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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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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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 ( 共 10 小题,总分: 40 分) 1. 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包括
A.常态与非常态管理 B.应急管理 C.危机管理 D.以上都是 2. 对有效控制危机原则,下面正确的是
A.某些应急管理制度的设计应当将有效控制危机作为基本的出发点 B.有效控制危机原则是这部法里从原则到具体制度设计的一个基本思路 C.为了体现有效控制危机的原则,这部法律在立法思路上坚持“最小代价的原则” D.有效控制危机就得要有手段、有措施,系统的手段和详细的措施要依据实际情况判断 3. 下面不正确的是
A.“信息报告员制度”对提高突发事件预防的能力非常重要 B.“乙脑预防”案例说明了日常的检测对于突发事件预防是非常重要的 C.县级人民政府通过登记本地区的危险品、水域分布等来建立监测网络 D.监测网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一个体系, 总是常态过程 4. 关于“权利保障”和“权利保护”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保护财产权是说个人没财产的时候国家负责分给个人财产 B.政治权利、人权是要保障的 C.财产权利是要保护。 D.保护财产权是“保护好个人的财产权利”,是保护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 5. 对最小代价原则的要求说明正确的是
A.前提是保障人的财产优先权 B.要把对生命健康权的损害控制到最低的限度 C.坚持常态措施用尽原则 D.可以忽略对正常的生产、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影响控制 6. 关于风险评估体系下面正确的是
A.风险评估是一个技术概念,但它的手段不是一种技术性的手段 B.风险评估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对可能发生的较大的突发事件要进行一种综合性的评估。 C.只有农产品质量的风险评估才是靠技术指标 D.突发事件应对的风险评估只包括对突发事件发生的人文和社会环境、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 )起开始施行。
A.40848 B.40817 C.40785 D.40544 8. 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下面正确的是
A.第一次确立了一个系统的预警制度 B.“预警机制”是这部法律里唯一的亮点 C.明确规定国家要建立“物资的传输制度” D.第一次把我国的救援队伍体系建立起来,一部分救援队伍具有法律地位 9. 关于对公民权利依法予以限制和保护相统一,下面不正确的是
A.应急处置措施在实行中可以不计对公民权益的损害 B.预警措施都是实施性解决性的措施 C.确立了比例原则 D.用公民个人财产时可以考虑给予补偿 10. 有一种观念认为“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就不要讲规矩、不要讲道道了,什么东西好使就来什么”,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紧急情况下比如灾难来临时,用常态要求处理行不通时,就不能讲规矩了 B.如果认为应对突发事件就可以只凭经验,突发事件还是是应对不好的 C.这种观点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D.这种观点根本没有道理 二、多选 ( 共 6 小题,总分: 20 分) 1. 三个转变的最根本点在于突发事件应对要实现
A.牢牢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 B.以增强驱利避害、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的能力 C.以减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任意和无预期 D.由个别的调整向规范的调整转变 2. 应对突发事件的规律包括
A.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B.完善制度、应用规则 C.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D.快速判断、果断处理 3. 能否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
A.成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B.直接考验了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 C.成为检验执政能力如何的一个标志 D.成为检验一个社会是否成熟的标志 4. 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提高
A.这种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B.这对突发事件应对过程当中依法办事的要求自然也就高 C.如果人民群众都有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那么公务员办事情要好办得多 D.这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得到的一种好的结果,而不是不必要的副产品 5. 人的三大最基本的权利包括
A.财产权 B.自由权 C.生命权 D.人权 6.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了一系列有关预防和应急准备的制度,包括
A.建立突发事件监测网络,预警机制和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 B.建立应急救援的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 C.不需要普及社会大众学习安全知识 D.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三、判断 ( 共 12 小题,总分: 40 分) 1. 只有那些专门从事高危险行业的人员,才应该学习安全知识、参加应急演练的制度。
正确 错误 2. 坚持常态措施用尽原则就等于坚持最小代价原则。
正确 错误 3. 现在公交车上都配备有红锤子,就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在制度和机制上规范和完善。
正确 错误 4. 补充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是为了解决责任不明准、指挥不协调的弊病
正确 错误 5. 把握规律实现了三个转变,就绝对能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正确 错误 6. 有效控制危机不可能没有成本,没有代价,所以最小代价原则并不现实,当突发事件发生时,还是要不计代价来应对。
正确 错误 7. 由“自发”应对向“自觉”应对的转变,是指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思维,要有勇有谋结合;应对方式,要个别经验与规律性认识相结合
正确 错误 8. 我国又是一个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相对较少的国家。
正确 错误 9. 我国的救援队伍人数虽多,但演练不够,力量分散,正需要《突发事件应对法》起到建立救援队伍体系的作用。
正确 错误 10. 北京博士生被车撞死的事件说明了公众危机意识不高,其中司机的互救能力太弱是主要原因。
正确 错误 11. 粮食、衣物、帐篷、药品都属于救济用的储备物资。
正确 错误 12. 有一种观念认为“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就不要讲规矩、不要讲道道了,什么东西好使就来什么”。这是完全有道理的,在应对紧急事件时,可以不依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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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 2007 年( )起开始施行。 A.40848 B.40817 C.40785 D.40544 二、多选 ( 共 6 小题,总分: 20 分) 1. 《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课程的考试_军事/政治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中华...一、单选 ( 共 12 小题,总分: 40 分) 1. 关于风险评估体系下面正确的是 ...  保护财产权是说个人没财产的时候国家负责分给个人财产 B.政治权利、人权是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 2007 年( )起开始施行。 A.40848 B....  公共卫生事件分为( A ) A、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75.指导突发事件预防与应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应急管理知识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66分_法律资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66 分 一、单选 ( 共 10 小题,总分: 40 分) 1. 国家对社会...  (每题2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B)起施行。 A....然后用清水冲洗伤口至少要 (C) 最后涂擦浓度75%的酒精或者2%~; 5%的碘酊...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试题_专业资料。含标准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的施行日期...紧急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人才资源开发》2013年10期
紧急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摘要】:正一、政府突发事件治理中的程序理念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突发事件危机应对中,行政权的行使要服从法治原则,受法律的制约,遵循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等,坚持程序理念在紧急状态下也不例外。随着程序理念的深入人心,常态行政中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基金】:
【分类号】:D922.1【正文快照】:
一、政府突发事件治理中的程序理念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突发事件危机应对中,行政权的行使要服从法治原则,受法律的制约,遵循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等,坚持程序理念在紧急状态下也不例外。随着程序理念的深入人心,常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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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突如其来的SARS疫情让中国大地陷入一场没有硝烟战争。在与疫情抗争的过程中,举国上下涌现出很多感人的事迹,至今仍令人动容。但是不能否认,在疫情爆发初期,信息不畅、协调不灵等问题也是我们未能在第一时间将疫情遏止的原因之一。受此警醒,中共中央于2003年12月在修宪建议中提出了“紧急状态”入宪问题。2004年“紧急状态”被引入宪法,这意味着我国对危机事件的应急管理开始进入全面法律治理阶段,制定一部行之有效的法律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成为社会发展的急迫需求。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应运而生。《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公布与施行,标志着我国将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也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对于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国家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反复研读,本文笔者从应急体制、危机预防、应急准备三个方面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解析。一、应急体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条规定了我国应急体制的基本原则,即“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其具体内容为:以基层负责为主,上级负责为辅,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本身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负责。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如果事态特别严重,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我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是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只有当县级人民政府无力承担时,才由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另外,在突发事件涉及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域的情况下,如果所涉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相同,那么突发事件就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如果所涉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同,那么就由各个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应急机关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确认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决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也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这可以看出,《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界定了承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责任主体,有利于提升应急效率和应对能力。《突发事件应对法》还对应急机构做出详细规定,对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作为应急机关,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应对工作,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对于其他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相互协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二、危机预防危机预防,也称之为事前预防,指的是政府机关、自治组织、其他单位等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制定应急预案或采取预防措施来防止或提高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危机预防从内容上应当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应急预案制度,即特定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制定各类应急预案;第二部分为预防措施,即预防主体针对不同突发事件采取的实质性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预案制定主体、二是预案类型。预案制定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和使用单位。预案类型包括: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地方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地方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和特定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应急预案。此外,笔者认为预案应当涉及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主要包括:1、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挥体系;2、预测、预警机制;3、应急处置程序;4、应急保障措施;5、恢复重建措施。预防作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的重要前置措施,应当引起各级政府、自治组织、社会企事业单位等的足够重视。同样,预防措施也分为预防措施的义务主体和预防措施的类型。预防措施的义务主体秉承“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于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所处层级较高,直接应对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非常小因而需要真正采取的预防措施也比较少,地方政府等机关才是预防措施的主要主体。根据地方政府在国家结构中所处层级和需要应对的突发事件,可将主体分为四个层级:1、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3、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4、各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因突发事件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造成的危害程度亦不相同,《突发事件应对法》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多层次、多种类的预防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统筹安排城乡规划。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须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这体现了立法者拟从源头治理的立法思路,这样的立法思路在我国《城乡规划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中也都有所体现。第二,依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三种突发事件实行预防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采取的预防措施为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等。调查是指政府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查找可能会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登记是指政府将危险源、危险区域记录建档;风险评估是指政府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引发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与危害性进行评估,以便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检查、监控是指政府采取相应技术手段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临时检查或者长期监视。第三,社会安全事件预防措施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特定政府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第二类为社会单位要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三、应急准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是指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积极准备应急工作所必需的各类资源。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大体分为六项,分别为人力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知识技能准备和指导性准备。1、人力准备人力准备是指政府机关或社会单位在平时建立和维持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执行抢险、营救、援助、救护等任务的队伍。《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人力准备的相关制度。根据职能分工、业务领域的不同,应急救援队伍可以分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主要负责特定种类突发事件;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整合本行政区域的应急资源而建立,能够应对多种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当得到应有的保障,目的在于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负责此项保障工作的主体主要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保障措施包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等。2、资金准备资金准备是指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从《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可以看出如下几点内容:首先,资金准备由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不包括其他组织和单位;其次,资金准备可以通过各类财政措施进行,范围很广,上述主体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决定;再次,资金准备来源于各级财政预算支出,这充分体现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具有公共性;最后,资金准备投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各个阶段,包括危机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2、物质准备物质准备是应急物质储备保障的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应急物质准备制度。首先,负责物质准备的主体是国家,具体来说即各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应急救援物质、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建立专门的储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和供给。由此可以看出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既要承担专门性职责,也要承担普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承担的物质准备职责。其次,物资准备的对象为应急救援物质、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等应急物资。再次,物资储备包括两种方式:物资储备和制度建设。物资储备不仅限于物资储备的原始阶段,物资生产能力储备、本地储备、异地储备都是物资储备所要考虑的问题。制度建设则需要完善包括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在内的整体体系。3、通信保障不同于一般通信保障,应急通信保障的目的在于确保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中通信系统通畅。《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通信保障制度,内容包括通信保障的主体和措施。国家作为通信保障的主体承担主要保障义务,具体而言即为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法》仅笼统地规定了国家的通信保障职责,并未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责做出具体规定,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区域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通信保障的措施包括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4、指导性准备指导性准备是指国家鼓励行政相对人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指导性准备不同于其他准备措施,属于在应急准备方面的非强制性、指导性、鼓励性措施,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四条至三十六条对该项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首先体现的是非强制性,相对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指导;其次体现了补充性,在最大的限度内调动了社会力量,弥补政府在资源上的不足。综合本文介绍,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已经成为了治国理政的重中之重,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与实施使这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从以往的依靠经验逐步向依靠法治转变,是我国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开端。笔者认为这部法律是我国高效、系统、完善地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依据,将为日后推进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法治建设提供有利借鉴。
作者简介:姜瀚钧律师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擅长领域有公司\劳动法\税收\民商讼裁等。工作语种有中文和英文。发表了《担保期长度问题小窥》、《甲方供材营业税涉税浅析》、《浅析税务行政复议》等多篇文章。姜瀚钧律师自步入律师队伍以来,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其敬业尽责的工作作风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效果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肯定。姜瀚钧律师联系方式: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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