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印度dh律师事务所能为中国民族事务提供什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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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紧紧拉住上帝的手——解读《为奴十二年》中黑人奴隶的信仰--《名作欣赏》2014年33期
紧紧拉住上帝的手——解读《为奴十二年》中黑人奴隶的信仰
【摘要】:小说《为奴十二年》当中,黑人奴隶对上帝的信仰贯穿始末,然而,其对上帝的信仰程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经历了本能的相信、动摇的依赖、无奈的皈依到坚定的信仰。这一过程体现了黑人奴隶对信仰的认识过程,也表明了在生存状态中信仰的重要性。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I712.074【正文快照】:
所罗门·诺瑟普原是一个自由的美国黑人,拥有美满幸福的家庭,由于轻信“合伙人”遭到绑架,被贩卖到南方为奴。在漫长的十二年当中他饱尝了非人的屈辱与痛苦,但是他紧紧拉住上帝的手,心怀希望,不断努力尝试,最终被成功解救回家,从“生存”回到了他所期盼的“生活”之中。18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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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印度能为中国民族事务提供什么“经验”?
――评析“第二代民族政策”说之四(上)郝时远
  历史证明,巴西的“白化”政策同美国的种族隔离政策、澳大利亚的“白澳”政策以及西方殖民势力在其他地方实行的政策并无二致,都属于应扫入历史垃圾堆的失败政策?   在“第二代民族政策”提出者举证的“国际经验”中,除了美国之外还有巴西和印度。就是说,巴西、印度也属于所谓“民族大熔炉”政策的“成功之国”,其国内的种族、民族或族群矛盾没有“演化为民族分裂问题”。那么,巴西和印度在解决广义的“民族问题”(种族、种姓、教族、族群)中,真的有值得中国民族事务借鉴的经验吗?答案是否定的。   在关涉巴西种族问题的研究中,离不开印第安人、殖民者、黑人奴隶、各色移民的关系,其中历史上的“同化政策”等强制措施亦是重点。至于对巴西人的种族融血、“种族融合”现状的描述和评介,并不意味着是对一种成功处理族际关系“经验”的推介或赞扬,而是对一种“历史过程”产生的“现实结果”的描写。揭示这种现象,不是为了发现“人类社会的文明成就”或倡导他国仰慕或学习这种“现实结果”。因为,这种“现实结果”来自产生它的“历史过程”。在当代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哪种政治统治力量能够重蹈这样的“历史过程”――殖民屠戮、贩奴蓄奴、“白化黑人”。这不仅是因为无法穿越时空,而且还因为这个“历史过程”既非历史上的“政治正确”、也非现实中的“政治文明”。换句话说,对巴西这个国度来说,没有那样一个“历史过程”,也就没有这样一个“现实结果”――即所谓“巴西身体和文化同化的程度,显然超过了大多数其他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巴西印度能为中国民族事务提供什么“经验”? (四)&|&发布日期:&|&nbsp浏览()人次&|&&|&&]郝时远  在巴西这种所谓“大融合”的国度,看似消除了种族、民族的界限,但是却掩盖不了阶级分化、社会分层中的种族、民族、文化等因素
  巴西作为种族混杂的大国,其国内的区域经济发展之不平衡、社会阶级分化之严重可谓举世瞩目。但凡举证当代世界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巴西长期榜上有名。正因为如此,2003年以来,“卢拉主义”及其“零饥饿计划”、“家庭奖励金计划”等消除贫困的实践,也同样为国际社会所高度关注。从上世纪50年代末,巴西政府开始着力解决区域经济不平衡的问题,其中包括移都于人烟稀疏的中部内陆,通过新建巴西利亚带动中部经济社会的发展,等等。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巴西政府不断加大力度实施各种有利于欠发达地区改变面貌的扶持开发政策,使其在解决贫困问题和地区发展差距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一项综合的国家建设任务。肮脏的“历史过程”虽然可以通过销毁文献之类的行径来掩饰,但是其表现在社会分层、文化心理等方面的“后遗症”及其所掩盖的种族不平等问题却不会因此而消除。巴西历史混血的 “界限模糊”,一方面使贫富之间的关系“淡化”了种族特征,使人们在巴西“狂欢文化”的社会氛围中感受着“足球、桑巴舞、海滩嘉年华”式的欢乐与“种族和谐”;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弱势族群&温暖、自在与友善&的特性”所产生的社会表象,“或许就是巴西一再延迟处理族群不平等的内在原因”。然而,所谓“身体”和“文化”的高度同化,还是避免不了种族不平等的问题浮出水面。
  1994年,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发表了题为《巴西》的小说,描述了后殖民文化背景下巴西黑人的境遇。作者通过对自我奴役型、暴力反抗型、自我追寻型、黑人“白化”型等四类黑人主人公及其社会困境的描述,揭示了巴西社会深层的种族歧视和“历史过程”造成的“现代后遗症”。其中包括一位“黑人白化”的“肤色白人”主人公,最终“彻底地完成了肤色及心灵的黑化”历程。当然,这只是对巴西社会阶级结构中的“种族因素”进行的萨义德式的后殖民文学反省。但是,这种属于精神和心理层面的揭示,还是折射了巴西社会实践中存在的种族不平等。
  因此,那种认为“种族(民族)大融合”的混血,即消除了“族别分化”、“民族分裂”的认识是毫无现实理论依据的虚骄讹见,至多可以视为是殖民主义模式中从“经典种族主义”向“温和种族主义”转变的一种非自觉的人云亦云。这种所谓“民族大融合”的种族“分不清”假象,使研究者的假设不再将种族的明显差别作为一个重要因素,甚至在公开反对种族歧视的宣示中“采取自由主义的立场,而继续认为白种人比非白种人在他们自己的研究领域中具有遗传上的优势”(J&M&布劳特)。这种立场无疑属于“精致的种族(民族)主义”范畴。
  在巴西这种所谓“大融合”的国度,看似消除了种族、民族的界限,但是却掩盖不了阶级分化、社会分层中的种族、民族、文化等因素。正如“两个巴西”的所谓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一样,在巴西从人口结构上重返承认种族的因素之后,其社会分化中的种族问题凸显。根据2003年巴西地理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显示,巴西不平等现象在社会、种族、性别、文化和经济等各方面无处不在。2001年,巴西黑人和混血男人的收入比白人妇女低30%,妇女比同等学历的男人收入低57%,50%的黑人和混血人劳工平均收入仅仅相当于白人的50%。巴西白人平均收入为4.5个最低保障工资,黑人和混血人劳工平均收入为2.2个保障工资。相关统计还表明,在巴西最富有的人占1%,其中88%是白人,其收入相当于50%穷人的收入总和。在10%的最贫困人口中,68%是黑人和混血人。何况巴西还面对着“原住民”问题,即上世纪90年代以来拉美国家乃至世界很多地区都必须面对的土著人权利问题。这也是2003年卢拉上任后为消除贫困、实现平等直接面对的问题。
  在实践中,巴西的印第安人事务是一个历史性的现实难题。虽然印第安人的“原住民”地位在19世纪就获得了巴西国家“臣民”的身份,但是人口锐减和普遍的“通婚混血”,早已使印第安人及其传统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特征“面目全非”。根据2010年人口统计,印第安人占总人口的比例约0.5%,即不足100万。尽管如此,或者说因为人口微不足道,巴西政府在废止同化政策之后,在1988年的宪法中承认了印第安人的原有权利,包括社会组织、习俗、语言、信仰、传统和他们传统居住的土地。宪法规定由联邦政府负责划定上述土地,保护并且责成公众尊重印第安人的一切财产。巴西通过宪法修订承认和保障印第安人的权利,成为其他拉美国家竞相仿效的“国际经验”。如果用“第二代民族政策”的立场来观察巴西等拉美国家的这种变化,显然属于对“分不清”的“民族融合”做出了“分得清”的“民族识别”,是对“成功经验”的背弃。不过,巴西政府显然是义无反顾地要否定那个“历史过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巴西政府对印第安人传统土地及其聚居区进行“保留地”式的勘界。到2010年,巴西印第安人“保留地”的勘界任务已经完成,其面积占到了巴西国土面积的13%多,这也是“卢拉主义”的一个成就。
  按照巴西宪法的规定,这些“保留地”属于印第安人长期居住、用于生产活动和根据其传统方式繁衍和创造文化所必需的土地,是与印第安人及其福利相关、受到保护的自然资源所占的土地,印第安人对于这些土地拥有永久所有权,对于这些土地及其河流和湖泊中的资源拥有专属使用权。在印第安人的土地上利用包括能源在内的水中资源和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必须获得国会的批准。当然,在勘界、保护和发展方面,巴西政府能够为全国印第安人基金会(FUNAI)提供的资金有限,大量的资金来源于国际社会,因为这些“保留地”关涉到整个亚马逊河流域的热带雨林等自然生态保护问题。因此,如果“第二代民族政策”提出者强调指出的包括巴西在内的“国际经验”——“特别是不允许任何族群有自己的历史地域范围和特权”、“不允许任何族群(民族)声称是某一特定区域的族群(民族)利益、资源权利和治理权利的代表”——确实存在,毫无疑问属于1910年以前殖民主义的“巴西经验”,而不是今天巴西的政策实践。
  如果说“印第安人问题”可以例外,那么再看看巴西的黑人问题。“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提出者认为巴西“公民的种族分类往往是以身体特征(肤色、发质、面部特征等)甚至社会因素(如经济状况)而不是以血统为基础的(如巴西流行&富有的黑人是白人,而贫穷的白人是黑人&的说法,这实际上也鼓励着人们通过阶层流动来改变种族身份),政府历来鼓励不同种族的融合,鼓励白人和黑人之间的融合,族际通婚比较普遍”。这种认识中的“种族融合”、“族际通婚”无需再谈,这是前文已经述及的“历史过程”。但是,既然承认巴西存在“公民的种族分类”且往往以“身体特征”为基础,那就没有必要去用身份证上是否标注“种族”或“民族”去掩饰事实上存在的“种族分类”。所谓“以身体特征(肤色、发质、面部特征等)”之说,讲白了就是要看你长得像哪种人,因此也就脱不开白人、混血人、黑人、印第安人、亚裔之分类,而不是公民的“分不清”,而且这种分类的生物学基础就是血统。巴西存在种族歧视,而且是严重的种族不平等,这是一个事实。只是长期以来,“在巴西,种族主义遮遮掩掩,羞于见人,而非正大光明,蔚然成风”。但是,种族化的阶级分化、社会分层及其体现的不平等却是现实中无法回避的“蔚然成风”。
  2010年的人口普查显示,有51%的巴西人认为自己是黑色人种或是棕色人种。巴西白人的平均收入是黑人或棕种人的两倍还多。相应的研究还发现黑人在教育、医疗保障及其他福利上也处于劣势地位。里约热内卢贫民窟的居民有一半是黑人,而黑人在城市富人里的比例仅占7%。巴西的确长期掩饰贫富差距中的种族因素,试图营造“自由竞争”中所谓“公民的个人权利平等和个人上升流动”的阶级、阶层分化的合理性。但是,正如“凝视巴西”者而非“浮光掠影”者所说:“巴西穷人的处境在形式上很像&种族隔离政策&”,因为毕竟存在“黑白分明”的贫富之分。这种不平等不仅体现在阶层性的职业方面,而且体现为黑人与白人同工不同酬。同为工程师,黑人的薪金比白人低19%;同为医生,黑人的收入比白人低22%;同为教师,黑人的工资比白人低18%;等等。
  因此,包括巴西联邦种族平等部的官员、一些政界人士和学者,都认为黑人、白人之间显而易见的差别只能用“种族歧视”来解释,进而认为巴西奴隶制度遗留下来的不公正,需要通过类似美国的“平权行动”(即“肯定性行动”)才能改变。巴西与美国的不同之处,在于历史上没有搞“种族隔离制度”,但是几个世纪的“白化”政策并没有使全体国民变成“白人”,所以在美国民权运动之后,巴西亦步亦趋地取消了以“白化”为核心的同化政策,但是又不得不面对承认种族、土著、亚裔等国民成分多样性及其平等权利的现实,以致一个“种族融合”程度最高的国家,也需要继续向美国的“肯定性行动”学习。这大概也是“华盛顿共识”造就的惯性之一。
  巴西作为一个历史上“种族大融血”的国度,解决讳莫如深的种族不平等问题已经开始在国家、社会层面“蔚然成风”
  从1991年开始,巴西政府将印第安人教育纳入了国家正规教育体系,确定了建立专门的印第安人学校、实行多文化混合教育和双语制等政策。在整体上加强对基础教育建设的同时,也开始实行高等教育的配额制度,即政府要求在公立高等院校的招生中,为黑人等群体设置(预留)一定的配额比例和优惠条件,具体比例由各个大学自己确定。如巴西利亚大学就设定了20%的比例,而且进入这20%比例的黑人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同时,一些政府部门也开始在就业领域推动这种巴西式的“肯定性项目”,如2002年巴西农业发展部长签署了在本部门为黑人、混血人提供20%的工作岗位的命令,劳动部在1.5亿美元的职业培训资金中预留20%给黑人,等等。
  这些措施,在卢拉执政以后不断扩大,为黑人、混血人、印第安人进入高等教育发挥了明显作用。自2001年以来,有70多所大学实行了种族招生配额制度。里约热内卢州立大学保留了20%的配额给通过入学考试的黑人学生。另有25%的“社会配额”留给一些州立学校的学生——他们的父母通常是黑人,家庭收入低于最低收入的1/2。还有一项大型联邦工程,为私立大学的黑人及有色人种学生提供补助和奖励(私立大学的教育水准更高)。2007年,巴西高等院校的非白人学生达到32%,较2001年的22%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学校这一比例达到38%,私立学校也达到30%。
  当然,这种配额制度的实践始终伴随着激烈的争议。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种族构成”的身份问题。虽然2007年的全国家庭人口调查显示,42.3%的人自认为是混血人(帕尔多),但是“种族平权运动的支持者倾向于将帕尔多人和黑人归为一类,这两类人约占巴西人口的一半”。这种基于经济境遇和社会地位的归类,也产生了“非白人”这一涵盖阶层和种族的概念。这也是巴西国会有关进一步扩大配额制度议案所涉及的群体,“即要求联邦高等教育机构为从公立高中毕业的穷人和非白人入学申请者预留50%的配额。该议案认为,这些学生没有机会就读于最好的高中(绝大部分是私立学校),因而在顶尖国立大学的入学考试中处于不利地位”。作为反对意见,一些巴西顶级大学的学者发起了一场反配额制度的运动,认为这种配额项目是“种族歧视的开端:严格按照肤色划分一个种族多样化的国家”,“破坏了机会平等和精英教育”。然而,虽然这场争论延续了十多年,但在“事实上,许多有关大学招生配额的担忧未被证实”,而且快速上升的入学率正在打破以往“有钱的父母和就读私立学校与上大学紧密相关”的入学权利格局,同时相关的调查也开始显示:那些因配额制度而入学的非白人、穷人学生“表现的专业素养与同龄人相等或更胜一筹”, 等等。
  无论如何,巴西作为一个历史上“种族大融血”的国度,解决讳莫如深的种族不平等问题已经开始在国家、社会层面“蔚然成风”。巴西宪法规定了种族歧视和种族暴力属于不可赦免的重罪,政府设立了促进种族平等的部门,2006年参议院通过了《种族平等条例》,对印第安人实施法律和政策的权利保护,在高等教育和就业等方面推行向“非白人”群体的“种族配额”制度,同时也实行面对社会贫困阶层的“社会配额”制度,一些州、市和私营企业也开始实行公务员录用、劳动就业方面基于种族差异的配额政策,甚至2009年巴西规模最大的时装表演活动“圣保罗时装周”(SPFW)的主办单位也与巴西公共部达成了“所有参加表演的时装设计工作室须聘用至少10%的黑人模特儿”协议。巴西的《种族平等条例》中还包括了建议在电影、电视节目和广告节目中为黑人演员预留至少20%的角色,政党须预留30%的黑人议员候选人名额,等等。这种配额政策大有深入社会各领域的趋势。
  对此,巴西国内有舆论认为,巴西社会的不平等是经济不平等所致,而《种族平等条例》将肤色变为社会地位晋升的主要标准,将在巴西国内衍生出前所未有的种族仇视问题。而巴西种族平等部的部长却认为,政府所捍卫的《种族平等条例》和配额政策,是对黑人奴隶后裔做出必要补偿和对抗种族歧视的有效工具。无疑,这种争论仍将继续下去。至于巴西向美国学习“肯定性行动”及其制定的相关政策,是否体现了巴西抑或美国“政治家们的智慧”,是否存在“矫枉过正”的问题,是否能够有效地缩小和消除巴西社会面对不平等问题,还是将导致社会种族意识的分立和冲突,进而“演化成民族分裂问题”?将由巴西从国情实际出发的实践去证明。但是,至少巴西社会发生的上述变化,体现了巴西政府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程中消除贫困和社会不公所做的努力,其目的也至少是为了改变这个国家长期延续和蒙在“种族大融合”面纱下的一种与美国“平等但隔离”不同的状态——即“既不隔离也不平等”。
  “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提出者,不仅无视巴西社会的“历史过程”,而且对近20年来巴西社会在解决种族不平等问题方面的观念变化和政策实践熟视无睹。被感性、片面地称道的所谓“国际经验”,无非是为了证明巴西这类国家没有种族、民族的差别性政治承认,没有基于种族、肤色差异的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而证明中国的民族事务是“高度政治化”的“作茧自缚”,必欲进行所谓“第二代”的改造。孰不知“第二代民族政策”的“国际经验”支持,是被这些国家至少在理论上早已放弃或抛弃了的政策,而现实的政策及其实践却在这种“国际经验”中被掩盖或回避。甚至包括将民族政策改为阶层政策的主张,也未能从这些“国际经验”中去寻求实证。例如,巴西在教育方面实行的差别性优惠政策中,除了对“非白人”的种族性优惠扶持政策外,还有面对穷人阶层的“社会配额”政策,只是这种惠及贫困阶层的政策在中国早已存在且不断发展完善,从最早的“五保户”到扶贫计划、贫困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等等。即便是高等教育,如前所述的清华大学等自主招生政策中,就包括了对贫困地区考生非族别性的优惠录取措施。事实证明,在民族事务方面,中国既不需要、也学习不了巴西“经验”。
](编辑:张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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