房屋用于乙方生活居住使用,乙方不得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包含基督教及法轮功等邪教)。
三、乙方不得在此住房处以宗教的名义非法集会。
四、此住房乙方不得安装高音扩音设备,影响周围邻居及刘桥小学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刘桥小学正常上课期间,乙方不得以庆祝基督活动的方式燃放鞭炮和烟花。
六、今后乙方在现址上不得加盖增高房屋及附属物,如违约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
七、乙方必须安装落水管道,自建下水道,不得有积水,影响路面行人通过。
八、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件,甲方将上报灵璧县宗教局撤销山桥村基督活动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灵璧县宗教局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基督教聘请协议书(二):联合建房协议书范本
合作建房协议书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1、甲乙双方系兄妹关系,为
的子女。现
名下有编号为____的宅基地一处。为改善居住条件,并为基督教会提供活动场地,甲乙双方在征得
同意的情况下,协商确定在该宅基地上新建住宅。
2、该宅基地的面积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 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宅基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条 合作建房
1、甲乙双方共同提供其享有继承权的上述宅基地用于建房;
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筹集并提供建房资金;
3、双方合作建造_____层的住宅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并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4、该住宅楼的用途为:一层用于基督教聚会、议事及举办活动,二层用于甲方和乙方自住。
第二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
第三条 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 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 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四条 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
1、甲方拥有____层____ 号房屋的产权,建筑面积270平方米;
2、甲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对该房屋的其他部分主张产权;
3、乙方拥有房屋其余部分的产权。
第六条 占地补偿的处理
1、若房屋未修建之前,该宅基地被征收或征用,甲乙双方平均分配征地补偿款。
2、若房屋在建筑过程中,该宅基地被征收或征用,乙方在从补偿款中扣除其已投入的建筑成本后,甲乙双方平均分配征地补偿款。
3、若房屋在建成投入使用后,该宅基地被征收或征用的,甲乙双方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产权面积确定补偿款分配比例。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对方违约金20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在违约金之外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 应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基督教聘请协议书】
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
基督教聘请协议书(三):2016民宗事务局述职报告范文
市民宗局是主管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的政府工作部门,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指导帮助下,班子团结一心,带领全局机关干部,以“三保一弘扬”为主题,紧贴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全面融进**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局,围绕民族团结发展、宗教和谐稳定的要求,着力在推动科学发展、破解发展难题、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工夫,推动了全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现将我局去年以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谋发展、保增长,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工业兴畲乡、山上办银行、文化创特色、和谐促发展”的科学思路,着力发展工业经济、生态经济、文化生态旅游经济,全力以赴保增长。
(一)推进民族地区工业经济发展成果的运用。实施“工业强乡”战略,谋求工业做大做强。我市民族地区所属企业有40余家,其中工业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2家,超亿元企业3家,超千万元以上企业8家,已初步形成以铜制品精粗深加工、机械制造、节能灯具、医药保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多个优势产业。xx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铜加工企业的生存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在这种状况下,民族地区仍然实现工业总产值达20亿元,上交地方税收1.1亿元,对乡财政贡献率达到95%以上。园区有4家企业被市评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先进企业。
民族地区工业的快速发展,壮大了畲乡的财力。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文化教育卫生的投入以及农民医疗养老保障80%来自于乡财政。由园区企业组成的帮助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组织,为支持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捐资捐物近200多万元。
(二)推进民族地区生态经济发展成果的运用。一是恢复遭受雨雪冰冻灾害生态的建设。去年和今春全市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农民自筹、财政补贴和上级政策支持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500多万元,大力实施造林绿化,种植杉树、松树等29万株,恢复有林面积4万多亩。开发建设1000亩生态森林公园和100亩竹博园。二是继续抓好民族地区500亩“电脑农业”工程、千亩优质茶叶、1500亩退耕还林、1.5万亩毛竹丰产林等基地的建设。目前,毛竹、茶叶、药材已成当地畲民收入的主导产业,每年农民仅销售毛竹一项人均可增加收入800元,直接为农民带来实惠。
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使“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樟坪乡去年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并列入省级生态保护区。聘请了中南民族大学,结合优美的生态环境,编制了畲乡旅游业发展规划,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产生一定的经济规模效益。
(三)推进民族地区文化挖掘成果的运用。畲族有着古朴、传统、浓郁的文化魅力。因此,我们加大挖掘、整理和储备工作力度,收集整理了79件畲族文化遗产,编辑了60万字的《畲族志》;组建了马灯表演队和原生态山歌表演队,马灯舞获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综合类金奖,原生态山歌表演走进省春节晚会。以樟坪乡为原型的大型现代山歌剧《七彩畲乡》,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的努力下顺利地走上了舞台。继续做好“畲族文化博物馆建设”工作;组建一支具有民族特色、高素质的农民表演队伍;成立畲族民间艺人和业余表演队;建立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训教育体系。通过畲族文化的整理和挖掘,依托青山碧水的自然景观,借助旅游设施项目的配套改善,融进畲族文化的精髓,将民族乡旅游业注进更多的文化元素,助推民族乡旅游业的发展,为畲族群众带来更多的经济实惠,调整补充畲族乡经济结构,解决经济收入途径单一的问题。【基督教聘请协议书】
通过上述三支产业的发展,促进了“三方面互补”:即民族地区工业的发展对社会事业的互补、民族地区生态建设对地域差别的互补、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经济结构的互补。
二、强服务,保民生,巩固民族地区在全省少数民族地区“三个率先”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民族地区“两个不低于”目标(即民族地区农民收入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两个不低于”。
(一)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率先。民族地区80%的村组纳入了新农村建设大框架之中,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支持,如樟坪畲族化山村又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亮点村之一。对口支援工作中我市17个对口支援部门(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扶贫办)都给予了民族乡村鼎力扶持,为少数民族乡村公路、改水及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民族地区项目库的储备和申报工作,xx年8月以来争取各级各类扶持发展资金上千万元。是xx年的7倍之多,这些资金在民族地区公路建设,在水利、林业、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产生了极大的效应。
全市9个少数民族自然村都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在全省率先。全市所有的少数民族村、组都实现了户户通电和有线电视;90%的少数民族村、组都修建了电灌站和水塘水库扩容改造,解决了农业生产灌溉问题;80%的少数民族村、组都安装了自来水。
社会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组的农民基本都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了99%。全市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家庭都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全市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均能享受当地政府的“就业培训、医疗救助、免费助学”的优惠扶助政策。
扶贫搬迁工程深受群众赞誉。我市民族地区331名、79户居住在深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在全省实现率先搬迁,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基本到位。使少数民族群众深深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民族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全省率先。全市少数民族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900元,全省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4600元,相比较而言,我们高出6.5%。保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势头,一是在抓好工业、生态经济的基础上,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好生态文化产业,发展“一村一品”,重点扶持培育珍珠养殖、“发夹”加工及毛竹、茶叶、药材等8个项目的规模效益。二是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民族地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使少数民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三是落实好《**市少数民族扶贫济困工作意见》,建立少数民族扶贫济困动态管理卡,实行挂钩帮扶,全面提升民族地区人均纯收入水平。
(三)民族地区发展模式全省率先。从全省9个民族乡财政收入来看,总和为1.4亿元,我市樟坪畲族乡就占据了1.12亿元,占全省少数民族乡镇财政收入总和的80%。樟坪乡工业经济在全省率先崛起,得益于我市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xx的“两个共同”的要求,得益于“樟坪模式”的成功实践,得益于市委、市政府为民族工业企业排忧解难,对民族乡村最直接的关怀和帮助。**的经验“樟坪模式”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乡镇中宣传推广。我们将继续坚持“异地办厂,原地纳税”做大做强工业的发展模式,并始终保持在全省少数民族乡排头兵的地位。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将努力争取引进2家投资上规模上水平的高科技企业;并继续为企业搞好服务,帮助解决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目前看,前段时间已停产的部分企业现已全部加足马力恢复生产。
三、唱和谐,保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宗教既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由宗教自身以及宗教与社会的各种矛盾关系所构成的宗教问题,依然是当今世界的热点问题之一。今年是建国60周年。敏感节点、社会热点多,宗教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宗教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议程,书记议事会、市委常委会分别听取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宗教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提升到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和谐稳定的大局来认识,为做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宗教工作的重点是:做到“两个确保”,即:继续推进社会齐抓共管新机制和完善宗教领域内部管理新机制,确保全市宗教领域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被人借宗教炒作的事件。达到宗教领域内的和谐及社会的稳定。推进“两个运用”,即:基督教调研成果的运用;道文化的运用。同时为宗教界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其正常合法权益。
(一)做到“两个确保”。一是充分发挥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了由统战、民宗、公安、国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宗教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加强信息沟通,关注全市宗教领域动态,确保对复杂宗教问题能早发现、早控制、早防范。去年以来,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3起,天主教地下势力教育转化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做好“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工作。这项工作得到了贵溪、余江、月湖的支持配合,在市分管领导的推动下,xx年县市增加了宗教工作经费,增补了工作人员;月湖区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工作主体在县”在全省先行全部达标。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管理重心下移延伸,按照“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要求,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确保了宗教事务有人管、有人做,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三是注重加强宗教团体建设。xx年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市财政每年安排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四个爱国宗教团体一定的工作经费,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各1名。这项工作迈进全省先进行列。四是进一步明确各宗教团体的职能。建立健全了与宗教界人士的定期联系制度,教育引导宗教界加强道风建设,确保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宗教爱国人士手中。
坚决抵御渗透。妥善处置了天主教“为中国教会祈祷日”和赴上海佘山朝圣的问题,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我市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确保了我市宗教信徒“零朝圣、零上访、零事故”目标的实现,我市宗教领域的安定受到了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局的通报表扬。多年来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没有发生影响恶劣、被人借宗教炒作的事件,维护了宗教领域内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
(二)推进“两个运用”。一是积极推进基督教专项调研成果的运用。在专项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了宗教场所和信众台帐。针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做到登记一批、合并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分类处理的方法,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纳入依法管理范围,并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促进基督教活动正常化。二是积极推进道教文化的运用。1.支持天师府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去年以来,欧美、东南亚、港澳台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大量道友信士陆续前来天师府进香谒祖。通过友好交流增进了友谊,扩大了道教祖庭的影响。2.着力提升**城市道教文化的品味。重视“北极阁”重建工作,为打造“中国道都”营造浓厚的道文化氛围。3.与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和哲学院签订协议在天师府挂牌设立教学科研基地。重点开发道教养生文化,发挥道教养生文化对人们防病健身、延年益寿的有益作用,充实旅游文化内涵。
(三)解决实际问题。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如在解决宗教场所的管理体制及落实宗教领域的房产政策遗留问题时,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执行政策的原则,进行有效解决。
正一观、上清宫、兜率宫都是龙虎山重要的宫观和旅游景点。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三处宫观均作为旅游文化景点,由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经常督促过问,在市分管领导强有力的推动协调下,经过多次商议,在今年3月份使三个宫观顺利移交到市道协统一管理。至此,龙虎山风景区所有宫观管理问题得到解决,受到省人大、省政府、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局等领导的高度评价,有力地调动了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对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整合道教文化资源,倾力打造龙虎山道教名山品牌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引导宗教界为社会事业作贡献。为支援四川汶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全市宗教界捐资40万元;帮助困难大中专生就学捐款5万元;引导宗教界支持全市新农村建设,积极参与“卫生清洁”工程,为社会公益事业出力。
四、打基础,立规矩,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一)搞好班子自身建设。我局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要求,围绕“民族团结发展、宗教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扎实开展好活动。认真组织,查找问题,深入推进。事业发展,关键在人,核心在班子。为此,我局坚持中心党组学习制度及定时交心谈话制度,加强理论修养、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对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打造“表率作用好、领导艺术强、有开拓性”的领导班子。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xx年,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三风”建设,树立了大事讲原则、讲大局,小事讲风格、讲感情团结和谐的家风;树立了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廉洁勤政、依法高效的政风;树立了关注民生、服务至上、取信于民的行风,结合机关效能年活动,又开展了“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停留办公、零利益服务”的活动。大力弘扬亲民爱民帮民的务实作风,树立高效服务意识,执政为民。
(三)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行政效能、绩效考评、政治业务学习、信访接待及争先创优等十一项制度。突出抓好行政“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跟踪督查制”等方面制度的落实,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四)抓好信息调研工作。去年我局在全省民宗系统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在国家民委、国宗局网站、省政府内刊、中国民族宗教网、中国民族报等国家级网刊登出信息14条,在省民宗局和市委、市政府内刊及其它媒体登载信息68条,其中“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及“樟坪乡践行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精彩亮相的几点启示”、“**市创新民族宗教工作路子的几点做法”等多篇调研文章引起了省、市领导的关注,进入领导决策视野。
我们各项工作讲大局、顾大局、融大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新农村建设、乡镇挂点督导、农村‘卫生清洁’工程、联建共创”等各项中心工作。如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我局评为先进单位。在“联建共创”工作中,狠抓“门前三包”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挂点督导乡镇工作中,我局定期下乡指导,帮助挂点乡、村搞好“卫生清洁”工程等等。
五、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前任班子打下的基础上,我们做了一些具有成效的工作。但面对新形势,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民族地区仍然存在经济结构单一、发展不平衡问题;2.宗教领域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3.机关队伍在提高发展能力和开拓创新水平方面仍有差距;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民族地区一定程度受地理环境及信息、人才、交通、观念等因素的制约;二是宗教问题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它总是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三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民族地区的调查研究,摸清实情,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有效的帮扶措施;2.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加强宗教三支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创新宗教工作机制,提高依法管理和驾驭宗教事务的能力;3.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进一步开展好思想大讨论,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以开放的眼光、发展的眼光来谋划新思路,迈出新步子。总之,在工作实践中,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为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而不懈努力。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各位。
基督教聘请协议书(四):2015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
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4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面向社会提供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分类推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剥离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划归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后,暂予保留;对无法律、法规授权,但按规定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后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暂维持现状;对既无法律、法规授权,又未依法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职能收归行政机构或党委部门,机构予以合并或撤销。此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及鉴定、仲裁、评估、认证等职能,逐步剥离划归其他相关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条件成熟的,直接转制为企业,注销事业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企改制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界限,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转制为国有企业的,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强化公益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宗旨、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由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严格监管;所需经
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募集的基金应规范管理,并严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其服务质量执行相关标准;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
基督教聘请协议书(五):2015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基督教聘请协议书】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方案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实现武平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1、以道路交通、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2、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3、建设施工领域。4、其他各行业(领域)立足实际,确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丰收华夏基督教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