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车船使用税查询登记表怎么补办昆明

昆明实时气温
昆港网群 | 五华 | 盘龙 | 官渡 | 西山 | 东川 | 安宁 | 呈贡 | 晋宁 | 富民 | 宜良 | 嵩明 | 石林 | 禄劝 | 寻甸 | 高新开发区 | 经济开发区 | 滇池度假区
昆明日报&&
车船税政策宣传问答
发布时间:
  一、车船税相关政策  (一)什么是车船税?  答: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车船税的纳税人是谁?  答: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三)哪些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  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在公安、交通、农业、军事、海事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  在机场、港口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也应依法缴纳车船税。  (四)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纳税人从车船管理部门核发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起就负有缴纳车船税的义务,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车船税。纳税人如果没有办理车船的登记手续,则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纳税义务开始的时间;若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则由车船税主管地税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开始的时间。  (五)车船税应当怎样缴纳?  答:车船税按年征收,每年都要申报缴纳。到地税机关申报缴税的,申报期限为车船的登记月份。有多辆(艘)车船的单位,可以在每年的1至4月申报缴纳;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六)云南省车船税税额和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答:详见附表。  云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税目&子税目&计税单位&每年税额&备 注&载客汽车&大型客车(核定载客20人以上)&每辆&540元&包括电车&&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480元&&&小型客车(核定载客9人以下)&每辆&360元&&&微型客车(排气量1升以下)&每辆&240元&&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60元&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汽车&&按自重每吨&6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60元&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60元&&摩托车&&每辆&60元& &&&&税目&子税目&计税单位&每年税额&备 注&&&&&船舶&200吨以下船舶&按净吨位每吨&3元&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201吨至2000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4元&&&&&&&&&&&&&&&&&&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5元&&&&&&&&&&&&&&&&&&10001吨以上船舶&按净吨位每吨&6元&&  注:本表所称自重,是指机动车的整备质量  (七)车船税每年的应纳税款如何计算?  答: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单位×每年税额  (八)新购置车船当年的应纳税款如何计算?  答:新购置的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九)车船税有哪些减免税政策?  答:1.对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免征车船税。  2.为了扶持农业、渔业的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3.为了支持国防建设和满足警务保障的需要,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4.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免征车船税。  5.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要求,体现外交对等原则,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6.为了支持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云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共汽车、在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班线运行的客运汽车等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并出具免税证明,给予免征车船税:(一)依法取得营运许可;(二)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三)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四)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提供减免票优惠。  二、违法责任  (一)对未按时纳税申报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征管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缴纳相关税款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追征期限为多长?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三)保险机构不按规定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根据税收征收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收而不收车船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昆明怎么交车船使用税_百度知道当前位置:
车船税政策性减免 昆明市民应确认相关车型及型号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 (实习记者 陈怡希)8月7日,记者从昆明市长热线办公室获悉,针对网友“哈佛_M4”在微博上向“@昆明市长”反映“所购长城哈弗M4款汽车未能根据《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二批)进行相应的车型车船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的相关问题,昆明市地税局进行了回复。
据悉,根据《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二批),哈弗M4有两个型号属于节能型乘用车范围,分别为CC7151SMA706和CC7151SMA05。
昆明市地税局提醒市民,在车船税政策性减免时,应确认相关车型及型号。市民若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或有不清楚的问题,可向昆明市地税局咨询。咨询电话:4。
责任编辑: 李自超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昆明车船使用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