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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9-2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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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中国最富裕城市
十年后,又回到你怀抱 安徽商报
A13 风尚?策划
十年后,又回到你怀抱
姓名:胡竹峰 年龄:30职业:媒体人 现居地:合肥政务区你来到合肥多少年了?中间迁徙过哪些城市?惭愧,大概有二三十个地方。 2003年我在合肥生活过一年,2013年再次来到合肥,这个圈子绕了十年。请举出第一时间涌入脑海的关于合肥的三个具体意向。合肥火车站、梧桐树、新亚汽车站。这么多年,在合肥火车站停留中转差不多近百次。对合肥站差不多有亲切的感觉了。如果把合肥当作你的情人,它是什么形象的?我现在新家的所在地郑州是中年男人的感觉,合肥给我的感觉就是个儿女还在读幼儿园的少妇。合肥吸引我的地方是家常。请对这座城市说一句爱的箴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合肥: 你好啊。 其实早就熟悉你了。虽然在我小时候,你仿佛是个传说,美好而遥远,很缥缈。那会我老家的人经常抽一种叫“合肥”的香烟。现在还记得,红色烟盒一面是座高楼,一面是架路灯。路灯和高楼在当时是稀罕物。那时候我见过最高楼的不超过五层,是县城里早已拆掉的一座房子。 当年乡下去过合肥的人不多,回来就炫耀,说你多好,一副满足一脸得意的。坐在老家门前的塘埂上,看着远方,我偶尔也会想想你的模样。合肥到底有多大?路有多宽,楼有多高,车子有多少呢?家乡丘陵起伏,到处都是山,到处都是河。说来惭愧,我完全想象不出你的样子。 直到2003年,第一次来到了你身边,看到了传说中的合肥。那时候,城市对我已经不新鲜了。但心里还是有些隐隐的渴望与期待,感觉像多年后在街头偶遇初恋。 来合肥后,我住在美菱大道一个叫银杏苑的小区。那年合肥的春天,似乎比老家岳西来得早一些。我喜欢那种初春的感觉,到处散发着生机,或者说生机含而不发。春天已至未至的时候最好,渐渐冒出嫩绿的树顶,有点亮了起来,小草的尖叶有浅绿的一点,这是很有意思的。不知不觉,蔷薇开满了栅栏,天空飞满了风筝,暖暖的风吹开外套,胸膛里也觉得温润。现在想来,颇有些台湾言情电影的味道。银杏苑的对面,就是中科大,那些长长的的讲台,高高的篮球架,盛开的玉兰花,如今想来仿佛是个梦境,不能联想,也不好回忆。 那一次,我在你巨大的怀抱中度过了一年,第二年的端午节前后去了北京,随后又去了郑州。自此之后,每一年我都会在合肥停留离开,行色匆匆中也有些依依不舍。 2013年,我又来到你身边了。刚来上班的那天,我站在报社九楼看着窗外的天鹅湖,想想十年前的自己。我用十年时间走了一个大圈子,那些曾经生活在合肥的往事轻洒在暗黄色的宣纸上,幻化成一朵云、一片雾、一团烟。一段情绪,一些旧事也跟着浮上心头。说起来都十年了,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啊,命中注定,你不是我的过客,我终是你的囚徒。遇一人白首,这人我遇见了,时候择一城终老了,这一次我打算长住你这,不打算走了。 那几天上下班,潜山路边的鸟鸣亲切明亮,枝头的树叶似曾相识。阳光穿过绿化树的缝隙,洒在地上,投下斑驳的淡影,踩在上面,像踏进了尘封的往事。只是当年那个瘦瘦的少年长大了,脸上爬满生活的痕迹。 说起来这十来年里,真去过很多地方的,北京广州香港澳门西安天津青岛郑州安庆……太多太多的城市留下我的人生足迹,想起来仿佛去饭店里吃了顿饭,或者是大餐或者是快餐或者是小吃,只有合肥你这个城市,给我吃上家常菜的感觉。 一个人的胃口越吃越刁,但是对家常菜的热爱一定亘古不变的。很奇怪,在你身上我能发现很家常的人间烟火。这样的烟火,时尚,家常,蓬勃,平白,生生不息。如果让我给合肥这张名片打上一个关键词的话,那一定是家常。 在中国,最适宜过日子的城市,就是合肥了。在郑州我有房子,我在合肥还是租房子,但我就是觉得合肥是过日子的地方,终成郑州家里的过客。你说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也罢,一厢情愿也罢,总之爱上你了。情人节快来的日子,同事陶妍妍做一个策划,让我给你写封情书,我就写吧。写你的文章林林总总方方面面,汗牛充栋,但情书想必不多。我是个写书的,写了那么多书,唯独没写什么情书。情人节那天,我去街头吃碗汤圆,汤汤水水之间,权当玫瑰情谊。 胡竹峰银河漂浮的喜欢 | LOFTER(乐乎) - 记录生活,发现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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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p={ dwrMethod:'queryLikePosts',fpost:'1dc610c7_be8051f',userId:,blogListLength:30};最大的感动就是我爱过你,曾经。 - 简书
最大的感动就是我爱过你,曾经。
“呵呵,师傅,你的短消息”,
我打开手机,短信是一个从来不联系的朋友发来的, 他说要结婚了,希望我能去参加,
对于这种事,我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在当下这个社会,大家都想通过红白喜事提高一下自己家的物质生活嘛,
而且这也是咱们国家的风俗文化。本身只有过那么一点点的交集,碍于面子,我也只能礼貌的回了条“恭喜了,最近公司业务比较多,可能去不了,麻烦您把卡号发过来,”
不久短信回过来,他说“我老婆是宁悠悠,我很希望你能参加,”
宁悠悠是我前对象,
也是我的初恋,我至今没有对象有一半的原因,都是因为她,而跟她结婚这个人是我们恋爱的时候,她的男闺蜜,
对于这个消息, 我很是恼火,
这算什么,
是要下挑战书嘛?
我下定决心必须要去。
我默默的回了个好。
突然我觉得我就是被人在战场行了宫刑。“喂,王秘书帮我订一张回Y市的机票,明天的”
我回到了这个十年我没有回来的故乡,
十年前我是带着承诺离开这个城市,而是十年后我是带着请柬回到这个城市的,
而这两个十年都是因为一个人,宁悠悠。
宁悠悠,是我高中同学, 我们是高二分到一个班, 我和不是同桌,
也不是前后桌,我们两认识完全是因为一张饭卡,
当时在我们学校消费都刷卡,
而我恰恰没有饭卡,只好经常找她借,这一回生,二回熟,
慢慢我就跟她成了好朋友,这好着好着,我们就成男女朋友了,那时候我们爱的很单纯,
我们从冬天爱到夏天,爱到我们高考毕业,那时候学校好多情侣都分手了,而我和宁悠悠却越爱越深,
我们把彼此都当成了一家人,高考结束后她被Y市的学校录取了,而我被T市的学校录取了,
就这样,我们在那个夏天,分隔两地,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爱情,
我们像许多异地恋的人一样,每天都通过电话来联系,
但是一到周末,我都会去买车票回去看她,
没想到这么一看就是四年,车票买了2000多张,但是我们爱情还是坚持下来,我们以为毕业了就能在一起了,
但由于学校的原因,我们推迟实习了,而她却提前实习,
她走的 那天,我去车站送她,我告诉她,等毕业了,我就回去娶你。
,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拥抱她,我肯定会紧紧的拥抱她。 她去了B市,
我们还是在电话里聊天,她告诉我,那里有个我们老乡,叫K先生,
特照顾她。每逢我们打电话,她都会提起K先生,
我跟她说,你离他远点,她每次都说,我们只是好朋友,她只是我的男闺蜜。
我实在受不了,作为一个男人,
这简直不能忍,
我买了车票,去了 B市,
像无数电影里面的镜头一样,
原本想给她个惊喜,没想到她给了我个搓手不及,
我竟然看到了她跟K先生手拉手,
最为一个男人,我肯定是不能忍,
便和这个K先生动了手,我当然是打不过他们两个的。 那天,我像是被十条母狗强奸了一样, 我狼狈的回去了。后来的事就不值得一提,无非就是借酒消愁的老桥段,
再后来我加了K的QQ,
我想时常关注着宁悠悠。
我来到他们的婚礼现场,我上了1314的礼,还在下面签名说,我爱宁悠悠,
当时新郎那个脸呀,
我再次见到了宁悠悠,
再看到她的时候,觉得这么多年的恨都没了,
我们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开口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