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山东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 财教538号文件还有效么

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精神,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
退役士兵安置事关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历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显现,以能力素质为基础、公开择优、双向选择,已成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用人的主要方式。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可以使更多士兵在退出现役后能够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实现&二次专业化&,由军事专业人员转变为经济建设人员。这是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国家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统一性原则: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学费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其他资助政策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规定执行。
2.自愿性原则: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录取后自愿申请接受政府教育资助。
3.非排他性原则: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是一项新政策,并不改变退役士兵现有的其他安置政策。
(二)主要内容。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1.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2.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4.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5.资助流程: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
(2)地方所属学校核实学生信息后,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退役士兵人数和所录专业收费标准汇总报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央部门所属学校按上述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财政部。
(4)财政部会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后,在2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助资金。其中: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部门下拨到所属学校;地方所属学校的资金,先拨付到地方财政,再由地方财政按隶属关系拨付到学校。
退役一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管理工作要求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创新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同时,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纳入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统一管理。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提供退役士兵学生的基础信息。民政部门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认证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资助资金,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士兵入伍时和退役前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信息汇总、身份核实等基础性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生活费及各种奖助学金要及时发放到退役士兵学生手中,免学费资金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同时,要针对退役士兵学生的特点,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方式,保证退役士兵学生较好地融入大学生活,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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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管理系统
理论探讨及经验介绍
探索资助新思路,促进学生素质全学生所需,学校所助——吉林大学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研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本专党和政府有决心有能力帮助家庭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关于报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于大二时参军入伍,退伍后复学,请问这个政策我这种情况使用吗,跪求答复
看了《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之后有一些疑惑。
下面截取一段“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我是在校大学生,2010年退伍的,不知道能享受到这项政策的优惠吗? (二)主要内容。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您好我是2007年退役的士兵,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办理个人创业贷款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优待政策?该去哪家银行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我是09年退役的农村义务兵,刚退役时,听我们这里的人说退役后没有国家的补助的,所以就没理它,但是最近听到和我同一年退役的农村义务兵,(海南的)有拿到2万多国家补助,他们说是全国都有的,我想请问下,我们是否有这个补助,如果有,我现在还能不能拿到这笔钱?万谢!!!
退役士兵考公务员有没有加分政策,或者优先?
我是2009年12月入伍,
在部队的时候有个科长说过退役士兵创业会享有一些免税啊之类的待遇
请问具体是哪些优惠政策
我户口是南京市
请问我是1997年12月入伍于日转业的士兵根据国家规定在安置工作范围内!回到地方后说给有偿安置也就是给一部分钱就算安置了请问这符合国家规定吗?
我弟弟在部队服役五年退伍后的一个月后突发车祸死亡后还能领取地方的安置费吗?
我是2008年1月报考了函授,交了一年学费,学校意思是在本校毕业的学生可享受函授学费的优惠,我就享受了。2008年12月,我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函授休学了两年,回来我又继续上学,就在今年我去交学费的时候,学校计财处告诉我,我不能享受优惠,要我把以前享受的全部补回去。学校意思是我当兵两年的时间太长,不予以优惠,告诉我没有当完兵还继续优惠的文件,我想问问,我需要把以前的学费补交吗?有相关文件吗?谢谢了。
我是09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城镇户口,宜昌远安入伍的,退伍时享受了部队退役金的政策之后,地方政府还有经济补助吗?我当时有安置卡,但领取了退役金之后,地方政府说不再有相关的经济补助了。麻烦谁能给我解答一下,这种情况和今年的退役安置政策是不是有冲突,侵犯了我们的利益吗?您所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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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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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意见
黄民文【2012】8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鄂政发[2011]34号)和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市退役士兵教育水平,现对加强退役士兵成人学历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对象
实施退役士兵成人学历教育的对象为:退出现役1年以内,所属地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二、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机构
市直实施退役士兵成人学历教育的定点机构为黄冈师范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学历教育定点机构。
三、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方式
参加成人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籍。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层次包括高中起点报考专科(学制三年)、专科起点报考本科(学制三年)、高中起点报考本科(学制五年)。
退役士兵成人学习专业由学历教育定点机构根据本院校招生专业和市场需求状况确定,由学员自主选报,采取业余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高等学历教育补助标准与补助方式
退役士兵成人学历教育经费资助期为学年制。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杂费、住宿费予以全额补助,并给予以每学年6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两学年(含两学年)。在报考录取取得学籍后资助50%,拿到毕业证后再将剩余50%补齐。补助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负责。
学历教育定点机构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退役士兵身份证、退伍证和学年学员录取、注册人数等情况报民政部门备案,并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编制经费补助报表,按学年向民政部门提出资金补助申请。民政部门在审查后,报财政部门核准,财政部门在确认无误后按年度下拨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学历教育定点机构。学历教育定点机构应及时将有关费用兑付给接受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
五、工作职责及有关要求
民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学历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人数预测、经费测算、动员报名、资格审查、档案接转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教育机构做好复习备考、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就业推荐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退役士兵学历教育培训经费的安排与监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定点教育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考前辅导,提高成人高考录取率;要针对退役士兵的特点,创新教学模式,认真设计教学计划;要严格教学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规范考试考核,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对退役士兵学员组织相关考试;要加强就业指导,完善就业服务措施,搭建就业平台,推荐学员就业。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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