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名国孙中山临时大总统统宣言书中提到了哪两个统一

【图文】08综合探究一:从“驱除鞑虏”到“五族共和”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08综合探究一:从“驱除鞑虏”到“五族共和”
上传于|0|0|暂无简介
大小:1.33M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中华民国第一张文告(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
作者:网友 来源: 浏览次数:0 评论:
导读:缔造之始,而文以不德,膺临时之任,夙夜戒惧,虑无以副之望。夫中国专制之毒,至二百年来而滋甚,一旦以之力踣而去之,起事不过数旬,光复已十余行省,自有以来,成功未有如是之速也。以为于内无统一之机关,于外
缔造之始,而文以不德,膺临时之任,夙夜戒惧,虑无以副之望。夫中国专制之毒,至二百年来而滋甚,一旦以之力踣而去之,起事不过数旬,光复已十余行省,自有以来,成功未有如是之速也。以为于内无统一之机关,于外无对待之主体,建设之事更不容缓,于是以临时政府之责相属。自推功让能之观念以言,文所不敢任也;自服务尽责之观念以言,则文所不敢辞也。是用黾勉从之后,能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以达之宗旨,完之志愿,端在今日。敢披沥肝胆为告: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血钟一鸣,义旗四起,拥甲带戈之士遍于十余行省,虽编制或不一,号令或不齐,而目的所在则无不同,由共同之目的以为共同之行动,整齐划一,夫岂其难,是曰军政之统一。幅员辽阔,各省自有其风气所宜,前此,清廷强以中央集权之法行之,遂其伪立宪之术;今者各省联合互谋自治,此后行政,期于中央政府与各省之,调剂得宜,大纲既挈,条目自举,是曰内治之统一。时代藉立宪之名,行敛财之实,杂捐苛细,民不聊生,此后经费取给于民,必期合于理财学理,而尤在改良,使人民知有生之乐,是曰财政之统一。以上数者,为政务之方针,持此,庶无大过。若夫主义为吾侪所昌言,万国所同喻,前此虽屡起屡踬,外人无不鉴其用心,八月以来,义旗飚发,诸友邦对之抱之望,持中立之态,而报纸及舆论,尤每表其同情,邻谊之笃,良足深谢。临时政府成立后,当尽国应尽之义务,以期享国应享之权利。时代辱国之举措,与排外之,务一洗而去之,与我友邦益增睦谊,持主义,将使中国见重于,且将使渐趋于大同,循序以进,不为幸获,对外方针,实在于是。夫新建,外交、内政,百绪繁生,文自顾何人,而克胜此!然而临时之政府,时代之政府也,十余年来从事于,皆以诚挚纯洁之精神,战胜所遇之艰难,远逾于前日;而吾人惟保此之精神,一往而莫之能阻,必使之基础,确定于大地,然后临时政府之职务始尽,而吾人始可告无罪于也。今以与民初相见之日,披布腹心,惟我四万万同胞共鉴之!大元年元旦临时(印)
相关热词搜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栏目 频道 本站 最新文章
栏目 频道 本站 点击排行榜【图文】1-4.综合探究一从驱除鞑虏到五族共和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1-4.综合探究一从驱除鞑虏到五族共和
上传于|0|0|暂无简介
大小:1.34M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特色:&|&&|&&& 热点:&|&&|&
当前位置:&&&&&&&&&&&&&&&国共两党早期的少数民族概念与民族政策
国共两党早期的少数民族概念与民族政策
&&&&&&&&&&&& 期数:&&&&&&&&&&&& 作者: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编辑
  摘要:早期的国共两党无论是少数民族概念来源还是民族政策都存在差别。中国国民党的少数民族概念源自清末排满革命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少数民族概念则来自共产国际的民族与殖民地理论,从“被压迫民族”、“弱小民族”转变而来。在民族政策上,国共两党虽然都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但二者又存在显著的差别:国民党要求实现单一制的统一国家,在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同化下形成大中华民族;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则经历了从民族自决、联邦制政策向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转变的曲折发展过程。&  关键词:国民党;共产党;少数民族;民族政策&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8-06&  “由于汉族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其他民族的人口所占的比例很小,所以,在我国习惯上就把汉族以外的各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1]但从我国少数民族概念的演化来看,国共两党早期的少数民族概念和民族政策存在差别。&  一、国民党使用少数民族概念的思想源流及其民族政策&  (一)资产阶级革命派种族革命思想来源&  清末资产阶级革命派使用“少数民族”一词,其思想来源是种族革命思想,目的在于推翻帝制、建立民主共和国。面对清末日益复杂而严峻的满汉关系,汪精卫于1905年在《民族的国民》中归纳出民族关系的四个公例:“第一例,以势力同等之诸民族融合而成一新民族。第二例,多数征服者吸收少数被征服者而使之同化。第三例,少数征服者以非常势力吸收多数被征服者而使之同化。第四例,少数征服者为多数被征服者所同化。”[2]这四个公例所指的“多数”民族就是汉族,相应地推出“少数民族”这一词语。也就是说,汪精卫是以民族同化的过程中民族数量的多寡为标准得出“少数民族”概念的。&  资产阶级革命派把满族作为“少数民族”,体现出了“排满”革命思想,主要有三个重要依据。&  一是孙中山所指出的满人以“贼人”之身份“入主中国,夺我土地,杀我祖宗,据我子女玉帛”[3],“满清专制,彼为主而我为奴,以他民族压制我民族不平孰甚”[4]。他认为,为免于被“少数征服者以非常势力吸收多数被征服者而使之同化”,必须推翻满族统治下的清王朝,建立起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民族国家。&  二是人口数量的多少及其“优劣”对比。关于满、汉人口比例,日本那珂通世的《支那通史》曾记载:“(支那)各种民口不详,大约汉人三亿六七千万,满人、韩人各千余万,鞑靼、图伯特各数百万,江南诸蛮数十万。统计全国,盖不下四亿,而其十分之九,汉人也。”[5]张其昀对少数民族及我国人口总数也曾论及到:“中国人口大约为四万万四千万人,汉族占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少数民族或幼稚民族,然其人口总数尚不及二千万人”[6]。由此可见,汉族是“多数”之民族,满族是“少数”之民族,二者数量上的悬殊成为当时汉族不服满族压制而要求“光复”汉族的理论支撑点。据此,排满革命论者普遍认为,满族是“少数”、“劣等”之民族,应该服从“多数”、“优等”之汉族。&  三是清朝满、汉民族的权力分配不平衡。杨度曾提出,清朝官员人数应该按各族人口比例分配,选举议员应按照满、汉“四万(万)一千余万”与蒙、回、藏三族九百余万的“四十一与一之比例”分配,“将来分区域准人数以举议员,所举出之数,亦必略与此比例相等”[7]。对于满、汉官员比例分配不合理的状况,资产阶级革命派大为不满,认为不符合立宪要求,提出按民族人口比例来进行权利分配、选举议员。&  (二)民国时期国民党的民族政策&  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高度重视民族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少数民族发展的民族政策。&  1.实行种族平等、民族自决&  民国初期国民党的民族政策主要体现在国民党的两份文件当中:一是日由孙中山亲自拟定发表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大纲第四条规定:“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8]二是1924年初发布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言提出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同时使用了“少数民族”一词。宣言指出:“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9]&  孙中山的目的是“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正如他在1912年就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时发表的《临时大总统宣言书》所提出的那样:“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如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10]当然,他提出民族自决观点,主要是受共产国际的影响。在孙中山看来,历史上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最后免不了“那些少数民族,总被我们多数民族所同化”的结果,从而不可能实现宣言中所提出的民族自决[8]198。&  2.加强民族团结&  孙中山在主张民族平等和实行民族自决政策的同时,十分注意民族团结的问题。他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中明确表示:中华民族是各民族所共有之国家,各民族之间不得有任何的歧视,各民族相亲相爱,犹如兄弟。孙中山指出:“今中华民国已完全统一矣”,“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家,相与和衷共济”[10]29,“五大民族相爱相亲,如兄如弟”[11]。他在强调民族团结的同时,提醒各民族要提防帝国主义入侵,指出“是以中国欲建巩固之国家,非一众一心,群策群力,不足以杜外人之觊觎”[12],因此要不分汉满蒙回藏,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团结。除此之外,孙中山提倡各民族宗教平等。1912年9月,孙中山在“北京回教俱乐部”欢迎会演讲时说:“今日之中华民国,乃五族同胞合力造成。国家政体既经改良,不惟五族平等,即宗教亦均平等。”[11]78&  3.重视民族地区的开发和建设&  孙中山在其《建国方略》中提出了他的毕生宏愿,即各民族“万众一心,急起直追,以我五千年文明优秀之民族,应世界之潮流,而建设一政治最修明、人民最安乐之国家,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者也。则其成功,必较革命之破坏事业为尤速、尤易也”[13]。孙中山提出的一整套建国方略中,涉及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规划的内容占有重要地位,包括修建边疆铁路、开发边疆资源、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等。  4.设立专门机构管理民族事务&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政策主张外,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还专门设置了“蒙藏事务局”,后相继更名为“蒙藏院”和“蒙藏委员会”,作为管理蒙藏事务的专门机构。在蒙藏地区,政权建制采取不同于全国省县两级制的省级特别区;在内蒙古,仍沿用清朝时期设置的的盟旗制度;在南方各少数民族地区,则保留清朝时期的土司制度不变。&  (三)蒋介石宗族观念统治下的民族政策&  大革命之后,蒋介石建立起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专制统治,组建了南京国民政府,在民族问题和政策方面背离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三大政策,推行专制主义的民族剥削压迫政策。&  蒋介石在其以个人名义发表的《中国之命运》一书中否认我国多民族的存在,宣传中国只有一个“国族”,认为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是同一个“宗族”的大小分支[14]。该书提出:“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合而成的。这多数的宗族,本是一个种族和一个体系的分支。” [15]在这样的种族观念下,国民党政府推行了一系列反动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当时的北京大学教授徐炳旭在考察完西北后曾慨叹:“我国在蒙古的治理,还不如俄国,这是一件无容讳言的惨痛事实。”[16]&  南京国民政府采取的民族政策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西南和东南少数民族采取强制同化政策。比如,建立“改良风俗委员会”迫使广西侗族居民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二是对西北和北方少数民族实行“以夷制夷”、“分而治之”的民族政策。比如,在内蒙古地区,设立行省,利用当地军阀实行分割统治;设立边疆党务处,派出党务特派员控制蒙旗党务;派出军事人员,进行军事上的控制;设立垦务机构,向各蒙旗境内移民放垦。&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的阶级本质及其内部割据的状况,使国民党自孙中山逝世后,就背离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和扶助弱小民族的民族政策。此后,由于“列强常以民族自决之名,实行帝国侵略之实”,使得少数民族地区脱离祖国而成为列强控制的殖民区域,因此民族自决更加不可行[17]。&  二、中国共产党使用少数民族概念的思想源流及其民族政策&  (一)共产国际对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政策的影响&  作为共产国际一个支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要接受共产国际的领导,曾严格执行共产国际的各项指示并与其在政策上保持一致。中国共产党是在二大上提出民族政策的。共产国际的以下两次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为中共二大制定民族纲领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是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月)。这次会议讨论了列宁起草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草案》,通过了《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决议》。该决议第七条指出:“联邦制度是各民族劳动人民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18]列宁在草案中指出,今后“共产国际在这方面的任务,是进一步地发展、研究以及运用经验来检查在苏维埃制度和苏维埃运动基础上所产生的这些新的联邦制”[19]。联邦制成为当时中国共产党必须遵循的一项政策指示。&  二是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代表大会。1922年1月,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此次大会着重研究了中国革命问题。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季诺维也夫在做国际形势报告时,根据列宁的民族自决理论,对于1921年7月发生的外蒙古独立事件,严厉指责孙中山南方革命政府公开提出“归还蒙古”的要求,认为中国革命者不应该反对外蒙古的独立。此外,共产国际远东局负责人萨发洛夫对中国革命问题强调:“一切中国的民主主义者必须联合为中华联邦共和国作战”,中国共产党“当前的第一件事便是把中国从外国的羁轭下解放出来,把督军推倒,土地收归国有,创立一个简单联邦式的民主主义共和国”[20]。此后,共产国际在给中共中央的指示信中明确指出:“现在在中国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两个问题是:(1)消灭督军统治;(2)各省实行自决和在联邦制原则基础上的联合。”[21]&  (二)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概念的演化及其民族政策的中国化&  1.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概念的演化&  1926年之前,中国共产党第一、二、三、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有关文件决议使用不同名称来表示少数民族,对象、意蕴不固定,具有模糊性,并且最初仅限于蒙古、西藏、新疆的民族,而后经过不断探索,对象、意蕴逐步固定,所指少数民族范围也逐渐扩大。&  中共二大用“异种民族”来表示蒙古、西藏、新疆的民族;三大用“各该民族”来表示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的民族;四大用“弱小民族”、“小民族”表示蒙藏[22]。之后瞿秋白将其范围扩展至满回,即指“中国境内蒙古、西藏、满洲、回回等民族” [23],李大钊则将其范围扩展到“汉、满、蒙、回、藏五大族”[24]。六大又扩大到国内与国外两个部分,国外部分指上海的英美日等国人民,及印度、安南、朝鲜等“被压迫民族”或“弱小民族”[25],直到中华苏维埃时期才取消这种说法;国内部分则增加“满洲之高丽人,福建之台湾人,以及南部之苗黎等原始民族,新疆和西藏的民族” [25] 87-88。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把“少数民族”称作“弱小民族”,并未将其含义辨别清楚。“弱小民族并不就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不就是弱小民族。譬如,中国人是弱小民族,但在中国境内的中国人不能成为少数民族,在波兰境内的日耳曼人是少数民族,但绝不是弱小民族。”另外,对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只能称之为“外侨”而不能称为少数民族,因为少数民族必须取得居住国国籍,而中国境内的那些外国人却不具有中国国籍[26]。&  1926年11月,中共中央在给西北军政治部主任刘伯坚的指示中第一次使用“少数民族”一词[22]20-29。后来中共中央又指示刘伯坚:“对蒙、回民族问题,须告冯有适当的解决,应遵照这些少数民族的权利。”[27] 党的文件正式强调“少数民族”一词,是在1928年7月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这是“少数民族”一词第一次写入党章。之后,“少数民族”一词在党的文件及决议中开始被广泛使用,替代了之前的“被压迫民族”和“弱小民族”等提法。  2.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中国化发展历程&  第一,大革命时期的“民族自决”和成立联邦制国家的民族政策。&  在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主要是实行“民族自决”和成立联邦制国家。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推翻一切军阀,由人民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此为原注),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同时依经济不同的原则,一方面免除军阀势力的膨胀,一方面又应尊重边疆人民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25] 17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如何解决民族问题。中共三大时将少数民族自决的范围扩大到西藏、蒙古、新疆、青海等地的少数民族。六大同样提到“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的主张[25]87。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少数民族自决权写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28]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同时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绝对地无条件地承认这些少数民族自决权。”[25]169&  第二,红军长征时期的维护民族团结的民族政策。&  在红军长征时期,中共中央发布给部队的多项民族工作指令,逐渐摆脱共产国际的干扰,提出适合中国自身情况的民族政策以争取少数民族的支持。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于年分别发表《对内蒙古人民宣言》、《对回族人民的宣言》,进一步重申了党的民族政策。中国共产党还注重通过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维护民族团结。1934年,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发布《关于苗瑶民族中工作原则的指示》指出,必须不断地做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包括少数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统一战线工作。如刘伯承与彝族首领小叶丹歃血结盟,已成为后世各民族人民口碑相传的佳话。&  第三,六届六中全会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以1938年10月六届六中全会为转折点,中国共产党的民族自决、联邦制主张逐渐向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转变。实际上,“自治、联邦抑或分立,都是要依据某一民族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为转移”,也就是说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实行民族自决,它也并不是“随时随地都是有利于民族的”[29]。正因如此,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指出:“第一,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等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第二,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个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调节各民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位置。第三,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第四,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同时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言语、文字与行动。” [25]595这是针对中国一直存在着的民族问题提出来的正确的解决办法。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决议还提出:“团结中国各民族(蒙、回、藏、苗、瑶、彝、番等)为统一的力量,共同抗日图存。”之后在1940年4月和7月,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了由西北工作委员会拟定的《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的蒙古民族问题的提纲》这两个文件,强调蒙、回等少数民族与汉族“在平等原则之下共同抗日,并实现建立统一联合的三民主义的新共和国”[25]667。此外,1941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强调,应当“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古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25]678。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中国共产党相继举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回族干部训练班,成立陕北公学蒙古青年队、少数民族工作队、民族部;1941年4月创办了延安民族学院,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招收蒙古、回、彝、苗、满、东乡、汉等民族,有学员300多人[30]。&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以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来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作的《论联合政府》政治报告中就明确指出:“改善国内少数民族的待遇,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31]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实际出发,彻底抛弃苏联联邦制的影响,寻求到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钥匙——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期间,周恩来明确表示:“我们虽然不是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权力。”[32]有各民族代表参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区域自治机关。”这就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正如周恩来后来所指出的:“我们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样的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创举。”[33]而对于我国为何不实行苏联的联邦制,李维汉有着精辟的阐述:第一,苏联少数民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7%,与俄罗斯民族相差不远。而中国少数民族只占全国总人口的6%,并且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几个少数民族之间往往互相杂居或交错聚居。第二、苏联实行联邦制是由当时的形势决定的,是在许多民族已经分裂成不同的国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过渡形式。而中国各民族人民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并没有发生分裂,因此,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25]前言。&  三、结束语&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国共两党的“少数民族”概念来源以及民族政策的差异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少数民族”概念的思想来源不同。国民党的“少数民族”概念来源于清末排满革命思想,是从“多数民族”的角度转化而来;中国共产党的“少数民族”概念则来源于共产国际的民族与殖民地理论,是从“被压迫民族”、“弱小民族”转变而来。  第二,民族政策有明显差别。总体而言,国共两党虽然都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但国民党要求实现的是单一制的统一国家,是在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同化下形成大中华民族。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则经历了从民族自决、联邦制政策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转变,是要建立一个多民族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具体来看,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经历了不断具体化和适应新形势的曲折发展过程,其民族观更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少数民族要求民族平等、自治的需要。与此相反,国民党推行的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制统治下的民族压迫和剥削政策,采取“以夷制夷”、“分而治之”的策略。这种民族政策不会为各少数民族利益着想,各少数民族更无权利可谈。&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根据民族和国家实际创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能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更能实现各民族的平等、繁荣与和谐。&  参考文献:&  [1] 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编写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9.&  [2] 汪精卫.民族的国民[N].民报,).&  [3] 中国国民党党史史料委员会.国父年谱:上册[M]. 台北:中华民国各界纪念国父百年诞辰筹备委员会,1965:72.&  [4] 张其昀.国父全书[M].台北:国防研究院,.&  [5] [日]那珂通世.支那通史[M].上海:上海东文学社,1899.&  [6] 张其昀.中华民族之地理分布[J].地理学报,).&  [7] 刘晴波.杨度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370-371.&  [8] 孙中山全集:第9卷[M].北京:中华书局, .&  [9] 荣孟源.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册[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17.&  [10] 秦孝仪.国父全集:第2册[M].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  [11] 秦孝仪.国父全集:第3册[M].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89:72.&  [12] 孙中山全集:第2卷[M].北京:中华书局,.&  [13] 孙中山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4] 林干,王雄,白拉都格其.内蒙古民族团结史[M] 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  [15] 蒋中正.中国之命运[M].南京:正中书局,1943:2.&  [16] 徐炳旭.对于我国西北问题之我见[N].上海大公报,.&  [17] 马长寿.少数民族问题[N].民族学研究集刊,1948,(6).&  [18] 列宁全集:第4卷[M].北京:中华书局,.&  [19] 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72-273.&  [20]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第2册[M].北京: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3.&  [21]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第1辑[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2] 金炳镐.我国&少数民族&一词的出现及其使用情况.[J].黑龙江民族丛刊,1987,(4):20-29.&  [23] 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篇):第3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0.&  [24] 李大钊全集:第4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 1999.&  [25] 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6] 胡愈之.少数民族问题[J].世界知识,1934,(2).&  [27]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上) [M]. 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8] 中共中央书记处.六大以来党内秘密文件(上) [M].北京:人民出版社,.&  [29] 吴清友.论苏联的民族政策[J].时与文,).&  [30] 刘吉昌.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实践[J].贵州民族研究,1997,(2):21-25.&  [31] 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32] 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 .&  [33] 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责任编辑:杨小平(原文来源于:)
相关标签:
阅读:351次
前一篇: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后一篇:&&&&&&&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相关文章:
&&&&&&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全年6期 蜘蛛价:? 60.00(? 60.00)
杂志基本信息
刊物类别:
主办单位:重庆社会主义学院
编辑出版: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出版社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刊日期:单月20
单价:10.00元
邮发代号:78-128
国内统一刊号:CN50-5032/C
配送范围:安徽省,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上海市
重量:0.00 克.
本期热门文章
8:00-23:00(全年无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