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云南是重要边疆省份、最多云南少数民族节日应成立边疆银行、民族银行、民族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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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障&。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关系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幸福,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结合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党在新时期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
全世界有180多个国家,有60亿人口,分属3000多个民族, 6000多种语言。资料显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各地先后发生各种规模的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200多起,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民族问题引起的。在50多个热点中,因民族问题引起的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占了70%。民族问题成为一些国家难以解决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团结统一的多民族国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中国共有民族56个,其中,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其他55个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较少,习惯上称为&少数民族&,总人口1亿。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集中起来讲,就是&四个基本&、&一个关键&。即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人才和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
(一)民族平等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们党坚持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一律平等的政策。二是要求各民族在政治权利上、法律上平等,而且是在经济、文化、科技、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方面,都必须完全平等;三是要求各民族不仅要遵守形式上的平等,而且要实现事实上的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特权,任何民族的权利也没限制。
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比如,选举法规定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保障各少数民族群众的选举权利;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出版发行,保障各少数民族群众的出版权利;诉讼法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保障各少数民族群众的诉讼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各少数民族群众的受教育权利;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保障各少数民族群众的劳动权利等。
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非常重要。拉萨&3&14&和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根据民族团结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出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平等政策。重点强调、重申了党和国家在坚持民族平等、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车站、机场、码头、出入境等安全检查中,不得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不得有影响民族平等的言行,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严肃查处;企事业单位招收员工时,不得歧视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经营中,不得生产经营含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产品;各类宾馆、商店、餐饮等单位不得拒绝少数民族群众入住、购物、饮食等等。对各行各业都做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这是有针对性的。2009年8月,有两位少数民族同志到昆明一酒店住宿,酒店总服务台准备登记开单,但一看身份证是某某民族,就说没有房间了,拒绝给人家开单入住,人家当然不干了,认为这是对他们这个民族的歧视,要讨个说法。因为这个事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违反了民族政策,肯定要给人家赔不是,酒店和当事人肯定都要被处罚。
因此,民族平等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平等是团结的基础。
(二)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大原则。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民族团结,就是要搞好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要始终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一重要思想。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让少数民族充分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治国主张,中央决定派出民族访问团,到民族地区开展慰问活动。在访问团出发前,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接见了访问团全体成员。周总理指出,由于历代统治阶级长期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各民族隔阂很深,现在加上各民族社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在访问中少数民族对你们可能不理解不欢迎,因此在工作中要掌握四条原则:一是要准备&受冷淡&;二是要决心&赔不是&;三是&一切听人家的&;四是团结各民族,&首先团结民族上层和宗教人士&。周总理话音刚落,当时西南访问团的王连芳同志就站起来问:&总理,民族压迫、民族歧视那都是过去统治阶级造成的,怎么能让我们来&赔不是&呢&?周总理笑着回答:&你们要向因我们的老祖宗过去欺压人家,造成人家无数痛苦的兄弟民族赔不是,我们既然接收了整个国家这个&家业&,还能不接收他们欠下的历史债务吗?&这个历史片段,真实反映了共产党人的博大胸怀和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的宗旨。
中央访问团先后访问了云南当时的9个专区的42个县,宣传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送来了盐巴、布匹、药品、针线等少数民族的生活必需品。1950年,根据中央和西南局的安排,请少数民族国庆观礼团赴北京参加新中国成立1周年庆典活动,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在赴北京参加首届国庆盛典的代表倡议下,日,思普地区48位土司、头人、各族代表在今宁洱县举行隆重的剽牛、喝咒水仪式,用汉文、傣文、拉祜文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共同立下了&民族团结誓词碑&:
&我们二十六种民族的代表,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慎重的于此举行了剽牛,喝了咒水,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
今天,这一民族团结誓词碑仍然牢牢地矗立在普洱市宁洱县,誓词充分表达了云南各族人民团结一致跟党走的心愿,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政策结出的硕果。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
(三)民族区域自治
民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目前,我国已建立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此外,还建立了1173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云南省有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是全国自治地方、自治民族最多的省份。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贯彻执行,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邓小平同志指出&不把经济搞上去,那个自治是空的&。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了部分修正,把第六章&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修改为&上级国家机关的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了国家依法保障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党和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优先合理的安排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组织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开展对口支援;重点解决民族地区贫困问题;重视民族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散居民族地区、特困民族地区的民生问题等等。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实施兴边富民等六项工程。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十年来,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随着&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规划的实施,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十一五&取得辉煌成就的基础上,进入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五)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
我们党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做到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澜沧县的老县长李光华同志,就是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的代表。他从1953年开始担任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县长,一干就是34年,在全国是任职最长的。李光华同志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从末代土司成长为县长,一心一意跟党走,全心全意为人民,两袖清风留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中共云南省委在认真总结多年来我省培养民族干部的成绩经验的基础上,在2009年召开的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坚持&六个优先&选用少数民族干部。
这些基本观点政策是我们党的重要政治优势,是我们处理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团结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自从有了民族和国家,民族问题就作为事关政权安危、国家兴亡、人民祸福的一个重要问题。印证古今,环顾全球,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最好、中国的民族政策最成功。
二、弘扬民族文化& 促进民族团结
澜沧县是一个典型的边疆民族贫困县,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全县国土面积8807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160个村民委员会;全县总人口50多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7%,生活着拉祜、佤、哈尼、彝等20多种少数民族,有7个民族乡,2个边境乡,国境线长80.563公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和普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澜沧县委、县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从澜沧&少(少数民族)、老(革命老区)、边(边境地区)、低(收入低)、富(资源富集)&的特殊县情出发,始终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十一五&以来,澜沧县经济发展以每年平均15.8%的速度增长,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疆巩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这个成绩来之不易,民族工作的经验弥足珍贵。
特别是把&拉祜文化兴县&作为&四大战略&之一,有力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民族团结是拉祜文化的精神内涵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与民族的历史、情感、心理紧紧联系在一起,是民族凝聚力、生命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拉祜文化是指以拉祜族文化为主的生活在澜沧这块土地上的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总称。拉祜族史诗《牡帕密帕》讲到了天神厄莎种下一粒种子,结出一个大葫芦,葫芦里孕育了人类的祖先,厄莎神让其成亲繁衍后代,教人们学会生火、狩猎,并把大家分成了拉祜、佤、傣等九个民族。虽然是一个神话传说,却充分说明了我们各民族都是同胞兄弟,其亲情血脉是割舍不断的。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生活在澜沧这片土地上的各民族,都为祖国统一、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血肉联系。拉祜文化的精神,主要体现为&淳朴善良、勤劳勇敢、能歌善舞、热情好客、团结和谐&,成为中华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把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继承发扬下去,赋予时代内涵,共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三)以优秀民族文化促进团结
澜沧县委、县政府通过加强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进步、经济繁荣。拉祜族创世史诗《牡帕密帕》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芦笙恋歌》等民歌唱响祖国东西南北,拉祜文化在国家、省主要媒体播出后反响强烈。以优秀民族文化占领思想阵地,凝聚人心,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凡是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做得好的地方,迷信、邪教、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销声匿迹。我们要以民族文化为抓手,唱响民族团结的主旋律,建设文化澜沧、平安澜沧、和谐澜沧、魅力澜沧,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以民族团结促进边疆繁荣稳定
当前,澜沧县的发展有着良好的基础和难得的机遇。县委、县政府制定实施了&改革开放活县、绿色经济强县、拉祜文化兴县、和谐社会建县&四大战略,打造拉祜文化、千年万亩古茶、糯扎渡&三大品牌&,做大做强绿色生物产业、茶产业、林产业、畜牧业、矿产业、水电产业、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等&七大产业&的发展思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下,通过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团结奋斗,澜沧从一个封闭落后、历史上被称为&瘴疠之地&的边陲成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美丽的拉祜山乡,特别是&十一五&以来,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条件大大改善,民族文化方兴未艾,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实施,国家强农惠农支农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快,糯扎渡电站、惠民旅游小镇、机场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必将为澜沧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澜沧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团结奋斗,一定能够把澜沧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山川秀美、各族人民生活安定富裕的美好家园,澜沧的明天更加美好。最根本的是,要营造一个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防巩固、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形成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抓发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倍加珍惜改革发展的成果,倍加珍惜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以民族团结促进边疆繁荣稳定。
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结合澜沧县的实际,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把握主题,坚持成功经验,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建设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一)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问题
发生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矛盾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同胞兄弟之间的争执。其根源是利益问题,引发因素主要是山林水利、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风俗习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问题。在处理这一类问题时,要注意把握这么几条原则:
一是坚持按政策办,按原则办。无论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问题,都有政策,都有法律和原则。只要我们掌握政策,把握原则,宣传到位,工作到位,都能够解决。干部就是一面旗帜,既要&干事&,又要&干净&。
二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村寨之间也好,邻里之间也好,家庭内部也好,发生矛盾纠纷是难免的。要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随意往民族宗教问题上靠。要坚决防止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
三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没有凌驾于党的政策和法律之上的任何民族和个人。
四是坚持把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一个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工作,就要保一方平安。要注意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避免小事闹大,防止个体成员之间的摩擦纠纷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防止一般问题演变成为伤害民族感情的严重问题;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在这方面,历史上、省内外都是经验和教训的。
(二)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归根到底,谁也离不开谁。这是千百年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形成的血肉联系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关系。在新形势下,&三个离不开&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民族要相互学习。善于学习其他民族的长处,善于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以开放的姿态,包容的心里,博大的胸怀,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借鉴、相互帮助,才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是要有感情。做民族工作、群众工作要有感情,要有爱心。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事业、热爱人民。同时,宽容、兼爱是一个人的优良品质,没有爱心就不可能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用爱心去对待每一个人,用爱心去做好每一件事,就能够处理好民族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要在群众中开展&感恩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民族团结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
三是相互尊重。尊重民族文化,尊重风俗习惯。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四是要坚决抵制和反对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归根到底,民族团结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宝贵,永远离不开。一个人也好,一个班子也好,一个地方也好,团结就是能力,团结就是水平,团结出成绩、出干部、促发展。团结搞不好,能力等于零,水平等于零。
(三)正确认识宗教,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全世界60多亿人口中有48亿人口信仰各种宗教,占世界总人口的80%。我国的信教群众有1亿多人,主要信仰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澜沧县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有拉祜族、佤族、傣族、回族,信教群众35476人,宗教活动场所有132个。对于宗教这个问题,我们的认识也有一个变化的过程,过去视宗教为&牛鬼蛇神&、&洪水猛兽&。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提出了党的宗教工作&四句话&的基本方针,即:&全面坚持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应当认识和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党的一项基本政策。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二眼中要有&人&。信教群众也是公民、人民,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的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这也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三是坚持独立自办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对外友好交往,但不允许境外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在友好交往中,出于对宗教感情的外来援助、捐赠,只要不附加条件、不干涉内部事务,可以接受。
四是管行为,不管信仰。信仰自由不等同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约束,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县级宗教主管部门要备案、批复,否则不能以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要依法登记,并经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批;跨区域大型宗教活动,要按程序审批。
五是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国家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六是坚决抵制邪教和境外宗教渗透活动。
(四)依靠群众 筑牢基础 打赢禁毒防艾人民战争
毒品、艾滋病、恐怖主义被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毒害。云南地处边疆,边境线上无天然屏障,边境一线曾深受毒品危害。在党中央和省委的高度重视下,加大了对禁毒防艾的工作力度。在盈江县的二坤社、陇川县的上坝寨,妇女自发组织了护村互助队和攻心队,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帮助其戒断毒瘾;组织文艺演出,宣传毒品和艾滋病的危害。澜沧县勐朗镇富本村创造了&三不离、三带头、三结合&的经验。&三不离&,即:不离村、不离户、不离农业生产。&三带头&,即:村民小组的党员带头开展禁吸戒毒工作;村民小组干部带头进行禁吸戒毒工作;戒断毒瘾的人员带头进行禁吸戒毒工作。&三结合&,即:禁吸戒毒工作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禁吸戒毒工作与扶贫攻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禁吸戒毒工作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成效。如今,南角河小组已经建成无毒村,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特别是一千多亩茶园,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户均年收入达到2万元。我们要牢记,毒品一日不除,脱贫一日无望,社会一日无宁。在边疆地区工作的干部承担者重大责任。
(五)把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这些年来,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资综合直补、种粮农民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二免一补&、农村低保等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党和国家对农村、农民的关心和帮助是前所未有的,对边疆民族地区扶持的导向更加明显。但国家的扶持、外界的帮助都只是外因,最根本的还是要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形象的直接体现者,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
一是要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发挥带头人作用。&村看村,社看社,群众看干部&,我们要把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带动群众脱贫致富。要发扬当年的&思澜路&精神。思澜路于1986年12月通车,用&民办公助&的方式,澜沧段69公里,大小桥梁15座,上级投资仅1451.8万元,每公里还不到15万元。
二是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建设新农村,要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首先要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从村寨实际出发,与抗震、防火、防水、通行、乡村旅游相结合,依靠优势,突出民族特色,搞好新农村规划。带领群众建设家园,流自己的汗,修自己的路,建自己的房。建设新农村,最根本是群众素质的提高。新房子不等于新农村,新衣服也不等于新农民。要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培养群众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三是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路吃路,发展产业。茶叶是澜沧县的传统优势产业,全县共有26万亩茶地,今年上半年,我县茶农户均茶叶收入900元,同比增长32%。省、市、县制定了强势推进茶产业的发展规划,国家民委、财政部把澜沧县列为&全国兴边富民特色优势茶产业示范县&,既是澜沧县发展茶产业的一个机遇,更是一个国家级品牌。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转变,生态有机茶是茶产业发展的方向。要实现&三个转变&,即茶产业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型转变;由注重单一种植向注重生产、加工、销售转变;由注重产品向注重品牌转变。抓好生态茶园建设,组建茶叶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加工初制所建设和打造品牌四个重点。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民&的产业发展机制。
四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教育为本。边疆民族地区发展之所以滞后,差距就在于教育科技;边疆民族的发展,最根本的是靠科技、靠人才。对于成年这一代,要让他们学科技,学文化,学会科学种植和养殖,掌握一门农村实用技术;要让他们学会当家理财,安排生产生活;引导他们与外界和其他民族进行交流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逐步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对于年轻的这一代,他们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要从学前教育抓起,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培养有理想、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的年轻一代,从而实现民族的发展振兴。(本文作者系中共澜沧县委副书记、澜沧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
17:18:03责任编辑:殷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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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put type="hidden" name="content" value=" " />张金鹏 保跃平:云南边疆民族地区跨境婚姻与社会稳定研究&|&发布日期:&|&nbsp浏览()人次&|&&|&&]张金鹏 保跃平  跨境婚姻已成为边疆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并在人口学特征、地域特征、社会结构特征等方面呈现出新态势。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差异、性别比失衡、传统小社会三大社会现实问题是跨境婚姻形成的主要动力机制。跨境婚姻的大量存在,给边疆民族地区带来一系列显性或隐性的社会问题,成为影响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变量。
  云南省有8个州,25个县分别与缅甸、越南、老挝三国6个边境省(邦),32个县(市、镇)接壤。边境线长4061公里,其中,中缅云南段1997.6公里,中越云南段1353公里,中挝老段710公里。8个州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分别与缅甸、老挝两国接壤,普洱市分别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接壤。16个民族跨境而居,居住在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约350万人,约占当地人口的60%,其中跨境民族约占98%。随着云南省沿边地区全面开放,这些地区的民族跨境流动日益频繁,除传统的走亲访友、节日互动外,到境外务工、贸易或从事经营开发人员的数量、规模日渐扩大。与此相伴,边境地区早已存在的跨境婚姻数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急剧上升,且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缅甸、老挝、越南女性嫁到中国境内)。而这些跨境婚姻绝大多数是没有合法履行我国跨国婚姻手续的事实婚姻。从当前已掌握的情况分析,边境一线跨境婚姻迅速上涨的势头,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期,并呈现出向云南省和国家内地渗透的趋势。
  边境地区跨境婚姻是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与国内、周边与内地诸多因素交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有其合理的因素和正向的作用。但不可否认,大量事实婚姻的存在与持续增长,也给边疆民族地区带来了一系列显性和隐性的社会问题,不仅极大地增加边境社会基层政府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而且给边疆民族社会安全环境带来诸多潜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这是一个有必要在国家安全视野中,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认真研究的社会问题。
  一、云南边疆地区跨境婚姻的现状与特征
  云南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之间的跨境婚姻的存在是一个历史事实。据一些学者的调查,在一些边境村寨,血缘关系若上推三代人,几乎90%以上的家庭都有跨境婚姻。调查数据表明,瑞丽市的一个边境村寨小等喊村,近半个世纪一直存在跨境婚姻,娶缅甸媳妇、嫁去缅甸、到中国上门、去缅甸上门的情况都普遍存在,有的家庭甚至出现父子两代或者兄弟几人都娶缅甸媳妇的情况。[1]总的来看,20世纪80年代前跨境婚姻虽然在边境地区普遍存在,但只是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互动交往的正常现象,基本处于动态平衡之中。20世纪90年代以后,跨境婚姻这种动态平衡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境外女性嫁入中国急剧增加,势头有增无减。②云南边境跨境民族地区跨境婚姻总体人数,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据相关资料提供的数据,2009年云南边境跨境婚姻人数为2.5万人左右。③由于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跨境婚姻统计难度大,当前云南跨境婚姻的人数应超过这一数据。德宏州2009年登记涉外婚姻1158对,那么,按平均增长,年两年中涉外婚姻应是2316对,8个边境州市2年中应增加18528对。考虑到各边境州(市)跨境婚姻人数存在差异,云南边境地区跨境婚姻,目前较为合理的估算,应该在3.5—4.5万人之间,每户按四口之家计算,边境民族地区跨境婚姻涉及的总人口大约在14-18万左右。这14-18万人口的生存环境,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不可忽视。
  当前的跨境婚姻现象已呈现出一些与传统跨境婚姻不同的特征:
  (1)跨境婚姻的人口学特征
  目前云南边疆民族地区跨境婚姻呈现出四个方面的人口学特征。一是性别分布来看,周边国家人口迁入中国境内的跨境婚姻,女性人口占绝大多数,占80%以上。下列的具体统计数据充分证明这一问题。据一项对德宏地区20个边境乡镇的692个自然村的调查,中缅边民婚姻为6520对。其中嫁入中国的缅甸妇女为5235人,占边民跨境婚姻人数的80.29%。[2]西双版纳州边境线最长的勐腊县,截至2008年已统计的边民跨境婚姻680对,其中656对都是缅甸、老挝等地的妇女嫁到中国,占96.5%。③与越南接壤的文山州马关县金厂镇2011年的调查显示:220对跨境婚姻中,越南妇女嫁入境内的有218人,占99.1%。④二是从结婚年龄来看,嫁入我方妇女的年龄普遍偏小。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男性法定结婚年龄22周岁,女性20周岁(民族自治县男性为20岁,女性为18岁)。临沧市人大对该地跨境婚姻的专项调查中发现,缅甸嫁入我方的女性,结婚时不足18周岁的居多。⑤另腾冲县一项跨境婚姻艾滋病普查中也显示,跨境婚姻中嫁入我方的女性相当一部分年龄在16岁左右。三是从文化素质看,入嫁我方的外籍女性,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这一现象十分突出:腾冲县2009年一项对800名缅甸媳妇的问卷调查显示,被试中文盲390人,占总数的48.75%;小学程度278人,占总数的34.75%,两项相加占总数的83.5%。[2]临沧市对3888个跨境婚姻家庭的调相结果也显示境外入嫁妇女“文化程度”均在小学以下,文盲也占一定比例。四是婚姻形式,呈现多元态势,并以事实婚姻为主。云南省跨境民族地区跨境婚姻的形式中,自由恋爱、介绍以及买卖婚姻多种情况都存在。从调查情况来看,与邻国接壤的村寨,跨境交往方便,多数是通过自由交往、恋爱而结婚。
  而从婚姻的登记手续来看,边境一带跨境婚姻两低现象十分突出。一是婚姻登记率低,二是落户率低。下面几组数据充分反映这一情况:德宏州统计的6520对中缅边民跨境婚姻中,已办理手续1102对,占16.9%,未办理5418对,占83.1%,且越靠近缅甸山区的村寨,结婚登记率越低。据2009年5月统计,该州陇川县户撒乡11个行政村65个自然村有161对涉缅跨境婚姻,婚姻登记为零,章凤镇11个行政村85个自然村,854对中仅有一对登记。[2]临沧3888对跨境婚姻中办理登记手续的有1605对,占41%。红河州金平县700对跨境婚姻中,仅有一对办理过登记手续。嫁入我方的外籍人员,其婚姻形式多数是事实婚姻连婚姻登记都未办理,因此更谈不上入中国籍、落户,即使那些已办理过婚姻登记手续的,大多数也未能按我方法律规定办理入籍手续,所以也难以落户,如镇康县2704对跨境婚姻家庭中的外来人员,已落户的只有34人,仅占1.3%。⑥
  (2)跨境婚姻的地域特征
  近年来随着跨境婚姻的迅速增加,加之一些其他社会因素的交互作用,跨境婚姻的婚姻圈已超越与邻国接壤的村寨,呈现出如下一些鲜明的地域特征。其一,跨境婚姻主要婚姻圈以边境沿线与邻国接壤的村寨为主,已覆盖云南所有的边境乡镇和绝大部分的村寨。以德宏州为例,其国境线长503公里,芒市、盈江和陇川、瑞丽四个边境县的24个边境乡镇,692个自然村,都有跨境婚姻。⑦其二,婚姻圈的外延扩大。一是向8个边境州的非边境的县区迅速扩散。如临沧市的跨境婚姻已扩散至全市的另外五个非边境县(区),且势头很迅猛。2006年非边境县登记跨境婚姻21对,占边境三县跨境婚姻19.4%;2007年办理63对,占边境三县跨境婚姻的50%;2008年办理123对,占边境三县跨境婚姻的54%;2009年办理160对,占边境三县跨境婚姻的57%;月办理152对,而同期边境三县办理的跨境婚姻为134对,是边境三县跨境民族地区县跨境婚姻的113%。⑧此外普洱市澜沧县所辖的20个乡镇,也都有跨境婚姻存在。[4]二是向省内和内陆腹地延伸。近几年跨境民族地区的跨境婚姻也凸现向内陆腹地延伸的势头。在云南省的内陆州市,如大理州已有被缅甸新娘骗婚的事件发生,同时中国内陆的如河南、安徽、山东、四川等省区的较贫困地区,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跨境婚姻,数量也不在少数。如在2008年4月清查河南省“三非”人员中,仅新蔡县就清查出69户娶缅甸妇女的非法婚姻。⑨此外在云南省开展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国际刑侦案件中,其中有相当部分是拐卖缅甸、越南等国妇女的案件,也从另一侧面说明这种跨境婚姻已向中国内地延伸。近年来,在互联网上也出现介绍跨境婚姻的相关信息,关注率大大提高,跨境婚姻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延伸。
  (3)跨境婚姻的社会结构特征
  近年来,随着边疆民族地区跨境婚姻的迅速增加,跨境婚姻家庭在边疆沿线地区村寨中所占的比例也随之发生变化。据调查资料显示,在云南边境的村寨中有相当数量的村寨跨境婚姻家庭在村寨中所占的比例一般都达到20%左右,有的村寨高达50%左右。下面几个个案可见一斑,德宏州瑞丽市弄别寨有89户人家,其中30户为跨境婚姻家庭,占该村寨总户数的33.7%。⑩另该市的姐相乡小等喊村全村共有120户人家,跨境婚姻家庭55户,占全村总户数的45.8%。该乡的另一个行政村年共结婚172对,其中跨境婚姻93对,占总数的54%。[1]保山市龙陵县,某个与缅甸接壤的村寨共有414户人家,其中跨境婚姻100户,占总数的24.2%(11)。另外中越边境文山州马关县金厂镇的水头村,全村有44户人家,以苗族为主,跨境婚姻家庭9户,占全村总户数的20.5%。(12)这些村寨中家庭结构比的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不可忽视。
  二、边疆跨境民族地区跨境婚姻形成的动力机制
  近20年来,边疆民族地区跨境婚姻呈现“一边倒”态势,是多种社会因素动态交融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人口移动动态机制作用的结果。目前,关于人口迁移的动力机制理论的研究已经相对成熟,归纳起来有四种动力机制和三种后续的迁移观点。而对这种动力机制最具解释力的理论当首推赫伯尔在乔治&莱文斯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推—拉理论”。推拉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大规模看似无序的人口流动,并非完全无序,而是遵循一定的规律,亦即迁出地的种种因素形成的“推力”以及迁入地种种积极因素形成的“拉力”,其中利益驱使则是主要的动因。而亚力山德罗&波特斯和罗伯特&巴赫的“三重市场需求理论”中提出“族群聚集区”观点。利奇在其社会人类学方法论中,强调对传统小型社会研究的必要,曾指出这往往是揭开某一地区一些特殊社会历史现象产生的动力机制。二者的理论和观点为我们更深层次探讨边疆民族地区的跨境婚姻的利益因素之外的“文化传统”提供了启示,在边境民族地区的跨境婚姻研究中,需要特别考查大环境与小传统的交互作用。
  以上述理论为视角考查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发现下列三个层面的因素交互作用是近年跨境婚姻形成的主要动力机制。
  一是发展差距。改革开放30年,我们国家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富裕程度极大提高,正在向全面小康迈进。边疆地区虽然与东部地区仍存在着发展的差距,但是在中央“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战略举措的支持下,我国西南边疆的广大民族地区,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以云南省为例,年先后实施了两轮兴边富民工程,累计投入资金425亿元,(13)边疆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温饱安居、产业培育、素质提高、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方面得到明显的改善和提升。这种发展变化犹如“一块巨大的磁铁”产生强大的吸引力,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异域”同胞。
  而与云南省接壤的周边三国边境地区情况虽各有不同,但从总体上看,与我国发展差距是明显的。三国中缅甸与云南省接壤最多,也是女性嫁入云南边境地区人数最多的国家,而缅甸直到现在都被联合国列为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虽然缅甸从2010年开始了民主化的进程,诞生了第一个民选政府,并相继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其发展仍举步维艰,贫困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加之缅甸长期存在着中央政府与周边地区少数民族武装对峙的局面,这一局面并没有因新政权的诞生而消失,局部地区局势还出现恶化导致发生武装冲突,这一问题的解决仍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因此,贫困和沿边地区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制约缅甸的发展。边地的一村民说:“缅甸要比中国穷多了,治安差。像八莫那里的寨子,不仅房子破烂而且连电也没有&&我们到那里是受小卜少欢迎的”。稳定而美好的生活成为缅甸边境地区广大妇女追求和向往的目标,缅甸的妇女甚至把能嫁到中国看成是一种“福气”,通过婚姻迁移改变现状就成为他们必然的理性选择。以临沧为例,临沧市与缅甸掸邦北部的果敢、佤邦和滚弄地区相邻,上述地区是缅甸民地武装控制的区域。2009年,民地武装与缅甸中央政府和平进程谈判失败,引起武装冲突,导致果敢事件的发生。果敢事件之后缅甸嫁入中国的新娘数量迅速增加,仅以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员来看,2009年底前全市共办理边民婚姻1605对,而月前来办理跨境婚姻登记达到286对(14),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与云南省文山、红河两地接壤的越南沿边地区,少数民族贫困是不争的事实。越南1989年开始了“革新开放”进程,并于2001年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25年来,越南的经济总体上保持平均7%以上的增长率,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035亿美元,人均GDP接近1200美元,但越南经济发展不平衡十分突出,南北发展差异较大,加之历史因素的作用,越南北部仍存在对苗族的歧视政策,致使越南与中国接壤的北部山区,仍然非常贫困,温饱问题仍是生存的主要问题。相关调查显示,在这些地区,民众的粮食产量,仅能满足7-8个月的需求,基本生活保障十分薄弱。对于这些地区的越南妇女来说,外嫁中国成为改变命运的重要选择。有关部门调查310名嫁到中国的越南妇女,她们无一例外地说:“中国社会稳定,经济条件好,妇女地位高。”(15)
  发展的差异,形成巨大的差异动力机制,促使云南边境地区境外人口向中国一侧的流动总趋势。然而针对构成这种人口流动趋势中的以女性为主、以婚迁为主的态势,我们必须进一步探查边疆民族社会较深层次的人口学因素。边疆跨境民族地区跨境婚姻中的人口学因素主要表现在男女青年性别比例失调以及“婚姻挤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内人口流动迅猛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动到发达地区,形成我国人类学史上少有的人口流动大潮,并深刻改变着人口构成的比例。相对内陆的人口流动形势,作为边疆地区的人口流动显得相对滞后,直到上世纪80—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的积极倡导,广大边疆民族地区人口流动呈现加速的势头。沿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也开始走出世代生存的村寨小社会,汇入到持续增长的流动大潮中。这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0%流向东南沿海和中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5]也有一部分流动到国外,务工和从事其他服务工作,这些向外流动的少数民族女性都是带着改变命运、改变贫困的强烈愿望而走出自己的家乡,城市的多彩生活以及在就业选择中相对于男性所具有的相对优势,使得其中相当一部分女性在异地生存适应中选择留下并通过婚姻改变自己的命运。在这种持续不断的人口流动中,女性人口的流失最终造成了迁出地性别比的失调。有关统计表明,云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性别比为96.1(每流出96.1名男性,就有100名女性流出)。(16)一些具体的边境州(市)及乡镇,女性的外流形势更加严峻,例如年西双版纳州有外流人员5407人,其中女性3461人,占总数的64%。而所流出的女性,婚姻迁移是主要形式。该州勐腊县的巴达乡,外出打工(包括国外的泰国、缅甸)共1822人,其中女性906人。该地区另一村寨25岁以上未婚男性39人,而未婚女性仅2人,男女性别比高达19.5∶1。(17)德宏州瑞丽市边境村寨小等喊村青年男女的性别比为1.1∶1,其中外出的男女性别比为1∶1.6,留在村寨中的男女性别比为1∶0.384,说明该村傣族女性外流数量远高于男性,适婚年龄的男女性比例失调,男性处在“婚姻挤压”状态。[1]临沧市沧源自治县勐懂镇龙乃村女青年外出60多人,而该村目前未婚30—50岁的单身男子多达100多人。(18)保山市龙陵县一边境村寨共414户1712人,男性950人,女性772人,其中缅甸嫁入妇女100人,还有50—60位“剩男”。(19)
  造成边疆民族地区性别比失调的另一重大因素,是我国国内人口性别比例失调引发的“婚姻挤压”向边疆贫困地区传递的结果。相关人口学专家曾指出,我国1990年人口普查数据中的0—4岁组中性别比极不平衡,会在20年后(2010)带来严重的“婚姻挤压”问题。在一些内陆人口大省发展相对滞后的贫困地区适婚青年未能在当地寻求到合适伴侣的农村未婚男子,越来越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边境地区寻找对象。这种婚姻迁移是构成边境地区妇女外流的另一主要原因(因婚姻流出人口超过5%)。[6]怒江州福贡县年外嫁妇女为292人,而年两年间猛增为300多人。据不完全统计,仅瑞丽市嫁到两广、两湖、福建五省的傣族姑娘就超过千人,有数千人嫁给当地国营农场的内地复员转业人员。[7]瑞丽市贺赛行政村主任如是说:“每年春节前后,不少来自河南、山东、安徽的汉族到我们这里,找人介绍想娶我们傣族姑娘回去做老婆,甚至有的还到缅甸去讨老婆的。”[1]
  云南省与周边国家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的形成与发展,另一重要的动力机制是在这些边境地区形成的社会、文化、历史传统。亦即这里存在的跨越国家疆界的传统小社会。云南省与周边三国接壤的地区生活着16个跨境而居的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有的主体在国内,有的主体在国外,不论其主体在国内还是国外,彼此之间都存在着较高的历史记忆和族群认同,客观上形成了一个跨越国家疆界的传统小社会。民族文化的认同是这一传统小社会存在的基础,共同的地域、族群语言、经济生活、心理态势、民族活动,尤其是宗教文化生活,使生活在边界两侧的群族,形成了彼此联结较强的团结感,而这种“团结感”促成了跨境民族之间连绵的、持续不断的姻嫁关系纽带。[8]云南边疆地区的跨境民族对邻国亲缘民族影响最大的,人数最多的是傣族。傣族是一个跨中国、缅甸、越南、泰国和老挝五国而居的民族,只不过各国称谓不同。云南省傣族人口为123.21万人,主要分布在云南西部、南部和西南地区的西双版纳、德宏、普洱、红河、临沧等地区的边境沿线。缅甸与云南省傣族的亲缘民族是掸族,是缅甸第二大少数民族,人口约420万,占缅甸总人口的8.5%,主要居住在缅甸东部的掸邦,掸族与傣族的语言文字相同、文化相同、风俗相同。[9]南传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是掸族和傣族共同的宗教信仰,也是传统小社会共同的精神支柱,深刻影响着其生产、生活、习俗及思维方式。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是傣、掸民族三个与佛教相关的重要节日。傣、掸民族历史上存在着互相交往,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奉行互信、互利、平等、合作的新安全战略,加强了与周边国家的双边与多边合作,建立了良好的协调合作机制,在这种合作、友好的大环境下,中缅边境的跨境民族的交往更加频繁,强化了边境地区传统小社会内聚功能。
  越南北部边境地区的很多民族均与中国西南边境的少数民族同源,越南的侬族和岱族与我国广西和文山的壮族同源,越南的倮倮族与云南的彝族“倮倮”支系同源,而居住在越南北部广大地区的苗族,则是从中国广西、贵州、云南迁徙出去的。虽然随着中越两国国家界线的清晰化,两国又分别进行了民族识别,跨境而居的民族拥有了各自所在国的公民身份,同时也丧失了不受土地约束而自由迁徙的机会,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弱化其固有的族群意识,特别是中越国家关系修复以来,边境地区跨境民族经济、文化交往又开始呈现繁荣的态势,双方边民积极参与政府或者民间组织的各种活动。苗族每年“三月三”花山节成为中越边民大聚集的机会。边界两边的边民们,在这里进行祭花杆、爬花杆比高、跳芦笙舞,进行武术表演、斗牛、对山歌,他们说着共同的语言,相互嘘寒问暖,无形中强化了传统小社会的族群认同。[10]进而使边民在模糊的国家边界意识中维系着共同体的生活,也深深地为跨境婚姻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三、跨境婚姻与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
  自从近代民族国家形成以来,跨境婚姻的存在就成为一种社会常态,但目前云南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的态势与发展趋势,是这种常态下的一种特殊形态。它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边疆地区和平、安定、睦邻友好社会环境的反映,是党和政府惠农、惠边政策以及“兴边富民”、“新农村建设”实施给边疆地区带来巨大发展变化的积极反映,同时也是人口流动以及性别比例失调造成“婚姻挤压”的一种社会调适,其带来的显性和潜在社会风险不容忽视,必须上升到国家安全的角度来审视跨境婚姻产生的社会影响。
  首先从宏观的国家人口安全角度来看,目前存在云南边疆地区的跨境婚姻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持续出现的我国宏观人口性别比失调,造成的“婚姻挤压”,向相对贫困的边疆地区传递的一个客观社会事实,正是从这一视角出发,可以说目前边疆地区的“跨境婚姻”是对国家人口安全的一个警示。
  相关资料显示,进入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超出正常值或正常值上限,并出现明显攀升态势。1990年达到114.86,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为119.42,2004年上升到121.06。资料还显示,江西省、广东省、海南省、安徽省、河南省出生性别比都已超过130。[11]性别比的严重失衡造成大量单身男性的出现,这必然引发两个后果,一是适婚男性的婚姻选择在婚姻迁移推拉力作用下,出现向贫困和发展相对滞后地区集中的趋势,造成贫困地区男性适婚人群成为择偶中“弱势群体”。目前边疆地区大规模相对集中的“跨境婚姻”的出现正是男性适婚人群“弱势群体”的一种无奈选择。然而由于跨境婚姻中绝大多数是“事实婚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婚姻挤压”的态势,但这种不合法的婚姻家庭面临的家庭生活质量的改善、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将会给这些地区的社会安全与发展带来更大的隐患。二是这种集中成片的性“饥饿”群体的存在,在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满足性需求的情况下,必然会引发性犯罪和拐卖妇女等社会问题,危害社会稳定和增加社会治理成本。相关专家通过数据比较研究发现,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地区,必然是“跨境新娘”和拐卖妇女的重灾区(20)。目前边境地区的这类犯罪主要有三种形式:其一是性犯罪。笔者在边疆某州市的调查中了解到,该地的一个哈尼族乡沙拉贫困村,因女性青年外流严重,村中的多数男性青年都未结婚,被当地戏称为“光棍村”。2012年该村在外读书的一个男青年,把自己女友带回村中,结果被该村多名男青年调戏、强奸。这样的犯罪虽属个案,但其透视出的“婚姻挤压”问题,可能诱发的违法犯罪隐患,却不可小窥。其二是拐卖女性人口。女性人口的减少,女性越来越被物化和商品化,在边疆地区引发了持续不断的以拐卖妇女为目标的境内和跨国犯罪活动。近些年这类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并直接延伸到国内的多个省区,不仅极大地增加了国内打击犯罪活动的成本,而且损害了国家形象。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缅甸女性被拐卖到中国的人数是2008年的4倍。2007年通过瑞丽警方移交缅方的被解救的“缅女”人数是54人,2008年是87人,2009年是288人,还有的2009年7月瑞丽警方破获的“4&24”特大跨境拐卖妇女案,犯罪集团共拐卖缅女达90多人。中缅合作反拐瑞丽联络办公室,从2007年成立至2010年2月共侦办重特大拐卖妇女案件12件,抓获嫌疑人36人,解救并移交缅甸警方被拐妇女135人。(21)其三是有组织有目的婚姻诈骗。据新华网云南频道报道,日云南临沧公安边防支队查破一起境外合伙的婚姻诈骗集团。该团伙主犯为缅甸籍妇女李某和云南籍金某、陈某。李某在缅甸物色妇女,金、陈在境内物色大龄未婚男性,缅甸妇女在结婚后又设法逃回,骗取了大量钱财。2011年下半年,新闻报出中国内地一段时间“越南新娘”集体失踪事件后,“越南新娘”这一群体似乎爆炸式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22)这显示了“骗婚”为目的的犯罪已十分猖獗,其触角已延伸到内陆地区,这对国家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作用不可低估。
  其次,从微观边疆民族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角度来看,一是跨境婚姻的存在加深了边疆地区业已存在的社会问题的治理难度和治理成本。由于“跨境婚姻”中“两低”(即婚姻登记率低、婚姻登记合格率低)现象严重,而云南境外又是亚洲艾滋病的高发地区,加上缺乏婚前检测,增加了境外艾滋病传入的危险。近年来,云南省经性渠道传播艾滋病已上升为主要渠道,而经性渠道传播的家庭内感染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笔者的一项关于边疆艾滋病的调查数据显示,家庭内感染艾滋病的比率高达20%[12],由于跨境婚姻大多是事实婚姻,因此其艾滋病传播的隐蔽性和严重性,大大加深了控制的难度和治理成本。从云南省的数据看,在2.5万跨境婚姻人群中,艾滋病的感染率高达2%(23)。一些具体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截至2009年6月底,瑞丽市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4907例,其中缅籍人员1145例,占总数的20%。[1]
  二是随着跨境婚姻的急剧增加,因跨境婚姻涉及的人口也不断增加,这将带来一系列隐性的社会问题,深刻制约着边疆民族社会的发展与社会稳定。大量存在的事实婚姻,造成入境新娘没有户口,没有结婚证,逐渐成为乡村的“隐形人”、“黑人”、“黑户”,不仅她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国家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种种惠农政策也无法享有,这样的家庭给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发展带来了诸多不确定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有可能形成新的庞大的社会贫困群体,增加了国家反贫困和促进边疆社会发展的难度;其二,跨境婚姻引发的种种问题影响到这些群体的下一代,在入学、就业等方面形成新的社会问题。“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有17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县,1个是云南省扶贫工作重点县,65.7%的行政村是贫困村,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41.1%。”(24)而这些县(市)是跨境婚姻相对集中的地区,其构成边疆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潜在不稳定因素将会不断显现。
  三是深化了边境地区国家安全的潜在风险。边疆地区特别是跨境民族地区是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是反渗透、反西化、反和平演变的重点战略地区。近年来国外敌对势力对我边疆地区的渗透和西化,突出表现为宗教渗透,其特点是:其一是利用民族语言,通过网站、论坛、个人QQ空间、博客发表文章、邀请赴境外参加祷告等方式,把录制的布道活动光碟或录像非法带入境内,开展以和平演变为目的的宣教活动。其二是在境内以跨境民族为平台,以强调民族认同感为手段,以资助贫困学生上学、投资建校、发展优秀民间习俗为名进行民族分裂活动。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中缅交界的边境地区,国界两边的傣族,掸族在共同的“泼水节”、“干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悬挂他们称作“傣族旗”的旗帜,(25)而在平常的交往中,往往会用“我们傣族”统称国界两边的傣族和掸族。加之目前跨境婚姻中绝大多数是“事实婚姻”,跨境婚姻中的另一半无法取得“中国国籍”,因此也没法享受到合法的公民待遇,特别是国家在“富民兴边”战略中提供的种种优惠政策,这从一个侧面又强化了他们的族群认同,相应地弱化了国家认同。研究发现,当社会成员有充分的社会机会参与并享有国家设计的一系列边疆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时,边境民族对其主权归属的民族国家认同意识会增强并持续性巩固。然而,如果边境居民在近乎同质性的生活地域出现利益分配机会不均等现象时,则会较大程度地弱化其民族国家认同意识,甚至有可能培植其“逆反”的主权国家归属感。由于跨境民族地区不存在语言和宗教信仰的障碍,跨境民族相对弱化的国家认同,客观上为境外敌对势力进行“宗教渗透”、破坏民族团结,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尤其是那些跨境婚姻比例较高的村寨,其隐性的危险更大,若处理不当,必将影响边疆的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同时我们也不能排除国外势力直接以跨境婚姻为手段以达到其政治目的的可能。有越南问题专家认为,“越南新娘”或多或少地被政府利用,成为越南向外扩展影响的工具,中越边境地区的“越南新娘”及近年来不断增加的越南非法劳工成为我国边境安全的潜在的风险。(26)
  云南边疆跨境地区的“跨境婚姻”社会事实,是我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调引发的社会问题,必须上升到国家人口安全的高度加以解决。中央已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今年4月的中央政治局学习会议上,表达了对这一问题高度关注,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对于“跨境婚姻”带来的显性或可能引发的潜在社会风险,应从相关的法制健全、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层面进行综合治理,防患于未然,以维护边境地区的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
  注释:
  ①我国的陆路边境线长2万多公里,生活在这里的人口基本是少数民族,基中跨境民族35个。相关资料表明,这种一边倒的跨境婚姻普遍存在,只是程度和形式存在差异。以同处于西南边疆的广西省为例,学者调查的8个边境县,有8000多例越南女性跨境婚姻。另外,中国浙江省,每年就有3—6万新娘流入(其中境外来的新娘占相当大的比重)(云南信息报,日)。而在东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国朝鲜族女性大量流入韩国,至2010年1月为止,滞留在韩国的朝鲜族妇女为299769人,其中延边朝鲜族占绝大多数。(孙春日.中朝边境地区人口流失及对策.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②中国新闻网日,中新社昆明11月27日电:云南省防治艾滋病管理局局长徐和平向媒体透露的数字,这是带有官方性质的跨境婚姻数据。
  ③中国民族报电子版,日。
  ④文山州扶贫办调研报告(内部资料),2011年。
  ⑤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与毗邻国边民婚姻情况.中国人大网地方网,日。
  ⑥镇康县扶贫办提供的资料。
  ⑦金平县妇联提供的资料,2011年。
  ⑧根据临沧市人大调研数据整理而得,2011年。
  ⑨天涯社区,日。
  ⑩天涯社区,日。
  (11)农工党云南省委:切实重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外流产生的社会问题.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交流材料。
  (12)据金厂镇派出所提供的资料,2011年。
  (13)云南信息报,日。
  (14)中国人大网:,日。
  (15)文山州扶贫办调研报告(内部资料),2011年。
  (16)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云南促进边境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研究决策咨询报告,2011年。
  (17)农工党云南省委:切实重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外流产生的社会问题.省政协十屆一次会议交流材料。
  (18)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与毗邻国边民婚姻情况.中国人大网地方网,日。
  (19)农工党云南省委.切实重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外流产生的社会问题.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交流材料。
  (20)云南信息报,日A2版。
  (21)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云南促进边境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研究决策咨询报告,2011年。
  (22)云南信息报,日A2版。
  (23)中国新闻网,日。
  (24)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云南促进边境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研究决策咨询报告,2011年。
  (25)傣族旗帜:缅甸掸邦的邦旗,由黄、绿、红三色组成,中间是白色的圆圈。据当地傣族人讲黄色代表佛教、绿色代表和平、红色代表傣族用鲜血捍卫领土、白色圆圈代表太阳。
  (26)云南信息报,日A2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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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张金鹏,云南民族大学,云南 昆明 650031;保跃平,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北京 100872。(编辑:孙燕)[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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