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社的监事会主席兼职任能兼职村釆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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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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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关注微信公众号浅谈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
1、相关定义
1.1、企业治理概念界定的难点
资人的不同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可 以分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盈利 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是股份制企业。公司是一种典型的企业形式,企业包括公司。 公司理论与对企业理论是密切相关的,而企业治理与公司治理的概念是不同的, 企业治理不仅包括公司治理,还包括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治理。 国内外学者针对企业治理的研究大多立足于公司治理方面,主要研究的是股 份制企业的治理问题,很少涉及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其他企业形态,以往 的成果主要集中在对公司治理的分析上,大部分对企业治理问题的研究都忽视了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作用。事实上,当前企业治理的研究是需要不断深入 和拓展的,对企业治理与公司治理研究的含混、趋同,以及对合伙制企业、个人 独资企业治理问题的忽视和回避,既不利于企业治理理论的发展提高,也不利于 世界各国的经济实践,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 企业治理的实质是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和支配,是企业所有者为了实现 企业利益和自身利益所采取的一系列控制行为,是现代企业内部的各方利益集团 通过企业权力机构和相关的制度机制来控制和支配企业,最终实现企业的目标和 自身的目标的一种手段。企业治理包括企业治理结构、企业治理模式和企业治理 机制。 企业治理的内容是明确的,但是,在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治理的分 析上存在一些难点。最突出的是在分析此类企业是否进行企业治理的问题上存在 争议。按照通行的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一般把企业分为业主制企业(或个体企 业、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大类。前两者属于非法人组织,在法 律上不具备法人资格,在企业内部也不存在公司制企业普遍存在的"委托代理问 题",并且其内部治理结构与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着明显的区别。业主制企业 和合伙制企业都是一种"人和"企业,没有产权结合作为"治理"形成的基础,业 主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一般被认为只涉及到"管理"而不是"治理"。所以,能 ★ 2吴冬梅、边文霞,公司治理概论[M].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 第 10 页。 ★ ★3 徐向艺,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与组织设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年版,第 41 页。 ★4 经济学家 Laporta R.、Lopez de Silanes F.、Shleifer A.、Vishny R.W.合称。 ★5 陈佳贵,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6 陈佳贵、黄慧群,《我国不同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的比较与改善》[J].《中国工业经济》,2001 年第 7 期, 第 23-30 页。 7 策职能与经理层的执行职能不能分离,中小股东很少参与决策,一般难以建立有 效的企业经营者约束与激励机制。在这类企业中市场机制所发挥的作用很小。 法人主导型企业治理模式下的股份制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产 权的双重化,将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确立企业的法人地位和法人财 产权,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企业内部形成权力制衡机制,使所有者、 经营者、劳动者责权统一,相互制约,实现企业内部的"三权分立"。企业具有 独立支配财产权,并对财产的运营有全部责任,企业自负盈亏,收益与风险相对 称。 非公司制企业治理模式下的独资企业(业主制企业)由一个人出资经营,企业 财产即个人财产,出资者个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独资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监督机制较弱。合伙企业的企业合伙 人与经营者没有分离,没有建立起财产委托关系,几乎所有决定都是由全体合伙 人一致决定,管理效率低下。合伙人的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这种条 件下,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作用较为合理。
1.2、核心概念分析及基础理论
在说明跨部门治理内涵之前,首先了解几个与其相关的核心概念。 (一)跨部门(。ross一seetor) 首先是对"跨部门"(eross一sector)内涵的界定,本文所谓"跨部门",非谓公共部 门之内的"部门"之间即指府际关系。Bryson,crosby,stone认为,对于跨部门协作 (cross一Sector collaboration),其定义为涉及政府、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慈善团体、 社区等的伙伴关系(PartnershiPs),以及/或者包括公众整体’下。其中的跨部「]指跨政府、 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慈善团体、社区等,他们之间是一种伙伴关系。陈秋政认为"‘跨 部门治理’基于‘eross一sectoral’特性,明确将私部门区分为营利部门与非营利部门, 用以反映复杂棘手的社会或政策问题,参与者通常来自三个部门;同时指其涉及治理对 象具备跨越行政辖区与地理空间的议题特性"’片。江明修,曾冠球则认为:以往公共行 政的研究焦点偏重于‘国家’与‘市场’两部门,但在治理理论观点下,其指出公共行 政应致力于整合公部门(政府)、私部门(企业)、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的资源, 以共同承担公共责任’9。学者张兆曙认为当代中国逐渐形成了三大部门的社会主体,即 国家系统(即第一部门的政府组织)、市场系统(即第二部门的企业组织)、民间系统 (即第三部门的社会组织或民间团体)。综观以上一些界定,可以看到对"跨部门"的 一些共性看法,那就是认为"跨部门"主要包括政府、营利部门及非营利部门。在我国 的语境下,其中的营利部门主要涉及营利性的企业,非营利部门则广泛涉及非营利组织 (NPO),如基金会、协会、慈善组织、志愿团体等。 (二)跨部门治理(。ross一seetora 1 governanCe) 1 7John M.B即son,Bartiara e.erosb%Melissa Middleton stone.:"仆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Cross一Seetor Collaborations:Propositions fronl theLiterature’,,PublicA如‘nistarion Review,Deeember 2006,P44. ,8陈秋政:"跨部门治理之内涵与研究启示",《府际关系研究通讯》(台湾), 2008年第4期,第29一31页。 ,,江明修,曾冠球:"政府再造:跨部门治理的观点",《国家著英》(台湾),2009年第5期,第l一5页。 跨部门合作治理机制及应用—以汉川地震救灾为例 前面已经对"跨部门"作了分析与界定,作为一种治理方式的变革,"跨部门治理" 为新近被翻译而来,尚少受到关注。事实上,对于跨部门治理其定义尚未形成完全统一、 明确的概念,而过往类似的研究主要为府际关系,府际管理以解决地方政府之间、地方 政府部门之间的诸种问题。在我国可以表现为纵向的,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可以表 现为横向的,即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方在经济、社会、文化 方面的联系日益加深,区域之间的各种问题随之产生,跨域管理或跨域治理、多层治理 方面的研究亦随之出现。其中,府际关系则仅仅关注公共部门内部的关系,而在有的学 者看来,跨部门治理与跨域治理只是表达上的侧重点不同。前者的诸部门也可能是跨域 的,同时都要求通过公部门、私部门以及非营利组织的结合,透过协力、社区参与、公 私合伙等方式,解决难以处理的棘手问题。2。对于本文之"跨部门治理"(croSS一Sectoral govemanee),以Jan Kooiman《goveming as govemanee》为重要文献,该书探讨了国家、 市场与公民社会的互相影响、互相渗透的依存关系2’。其中可以一窥"跨部门治理"之 概貌,即公共部门(国家或政府,政治领域)、营利部门(市场或企业,经济领域)、非 营利部门(社会组织或公民社会,狭义的社会领域)之间形成协作(collaboration)关系, 形成共识或制度,解决共同面临的公共议题,改变过去仅仅依靠政府实施的"单级管理"; 同时亦指其治理对象往往具备跨越行政辖区与空间地理的议题特性;可见其用最简单的 形式定义了跨部门治理。学者陈秋政也总结出:跨部门治理泛指公共事务或政策个案的 利害关系人、团体或组织系来自三个部门,以"三方协力"的理念共同参与治理具有跨 组织、跨区域特性的政策议题。并进一步指出跨部门治理主要应用于那些有赖数个组织 共同参与才能解决的复杂棘手的社会或政策议题,以缓解由政府或市场主导的公共事务 失灵现象九,构建政府与市场、社会互补合作、运转协调的治理方式。可以认为,跨部 门治理提供了一种解决社会公共问题的方式,构建了包容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等在内 的综合治理主体,以促进善治目标的实现。 (三)跨部门治理结构中的网络化及特征 一般认为,官僚、市场、网络是三种主要的治理形式,其中官僚强调层级节制、市 约乔宪新:"台湾地方政府跨域治理之研究—以台北县市共饮翡翠水为例" ,’Jan Kooiman.eoverni馆as Governance[M].London,sAcE Publieations,2003. 22陈秋政:"跨部门治理之内涵与研究启示",《府际关系研究通讯》(台湾), 9 中国台湾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 2008年第4期,第19页。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场主张竞争与顾客导向、网络则偏向多元行动者的自我组织。相较传统的官僚与市场结 构而言,治理理论隐含着更多的网络特质,公共事务的完成是相互依赖的公共管理者通 过交换资源、共享知识与谈判目标而展开的有效集体行动过程。因此,治理与网络在内 涵上具有共通的性质,一方面治理以多元行动者网络化管理为基础,另一方面网络亦由 多元行动者的互赖关系组成,可见两者的核心在于强调多元行动者的共同参与,具有密 不可分的关系。在公共行政学领域,网络理论常被用来解释政府、私营部门与非营利部 「〕之间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因此,可以认为跨部门治理是建立在多元行动者互动基础 上,以网络组织视角分析跨部门治理具有一定理论基础。正如学者基克特在《管理复杂 网络》一书中所言:"网络是现代社会的最基本特征,它应该成为政治学家用来探索网 络中的公共政策制定与治理之可能性的工具"2:,。尽管国内外学者对网络有着不同的界 定,但大都包含了这三个最基本的内容:(I)网络是由各类不同的参与者构成的,每个 行动者都有自己的目标,并在地位上是平等的;(2)网络的产生是由于参与者之间具有 相互依赖的关系;(3)网络参与者一般采取合作的策略活动实现各自的目标。在跨部门 治理形成的网络关系中,政府及其他行动者因为资源的相互依赖而彼此联系在一起,通 过采取合作的策略实现各自及共同的目标。因此,以网络视角分析跨部门治理可以从以 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首先,参与者的多样性。网络化结构的跨部门是由多样化的参与者组成的,包括政 府、私营企业、第三部门、公民个人等,并各有自己的目标、利益、性质等。在网络结 构中,参与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每个参与者构成网络中的一部分,政府并不是占据垄 断地位的行动者。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不同参与者扮演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的作用, 且彼此不可代替。 第二,主体间的相互依赖。相互依赖是网络的本质特征。网络模式的形成主要是因 为参与者之间具有的相互依赖关系,它们无法通过单独行动获取目标,因此为达目的, 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谈判共同的目标,与其他组织建立相互合作的关系。在跨部门 治理形成的网络中,各主体之间彼此依赖其他主体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合法性权威、 资本、专业技能、知识及信息等。同时这种相互依赖性与彼此间的合作或协作成正比关 系,相互之间依赖性越大,越容易形成合作与协作;并主要通过合作、协商、确立共同 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物的管理。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网络是一种一‘多中,心的制度 23黄秀兰:"政府间关系的发展:一种网络分析的视角",厦门大学毕业论文,2002年。 l0 跨部门合作治理机制及应用—以汉川地震救灾为例 安排"。‘ 第三,策略活动及合作(strategie Aetivity and Cooperation)。策略活动的展开需要以 主体间相互依赖为前提,对参与策略规则引导下的行动者而一言,目标的取得或任务的完 成是首要的。而在多元参与的网络结构中,目标的取得需要参与各方的互动与调试。因 此在此过程中,行动者为达成目标通常会进行识别,排除阻碍他们实现目标的障碍,主 动筛选掌握与实现目标有关的资源。可见,在网络化过程中,各方无法依靠自身的资源 获取目标,其进行策略是合作而非竞争。"如果说价格竞争是市场的核心协调机制、行 政命令是等级制的核心机制的话,那么信任与合作则是网络的核心机制"2魂。在微观领 域,跨部门治理主要是针对特定公共问题协调目标与偏好的共同策略活动。在形成的跨 部门治理结构中,多元主体通常围绕特定的公共问题,通过一定的机制,建立多中心、 多层次的治理公共问题的形态与结构。具体的治理实践形态以不同的公共问题性质确 定,既有独立的组织实践形态,也有合作共治的网络形态,然而随着社会公共治理问题 的现实需要,更多的是合作共治。 总之,跨部门治理代表着一种新的治理过程或一种治理社会的新方式,其具有治理 主体多元、主体间相互依赖、利益兼容等特征。然而,现阶段跨部门治理概念如同治理 概念一般,无法以单一的定义淦释其整体内涵,同时与其他相关概念具有一定的重叠性 与竞合性,各家学者透过不同的概念思维,对其进行各自研究上的定义。因此本文无意 建立跨部门治理的权威性定义,谨对其广泛的概念进行描述,进一步强调跨部门治理过 程是一种由政府、私营部门以及第三部门的相互运作的动态依赖关系,强调三个部门同 时、共同参与治理过程,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公共问题以满足公众需求。因此,本文研 究的跨部门治理方式主要是以跨域治理的第三个层面为中心览,即指公共事务的治理需 要跨越政府、私部门与第三部门的界限,形成公共行动体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齐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95页。 25马奔:"危机管理中跨越治理的检视与改革之道:以汉川大地震为例",提交"第三届‘21吐纪的公共管理:机遇 与挑战’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该文指出,跨域治理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治理方式,第一指行政单位中的跨组织 治理即指某一公共事务必须同时山两个或以卜的政府组织参与才能解决,可以是组织内的部门或不同组织部门之间 形成的合作治理;第止指地理空间l几的跨区域治理,即解决某一公共事务需要跨越不同的行政管理辖区,治理权分 属于不同的区域,需要不同行政区域的政府、甚至不同国家的政府之间的合作治理;第三个层面指跨部门治理中三 大部门优势卜的互补,即处理公共事务需要政府、私部门与第三部门形成一种横向联动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整合各白资源,互助合作。同时指出,这三个方面的治理主要通过府际关系、公私合伙、协同伙伴等方式体现出来。 可以看出,跨越治理与跨部门治理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叠,为使本文研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本文研究的跨部门治理 主要是在处理某一社会问题或公共事务时,跨政府、私部门与第三部门的界限,把私部门与第三部门的力量整合到 政府治理网络中,通过公共事务的属性、资源的分配及权力责任的分担等因素,形成的一种相互协力配合的治理模 式。 西南政法大学硕十学位论文 心协力、互助合作的治理模式。 (四)跨部门治理模式的核心理论基础 20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公共问题日益复杂化,人们感到政府 运用传统的治理结构、工具、过程存在治理失效的现象,越来越难以满足民众对管理的 需求,面对这种尴尬与质疑,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背景下,管理者必须寻求 新的治理途径以提升政府的治理绩效,从而掀起了一场全球范围内的政府改革浪潮并被 众多学者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赋予了公共事务不同的运作方式,政府再造、地方分权 自治及公民参与等议题成为了政府公共事务运作的重要改革方向。同时,在政治理论领 域内,共同体主义的兴起、公民权理论的发展、协商式民主理论的出现,以及对公民参 与、社会资本的重视,体现了在政治领域内开始回答社会变革遇到的治理问题,开始强 调非政府力量及非制度因素在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因此,一些学者开始强调多元治理主 体在解决社会问题过程中的作用,涌现出多种形式的政府治理模式,如多中心治理、网 络化治理、整体治理、一协作性治理。虽然其各自的兴起背景、社会依赖等存在差异,但 都存在共同的一个逻辑即突出在公共与私人参与者建立一种互动、协调、合作、信任的 制度安排,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官僚统治的治理方式,是为摆脱政府治理困境所发展出来 的政府治理模式创新。 合作主义 "合作主义"(co印oratism)也被骚为"法团主义"、"统合主义"、"组合主义"、"阶 级合作主义"等肠。合作主义关心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使社会不同利益得到有序的集中、 整合、协调和组织,并用各方都同意的方式进入体制内,使决策过程有序的吸收社会需 要,将社会冲突降到不危害秩序的限度,主张政府和社会组织形成制度化的合作断。在 论述合作与民主的关系中,学者张康之认为:"合作优于民主,合作是可以替代民主的 一种更为理想的社会治理途径"28。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应当广泛开展合作,为维护与增 进公共利益这一共同目的,创新合作治理模式。 作为一种工具理性及价值追求,合作主义注重稳定与整合,反映出对现代社会权利 26张静:《法团主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2‘同上注,第24一25页。 驾长康之:《行政伦理的观念与视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14页。 12 跨部门合作治理机制及应用—以汉川地震救灾为例 结构的表达及一种对权利分布的制度安排;其主要是在"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下, 试图寻找一种"结构秩序"的利益组织化方式协调权威与公众的关系2,,在公共管理多 元主体间建立起一种制度化的有序的、合作的、多元的公共需求供给结构,充分满足社 会的公共需求。所谓合作是指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为达到各方 都有的某种共同益处或共同目标而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川。伴随着治理理论的 发展以及公共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出现,合作主义逐渐运用到了公共管理领域,多中心治 理、协同式公共管理、整体性政府等无不强调各主体之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 及三者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可以断定合作主义己经不断深入到了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 中。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得到公众对其行使权力 的认同及满足公共需求,就可能成为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并在 政府主导下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不仅竞争而且必须合作。 2.协同治理 所谓协同,即"相互协调、共同作用",一般指系统中的诸要素或子系统间的相互 合作而形成的统一整体;协同学即"协同合作之学":,’。它反映了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 结合力的大小及融合度的高低,表示在开放的系统电存在大量子系统相互作用的整体 的、合作的效应,创造局部没有的新功能,实现力量增值坦。协同思想越来越被广泛的 运用于社会科学领域。在社会治理领域中,不但治理方式出现多元化,而且社会治理主 体出现多元化,突破了过去将政府作为社会管理唯一主体的观念,蕴含着社会各方共同 参与、共同管理的诉求洲。 协同治理是服务型政府的治理模式,是在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条件下,由政府、 市场、公民社会等主体通过面对面的合作方式组成社会网络管理系统;突出社会管理的 多元化及政府职能定位,致力于公共问题的解决,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州协同治理 强调充分调动政府、非营利组织、企业等社会组织各自的资源、知识、技能等优势,实 勺司l注,第168。 加韦琳:"公共管理多元主体间合作关系研究",_卜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2003年。 3’张立荣、何水:"公共危机协同治理:理论分析与中国关怀—社会资本理论的视角",《理论与改革》,2008年第2 期,第34乡之。 哭何炜:"协同治理视野下的地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良性合作关系",《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学报}),2010年第6期,第12页。 侧张康之:"走向合作治理的历史进程",《湖南社会科学》,2006第4期,第23页。 "何炜:"协同治理视野下的地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良险合作关系",《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学报》,2010第6期,第12页。 l3 西南政法大学硕十学位论文 现对社会公共事务"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治理功效,实现最大限度的治理功效,是多 中心、多主体的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模式。协同治理中的多元主体间相互依赖并形成复杂 的合作关系,政府的主要职责不再限于管理人员与项目,更在于动员与组织不同主体中 的资源,一定条件下,通过各种形式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达成共识,保持对环境的适 应性与灵活性,最大限度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创造更大的公共价值。 总之,正如学者Goldsmith&Eggers所说,当今社会已进入一个混合式的多元化的 治理时代,没有哪个部门拥有足够的资源和知识可以独立解决所有的问题。公共政策的 运作与研究逐渐强调多元行动者的参与互动,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引入社会作为第三个 中心,各自利用自己的资源与优势,通过参与机制,在解决共同问题上形成网络化的横 向或纵向的密切联系或良胜互动,共同采取行动以达到共同的目标,共同构成一种更有 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可以看出现代治理模式在本质上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政府作为单一 管理主体的模式,现代公共事务的治理是一个由"国家、市场、社会"组成的上下互动 的管理过程,未来公共治理发展的新趋势是一种多元和整体性的治理模式。 (五)跨部门治理的运作:合作机制的建构 不同的社会治理模式形成了不同的运作机制,传统的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形成的是 "权威一依附一服从"的权力机制,_工业社会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形成的则是"契约- 协作一纪律"的权威机制,而后工业社会形成跨部门治理运作机制构建的则是"服务一信 任一商谈"的合作机制,合作机制是跨部门治理的实现途径及实践形态3弓。以上对跨部门 治理的概念的了解,我们知道在跨部门治理结构中包含了政府、营利部门、非政府组织 及公民个人,虽然这些都构成了现代社会的治理主体,并各自具有独立进行治理运作的 权能,但这些独立主体间的合作才是现实中跨部门治理的逻辑。随着市场化、信息化及 全球化的发展,人们相互间的依赖性不断增加,寻求合作日渐成为当代的主题。学者孙 柏瑛就认为,现代国家的治理是否成功取决于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网络组织的建构、信 任关系的形成及合作方式的建立防。公共管理已经演化成由政府、私营组织、第三部门 及公民个人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这一体系所形成的合作管理,是针对特定公共问题的 共同策略行动。 35孔繁斌:《公共性的再生产—多中心治理的合作机制建构》,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页。 场孙柏瑛:《当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纪的挑战》,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页。 l4 跨部门合作治理机制及应用—以汉川地震救灾为例
1.3、财务治理机制的定义及不同解读
1、国内对财务治理机制的不同解读 郭复初教授于1986年首次系统地提出了财务机制「’7]的概念、内涵等问题。 国内理论界对财务治理机制的认识主要有以下观点: l2 第二章财务治理机制理论研究现状 (l)林钟高教授认为,实现财务治理结构的前提是: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 建立激励约束相容的机制。具体涉及到的财务治理机制有制度激励机制、外部市 场评价机制和声誉机制[’"]。 (2)张敦力博士认为,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中的激励约束机制非常重要,激 励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薪金激励机制、职位消费激励机制、期权激励机制和声 誉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包括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张敦力,2002)。 (3)龚洪文博士认为,财务治理结构主要研究财务利益机制和财务管理机 制。从财务利益机制角度看,公司财务治理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样的财务制度 安排最有利于确保投资者在企业中的资产得到应有的保护和获得合理的投资 回报;从财务管理机制来看,公司治理结构要研究的是,应当如何构架企业内 部的财务活动领导体系,以确保企业的关键财务人事安排和重大财务决策的正 确有效〔’"]。 上述关于财务治理机制的观点,主要从内容构成角度对财务治理机制进行了 总结概括,但针对性、系统性并不强,并没有突出财务治理机制的内在特点。不 过,从总体上看,国内的研究成果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财权与财务治理机制问题起 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2、财务治理机制的定义 (l)财务治理机制是公司进行财权配置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与安排。从操作 角度来看,财务治理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权力机构 对公司财务权利进行配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在公司模式为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 离的条件下,股东形成了第一层次的以出资者管理为主体的出资者财务行为,公 司法人董事长和总经理行使公司法人权利和直接经营权,财务主管实质上行使着 财务决策事项的执行权与日常管理权。 (2)财务治理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各利益相关者间的财务关 系。通过财务治理机制的构建与规范,解决公司股东间、股东与经营者、股东与 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形成相应的制度安排,优化相关利益者的财务 治理决策,进行财务激励和约束,为公司财务运作构建一个基本框架,从制度上 保证公司活动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财务治理机制的涵义可概括为:财务治理机制是根据企业的财务 国有企业财务治理机制研究 治理结构,安排配置企业财权的制度设计,能够对企业财务治理活动进行调节、 规范的机制。财务治理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财务 约束机制三个方面。
1.4、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概念界定 1.腐败 腐败的原意是指食物的腐烂、变质。我们常说的腐败,多作为政治概念使用,凡是公共 权力被滥用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坏,都可以称为腐败。腐败的内涵包括与权力相联系的 个人和组织、以权力被滥用为特征的社会行为以及受到损害的国家和个人的利益。腐败是一 种社会现象,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制度、文化、风俗等的不同,人们对腐败的界定也不相同。 腐败的实质是某种权力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发生了脱变,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权力官僚 化、寻租化、特殊化都是腐败现象。腐败的产生有多种原因,思想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 的、体制上的都有。现阶段我国的腐败现象严重,呈现出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腐败金额 巨大、花样翻新、前赴后继、肆无忌惮等特征,严重影响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导致社 会道德水平下降、矛盾激化,如不及时治理,可能导致政权垮台、国家灭亡。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自互联网起步发展时期就非常重视发挥网络监督在腐败治理中的 作用。特别是近几年,由于传统的反腐体制机制问题,反腐效果并不好,腐败现象愈演愈烈, 人民群众要求治理腐败的呼声越来越强,党和政府也希望建立行之有效地防腐反腐体系。"十 八大"以后,新政府在反腐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可谓空前,不断有高官落马其中还包括政治 局委员、省部级领导干部。鉴于此,如何规范和利用网络监督途径来治理腐败,也就提上了 议事日程。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 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1。" 可以看出,随着党和政 府的重视,网络监督已经成为普通公民表达民意、维护权益、参与腐败治理等方面的快捷而 有效工具。 2.治理 治理(governance)与传统的统治(government)为相对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 理理论初步发展,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同。治理理论打破了政府是治理的唯一合法力量 的传统观念,认为治理的主体不仅应包括政府机构,还应包括普通公民和社会组织。英国学 7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 者鲍勃?杰索普(BobJessop)认为:"尽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更具多样性,在其早期的理论 范式中也往往体现得并不充分,但是,一般来说,不同的治理方式都反映出市场一国家一社 会三位一体的概念,这已成为研究现代社会的占主导地位的分析方式。" 1英国学者马克?怀特 黑德(M"arkWhitehead)认为:治理可以理解为,作为一种凭借正式治理结构进行的治理过 程,它不再主要集中于公共部门治理形式(议会、市政厅、公务员)的政治领域,而是不断 吸纳从私人部门到公民社会的一系列利益关联者。" 2 统治的主体只有政党和政府机构,是单一的;而治理的主体则包括政党、政府机构、社 会组织或普通公民,以及其他可以参与治理过程的行为者,是多元的。可以说治理是众多的 个人、组织、机构等不具备明确的等级关系的这些行为者幵展合作解决问题的合作方式,其 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范围更广、更多样化的参与者的互动过程;以及国家的主导角色都是 治理明显的特征。张康之认为:"合作治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的生成而使社会主体 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3因此,在政府治理中,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都能够 发挥其作用。特别应该指出的是,统治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或者主动 与被动关系;但是在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与治理客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并且还可以互相转 化。由此,治理理论为公民参与腐败治理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按照治理理论,腐败治理的 主体范围应该更广,除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外,还应当包括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 当前,中国腐败蔓延势头有所遏制,但腐败还是很严重,已然成为当前中国最大的危险 之一,必须釆取有力地预防和惩治措施。传统的腐败治理过程中,过于强调国家的作用,而 导致的治理主体单一、成本过高,当前腐败治理的重点强调主体多元与措施多元,因此可以 克服传统弊端,有利于提高腐败治理的整体合力和效果。事实证明,由于腐败在很大程度上 是一种特别典型的社会现象,普通公众参与到腐败治理过程中,不仅可以很好地发挥公众的 监督作用,起到惩治、遏制和预防腐败的作用,宣传教育公民对腐败的认识,降低全社会对 腐败问题的容忍度,逐步消除腐败文化滋生的土壤。传统的统治局限于政府本身,而治理的 着眼点则是整个社会。 2013年底,党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其中的"治理"与国外政府"治理"理论有相似含义,都十分注重如何正确处理好政府 与市场、社会的关系问题,都有政府与社会自治力量合作共治、共同善治的内涵。但也略有 8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 区别,我国的"治理"对应"管理",更多的是对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革新,更加注重完善 制度安排,系统性解决问题,更加注重实施顶层设计、整体性解决问题,更加注重社会共同 参与、协调性解决问题。本文将治理理论的理念运用到中国腐败治理实践中,对形成腐败治 理的新思路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对于改变传统的中国腐败治理系统,开创新的领域和 途径进行积极的探索,即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仍然要发挥重要的作用,但不是腐败治理的 唯一力量,应该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的作用,从而增强腐败治理力度,不断消除腐 败现象产生的社会环境,形成全民防腐治腐的新格局。 3.网络监督 对于网络监督的界定目前学界没有统一意见。有观点认为,网络监督在本质上属于舆论 监督的一种,是民众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权利和行为,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 是一种社会对公共权力的监督1。网络监督的实质就是现代民主政治下的公民政治参与、现 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群众监督2。本文研究的网络监督,是基于腐败治理角度下的,其实就 是传统各类监督在新技术、新环境下的发展,是一种新的监督方式,是监督方法的新拓展, 网络监督通过网络监察主动发现问题,查处腐败;或者通过网络曝光途径,形成强大的舆论 监督态势;或者通过网络举报等方式,揭露和反映各类腐败社会现象,促使国家相关部门介 入调查,从而达到治理腐败的目的,使公众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参与国家治理过程中来。 网络监督的主体是指运用各种网络工具对各种所关心的内容进行监督的纪检监察部门、 广大网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客体主要是指受网络监督的政府公共权力部门及其执行者、 各类政策方式等,媒介是互联网。与传统的行政监督方式相比而言,网络监督更具优势,网 络监督机制在治理腐败中开拓了新途径,广大网民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地表达想法 意见,为公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当然,网 络监督也有其固有的缺点,影响其效果的发挥,就像一把双刃剑。但是,我们应该认可和接 受网络监督,把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予以保护,通过网络监督并利用网络监察、网络 举报线索开展腐败治理工作。当然,我们要完善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要不断提高技术手段, 管好用好互联网,维护网络信息安全。适应形势,相关部门更应该加大对网络监督的规范管 理,如果政府相关部门不能紧跟形势的发展,不能制定出台法律制度,任其发展,可能会导 致网络监督偏离正确的方向,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国家安全。 9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 4.机制 机制这个词最早来源于希腊文,本意指的是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如今,机制含义很 多,被广泛应用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泛指其内部组织和运行变化的规律,也可以说机制 就是制度加方法或者制度化了的方法。机制通过一定的方式把各部分联系起来,协调运行发 挥作用,各种有效、管用的方式、方法的提炼和归纳总结后形成机制。机制不同于方式、方 法,方式、方法没有上升到理论层面,机制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可以说是在实践基础的方式、 方法的总结,机制是多种方式、方法的结合,共同发挥作用。本文探讨的机制,就是网络监 督在实践中有效的、系统的、多种方式方法的总结和统一,从而形成的机制,通过法律、制 度机制的共同作用,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用。 (二)网络监督的基本理论 1.权力制约理论 权力制约原则最早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监督原则的 总称。近代分权学说代表是洛克、孟德斯鸡等。洛克的《政府论》中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 执行权和对外权三种。他主张权力要分立,还要对它们进行限制,实现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 洛克说:"社会始终保留着一种最高权力,以保卫自己不受任何团体、即使是他们的立法者的 攻击和谋算"。可以说,权力制约,有必要建立一种机制,通过权力限制权力的分权;也要靠 人民参与控制政府,反映了内外结合,全面控制思维。孟德斯鸡认为权力制约可以采取行政、 司法、立法三权分立的形式,后被广泛认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保证,解决了政治制度出现的 部分问题。权力制约理论强调以权力制约权力,以社会公民、社会组织来制约权力,以法律、 道德来制约权力。开展监督也是制约权力的方式,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围绕权力展开,网络监 督是传统监督的拓展和延伸,也是一种制约的方式。 2.善治理论 善治,可以理解为良好的治理、良好的政治。善治理论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 到实践中的最好效果。也就是说,善治是政府治理的最高标准,是社会治理发展的最高目标。 善治下的政府是讲求效率和效能的政府、是公民广泛参与的政府。俞可平发展并引入了西方 学者提出的治理与善治理论。善治理论主要体现的是治理效果能够有良好的绩效,如政治效 果、管理效果、经济和社会效果。当今世界的发展变化之一,便是政府行政过程正在从传统 的统治逐步走向现代的治理,从善政走向善治,对于现代化的当代中国来说,主要任务就是 10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 改革传统的高度集权、党政不分的政府行政模式,实现以服务、责任、法治、透明的善治政 府。使得公民与公共机构良性互动,公民与社会组织责任提升、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取得良 好的管理效果,形成某种机制。从而使得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 家的体制机制建设合理有效,广大民众的创造力、积极性得到最大发挥,政治经济文化等文 明程度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和谐发展。 张尚仁认为"善治"这个译名,出自老子《道德经》第八章"正善治"。老子的《道德经》, 提出了系统性的"善治"的社会管理理论。该理论认为,对社会的管理应以柔性为主。"柔" 与"和"是"道"的本质属性。柔性的社会管理,其内涵包括"天下神器"、"为无为,则无 不治"、"以正治国"及无形管理比有形管理更重要的思想。就是说,社会的治理者,必须高 度重视民生;要在民众中形成淳朴的社会风气;不要与民争利,在利益面前要将自己摆在最 后;管理民众时,管理者一定要起到好的表率作用;要"居其实不居其华",还要注重自身的 修养。 3.人民主权理论 人民主权理论认为国家的主权应该归全体人民所有,政府组成应该由人民通过某种方式 .:! 产生并服从人民的意志。其基础来源于十八、十九世纪民权思想的启蒙运动,代表人物是卢 梭等人,主张主权属全体国民。人民主权理论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得到实践,主要是针 对当时封建君权、神权、特权提出,人民主权理论促进了欧洲乃至美国的民主进程。我国的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行使监督的权力。 11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
1.5、村镇银行运行机制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界定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村镇银行界定2.1.1 村镇银行界定 根据银监会 2007 年 1 月 22 日出台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村 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 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的农民、农业和农村经 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规定》中指出,村镇银行的设立地点是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 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1)村镇银行特点 根据《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 干意见》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村镇银行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产权结构。村镇银行的主要组建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最大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 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 20%,单个自然人股 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 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 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股本总额5%以上的, 应事前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批。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出资组建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形式的村镇银行。 第二,治理结构。与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同,村镇银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属一级法人机 构,组织结构扁平化,决策链短、反应快,可以根据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迅速作出决 策,其经营市场化,业务流程更加贴近农村实际。机构规模小、公司治理灵活简洁,业务简单, 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和设置公司组织架构。 第三,经营目标。坚持"立足地方、服务村镇"的市场定位,亲农、帮农、惠农,限定经营 区域。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将可用资金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 款应首先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可将富余资金 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购买涉农债券或投放当地其他产业。 第四,经营特点。业务上直接受银监局监管,独立性强,摆脱了地方政府控制,凭借人缘地 缘优势,能有效搜集客户信息。经营管理模式灵活,它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放贷款坚持"小 额、分散、流动"原则,摒弃了繁杂的流程,手续简洁,审核迅速。 (2)村镇银行与一般商业银行的区别 村镇银行属于农村小型商业银行,与一般商业银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共同点主要在于, 商业化经营、追求利润、规避风险等。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注册资本和资产规模要求不同。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和资产规模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 要小得多。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而目前设 9 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城市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1亿 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第二、市场定位不同。截至 2003 年末,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包括 4 家国有商业银行、12 家 股份制银行和 112 家城市商业银行,其机构数量分别占机构总数的 0.01%、0.03%、0.32%,存款 金额分别占存款总额的 64%、16%和 6%。这些商业银行市场定位高度趋同,大都"贷大不贷小, 贷城不贷乡"。其中,农业银行农村贷款比重变化,如图 2 所示。 图 2 农业银行农村贷款比重 Fig.2 The proportion of agricultural loans by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资料来源:吕珊珊,我国村镇银行经营模式及其绩效研究,河南理工大学, 目前,商业银行服务对象已转变为城市优良客户、城镇高收入群体和行业垄断性客户,基本 不再直接面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村镇银行利用人员地缘优势进行低成本信息收集,服务于小 额、分散、个性化的低端市场,解决农户和微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村镇银行是独立法人,经营 决策灵活,开展业务"短、频、快",贷款流程短,不用上报审批,一笔贷款只需要几天就能发 放,而一般商业银行通过一层层上报和审批,一般要经过一两个月的流程。 (3)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区别 总的来说,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都是农村社区性金融机构,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服务 对象基本相同。二者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全部资产对机构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 利,其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二者都以存贷款业务为基本业务,中间 业务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共同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共同遵守银行金融机构 贷款利率的相关规定,例如都遵守法定存贷款利率,只是围绕基准利率浮动的范围不同而已。具 体来说,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区别有如下几点: 第一,注册资本。村镇银行在县(市)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在乡(镇) 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 次性足额缴清。农村信用社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但其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 不用一次性全部交齐,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门槛比农村信用社要低。 第二,发起人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村镇银行发起人或出资人中至少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这里所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 10 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设立农村信用社的基本条件并无此限制 性规定。 第三,治理结构。村镇银行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村镇银行可 以设立董事会行使决策和监督职能;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而由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相关职责;规 模较小的村镇银行,可以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兼任行长;村镇银行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可根据 需要设置不同的专业委员会,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则采用"三会"制度, 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其中,社员代表大会是农村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实行 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监事会是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机构。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农村信用社的"三会"制度往往流于形 式,出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28]。 第四,服务的地域性。农村信用社开展业务类型比村镇银行多一些,但都以存贷款业务和转 账结算为为基本业务。只不过村镇银行不能超出县域经济区域办理存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资金 较为充裕,业务可以朝着其他商业银行方向发展。 2010 年 4 月 20 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允许西部除省会城市外的其他地区和中部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地 (市)为单位组建总分行制的村镇银行。 按照《通知》规定设立的村镇银行,总行设在地(市),办理除贷款以外的经银行业监管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支行设在地(市)辖内所有县(市)。总行吸收的存款除上缴存款准备金和留足备 付金外,应主要用于支行发放贷款,支行吸收的存款要全部用于当地。设立地(市)村镇银行,其 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中应至少有 1 名独 立董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标准执行,原则上支行应与总行同时开业,其他行政许可要求按照县(市)村镇银行组建 有关要求执行。 为了与按照《规定》设立的村镇银行相区分,我们将按照《通知》设立的村镇银行叫做地(市) 级村镇银行。各级村镇银行相关设立标准如表 1 所示: 11 表 1 村镇银行相关设立标准 Tab.1 setting standards of rural banks 指标名称 机构类别 有关规定 乡级村镇银行 不低于100万 注册资本 县级村镇银行 不低于300万 地(市)级村镇银行 不低于5000万 最大或惟一股东 银行业金融机构 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不低于20% 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 持股比例合计 不超过10% 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 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 其关联方持股比例合计 不超过10% 股权结构 单位或个人持股 超过 5%的事前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 境内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未并表和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均不低于8%且主要审慎 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 盈利; 境外金融机构 最近5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最近2个会计年度 连续盈利;银行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 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 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0% ; 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 10诚%信以记上录;良 好;上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 境内自然人 有股完,不全民得事以他行人为委能托力资;金有入良股好。 的诚信记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 投资人主体 入股资金来源合法,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 准入资格 董事长、高管人员 以从事上银);行大业专5(年含以)上以,上或学相历关。经 济 8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2年 筹建 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决定 审批权限 开业 银监分局受理 审查并决定 公司治理 新设立或重组的村镇银行 可只设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行使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职能。董 事会可不设或少设专门委员会,并可视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管 理小组或岗位,规模微小的村镇银行,其董事长可兼任行长。 监管指标 新设村镇银行 于任10何0时%间,资内本控充、足贷率款不集得中低、于资8%产 流,资动产性损满失足准监管备充要足求率。 不得低 业务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 资料来源:国家银监局相关政策资料整理 12
1.6、相关概念的界定及研究现状
1.2.1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1.2.1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的 垃圾产量越来越高。目前垃圾治理问题在城市环境治理中的问题较为突出,严重 制约着城市的生存与发展。"治理"这一词语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愿意是控 制、引导和操控;"城市垃圾治理"属于"环境治理"的一个方面,环境治理的 过程涉及一系列问题,比如:"治理的主体与客体,治理的方式与途径,治理的 成本与效益,等等。"①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 3 广州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论文 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①笔 者将"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界定为:政府通过立法、政策、管理、技术以及设施 等各个方面的措施力求保护和改善公众的生活环境,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 源化和无害化的利用,使城市的经济发展在保护环境下进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 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进程、促进城市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目前研究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学者众多,据笔者在中国知网搜索,研究生活 垃圾治理的领域比较丰富,主要从计量经济学领域、能源经济信息与管理领域、 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领域、工业工程领域、公共管理领域 等。就公共管理领域而言,很多的文章给政府提出了对策建议,比如张慧认为必 须:"转变政府职能,由全面的服务者变成市场的监督和协调者。"②邱丹文就番 禺垃圾焚烧事件对环境抗争事件中利益团体的互动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认为: "普通民众必须遵守政府的政策和规定,因此在利益表达的过程中障碍重重。"③ 并就政府、媒体、公众提出相应的建议。胡丹也从政府、媒体、公众互动的角度 探讨了番禺垃圾焚烧的选址事件。重点分析公众、媒体、政府如何通过共同参与 这场环保"公共议题",形成一种"互动"的传播模式,并对三重参与主体在参 与公共议题传播过程中所担当的角色进行探讨性的总结。④张寒则以厦门市垃圾 处理厂的建设为例,分析政府和公众间的环境风险沟通因缺乏信任而受到阻碍。 改善环境风险沟通现状,需要重塑决策者与实施者、专家与公众、政府与公民间 的社会关系,建立和维持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⑤纵观上述研究,或多或少已经 意识到垃圾治理问题需要政民互动,但单单就政民互动展开研究的文章少之又 少,但不难看出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政民互动机制建设的迫在眉睫。 国外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起步较早,早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英国、德国等国 家就进行了垃圾分类,并很早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我国则在二十一世纪初才在 几个城市进行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至今大多数的公众仍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 惯;焚烧技术在国外垃圾治理中较常见,据 2009 年中国统计年鉴记载,日本 74% 的垃圾用于焚烧产生再生能源,而广东仅有 36.1%;在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面, 4
1.7、企业专利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的定义
作为一种文字上的启示,定义只是利用一个独立的词来给出语言上的界说, 主要是一个标明界限或使一种事物与其他事物区分开来的问题。7作为一种思维 方法,定义终究以形成并统一对事物的认识为依归。8而且,在借助语言描述事 实或者问题时,明确的定义是科学研究成功的前提。如果没有确定的定义就不 可能清晰地思考和科学地认识。同时,只有语言表达方式统一才能使科学交流 成为可能。既然术语已经成为对话者能否相互理解的问题,那么在对术语的内 容不能或不可能达成一致时,就不可能进行有意义的、实质性的对话。9因此, 尽管定义一个概念既无聊乏味,又十分辛苦,10但是鉴于企业专利证券化作为企 业进行融资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方式,已被世界很多国家广为实施,而迄今法学 界对于企业专利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尚没有给出一个科学的定义,为了更好地 界定企业专利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的概念,本文在此试对企业专利证券化风险 隔离机制的定义加以探讨。 由于企业专利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是风险隔离机制的特殊形式,从属于风 险隔离机制,因此要给出企业专利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的定义,需首先研究作 为其上位概念之风险隔离机制的定义。 关于风险隔离机制的定义,学者们有不同看法。郑彩琴认为:"风险隔离, 又称为资产的风险隔离,是指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将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 13 与发起人的财务风险相隔离,以确保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按证券化结构设计向 投资者偿付证券权益,实现资产信用的过程。"11洪艳荣认为:"证券化得以完成 的关键,也是证券化结构的最高目标,在于将产生现金流的资产与发起人的任 何财务风险相隔离,确保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得以按照证券化结构设计向投资者 偿付证券权益,实现资产信用融资。"12这一过程就是资产的"风险隔离"。上述 洪艳荣和郑彩琴对风险隔离机制的定义固然有其可取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 二者的定义并没有切合风险隔离机制的全部实质。因为风险隔离机制需要隔离 的风险不仅仅是发起人破产风险,还有未真实销售风险,实体合并风险等。由 上所述,笔者试借鉴资产证券化语境下风险隔离机制的定义,并结合专利证券 化自身的特有属性,对企业专利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作出定义。在笔者看来, 所谓企业专利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是指在企业专利证券化过程中,将未来能 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可证券化专利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一般破产风险相隔离, 以确保按照证券化结构设计付给证券投资者收益,同时防范专利证券化过程中 由于专利自身特点所引发的风险、SPV 自身破产风险、专利基础资产未真实销售 风险以及其他相关风险的机制。质言之,企业专利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就是有 关企业专利证券化的风险隔离机制。 由于在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需要发起人将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交予 SPV,SPV 以此基础资产为支撑发行证券,因此资产证券化运作按照其流程可以 分为两个环节:资产的风险隔离(riskremoteness)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及交易, 其中资产的风险隔离是资产证券化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基础环节。13作为资产证 券化的特殊形式,专利证券化特别是企业专利证券化也不例外,其运作流程也 可以相应分为两个环节,即专利资产的风险隔离(riskremoteness)和专利资产支 持证券的发行及交易,其中专利资产的风险隔离是专利证券化的第一个环节, 也是基础环节。 综上所述,借鉴其他学者已有相关成果,绘制专利资产证券化模式图如下: 14 (此图系作者根据有关资料整理) 由上图不难看出,在企业专利证券化过程中,风险隔离机制的作用十分重 要。起风险隔离作用的载体是 SPV,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起到隔离原债权 人的破产风险的作用,另一方面将可证券化的原始资产与原债权人相分离,使 该资产得到较多保障。14而其核心目的则在于将发起人的其他财产与专利证券化 的基础专利资产相分离,降低专利证券化实施过程的风险。 当然,在企业专利证券化过程中,承担风险隔离功能的载体即 SPV 由于专 利证券化的特殊性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一,在效用上,该 SPV 要求专利权在 现实债权中可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其二,在结构上,SPV 要求被证券化 的专利权应在种类、信用等级、期限等方面具有相同性,以便在证券化结构中 对资产池中的专利权资产进行风险分离和重组;其三,在来源和数量上,作为 载体的 SPV 要求企业专利应该尽量多类别化。除此之外,为了避免地区经济危 机的冲击而影响专利权使用人履行债务,所以要求专利权使用人也就是原始债 务人也应当分布在不同地区,同时,只有专利权使用人在数量上达到一定规模, 那么专利权收益才会相应的达到一定规模,这样通过专利规模经济收益可以抵 消专利证券化过程中较高的交易费用。 综上所述,企业专利证券化主要是针对具有经济效益的专利,在固定可预 见经济效益的条件下,通过一定的资产结构安排和调整对基础资产中风险与收 益要素进行统筹和重组,然后转移到 SPV,而 SPV 的作用是有目的的将专利证券 化的资产与专利权权益人的非证券化的资产区分开来,从而使专利权收益人和 该专利证券化资产债权分开,这就从根本上隔离证券化带来的市场风险,特别 是对于专利权受益人在面对破产风险时,不会涉及专利资产本身,从而保证专 利证券化资产的正常运作。在此,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专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相比较其他的资产更容易受到诸如由盗版、模仿所引起的专利权侵权,专利权 15 权利瑕疵的风险、专利权贬值的风险以及专利产权存续期和有效性的限制等的 影响,这都会直接影响到证券化流程中可预期现金流的稳定和规模,进而影响 利用专利权进行证券化所产生的收益。
1.8、农业小企业融资机制的概念
1.融资机制的概念 融资是资金融通的简称,是资金从超额储蓄部门流向超额投资部门的现象。而"机制"则是 经济学从工程学和生物学借用的概念,原表示机械装置或生物机体通过其各个组成部分各自的运 18 动和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产生某种特定的总体功能,"机制"一词本身就有体系、过程的含义。 所谓融资机制就是指资金融通过程中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作用关系及其调控方式,包括融资主体 的确立、融资主体在资金融通过程中的经济行为、国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方式以及确保促 进资本形成良性循环的金融手段等诸多方面。作为经济运行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融资机制的意 义就在于疏通储蓄向投资转化的通道,更好地利用融资工具动员储蓄并将之转移到投资领域。因 而,融资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既是资金筹集、资金供给过程,同时也是资金配置的过程。 图 2.1 融通资金流向 Figure2.1 Capital flows 融资机制发挥作用是通过参与融资活动的各经济主体(即资金供求方),利用各种金融工具, 采用一定的方式,通过金融市场或各种机构,操作融资客体双向流动并使其增值的过程,也即各 经济主体通过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实现融资客体(资金)在全社会的优化配置,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融资主体、融资方式、融资环境是整个融资过程中的主要构成要素,这些要素之间的作用关 系与调控方式构成了一定制度背景下的融资机制。 2.融资机制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角度,可以将融资机制进行以下分类:按照储蓄与投资是否在同一主体内完成, 可分为内部融资机制和外部融资机制;按照融资过程中体现的信用关系不同,可分为财政融资机 制与金融融资机制。 (1)内部融资机制和外部融资机制 内部融资机制,是指储蓄主体将内部积累的储蓄资源直接用于投资。这一融资机制,不涉及 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储蓄者与投资者是二位一体的。内部融资机制的优点是方便简洁、融资成 本低,缺点则是储蓄规模与投资需求可能在时间上与空间上不一致,致使投资规模因储蓄不足而 受到限制。在现代经济社会,这种内部融资机制不占主导。 外部融资机制,是储蓄者的资金不用于自身的投资项目,而是通过购买股票、债券、存款凭 金融市场 银行等中介机构 资金供给方 资金需求方 直接借贷资金 还 本 付 息 贷 款 收 回 本 息 购 买 存 款 凭 证 购买证券 发行证券 19 证等金融产品的方式,将资金转移到投资者手中,并由投资者完成投资过程。 由于我国农业的"弱质性",农业小企业自身积累不足,单纯依靠内部融资机制难以支撑企 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内部融资机制相比,外部融资机制虽然手续相对繁琐、融资成本较高,但它 有利于储蓄资源的充分动员和投资方向的正确选择,可以提高全社会资金配置效率,是现代市场 经济条件下社会储蓄向社会投资转化的主导机制。 (2)财政融资机制和金融融资机制 财政拨款型融资机制,是指通过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一方面运用各 种财政手段(主要是税收、发行国债等),从社会其他经济主体聚集一部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 则通过各种渠道将财政收入支用出去。这一收支过程不仅决定了政府部门的储蓄和投资规模,而 且深刻影响着国民部门的收入分配和储蓄形成。财政融资机制是一种缺乏市场中介的融资机制, 是政府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取得资金的融资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融资作为弥补市场缺 陷、纠正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对调控国民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杠杆作用。在某些国家 的特定阶段,它可能在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中起主导作用,如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融资机制,就 是典型例证。在现时期转轨经济中,财政融资机制面临着双重改革:一方面要合理定位财政融资 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角色与功能;另一方面,则应强化财政融资机制的宏观调控能 力。 金融融资机制,是指以金融产品的交易为核心,以融资成本——收益比例为杠杆,引导金融 资源向高效益产业部门有序流动的机制。金融融资机制由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三大基 本要素构成。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媒介下,储蓄主体与投资主体按照市场化、平等化、效益 化原则进行金融产品的交易,从而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金融融资机制又可划分为直接金融机 制和间接金融机制。直接金融融资机制一般指证券市场融资,是资金需求者依托证券市场向资金 供给者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取得资金的融资方式;间接金融融资机制则是指银行信贷融 资,即银行部门作为中介机构,保证资金供给者向资金需求者进行以偿还为条件的货币借贷行为 。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小企业的融资机制自然是以金融融资机制为主,但鉴于农 业小企业自身吸纳资金的弱质性以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本文所研究的融资机制也 包括财政融资机制的内容。 ★6崔宗河,2005,《小企业信贷与农业银行市场战略定位》。 21 表 3.1 2006 年乡镇企业完成投资资金来源 Table 3.1 the sources of investment funding for township enterprises in 2006 国家及有关部分扶持资金 金融机构贷款 引进资金 自有资金 其它资金 合计 金额(万元) 05 192455 比重(%) 0.79 11.88 25.22 55.64 6.46 100.0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乡镇企业年鉴数据整理得出。 由于历史的原因,农业小企业起步较晚,原始积累基础薄弱,多为农民自筹或单位积累,缺 少初始资本是困扰农业小企业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另外,内源融资主要来自企业的利润积 累,其能力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利润水平、净资产规模和投资者预期等因素。我国的农业小企业, 由于制度不完善、生产能力过剩、结构不合理、设备老化等诸多问题,造成利润率不高,2006 年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利润率仅为 5.1%,7因此资本积累速度缓慢。民营农业小企业多采用家族成 员或朋友入股筹资,资金量比较有限,所以企业所有者通过内部融资渠道来筹措资金比较困难 。 此外,过于依赖内源融资,既是农业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一个重要表现,也是当前中国金融结 构缺陷的一个反映,反映了当前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的低效率和我国农业小企业直接融 资空间狭小的问题。 2.农业小企业信贷融资困难 尽管农业小企业在创办时期大部分资金来源于自我积累和自筹,但由于其发展时间短、利润 水平低,导致其自我积累能力有限,农业小企业要想获得快速健康发展,还要依赖于外源融资。 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农业小企业要想直接从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或者风险资本较难,获得外来 资本除进行私人借贷外,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国家统计局曾对我国中小企 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项调查,在被调查的 312 个样本中有 81.35%的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主要 渠道是通过银行贷款。而在获得人民币短期贷款方面,有 81.99%、7.27%与 30.87%的企业分别 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与城市合作商业银行获得的。也就是说,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 的重要外部融资渠道况。但即使这样,我国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全部中小企业的 10%左右。 银行作为市场经济的利益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仅向符合准入条件的中 小企业提供贷款,更多的资金贷款则是投向大型企业。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大企业流动资金的 29%来自银行贷款,而中小企业只有 12%的流动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雇员少于 20 人的小企业流 动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仅有 2.3%,中小企业有 80%缺乏资金,30%的企业资金十分紧张。 据《工商时报》2001 年 7 月 16 日刊载的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组织的千户中小企业问卷调 查结果表明:1/4 的企业获得了银行信贷支持;1/4 的企业未要求信贷支持;1/2 的企业不完全具 备贷款条件,未能获得支持。中小企业普遍反映银行的信贷条件过于苛刻,无法使他们获得需要 的贷款。另据国家近期对中小企业发展较好、信用担保机构较多的省份调查,中小企业因无法落 实担保而被拒贷的比例为 23.8%,再加上 32.3%因不能落实抵押被拒贷的,拒贷率达到 56%。 考虑到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存在知难而退的现象,可以知道中小企业实际的贷款申请的成功率 还要低。 7根据中国乡镇企业年鉴数据计算得出。 22 表 3.2 不同规模的企业贷款申请商业银行拒绝率比较 Table3.2 rejected rates of loan applications 企业规模(人 数) 申请数量 (家) 申请次数 (次) 拒绝数量 (家) 拒绝数量的 比率% 拒绝次数 (次) 拒绝次数的 比率% ≤50 736 .95
51-100 360 648 203 56.39 375 57.87 101-500 159 507 65 40.88 224 44.18 &500 46 152 12 26.09 37 24.34 合计 8 58.26
资料来源:李扬、杨思群著:《中小企业融资与银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年版,第 80 页。 我国农业小企业较于非农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加困难,目前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的 农业小企业比例更是不足 5%,2006 年底短期贷款余额中,农业贷款与乡镇企业贷款合计仅占 19.72%8。 表 3.3 2006 年金融机构人民币短期贷款年底余额 Table3.3 Short-term loan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t the end of 2006 单位:万元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短期贷款
其中:农业贷款 11
13208 乡镇企业贷款 62 22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经济年鉴数据整理得出。 3.农业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与银行信贷相比,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对农业小企业的开放程度更低。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处 于起步阶段,证券市场自建立至今被赋予为国有企业服务的特定功能,尤其是目前国有企业处于 困境的情况下,政策严重倾斜,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也有严格限制,正 规的股票债券融资渠道满足不了农业小企业多层次的直接融资需求。2006 年农、林、牧、副、 渔业上市公司仅有 38 家,食品、饮料上市公司有 61 家,两项合计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 6.9%9 。 无论是股票市场还是债券市场,它都规定了企业进入的最低门槛,如要进入沪深两地"主板" 市场发行股票,其净资产不得少于 6000 万元,最近三年要连续盈利等,而要发行债券,其发债 主体的净资产不得少于 6000 万元,平均可支配利润足够支付全部债息。按照这样的条件,绝大 多数农业小企业是不可能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来筹集资金的。 我国已于 2004 年 5 月在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但中小企业上市条件与主板市场基本相 同,与真正的创业板相比,中小企业上市的门槛较高,会使一些好企业达不到上市条件而被拒之 门外。2006 年底,我国有 181 家中小企业通过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与 4200 多万家中小企业的 总量相比只是凤毛麟角。其中农、林、牧、副、渔业上市公司有 3 家,食品、饮料上市公司仅有 2 家。我国的创业板市场虽早在筹划之中,却迟迟未能开辟,多数高科技型小企业仍难以筹措发 展所需的资金。而可为广大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地方证券交易市场和风险资本市场也尚未列 上议事日程。这类小型资本市场的缺失,使小企业丧失了直接融资渠道。 8根据中国经济年鉴数据计算得出。 9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计算得出。 ★10梁冰,2005,《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及融资状况调查报告》。★11梁冰,2005,《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及融资状况调查报告》。 25 一方面大多数农业小企业管理者对内源融资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企业自我积累的意识差。内 源性融资是企业不断将自身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也是企业挖掘内部资金潜力, 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的过程。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只要企业不是处于简单的再生产状态,对资 金的需求将会不断扩大,内源性融资自主性强,是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融资渠道,应该为各种 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所重视和采用。然而农业小企业管理者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内源融资的 重要性和意义,自我积累意识淡薄,内部利润分配中存在短期化倾向,缺乏长期经营的思想,很 少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用自留资金来补充经营资金之不足。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时间较短,严格意 义上的企业,应该从 20 世纪 90 年代初才刚刚起步,农业小企业的创业者们自身的资本积累尚不 足以支持企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农业小企业赢利水平普遍不高,留存收益偏少。留存收益指企业历年实现的利润 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利润。它与资本金的区 别在于,资本金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资本投入,而留存收益则来源于企业的资本增值。企业的留存 收益是企业内源融资的重要渠道。然而,留存收益提取的基础是利润,由于我国的农业小企业多 数为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平均利润水平不高,2006 年农副食品加工业的利润率仅为 4.45%,因 此仅依靠利润留成作为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远远无法满足企业投资发展的需要。这种状况不仅 给我国农业小企业生产和再生产的资金所需带来困难,而且会失去许多市场机会,在竞争中处于 不利地位。 3.税费负担重,自身积累乏力 非公有中小企业除了缴纳 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使它们的投资 收益大大削减。农业小企业由于产业弱质性,自身盈利能力比较低,在高税收政策的影响下,更 加积累乏力,资本增长缓慢。
1.9、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概念
1.1.1 企业技术创新的含义1.1.1 企业技术创新的含义 "技术创新"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 熊彼特于 1912 年在其著作 《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来的。熊彼特的观点是:"创新"是企业家将"生产要 素和生产条件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组合’,引入生产系统以取得‘超额利润’的 过程。①"从熊彼特的表述,我们可以看出:"技术创新"首先是一种经济概念, 是一种经济发展观。他的理论没有将技术创新划入纯科技概念内,十分重视技术 创新与经济发展甚至社会、文化发展相结合,强调在经济转型中的技术创新的重 要作用。这一点是熊彼特理论和其他创新理论的重要不同之处。 技术创新具有以下特点:1."技术创新"以市场为导向。2."技术创新" 以 获得竞争优势为目的。3."技术创新"是包括产品或服务从概念提出,到通过研 发或引进获得所需的技术,再到工程化,直至最终产品或服务顺利进入市场,实 现资金回笼的全过程。4.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组织创新也包含在广义"技术 创新之内"。5."技术创新"中最有能动性的是企业家。他们将各种生产要素的 重新组合,在正确的时间,实现技术创新 企业与技术创新联系十分紧密。创新是企业的本质特征。清华大学教授傅家 骥指出:"技术创新是贯穿企业研发、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的行为。它始于创新 机会的出现,企业家权衡企业资源进而决定怎样利用以及何时利用机会实现企业 的创新,终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成功在市场上销售实现资金回笼②。 从傅家骥教授给出的企业技术创新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他定义的企业技术 创新范围很广,几乎囊括企业生产经营方方面面的创新,特别强调技术创新的成 功实现性。只有取得经济效益,获得商业成功的技术创新,才能促进企业持续创 新,更具有研究意义。 4 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10、中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的定义
在对中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做出有关定义前,笔者认为需要先了解"商业贿 赂"和"跨国公司"两个基本的概念。 (一)商业贿赂的定义 关于"商业贿赂"目前尚未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法律概念。大致看来,商业贿 赂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广义上的商业贿赂是指与商业活动有关的各个环 节的贿赂行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即只要是为谋 取市场上的不正当交易机会,而釆取的以请客吃饭到送"红包"、银行卡,再到技 术顾问费、服务费、咨询费、科研费、赞助费、促销费、劳务费、提成奖励、服 务佣金、零用报销等,都属于商业贿赂范畴。也可概括地说,商业贿赂指市场参 与者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故意釆取各种贿赂手段,侵害正常市场 竞争秩序的行为。狭义上的商业贿赂概念,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 利的交易条件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帐外暗中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好处。 在中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界定上述给予好处的行为是否为商业贿赂违法行 为,还有是否"如实入帐"和是否"公开"这两个十分重要的法律标准。只要交易双 方在"帐外暗中"给予或接受回扣的便可认定为商业贿赂违法行为。我国1993年 实施的《反不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总局1996年出台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 为的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都坚持了"如实入帐"和是否"公开"这两个标 准。然而"帐外暗中"的法律标准相对偏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 故笔者认为需要设定一个更高的法律标准。根据《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 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 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规定可见,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 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 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 为。此外,中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商业贿赂的定义为"商业贿 赂是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釆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 以提供或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二)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的定义 国际上对"跨国公司"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的说法,笔者则借用联合国跨国公 司研究中心的解释,将跨国公司定义为: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 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些企业的业务是通过 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可以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 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其他的因素,使得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 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在分享知识、资源和分担责任方 7 面。跨国公司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拥有资产,包括工厂、矿山、销售和其他 营业机构的所有企业,典型的跨国公司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厂商,以寡头垄断为主, 拥有上亿美元的销售额,其子公司分散在几个国家。 从"跨国公司"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跨国公司"模式是以母国企业为核心企 业,以母国在东道国投资成立的实体企业为分支的跨国经营形式。观察目前中国 企业海外投资情况,"跨国公司"模式实际上可以视为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的 主要形式。因此,通过引入"跨国公司"的概念,从而能够更加形象地体现出,中 国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的组织形态,即由中国国内企业作为核心,对外投资,在东 道国成立经济实体,与中国国内企业一同开展跨国经营的经营模式。 (三)中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的定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中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是指中国企业以跨国公司的组 织形式,在中国(母国)之外的其他东道国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过程中,为谋取商 业利益,而故意釆取各种贿赂手段,侵害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另外,就"海外商业贿赂"的界定来看,虽然目前没有统一的认识,但笔者认 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仅指狭义上的海外商业贿赂,即在国际商事交往中, 一国私营部门或其职员、代理人为谋取或保留商业利益,对另一国公共职能部门 官员给予或承诺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意图影响该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共职责时的 行动或决定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美国、英国、德国所规定的海外贿赂行为 及经合组织公约所规定的行贿外国公职人员都属于此类。第二类是广义上的海外 贿赂行为,即除上述海外贿赂行为以外,还包括外国企业或个人对本国国家公职 人员行贿的行为,以及在国际商事活动中,私营部门之间所进行的贿赂活动,如 联合国、国际商会和欧盟理事会制定的有关规定。但本文中,中国企业海外商业 贿赂行为,是从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角度考量,危害东道国的正常市场竞争秩序, 显然是指狭义上的海外商业贿赂[6] 。二、海外商业贿赂的形成原因 海外商业贿赂的形成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笔者总结了以下几点原因: (一)各母国对其在海外的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当地的商业贿赂釆取漠视态度 历史上看,跨国公司的成长始终与腐败和贿赂纠缠不清。西方现代资本主义 已经发展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垄断资本与国家政权 相互结合,国家政权为它代表的垄断资本服务。伴随着垄断资本与国家权利逐渐 加深结合程度,权力与垄断资本结合的越来越紧密,资本从权力中能够得到更多 的利益。当代跨国公司的成长充分体现了上述发展路径。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 阶段稳步壮大的那些私营企业,更有能力通过贿赂议员、政治献金等公开或不公 开的方式寻找政府中的代言人,为企业在竞争中赢得利益。在权力的协助下,上 8 述企业的发展,渐渐脱离了自由竞争时代下通过重点依靠发展科学技术、减少生 产成本、加强管理效率等方式来加强竞争力,转为通过依靠权力,在自身已经具 备的规模下,采取垄断经营的方式,即可以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又可以限制竞争 者进入。一旦等到这些公司壮大到有实力开展海外经营时,背后的本国政府出面 为这些企业海外投资创造条件,消除障碍。世行行长詹姆斯?沃尔芬森就曾指出, 其他发达国家配合美国开展治理反跨国公司海外行贿活动积极性不高,就是'泊本 国企业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实力受到影响。由此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腐败 活动得到了本国政府的默许与支持。此外,即便政府对某些海外行贿行为进行处 罚,有时也难免投鼠忌器,处屈力度便若。典型的案例便是2001年美国监管部 门对IBM公司为获得阿根廷银行业的项目实施的贿赂行为进行处罚,但罚金仅 为30万美元,这对于IBM公司超过850亿美元的年营业额来说,简直不值一提。 另外,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有些国家甚至还把跨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相关费 用作为营业支出在企业赋税中减免。由此可见,跨国公司在其成长过程中就一直 和权力相结合,一旦到了海外经营,母国政府放松了监管,东道国政府监管不力, 才使得跨国商业贿赂大行其道。 (二)海外商业贿赂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为尽快抢占东道国市场而采取的经营 性策略 从母国企业在东道国的经营策略分析,母国企业在东道国的经营存在强有 力的竞争。因而,母国企业要在自己完全不熟悉的环境下与占据地缘优势的东道 国企业展开竞争,争夺有限的资源,阻力不小。虽然跨国企业具备很多的竞争优 势,如科技优势、人才优势、规模优势、范围优势、无形资产优势、融资优势、 区位优势、内部化优势、管理优势及与国家政权结合的优势等,但是不可否认, 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竞争,要逐步体现跨国企业的上述优势,需要花大量经济成 本,更重要的是时间成本。因此,跨国公司乐于通过简单的行贿方式,节约大量 的时间成本,尽快开展经营业务,竟早地抢占市场形成垄断。跨国公司在垄断行 业中交易标的十分庞大,交易的巨大利润为其贿赂行为提供了利润让度空间。 (三)商业贿赂方式的隐蔽性也使监管部门对海外商业贿赂较难取证 商业贿赂手段多样化,且花样不断翻新,已经演变成从简单的权钱交易过 渡到权钱物交易相互交织,从简单的物质化贿赂过渡到物质化、非物质化贿赂相 结合的形式,如帮助出国、提供性服务等等。此外,大量中间机构、现代化银行 服务的出现,也使商业贿赂更加便利。跨国公司商业贿赂中常常依托"代理人" 即所谓"中间人"作为桥梁开展贿赂,事后较难查证并界定,追踪、确定跨国公司 的行贿行动困难重重。上述"中间人"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一:第种是寻找注册的"离 岸公司"。从中国己被查处的多起案例来看,这些"中间人"公司的注册地点可以 9 是中国内地、香港、澳门,但更多的是选择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百慕大等地。这些 地区的公司运作成本也很低、且注册程序非常简单。如维尔京群岛,公司最高注 册费用也只有750美元,而且每年只要交600美元的营业执照续费。不仅如此, 离岸公司的公司资料更不容易被人所掌握,加大了监管机构的发现及调查难度; 第二种是寻找专业性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和公关公司。上述机构不仅仅具 有丰富的"第三方"经验,而且也掌握了相当广泛的人脉资源。种种迹象显示,摩 根斯坦利房地产投资部门前任总经理加斯-彼得森(Garth Peterson)在中国发生 的贿赂案与国内相关律师机构和公关公司有关联;第三种是与政府官员关系密切 的"私人公司",如在政府工作过,而后下海幵办公司的前政府官员。这类中间人 拥有深厚的政界人脉,且运作过程中低调隐秘。如在IBM贿赂案中,与张恩照 关系紧密的香港某北京分公司实际充当了 "第三方"角色。 (四)以新兴市场为主的东道国的市场体系、法律体系不健全也为母国企业 海外商业贿赂提供了温床 亨廷敦曾经分析说:"某个国家处于变革时期的腐化现象比该国在其他时期 的腐化现象更为普遍",世界各国的现实状况,印证亨廷顿的观点。由于大多数 新兴市场国家尚未形成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市场经济 环境成为商业贿路赖以生存的土壤。与此同时,新兴市场国家反腐败的法律体系 不健全,规范商业贿赂的法规缺失,反商业贿赂执法的不畅,行政行为、市场行 为和企业行为无法通过法律的形式严密规范,"权力寻租"滋长蔓延,为跨国公司 选择实施商业贿赂提振了胆量[7] 。三、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的原因分析 除上述原因外,笔者认为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严重的国内商业贿赂现状间接刺激了中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的形成 根据专门致力于反腐败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的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国内 的商业贿赂泛滥程度与其在海外进行商业贿赂的意愿成正比。也就是说跨国公司 母国的商业贿赂盛行,意味着该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行贿意愿较高。由于中国正 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度时期,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催生了相 当多的权力、金钱的交易,"权力寻租"现象严重,社会上已经普遍存在了权钱交 易的定势思维。正如本文一开始曾经提到的,在一项民意调查中有72.29%人认 为,商业贿赂是普遍现象。同时,在对反海外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制上,我国长期 以来都处于缺失状态,在这样的国内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企业,刚踏出国门不 久,很容易产生惯性思维,认为在国内尚礼文化大背景下的某些"礼尚外来"的行 为,在国际贸易的大环境中也是合情合理的。 (二)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大量集中在新兴市场国家以及专制国家 10 虽然我国政府一再倡导,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目的是开拓海外市场,但是从目 前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成分来看,整个中国海外投资中,中央企业占到63% (数 量上央企大概占20%)。国有企业凭借规模比较大,现金流充裕,外汇额度大的 优势,在对外投资中,多集中在资源投资领域,且占整个国企海外投资的很大比 重。另外,上述资源型投资主要集中在新兴市场国家,有的则是在西方所谓的"独 裁国家"。上述东道国与中国一样都尚未形成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在这些东道 国内部,商业贿赂与中国同样盛行,有的甚至超过了中国。中国企业在上述国家 进行投资,正所谓"如鱼得水’’。这也是为何中国企业在新兴市场国家投资的感受 要远远好于在发达工业国家投资感受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现在有超过3万亿的 外汇储备,许多国企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全力以赴地帮助政府实现经济增长目 标,也加深了海外对中国国企承担部分政府功能的印象,中国政府有着强烈的对 外资投资的渴望,故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对中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的监管。 (三)中国企业在反海外商业贿赂方面缺少有效机制 可以看到,中国企业刚刚走出国门的时间还不长,反海外商业贿赂的意i只还 不够强,故在企业内部对反海外商业贿赂的预防及监管机制上还存在很多的不 足。比如,在设立专门的内部调查部门、在员工培训、在财务审计、奖惩措施等 各个方面,都未建立起一套反海外商业贿赂的完整框架。 第三节中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现状 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和信息、交通的现代化,以及市场 竞争的不断加剧,使商业贿赂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作为政府机构 监督的有力补充,很多国际非政府组织都加入到反对跨国商业贿赂的行列之中。 同时,随着一些非政府组织在反腐败领域作用的不断曾大,越来越引国际社会的 重视,其中最著名的要数"透明国际"(Tarnspeerncycy Intenrational,简称:TI)。
1.11、家族企业的概念
钱德勒(Handler,1992)认为家族企业的定义是家族企业研究者面临的首 要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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