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育津贴特教工作满25年退休后能否将特教津贴带入退休工资

农村任教满25年 退休享终身津贴从2013年1月起执行,各区县在经济条件好转下逐年提高发放标准字号:&摘要: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退休教师终身岗位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在清远农村地区学校从教满25年并在农村学校退休的教师(含乡镇所在学校)实行每人每月100元的津贴补助。 & & 清远日报讯 记者刘洋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退休教师终身岗位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在清远农村地区学校从教满25年并在农村学校退休的教师(含乡镇所在学校)实行每人每月100元的津贴补助,发放时间从2013年1月开始执行。各县(市、区)在经济条件好转的情况下,逐年提高发放标准。  在今年6月下旬举行的清远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自评报告会上,市长江凌透露,我市正在制定方案,对长期在农村从事教师工作超过25年的教师退休之后实行终身津贴,鼓励有志于农村教育的老师留在农村工作发展。  《通知》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认真核查现有的退休人员,将符合享受终身岗位津贴条件的退休教师公示7天(无异议),报各地教育局认定后,由地方财政局发放。市、县两级财政按《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分别负担退休教师岗位津贴的经费。  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筹集资金,按标准发放退休教师终身岗位津贴,并将退休教师终身岗位津贴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在经济条件好转的情况下,逐年提高发放标准。  据悉,市财政下达2013年与2014年农村退休教师终身岗位津贴市级配套资金合共717万元,我市约九千名退休教师受惠。 0高清图集头条推荐省级职教基地项目仅落实首期工程29.3亿元建设资金,缺口约20亿元左右。其中清远考生近700人,生源质量持续提高。教育是社会文明的基础,只有夯实教育基础,才能为社会文明提供源头活水。以“阳光体育,校园足球”为理念,打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清城区新北江实验学校荣获全国“科普示范学校”荣誉称号,全省共有5所学校获此殊...今年清远考生近3万人,每一封《录取通知书》将直接投递到人。热文排行1-- 华商报 --
特教津贴本月起提至基本工资50%
华商报讯(记者任娇)1月起,我省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至其基本工资的50%。此外,到2016年我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目前,《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年)实施方案》已由省政府常务会审定,近期将印发。支持特教学校开设附属幼儿园,拓宽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扩大残疾学生招生规模。鼓励轻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普特融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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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特教学校退休教师特教津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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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工合肥市委反映:我省特殊教育主要有盲教育、聋哑教育和培智教育。发展特殊教育不仅是人人享有受教育权利的要求,更发展了特殊人士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减轻了家庭、社会的负担。特殊教育因为面对的教育对象不同,使用的、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培养目标都有别于普通教育。特殊教育教师付出的心血和劳动比普通教育教师更多,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1996年4月11日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教委、计委、财政厅、民政厅、人事厅、劳动厅、卫生厅和省残联八家联署下发《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意见》(皖政办【1996】13号)中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提高从事特教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改善他们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他们终身从事特教事业。对在特教学校和特教班从事特教的教职工,每月可按国家和省规定,发给职务工资15%的特教津贴;同时也可执行提高职务工资10%的待遇。在特教学校(班)工作满15年并从特教岗位上退休的教职工,应将这项补贴计入退休工资基数。”这一规定在当年得以实施,极大鼓舞了特殊教育教师从事特教行业的积极性。
但到了2009年,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复【2009】45号《关于特教学校教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却规定“特殊教育补贴(津贴)不是教师基本工资组成部分,调离或退休后均不再保留”。取消了在特教学校(班)工作满15年并从特教岗位上退休的教职工退休工资中的15%的特教津贴。而四川省人事厅《关于特殊教育津贴计入离退休(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39号)中就明确规定:“从事特殊教育累计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享受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另外,还有山西、江西、湖北、青海、江苏、浙江等许多省市也有类似的规定,青岛市更是将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累计满二十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十年,并在特殊教育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退休后的特殊津贴发放比例提高到了30%。安徽省撤销退休特教教师的特殊津贴不仅不利于政策的衔接连贯,也挫伤了特教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特教队伍的稳定和特教事业的发展,更与全国多数省份的做法不符。
为此建议:恢复在特教学校(班)工作满15年并从特教岗位上退休的教职工的特教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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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退休工资特种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如题,退休工资特种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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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10:08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一、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办法经国务院批准,这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比例办法从日起实施,日以后离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1、离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分别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2、退休人员(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3)机关技术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4)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5)特殊贡献人员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范围要严格按照国发[号文件规定执行。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其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为10%,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为5%。需强调的是:除国家和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按国家表彰文件规定,被定位“视为”“享受”省级劳模待遇外,一律不再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包括省人事厅和其它部门联合颁发的奖励(先进工作者)也不再加发5%。3、退职人员(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2)机关技术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普通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3)计发比例:工作年限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需强调的是: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需按在职人员员调整工资后,重新按新办法办理退休。二、离退休(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职)费办法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从日起增加离退休、退职费。具体办法为:1、离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1220元,副厅局级940元,县处级670元,副县处级490元,乡科级以下35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99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以下职务350元。2、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3、退职人员按同职务退休人员增资额度的70%增加退职费。4、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无职务干部和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无技术等级技术工人退休费增加标准。退休干部:原工资额(六类工资区)在138元(党员136.6元)以上的增加600元,原工资额在87.5元及以上不足138元的增加390元,原工资额在70元及以上不足87.5元的,增加260元,原工资额不足70元的增加180元.退休技术工人:工龄在30年以上的增加260元,工龄在29年以下的增加180元.5、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和老工人,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850元,县处级470元,乡科级以下31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5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7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以下310元。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工人增加退休费310元。三、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边远津贴的一定比例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按在职同职务标准增加;退休按在职同职务标准的85%增加;退职按在职同职务标准的60%增加。2、日前离退休的人员也按调整后的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上述规定比例,从日起重新计算离退休费。举例:某事业单位退休干部,退休时职务为助工,退休比例为95%。边远津贴原标准为76元(80的95%),调整到新标准对照表退休助工102元(在职120元的85%),此人边远津贴增加26元。四、工作中涉及几个具体问题:1、计发离退休费政策问题新的离退休费计发办法下发后,下列有关离退休费计发待遇文件停止执行。(1)1997年由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条件、待遇等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黑人办字[号)第二条第1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满30年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按黑政办发[1994]16号文件规定加发5%补贴”;第2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符合《关于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黑人联字[1993]1号)文件和《关于黑人联字[1993]1号文件的补充通知》(黑人联字[1993]36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后按本人原标准工资100%发给退休费。(2)1990年省教育委员会、省人事厅、省劳动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部分教师退休后发全薪的实施办法》(黑教委老联字[1990]45号)第二条:“凡具备退休条件的教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高中、农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大专院校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中具有中师以上学历,教龄男满30年的、女满25年的;其他教师男满33年、女满28年的,退休后发给全薪”。(3)1995年省人事厅、省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和手语翻译享受15%的津贴可作为计发离退休费基数的通知》(黑人联字[1995]12号)文件规定:“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2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离退休的教师和手语翻译,其享受的15%的特教津贴可作为计发离退休费基数”。退休人员属于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岗位补贴,所以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不再计入计发退休费的基数。(4)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从日起,改为发给一次性计划生育补贴3000元。(5)1992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黑发[1992]13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和科技管理工作男满30年,女满25年,并且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退休金后均可按本人原标准化工资100%发给退休费。(6)1993年由人事厅、省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劳动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实施办法》(黑人联字[1993]1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享受100%的退休费待遇及其该文件的补充通知黑人联字[1993]36号文件规定的享受100%的退休费待遇。(7)我省原出台的离退休费补贴及计入离退休费基数等相关政策,均不再执行。2、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问题按照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为工龄,非上述情况,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期间均不计算工龄。以往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存放时间计算为工龄的,这次工资套改要给予纠正。3、增加离退休、退职费问题(1)事业单位中,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离退休人员,按离退休前执行的工资标准所对应的职务增加离退休费。(2)国家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离退休人员,一律按原行政职务增加离退休费。(3)离休后经组织批准享受正副厅级、副处级政治和生活待遇的人员(不含只享受住房、医疗待遇),按离休同职务人员标准执行。(4)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虽未办理离退休手续,也必须按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4、几点说明(1)增加离退休费名册按离休、退休、退职及无职务人员分别填报。(2)85年工改前退休无职务干部需在名册的原职务栏内填写原执行的标准工资额。(3)93年工改前退休无技术等级工人需在名册的原职务栏内填写退休前原技术级别。(4)名册及基金审批表一式三份(5)审批工资时需携带2003年退休人员调资名册。看看有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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