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公安局局长周述杜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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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5日全国、全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明年春节期间,围绕“十。一”旅游黄金周和明年春运安全,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
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二十字方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实现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目标,作为改进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置于突出位置来切实狠抓落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把我州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压下去,使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凉山新跨越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州下目标范围内;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在上年基础上下降10%,力争下降20%;杜绝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3、完成省政府、州政府下达的道路事故隐患整治目标任务;
4、机动车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拖拉机、货车违章载客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坚决禁止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辆、非法拼组装车上路;
5、违法违规侵占公路产权的现象得到有效制止;
6、“交通安全企业、村、校、社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基层交通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宣传工作扎实有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州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州委副书记、州长曲木史哈任组长,州委常委、副州长毕志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蒋明清,州公安局局长杜黄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农机局、州安监局、州监察局、州工商局、州委宣传部、州稽征处、州运管处、州公路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财保分公司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州公安局副局长李宁一兼办公室主任,州公路局副局长吉克鲁叶、交警支队支队长孙学谦、交警支队政委陈洛任副主任。
四、时间安排
9月10日至9月25日为宣传教育阶段,9月26日至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日至2004年春运工作结束为巩固检查总结阶段。
五、整治工作重点
1、依法严查重处严重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拖拉机、货运汽车违章载客等严重违章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在路检路查工作中,要充分运用雷达测速仪和酒精测试仪对超速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交通路政部门在各收费路口和超载现象严重的道路安装电子计量称,对超载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进行计重收费或卸载;公安交警部门、稽征部门对超载行为依法进行纠正查处;
农机部门按凉府发[2002]55号文要求,负责对拖拉机违章载客的查处。
2、认真清理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非法拼组装车,一经发现,坚决查扣,强制解体。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在网上、报纸上公布报废车辆号牌,并配合工商部门坚决查处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
3、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试、管理工作。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严把驾驶员的培训关、考试质量关和资格审验关。尤其对大中型客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农用车驾驶员,要改进培训项目,提高考试难度,加大管理力度。新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才有驾驶客车资格。对不严格按规定培训驾驶员的驾校,尤其是弄虚作假的,要责令其整顿;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培训资格。要坚持凡学必考,对不考发证和买卖驾驶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交通运管、安监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车站进一步健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客运企业和客运车站要严格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所有客运车辆必须强制保险。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单程行驶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营运客车。今后,交通运管部门开辟或调整客运行驶路线,应按《道条》规定征得公安机关同意。
5、挂牌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事故黑点。除省上明确下达的整治任务外,州上将对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黑点进行挂牌整治;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及交通、公路、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在年底前务必完成1000米防撞墙(或波形防护栏)和10块警示牌的安装任务。
6、严格执行《道条》第66条、67条、70条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侵占公路产权,占道为市;交通路政部门、工商、公安要联合执法,对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1、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打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群众基础。
各级政府和公安、安监、交通、宣传、文化、广电、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企业、安全村、安全社区、安全学校”建设,通过彝汉双语 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在加强面上宣传教育的同时,要针对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这一特点,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单位内部职工和每一位国家公务人员都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严禁病车上路、私开公车、违规载人,支持公安交警、稽征、路政部门执法,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宣传部门要牵头协调报刊、电视版面,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公安交警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布州内交通事故情况和全州道路安全状况、交通管制信息等,提醒群众关注交通安全。
2、大力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稽征、农机部门要调整力量,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在采取联勤、错时错位巡逻守候等措施,严密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重要旅游线路的路面控制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四重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交警中队、派出所、村委会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坚决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消除各种交通事故隐患。在整治工作中,西昌市除狠抓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公路的行车秩序整治工作外,要将治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作为重点,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树立城区道路交通的良好形象,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三等管理水平。
3、政府领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整治工作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除严格按照规定采取违章扣分、治安拘留、吊扣驾驶员证、吊销营运执照等有效手段严查重处各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外,公安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驾驶资格升降级制度、年度审验、违章记分周期等方面,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奖惩机制。对无违章记分、肇事记录、遵章守法的驾驶员,要给予减免审验、延长审验期和记分周期等奖励;对屡次违章、肇事的驾驶员,要给予缩短审验期、降低驾驶资格甚至取消驾驶资格等处罚。要把驾驶员的安全行驶记录与保险直接挂钩,实行保险费浮动制度,对违章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多的驾驶员,要提高保险费;对安全行驶好的,要降低保险费用并逐年累进。 对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公安交警、农机监理、安监和监察部门要按照职责联合发布实施“告诫”制度。对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营运的,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就要管安全”的要求,加强源头管理,追究所在乡镇或所在单位、业主的责任;凡发生3起因报废、拼组装、无牌无证车辆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政治责任,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七项制度为重点,从预防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章、事故应急救援四个环节入手,真正建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机构完善、政令畅通的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道路交通形势稳定。要积极建立由州、县市两级公安机关牵头形成的州、县市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对策,制定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在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农机局要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县、市以及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部门,有关县、市或部门要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检查,并严格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有关责任人。
5、加大对违章超载货车的查处力度。由公安交警牵头,交通路政、稽征部门参加,成立联合执法组,在收费站设点,对超载车辆按以下要求分别予以处罚:①对超载在一倍以下的货车按实际吨位由收费站收取通行费后放行;②对超载一倍以上的货车,由路政部门实行计重收费,公安交警依法进行交通违章记分、罚款,稽征部门按国家规定核实实际吨位型号,不足部份实行补征养路费;③对外挂的“大吨小标”车辆,除执行扣分、罚款、补征要求外,坚决卸载;④对绿色通道中运输鲜活物品超载一倍以上的货车,同样实行计重收费、记分、罚款、补征,但不进行卸载。
6、加强检查,抓好落实。整治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州政府将组织工作组采取不定期交叉检查的方式,全面检查、督查各县、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全州。
7、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此方案要求,抓紧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整治目标任务,并在9月20日前上报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161034)。各县、市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归总按月统计上报整治工作数据。
二00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凉山州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曲木史哈
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
副组长:毕 志 强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蒋 明 清
州政府副州长
杜 黄 河
州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 怀 良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 国 强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安监局局长
吴 晓 平
州交通局副局长
苏 建 延
州稽征处处长
苏 阿 门
州运管处副处长
吉克鲁 叶
州公路局副局长
李 怀 东
州农机局副局长
卢&&&&&&&&&& 强
州监察局副局长
肖&&&&&&&& & 云
州工商局副局长
陈 爱 武
凉山财保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由州公安局副局长李宁一任主任,州公路局副局长吉克鲁叶、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孙学谦、政委陈洛任副主任,办公室电话:2161034、传真:216014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5日全国、全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明年春节期间,围绕“十。一”旅游黄金周和明年春运安全,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
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二十字方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实现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目标,作为改进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置于突出位置来切实狠抓落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把我州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压下去,使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凉山新跨越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州下目标范围内;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在上年基础上下降10%,力争下降20%;杜绝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3、完成省政府、州政府下达的道路事故隐患整治目标任务;
4、机动车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拖拉机、货车违章载客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坚决禁止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辆、非法拼组装车上路;
5、违法违规侵占公路产权的现象得到有效制止;
6、“交通安全企业、村、校、社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基层交通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宣传工作扎实有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州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州委副书记、州长曲木史哈任组长,州委常委、副州长毕志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蒋明清,州公安局局长杜黄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农机局、州安监局、州监察局、州工商局、州委宣传部、州稽征处、州运管处、州公路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财保分公司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州公安局副局长李宁一兼办公室主任,州公路局副局长吉克鲁叶、交警支队支队长孙学谦、交警支队政委陈洛任副主任。
四、时间安排
9月10日至9月25日为宣传教育阶段,9月26日至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日至2004年春运工作结束为巩固检查总结阶段。
五、整治工作重点
1、依法严查重处严重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拖拉机、货运汽车违章载客等严重违章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在路检路查工作中,要充分运用雷达测速仪和酒精测试仪对超速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交通路政部门在各收费路口和超载现象严重的道路安装电子计量称,对超载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进行计重收费或卸载;公安交警部门、稽征部门对超载行为依法进行纠正查处;
农机部门按凉府发[2002]55号文要求,负责对拖拉机违章载客的查处。
2、认真清理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非法拼组装车,一经发现,坚决查扣,强制解体。公安交警部门要定期在网上、报纸上公布报废车辆号牌,并配合工商部门坚决查处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
3、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试、管理工作。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严把驾驶员的培训关、考试质量关和资格审验关。尤其对大中型客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农用车驾驶员,要改进培训项目,提高考试难度,加大管理力度。新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才有驾驶客车资格。对不严格按规定培训驾驶员的驾校,尤其是弄虚作假的,要责令其整顿;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培训资格。要坚持凡学必考,对不考发证和买卖驾驶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交通运管、安监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车站进一步健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客运企业和客运车站要严格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所有客运车辆必须强制保险。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单程行驶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营运客车。今后,交通运管部门开辟或调整客运行驶路线,应按《道条》规定征得公安机关同意。
5、挂牌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事故黑点。除省上明确下达的整治任务外,州上将对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黑点进行挂牌整治;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及交通、公路、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在年底前务必完成1000米防撞墙(或波形防护栏)和10块警示牌的安装任务。
6、严格执行《道条》第66条、67条、70条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侵占公路产权,占道为市;交通路政部门、工商、公安要联合执法,对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1、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打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群众基础。
各级政府和公安、安监、交通、宣传、文化、广电、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企业、安全村、安全社区、安全学校”建设,通过彝汉双语 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在加强面上宣传教育的同时,要针对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这一特点,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单位内部职工和每一位国家公务人员都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严禁病车上路、私开公车、违规载人,支持公安交警、稽征、路政部门执法,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宣传部门要牵头协调报刊、电视版面,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公安交警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布州内交通事故情况和全州道路安全状况、交通管制信息等,提醒群众关注交通安全。
2、大力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稽征、农机部门要调整力量,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在采取联勤、错时错位巡逻守候等措施,严密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重要旅游线路的路面控制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四重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交警中队、派出所、村委会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坚决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消除各种交通事故隐患。在整治工作中,西昌市除狠抓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公路的行车秩序整治工作外,要将治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作为重点,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树立城区道路交通的良好形象,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三等管理水平。
3、政府领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整治工作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除严格按照规定采取违章扣分、治安拘留、吊扣驾驶员证、吊销营运执照等有效手段严查重处各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外,公安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驾驶资格升降级制度、年度审验、违章记分周期等方面,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奖惩机制。对无违章记分、肇事记录、遵章守法的驾驶员,要给予减免审验、延长审验期和记分周期等奖励;对屡次违章、肇事的驾驶员,要给予缩短审验期、降低驾驶资格甚至取消驾驶资格等处罚。要把驾驶员的安全行驶记录与保险直接挂钩,实行保险费浮动制度,对违章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多的驾驶员,要提高保险费;对安全行驶好的,要降低保险费用并逐年累进。 对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公安交警、农机监理、安监和监察部门要按照职责联合发布实施“告诫”制度。对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营运的,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就要管安全”的要求,加强源头管理,追究所在乡镇或所在单位、业主的责任;凡发生3起因报废、拼组装、无牌无证车辆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政治责任,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七项制度为重点,从预防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章、事故应急救援四个环节入手,真正建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机构完善、政令畅通的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道路交通形势稳定。要积极建立由州、县市两级公安机关牵头形成的州、县市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对策,制定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在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农机局要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县、市以及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的部门,有关县、市或部门要向州人民政府作出检查,并严格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有关责任人。
5、加大对违章超载货车的查处力度。由公安交警牵头,交通路政、稽征部门参加,成立联合执法组,在收费站设点,对超载车辆按以下要求分别予以处罚:①对超载在一倍以下的货车按实际吨位由收费站收取通行费后放行;②对超载一倍以上的货车,由路政部门实行计重收费,公安交警依法进行交通违章记分、罚款,稽征部门按国家规定核实实际吨位型号,不足部份实行补征养路费;③对外挂的“大吨小标”车辆,除执行扣分、罚款、补征要求外,坚决卸载;④对绿色通道中运输鲜活物品超载一倍以上的货车,同样实行计重收费、记分、罚款、补征,但不进行卸载。
6、加强检查,抓好落实。整治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州政府将组织工作组采取不定期交叉检查的方式,全面检查、督查各县、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通报全州。
7、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此方案要求,抓紧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整治目标任务,并在9月20日前上报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161034)。各县、市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归总按月统计上报整治工作数据。
二00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凉山州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曲木史哈
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
副组长:毕 志 强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蒋 明 清
州政府副州长
杜 黄 河
州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 怀 良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 国 强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州安监局局长
吴 晓 平
州交通局副局长
苏 建 延
州稽征处处长
苏 阿 门
州运管处副处长
吉克鲁 叶
州公路局副局长
李 怀 东
州农机局副局长
卢&&&&&&&&&& 强
州监察局副局长
肖&&&&&&&&&&&云
州工商局副局长
陈 爱 武
凉山财保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由州公安局副局长李宁一任主任,州公路局副局长吉克鲁叶、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孙学谦、政委陈洛任副主任,办公室电话:2161034、传真:216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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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今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日起,将全面启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为了做好全州换证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8月6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国家行政管理、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方便全州群众生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进而在我州逐步实现对人口的信息化管理,促进我州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全州400多万人口,面临的制证任务相当繁重,加之换证时间较长,贫困人口较多,要完成“二代证”的换发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上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州“二代证”换发工作顺利开展。&&&&二、加强领导,落实机构&&&&换发“二代证”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参与,才能取得预期工作目标。因此,各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换发“二代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积极支持解决换证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州政府成立了以蒋明清副州长任组长、州公安局局长杜黄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怀良任副组长,州委宣传部、州计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科技局为成员单位的全州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的办事机构。各县市应相应成立换发“二代证”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迅速组织开展好前期工作。各县市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名单请于9月30日前报州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治安处,电话:89)。&&&&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是居民身份证制作、签发、管理的部门,换发“二代证”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公安部门负责。州和县市公安机关要按照国家、省、州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具体组织、指导本地换发证件工作。&&&&宣传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换发“二代证”牵动千家万户,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宣传工作一定要超前进行。要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内容和公安部印发的《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宣传提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其他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各级财政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简称批复)和省政府8月6日电视电话会精神,本着同级负担的原则,支持解决换发“二代证”工作所需经费。《批复》明确规定“公安部负责制定各地公安机关制证中心和公安派出所所需制证、采集信息、验证等设备的配备标准,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解决”和“加强证件工本费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安机关收取的证件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所需的办公、制发证件等经费,由公安机关按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款专用。”州和各县市财政部门应按上述要求,指导公安机关编制好换发“二代证”经费预算方案包括分年预算,并设法克服困难,将换发“二代证”经费分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落实设备采购和经费保障工作。&&&&“二代证”制作采用非接触式IC技术,证件内容包括视读信息和机读信息两个部份,证件的信息采集、制作、管理依托数字化信息网络系统,科技含量很高。各级科技、计划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公安机关加强数字化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在网络技术及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四、突出重点,抓好当前工作&&&&(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是换证工作的基础技术支撑,各县市要按照公安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总体框架》要求,加强人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换发身份证工作的需要。&&&&(二)准确详实的户籍资料是保证制发居民身份证工作质量的前提。各县市当前必须抓紧做好户籍资料核对工作,认真清理、纠正公民身份证号码重漏差错,务必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已录人口数据的纠错和补录,特别是对重、错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彻底清理纠错。同时,积极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用科学手段加强人口信息管理。&&&&(三)各地要根据集中换证工作的特点和国家、省、州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编制换发纳入当地“二代证”所需的设备配置经费、工本费垫支费和办公经费预算,并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证件工本垫支费可按每证20元编制预算,待换证时收取工本费归还)。&&&&(四)尽快落实办事机构和充实专门业务人员。换发“二代证”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完成,各地要抽调或招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专业人才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保持办事机构和抽调人员的相对稳定。&&&&明年1月即将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希望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家、省、州的有关要求,抓紧时间,提早抓好各项准备,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并落实到位,确保我州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二00三年九月十八日&&&&【提示】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如失效,请自行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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