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点升双品油点申请书现在我是一家经营将近二十年的加油点(宁波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证主营柴油)商务局要求增

召开年度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暨安全生产工作会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商水县商务局:召开2015-2016年度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暨安全生产工作会&2月27日上午,商水县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暨安全生产工作会在该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中石化、中分公司及各加油站点共55家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局商贸服务管理股股长王洪波主持。会议传达了《商水县商务局关于2016年度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和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的通知》(商商字[2016]15号),下发了《2015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检通知》,要求各加油站(点)要对照标准,准备材料,自查自改,确保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圆满完成。会上,夏元星副局长指出,年检工作要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送交的年检材料,要依照年检通知规定,认真审查,严把审核关,对材料不齐、不全、不合要求规定的,一律要求企业重新提交,确保年检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他强调,各加油站(点)要严格按照《》规定,从正规渠道进油,严格按照“五个不准”,合法经营,树立加油站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各经营站(点)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应变能力,严格落实加油站(库)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定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切实提高我县成品油安全管理水平。会后,各加油站(点)负责人向会议递交了《加油站安全生产承诺书》。&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和新建加油站(点)程序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审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申报条件:1、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3、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4、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5、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材料目录:企业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在地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下列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将下列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由申请企业盖章,受理机关的经办人员在检验原件后,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盖“与原件相符”专用章)上报省商务厅。1、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3、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4、省商务厅(或被授权委托的省辖市商务局)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5、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6、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8、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关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9、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省辖市商务局、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10、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11、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12、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3、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4、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办理程序: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自收到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于企业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不属于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新建加油站(点)程序&一、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所需材料1、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具体内容包括建站(点)申请、项目可行性报告、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商业用地);&5、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6、《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7、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函。企业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在地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下列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将下列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由申请企业盖章,受理机关的经办人员在检验原件后,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盖“与原件相符”专用章)上报省商务厅。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准证书下发后建设所需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省辖市商务局、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2、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初审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省辖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3、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6、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您现在的位置:中国丰县网 -- 正文
丰县整治加油点超范围经营行为 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作者:李乃鹏& 转贴自:& 文章录入:[丰县商务局]
相关链接:
?&&?&&?&&?&&?&&?&&?&&?&&
更新时间: 8:26:00
共有位阅读此文
Copyright & &&&&版权所有:江苏省丰县人民政府
网络维护:丰县网络信息办公室  备案序号:2015安徽定远加油站、点成品油经营证书啥时发下来_百度知道丰县商务局 - 工作动态 - 整治加油点超范围经营行为,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
当前位置: -
&&&&工作动态
整治加油点超范围经营行为,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作者:[李乃鹏] 浏览:[106]
&&& 国庆节前夕开始,以整治加油点超范围经营行为为中心任务,我局开展新一轮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处理根除问题”的工作原则,联合所在地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打击加油点违规销售汽油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 截止10月12日,我局联合所在地政府查处顺河、宋楼、华山、大沙河、梁寨、首羡、欢口镇及开发区内共计11家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的加油点,现场调查取证、拆除汽油加油机、清理罐内存油,并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九款之规定予以立案处理。查处行动中,电视台跟踪报道,曝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地震慑了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点。
&&&&同时,我局对其中2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加油点已按照职权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在查处顺河镇某加油点超范围经营中发现某个体运输户涉嫌违法买卖危险化学品,已按照职权移交县安监局处理。
&&&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对加油点超范围经营等其他扰乱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我县成品油市场有序、规范发展。 &&& 目前,相关案件的处理和检查整治工作仍在进行中。
& 相关链接:
?&&?&&?&&?&&
更新时间: 15:11:00
Copyright &
版权所有:丰县商务局
建议使用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丰县信息中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变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