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开通克扣群众财务 违反了通扣我195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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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财务通8.21版本,在进行报表公... 0:0:0 财务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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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版本:2-财务通标准版2005问题模块:1-总账所属行业:0-通用问题状态:公示关 键 字:UFO报表适用产品:补 丁 号:开放状态:注册用户原问题号:提交时间:问题名称:财务通8.21版本,在进行报表公...问题现象:财务通8.21版本,在进行报表公式设计时,如果取一会计科目的默认方向期未余额时,取不到数据,必须要给出科目的方向,才能取出数据,请问这是为什么?原因分析:参见答案解决方案:此问题是由于科目的上下级科目或辅助核算的明细数有借有贷, 但是借、贷的总数又是相等的,所以不写方向取的是0,而写方向为借方或贷方的余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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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商贸通标准版10.2打印报表设计商贸通标准版10.2打印报表设计
商贸通标准版10.2-打印报表设计自动编号:19354产品版本:商贸通标准版10.2产品模块:系统管理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关 键 字:问题名称:打印报表设计问题现象:在打印时能不能把“白联:存根 红联:客户 蓝联:财务 绿联:仓库”这部份信息放到侧面去;就是侧面一列原因分析:那就把表体上面设计页标头,右面一列属性为页表头的部分合并,录入汉字
白联:存根 红联:客户 蓝联:财务 绿联:仓库解决方案:那就把表体上面设计页标头,右面一列属性为页表头的部分合并,录入汉字
白联:存根 红联:客户 蓝联:财务 绿联:仓库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用友U8.52人力资源报表设置U8.52人力资源报表设置
U8.52-人力资源报表设置自动编号:8695产品版本:U8.52产品模块:人事信息管理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852关 键 字:报表设置问题名称:人力资源报表设置问题现象:1..统计报表设置的公式不能看见?2.执行统计后系统提示:"数据表不允许修改表样!"如何在格式状态与数据状态之间切换?原因分析:目前系统预制的报表是不可以调整公式,故不能看到统计报表设置的公式,同时也不能在格式状态与数据状态之间切换。解决方案:不要再系统原有报表系统上修改,同时自定义报表在生成后一定要打印。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用友通标准版10.3恢复固定资产模块自动按折旧方法计提折旧额用友通标准版10.3恢复固定资产模块自动按折旧方法计提折旧额
用友通标准版10.3-恢复固定资产模块自动按折旧方法计提折旧额自动编号:19022产品版本:用友通标准版10.3产品模块:固定资产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34关 键 字:问题名称:恢复固定资产模块自动按折旧方法计提折旧额问题现象:客户在初次使用固定资产时,将某些固定资产的折旧修改成了手工的数据;因这批资产使用的是年数总和法,现在这批资产陆续的过了一年,则第二年的折旧额还是按当时手工的数据在计算,现在客户想恢复成系统自动计算的数据,就是以后都按系统自动计算的数据计提折旧,不知应如何处理。原因分析:需要在折旧清单中设置解决方案:客户的固定资产折旧应该是手工修改本月折旧额以后,会弹出“是否将此修改后的折旧额作为以后每次计提的折旧额”,如果选择是,则以后该资产每次计提折旧不按公式计提,按修改后的值计提折旧。如果选择“否”,则以后每次计提还按折旧方法公式计算月折旧额。所以如果客户想恢复成系统自动计算的数据,那么,打开折旧清单,点击修改,在想恢复的固定资产的本月折旧中随便修改为一个值,修改完后点击任意位置,弹出“是否将此修改后的折旧额作为以后每次计提的折旧额”,此时选择否,会提示“以后每次计提折旧(除月末结账之外)将重新按折旧公式计算”。点击确定,提示“您已经修改了本月折旧额数据,在退出时系统将自动重新生成并显示!”,点击确定,退出折旧清单,退出折旧分配表,点击固定资产模块的“计提本月折旧”,就可以看到该固定资产折旧已经恢复成系统自动计算的数据了。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U8操作系统工作站无法登陆服务器U8操作系统工作站无法登陆服务器
U8操作系统-工作站无法登陆服务器自动编号:10859产品版本:U8操作系统产品模块:Win98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8.51A关 键 字:工作站无法登陆服务器问题名称:工作站无法登陆服务器问题现象:工作站登陆服务器的时候提示发生以外错误,但是网络连接正常原因分析:用户的机器曾经感染过病毒解决方案:修复安装WIN98即可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用友查询凭证列表中需要显示出纳人查询凭证列表中需要显示出纳人
问题版本:805-U8.60SP问题模块:1-总账所属行业:0-通用问题状态:公示关 键 字:查询凭证列表中需要显示出纳人适用产品:U860SP----总账补 丁 号:开放状态:注册用户原问题号:提交时间:问题名称:查询凭证列表中需要显示出纳人问题现象:查询凭证列表中需要显示出纳人:在查询凭证时,可以按出纳人进行过滤,但在过滤完点确定后出来的窗口里,无法看到出纳人是谁。客户要求增加此字段的显示。原因分析:同解决方案解决方案:该问题开发已提供补丁。补丁文件US_Pz.dll(),请从支持网站下载并安装。
用友按存货最大类设置税金科目按存货最大类设置税金科目
问题版本:809-U6普及版(原U8普及版3.0)问题模块:21-核算管理所属行业:0-通用问题状态:公示关 键 字:设置税金科目适用产品:u6补 丁 号:开放状态:注册用户原问题号:提交时间: 14:07:00问题名称:按存货最大类设置税金科目问题现象:在核算中生成凭证时,发现如:存货分类:1-原材料 101-主要材料存货: 101001 AAA存货 对应分类为101 而在设置核算的税金科目:1 原材料
进项税额 生成凭证时税金科目是取不到的。 客户是从U852升级的,而且是以前就是按最大类设置税金科目的。当时是可以直接生成凭证的。并且客户的分类非常的多,不可按存货的上级分类一个一个去设置。原因分析:一体化应用设置问题。解决方案:在应付系统_设置_选项_凭证页签下采购科目依据更改成按存货分类即可 如果没有使用应付系统模块请在对应帐套执行查询语句 update AccInformation set cdefault=1 where cSysID='AP' and cName='iSetPurBasis'
销售出库单显示错误 销售出库单显示错误
U8知识库问题号:13906解决状态:最终解决方案软件版本:其他软件模块:库存管理行业:通用关键字:销售出库单显示错误适用产品:U8库存管理问题名称:销售出库单显示错误问题现象:在U821库存、存货中仓库采用全月平均法结转成本,销售出库单由销售发票自动生成,月末进行期末处理后销售出库单的数量乘单价不等于金额,但是出库汇总表、收发存汇总表显示的却是正确的。问题原因:从您的描述来看,应该是存货明细帐中的金额是正确的,单据上的金额是错误的,应该是程序问题解决方案:821曾经出过补丁,解决单据上的金额回写为负数的情况,请下载使用存货补丁包中的chhssql.exe(请参看U8补丁加载说明中关于打补丁的方法),然后恢复期末处理,重新作期末处理,则数据是正确的; 或使用补丁以避免以后出现此问题,然后对于已经出现问题的数据,如果不想恢复期末处理,请先备份数据,然后在查询分析器中执行下面的语句,根据存货明细账的金额来更新单据上的金额: update a set iprice=b.iaoutprice,iunitcost=ioutcost from rdrecords a inner join ia_subsidiary b on a.autoid=b.id where abs(isnull(b.iaoutprice,0)-isnull(a.iprice,0))&0.1 and b.brdflag=0补丁编号: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销售成本核算方式什么情况下能修改? 销售成本核算方式什么情况下能修改?
通知识库问题号:36195适用产品:T6系列软件版本:T6-企业管理软件V6.1软件模块:存货核算问题名称:销售成本核算方式什么情况下能修改?问题现象:销售成本核算方式什么情况下能修改?问题原因:见问题答案。关键字:核算选项解决方案:在本月没有对销售单据记账前,并且在销售单据(发货单、发票)的业务全部处理完毕(即发货单已全部生成出库单和发票;发票全部生成出库单和发货单)才能修改。行业:通用补丁编号:解决状态:最终解决方案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土地取得方式决定地价是否缴纳房产税土地取得方式决定地价是否缴纳房产税
  在近日的税收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有些企业少缴房产税,造成少缴的主要原因是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三款规定没有正确理解。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该文件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文件中规定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要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来确定,也就是说不同的取得方式决定企业的地价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提前续保车辆,如何缴纳次年度车船税?提前续保车辆,如何缴纳次年度车船税?
  问:提前续保车辆,如何缴纳次年度车船税?  答:根据《征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因此,对提前投保跨年度交强险的,保险机构无法提前扣缴次年度的车船税,需在次年度自行到地税机关缴纳或由保险机构补扣。&
工业企业增值税的会计科目设置工业企业增值税的会计科目设置
  按照规定,工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税款;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其中: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人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的,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企业也可以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内容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沿用三栏式账户,在月份终了时,再将有关明细账的金额结转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即按税法规定应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的企业)可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仍可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交、已交及多交或少交的增值税。
金银首饰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怎 金银首饰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怎
金银首饰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用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仍可以扣除外购珠宝玉石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河南地税2013年汇算清缴问题解答选编河南地税2013年汇算清缴问题解答选编
  【编者按】:近日,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针对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为了方便纳税人掌握相关政策,本报特编选如下。   查账征收改核定征收尚未弥补的亏损不得进行弥补  问:查账征收企业改为核定征收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如何处理?以后年度如再转为查账征收,以前年度亏损能否继续弥补?  答:企业由查账征收方式改为核定征收方式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在实行核定征收年度不得进行弥补。以后年度再转为查账征收方式的,可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不超过五年内进行结转弥补,但实行核定征收的年度应连续计算法定年限。
浅析注册会计师风险导向审计 浅析注册会计师风险导向审计
  摘要:随着经济化的发展趋势不断加强,社会上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风险导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诞生。风险导向审计可以提高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是现代社会注册会计师针对审计问题卓有成效的解决方法,并且在我国推行的步骤也在不断加大。本文就是针对注册会计师风险导向审计的部分浅论。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风险导向审计,运用推广
虚假出资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虚假出资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虚假出资常见表现: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  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销售费用科目的账务处理 销售费用科目的账务处理
 销售费用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差旅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是包括在管理费用里面。   一、销售费用的概念   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总帐做凭证时 总帐做凭证时
U8知识库问题号:4098解决状态:最终解决方案软件版本:8.52软件模块:总账行业:通用关键字:列宽适用产品:U852—-总帐问题名称:总帐做凭证时问题现象:总帐,应收帐款设为客户往来,客户名称与简称都比较长,在填制凭证的时候选择科目为应收帐款,跳出客户让你选择,参照的时候客户名称只能显示5个字符左右,长的每次都要手工拖一下,但没升级以前,821版不会这样。用户觉得麻烦。问题原因:设置不恰当解决方案:在【参照】窗体中,点击[栏目]按钮,设置[列宽]为合适的值即可。补丁编号: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总帐工具凭证引入时提示凭证期间不对 总帐工具凭证引入时提示凭证期间不对
U8知识库问题号:8379解决状态:最终解决方案软件版本:其他软件模块:总账工具行业:通用关键字:总帐工具凭证引入时提示凭证期间不对适用产品:821问题名称:总帐工具凭证引入时提示凭证期间不对问题现象:总帐工具凭证引入时提示凭证期间不对问题原因:使用问题解决方案:在通过总帐工具导凭证时,选择具体年月日即可补丁编号: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应对策略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应对策略
  摘要:随着高净值人群数量和资产总量不断增长,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开始注重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私人银行未来发展前景,指出私人银行需要从原来注重&收益驱动&转变为注重&收益、成长双驱动&,将私人银行部门作为独立的事业部,采取多对一的服务方式,开展差异化营销,才能为客户财富的保值、增值提供一流的金融服务。
新能源汽车免税 厂商个人双受益新能源汽车免税 厂商个人双受益
  8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宣布自日至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并明确了免税的具体标准,只有纳入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才有免税资格。想要进入免税目录,进而抢占中国消费市场,技术水平成为各大车企角力胜出的关键。免税对厂商和消费者都是利好,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望快速发展。   1 免税新能源车标准明确  一直没有摇到号的北京市民李先生终于在8月6日等来了好消息。这天一早,媒体就报道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公告: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记者采访发现,对这一消息感到振奋的,除了在北京等一线城市一直摇号不中的购车一族和环保人士,还有大量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今年5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汽车集团考察时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要加大研发力度,认真研究市场,用好用活政策,开发适应各种需求的产品,使之成为一个强劲的增长点。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日~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仅仅15天以后,也就是8月6日,三部委就发布了具体的免税政策。&政策出台速度之快超出我们的预期。&很多业内人士纷纷如此表示。  根据三部委发布的《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日~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只有购买纳入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免税优惠,否则不能。  李先生看好的比亚迪E6先行者精英型新能源汽车,售价33万元(含增值税价)。按照现行政策,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是剔除增值税的价格,即售价(发票价)&1.17,大约28.2万元。这样,在不免税的情况下,李先生买这款车需要缴纳2.82万元的车辆购置税(28.2万元&10%)。现在免税政策出台后,李先生相当于可以节省2.82万元。再加上国家和北京市政府各补贴5.7万元,李先生相当于用18.78万元就可以买一辆33万元的车。  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作的王先生说,对购车者免征车辆购置税,意味着纳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将受到购买者更多的关注,进而影响该车型在中国市场上认知度和占有率。正因为如此,所有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都对三部委的公告特别关注。  记者了解到,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纯电动续驰里程须符合规定要求;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根据规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统称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生产或进口符合列入《目录》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有较强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记者了解到,收到企业申请报告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通2005业务单据中录入项目不能选择通2005业务单据中录入项目不能选择
通2005-业务单据中录入项目不能选择自动编号:3541产品版本:通2005产品模块:总账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关 键 字:业务单据录入项目问题名称:业务单据中录入项目不能选择问题现象:业务单据(比如采购入库单、其他出库单等)在表体中已经有项目,但是在添置业务单据时,不能对表体中的项目进行选择录入。原因分析:只能对项目编号进行选择。解决方案:在基础设置/单据设计中,打开业务单据,然后增加“项目编码”,保存即可。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通2005业务如何与财务对帐?通2005业务如何与财务对帐?
通2005-业务如何与财务对帐?自动编号:4024产品版本:通2005产品模块:存货核算所属行业: 通用适用产品:通关 键 字:对帐问题名称:业务如何与财务对帐?问题现象:在通2005中如何实现存货与库存、存货与总帐之间的对帐?如果可以在什么菜单下?原因分析:没有这个功能。解决方案:没有这个功能,在财务通2005的存货模块里有,在期末处理菜单中。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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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 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
通知识库问题号:36787适用产品:T6系列软件版本:T6-企业管理软件V6.1软件模块:销售管理问题名称: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问题现象: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作用是什么问题原因:见问题答案关键字:销售选项中‘订单预警天数设置’作用是什么解决方案:&P&提前预警天数:录入。《预警设置》有销售订单预警的预警任务时,将符合条件的报警信息利用短信或邮件发送给有关人员;逾期报警天数:录入&/P&行业:通用补丁编号:解决状态:最终解决方案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销售选项中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 销售选项中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
通知识库问题号:36788适用产品:T6系列软件版本:T6-企业管理软件V6.1软件模块:销售管理问题名称:销售选项中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问题现象:销售选项中价格政策页签,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问题原因:见问题答案关键字:销售选项中取价方式的选择有什么区别解决方案:&P&&?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o:p&&/o:p&&o:p&&/o:p&1.最新售价:系统自动取最近一次的设置单据上的报价,可修改。设置单据为历次售价的单据来源设置,可选择订单、销售发货单、销售发票、销售报价单;当按最新售价带入价格时,根据“按客户过滤”来控制带入的价格是否按客户过滤。如果选中按客户过滤,则在带入价格时,取的是当前客户对当前存货的最新价格;如果不选中,则带入价格时,取的是当前存货的最新售价,不考虑客户。&/P& &P&2.最新成本加成:从存货档案带入该存货的最新成本、销售加成率,报价=存货最新成本×(1+销售加成率%),可修改。出库跟踪入库的存货,取对应入库单的成本单价并加成。&/P& &P&3.价格政策:按照价格政策的设置取报价、扣率、零售价,可修改&/P&行业:通用补丁编号:解决状态:最终解决方案录入日期: 15:23:45最后更新时间:
资产重组中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资产重组中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货物多次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   答:不征收增值税。   《国家总局关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等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资产重组后增值税留抵可继续抵扣 注意抵扣条件 资产重组后增值税留抵可继续抵扣 注意抵扣条件
日,国家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资产重组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明确了纳税人资产重组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并将税务机关的工作流程及相应的表格做了统一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这一规定减轻了业务转让中的买方因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增加的资金负担,有利于鼓励企业开展资产重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纳税人之间进行资产重组的情况越来越多,诸多处理规定却未规范明确。如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能否结转至重组后新企业继续抵扣等问题,为规范操作,保护纳税人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2年第55号公告,对该类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问题进行统一明确。该公告从实际操作的角度降低了企业重组的负担,减少了浪费,对于纳税人来说是切实的降低税负的政策。这对进行资产重组的纳税人是个重大利好。可以预见,2012年55号公告将促进纳税人开展更加活跃的资产重组活动,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益。   在资产重组中,相当于原来企业的债权债务等由新企业来承继,那么为抵扣完的进项税金按理来说也应该近似于企业的一项&债权&,应该由新企业来承继抵扣,但是在政策层面一直没有明确是否可以延续抵扣,即使允许延续抵扣的话,如何具体操作呢?在2012年13号公告出台后就有很多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现在终于得到统一的解决了。   其实在这个文件出台之前各地已经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处理案例了,主要就是通过人工在后台操作,但是一直没有规范统一的做法。2012年55号公告的出台就可统一规范的解决这个问题了。现将公告2012年第55号解读如下:   一、明确纳税人的留抵税款是对国家的债权。   国家税务总局将留抵税额视为纳税人持有的对国家的债权,这在理论上的确是一个进步。在此前提下,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其所有的资产、负债和人员全部由重组后新公司承接,作为该企业债权之一的增值税留抵税款,理应也由重组后新公司继续享有。为保护纳税人权益,该公告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二、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在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为避收漏洞,严格管理,公告中规定,原企业的留抵税额数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通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将留抵税额信息传递至重组后新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原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新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该部分留抵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纳税人要注意掌握留抵抵扣条件   纳税人要注意掌握抵扣条件,2012年55号公告说的,只有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必须把全部而不是部分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转让后必须是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才可以将留抵增值税结转新纳税人继续抵扣。   具体来说增值税留抵税额重组抵扣的条件有以下四个:1.重组过程中的双方均是一般纳税人。2.资产、负债、劳动力全部转移。3.被重组方在重组后注销。4.被重组方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四、几点提示   1.纳税人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应留意国家税务总局日发布的《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注意本公告执行时间为日起施行。   五、实例分析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价值5000万元,同时留抵税额100万元,现将全部实物资产、负债、劳动力出售给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资产转让后未按程序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请问,A公司留抵税额B公司可否继续抵扣?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要实现继续抵扣必须满足文件规定的两个条件:第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必须把全部而不是部分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资产转让后原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是按程序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的,才可以将留抵增值税结转给新纳税人继续抵扣。由于A公司没有办理了注销税务登记,因此不符合公告精神,A公司100万元增值税留抵税额B公司无法继续抵扣,应留在A公司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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