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纪委应当接受匿名举报接受关于小五长大操大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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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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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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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敏同志在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区纪委工作报告
区纪委工作报告
区纪委工作报告
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稍后,市纪委常委钱华杰同志和区委书记侯君舒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同志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昌平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转型的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纪律检查工作在2014年基础上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一是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昌平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昌平区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方案》,健全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完善镇街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检查考核。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针对马池口镇会计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擅自动用巨额集体资金理财投资案,就其中存在的履职不力、失察失管问题,严肃追究了6名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并在全区通报,收到了问责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
(二)执纪审查工作布局更加合理。一是点面结合。既坚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狠抓“四风”问题不放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分析一起,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既坚持从整体上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效能,又高度重视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2015年全区新立案总数168件,严肃查处了左权严重违纪违法等一批涉案金额大、影响大的案件,涉案金额总数为12.9亿元。二是调整重点。坚持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挺在前面,由以往重点查处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向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前移,严肃查处了南邵镇北邵洼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华生支持纵容违法建设、百善镇二德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陈立军未经上级审核擅自租赁集体土地等多起典型案件。三是注重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函询、约谈和信访谈话等手段,对36名处级领导干部实施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的执纪监督;全年党纪处分129人,其中轻处分88人、占68.2%,重处分41人、占31.8%,移送司法机关9人、占6.9%,了结澄清反映失实的举报问题165件,既严明了党纪政纪,又落实了抓早抓小,也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了执纪审查的综合效果。
(三)党纪教育实效更加突出。一是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媒体,通报典型案件、发送预警信息、开展党纪条规教育,覆盖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二是推进党纪教育常态化。组织好“一小时党的纪律教育”,明确各处级单位每月开展1次党纪教育,每次不少于1小时,区纪委负责每月月初提供学习素材。三是突出警示教育时效性。每查办一起典型案件,在成立调查组的同时,成立宣教组,实时跟拍办案全过程,为制作宣传片积累素材,利用查处的“小官贪腐”典型案件,制作了系列警示教育片,召开了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各级党员干部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
(四)“联合履职”工作模式更加完善。“联合履职”工作模式是昌平区落实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的有益探索和机制创新,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2015年这一工作模式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转变工作方式和内容。实行动态编组,随时调整各组人员,做到优化组合、人尽其用,实现监督审查一体化。针对每个履职组的业务特点,结合实际案例开展即时培训,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联合履职”巡查监督的作用,做到早监督、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了考评、情况通报和信息月报制度,使区纪委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能够及时掌握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联合履职”工作的情况,防止“两头脱岗”。通过不断调整、改进,3个联合履职组的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在总结一年工作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刻,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责任追究不够;相对于中央提出的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相对于全区干部群众的期待,纪检监察组织在执纪理念、方式和能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反腐败形势,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工作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市委、区委始终坚持以首善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区纪委常委会认为:做好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学思践悟,做到融会贯通、见诸行动。我们有如下工作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以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负主体责任,是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区委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区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各单位党组织明确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有力支持了纪检监察组织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区领导以上率下,带队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亲自指导纪律检查工作创新、督办重大案件、协调重点环节,为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树立了榜样。实践证明,党的领导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就会不断取得新进展,2015年,昌平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全市前列、纪律审查立案数全市第一、干部群众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全市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区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离不开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理解支持,借此机会,向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是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中央深刻总结管党治党规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指明了方向。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坚持严明纪律在前,对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申明纪律要求,加强执纪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十项措施,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我们深刻感到,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更好地体现纪律检查工作的职责定位。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我们还要进一步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贯彻落实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本领和能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抓手,坚持组织和制度创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改革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纪委书记工作分工,保证了聚焦主责主业;建立问题线索“下管一级”、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实行“联合履职”工作模式,强化了区纪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整合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力量,提升了工作效能。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工作越向纵深推进,越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
四是必须认清形势,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当前,全区干部群众检举控告数量仍处于高位,2015年,纪检监察信访总量1207件次,到中纪委、市纪委越级访129件次,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仍然为数不少,特别是一些科级和村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信访量居高不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上来,增强自信、坚定决心、扎实行动,深刻汲取左权案的教训,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握力度和节奏,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健全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三、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区委十一次全会明确了2016年要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开辟转型发展新境界的目标和任务。有力保障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昌平区委十一次全会部署和要求,围绕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拓展监督触角、转变执纪方式,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纪律检查职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明党的纪律
一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一步完善《昌平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领导干部量身制定责任清单,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晰化、具体化、个性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监督,并向下延伸传导到基层站所、农村社区和企业。落实全区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的工作方案,围绕责任清单逐项说明、接受质询,督促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
二要深纠“四风”毫不松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十项措施,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对仍然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防止反弹回潮。继续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特别是要以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科级干部为重点,对存在的问题持续监督整改,对已经触碰纪律红线的严肃查处并曝光。
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前一阶段一系列问责案件进行总结,结合即将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立足本地实际,将实践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制定昌平区党内问责的实施办法,使问责工作流程更加规范,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严格“一案双查”,对于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以及发生其他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都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并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二)认真履行执纪职责,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
今年区纪委从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执纪重点是早发现、早提醒,为确保落到实处,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今年,将对一些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调整、整合,新成立6个联合派驻纪检组,对44个目前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单位实行联合派驻,由区纪委统一管理,负责对驻在单位进行日常执纪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提醒、处置。
二要强化重点单位的执纪监督。由全区各处级单位自愿申请,区纪委每年选择5个重点单位,指导推动其用纪律的尺子全面系统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该提醒提醒,对缺失的制度该制定制定、该完善完善。对取得切实成效的单位,区纪委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其好经验、好做法,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要制定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早发现、早提醒的处置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中央提出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实施标准、工作路径、操作流程、结果运用。形成“区委领导,区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工作格局,区委、区纪委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实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监督;各处级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也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本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并定期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对未尽到早发现、早提醒职责的,区委、区纪委将进行约谈。建立廉政档案,实施动态执纪,对被提醒过的党员干部定期回访、监督整改;整改不力的,将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受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将调整职务并给予党纪重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在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的同时,对那些屡教不改、特别是像左权那样目无党纪、我行我素、问题严重的,也决不姑息。
(三)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一要严格党的纪律教育。2016年的重点是落实“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受到严格的纪律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强主题策划,开展专家访谈、专题讲座等活动,营造“党员干部人人学《准则》、学《条例》”的浓厚氛围。全区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法,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专题学、带着问题学,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把守纪律、讲规矩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确保学出成效、融会贯通。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组织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内至少进行1次专题党课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深入分管部门开展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转变惯性思维,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二要坚持同步警示教育。认真总结过去两年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做法,继续发挥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与执纪审查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片制作、警示教育资料提供等各项工作,通过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让全区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实现执纪审查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要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把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深入挖掘昌平历史文化资源,用好廉洁元素,讲好廉政故事,持续打造“明镜昭廉”文化品牌。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的精华,弘扬真、善、美,培育全区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忠诚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面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干部群众也对纪律检查工作有了新的更高的期望,更加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打造一支敢担当、作风正、能创新、求实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要提升素质。加强学习,严格学习制度,先于并严于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准则》、《条例》知识测试。加强队伍文化建设,创办微信群、“廉政一席谈”电视系列专题访谈等多项活动,为纪检监察干部搭建互相交流、增长才干的平台,提升业务能力,增强队伍凝聚力。
二要严格管理。新的形势要求我们改进干部管理方式、体现“严管就是厚爱”,使纪检监察干部既严格执纪,更带头守纪、做遵守纪律的楷模。创新考核办法,探索区纪委机关、联合派驻纪检组和联合履职组干部之间互考互评工作机制,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明工作纪律,完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回避和保密制度。解决“灯下黑”问题,把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一切表现量化打分、记入档案,对得过且过、作风漂浮、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教新区提供坚强保证。
区纪委工作报告
我代表第四届区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2016年工作任务。区委书记肖燕梅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区长骆志勇同志还要作总结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当监督责任,在思想认识上赶上趟,在工作目标上聚好焦,在工作举措上对好表,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经验在全省交流,全市现场会在我区召开,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市交流,“两学两守两为”主题活动、财务清理“四个全覆盖”工作得到省委办公厅和省纪委推介,长期抽调一批干部协助省市纪委办案获得高度好评。2015年度我区获得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先进区,区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评优胜单位。
(一)“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积极协助区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区委先后3次召开主体责任推进会,建立“一个实施细则、一个责任网络、一个责任提示”的“三个一”责任提醒机制;“一把手、一班人、一个制度体系”为重点的“三个一”责任推进机制;党委负总责、纪委抓督查、派出派驻机构抓巡查的“三位一体”督办检查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出台《两个责任谈话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谈话3700余人次,发放《两个责任工作台账》470册。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曝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整改约谈54人,谈话函询39人,纪律处分5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5个单位、22人。
(二)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组建从严治党日常巡查专班和作风建设督查专班,紧扣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扎实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全年共查处“四风”问题103个,处理党员干部107人,党纪政纪处分102人。圆满完成机关食堂、津补贴、财务票据、带彩娱乐、涉农资金、乡镇政务服务、农村小官贪腐和为官不为等“7+1”专项整治任务。创造性开展区直党政机关、区直二级单位、基层站所、农村(社区)财务“四个全覆盖”清理,共清理单位343个,发现问题单位102个,问责追责55人,追缴和退还资金827万元。我区严查“小五长”作法被《湖北纪检监察信息》推广。扎实开展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监督检查,下发整改函18份,约谈函询43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
(三)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扎实开展“五项行动”。201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1件,立案141件,纪律处分136人,“两规”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科级干部25人。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2%,贪腐案件同比减少56.5%,作风和追责案件同比增长84.8%。扎实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区政府投入73万元新建协作区标准谈话室3个、乡镇谈话室9个,统一装备办案器材。协作区共立案85件,纪律处分83人,分别占全区案件总数的60.3%、61%,同比增长183%、176%。扎实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问题办理,组建3个工作专班,建立办理责任制、主办人负责制、问题销号制的工作机制,巡视组移交的148个信访问题已核查回复141件,拟立案16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做到“快查、快处、快反馈”。我区取消105户“权力保”工作广获好评。
(四)纪律规矩进一步严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发《黄州区党政干部行为规范》,党员干部人手一册,成为“铁八条”。先后组织开展宣教月“六个一”、“两学两守两为”主题教育、党章学习日、《准则》《条例》教育培训等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监狱参观、阅读忏悔录、廉政书画展、勤廉先进事迹报告、以案说纪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黄州区廉政教育馆正式开馆,省市27个单位参观接受教育。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对全区15000余名监察对象实行全覆盖、动态化管理。建立“勤廉卡”制度,设立智能查询平台20个,勤政廉政信息一月一公示、一季度一普查、一年一考评。
(五)铁军建设进一步强化。坚持对党“铁血丹心”、对腐败“铁面无私”、对工作“铁杵成针”的“三铁”标准,在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政治纪律规矩教育、《准则》《条例》学习宣传等活动。带头执行政治、组织、工作“三大纪律”,建立季度述职、末位提醒、定期培训制度。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失责、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行为的查处力度,约谈12人次,查处2人,调整岗位2人。
回顾2015年,在市纪委、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党员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干事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向“四大家”领导、全体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问题和不足: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层层递减,有的班子成员和部分区直二级单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实、不上心、不上肩,农村社区对主体责任认识不高、落实不力,责任追究失于宽松软。二是“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不习惯、不明白、不知止,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带彩娱乐、私车公养、大操大办等问题禁而未绝,一些违纪违规行为“隐身”“变异”,反弹压力较大。三是基层干部“为官不为”问题较突出,不依法履职、不敢担当、不敢负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四是小官贪腐问题突出,与民争利、挥霍浪费、截留私分、贪污挪用问题较多。五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节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资金监管、惠农政策落实、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突出。六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常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式方法、能力素质上还有差距,作风不实、律己不严,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新《准则》《条例》正式实施之年,是主体责任问责年,是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年,也是区乡领导班子换届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超越,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建设“五首黄州”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着力加强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严肃执行好政治纪律。深入学习《党章》,全面遵守《党章》,始终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把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组织开展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责行动,严禁妄议中央言行,严禁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乱评乱议、说三道四,着力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三阻四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区委四届十一次全会部署,深入开展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助推全区“十三五”规划和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
学习贯彻好两部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把学习活动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全面、全员、全文、全条款学,高标准、全覆盖。坚持学深悟透,通读原文、解读评论、品读案例,组织知识测试,开展对照检查,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上;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当好学习贯彻的表率。以《准则》《条例》为尺子,审视党员干部的言行,使“八个规定”“六大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组织开展好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把党性教育作为必修课。扎实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活动,通过宣传勤廉典型、宣讲先进事迹、阅读悔过书、以案明纪等方式,用正面典型激励人,用反面典型警示人。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让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搭建利用好监督平台。发挥黄州区廉政教育馆的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开展教育活动,建立长期教育制度,把廉政教育与党员干部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相结合,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发挥勤廉卡警示监督作用,严格执行月公示、季检查、年考评制度,加强信息填报、审核、公示、监督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常怀敬畏之心。发挥监察对象库的刚性约束作用,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分类监督、定期抽检机制,清除监管盲点。
(二)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协助区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必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责任全厘清。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界限,健全完善“两个责任”清单,照单领责、履责,建立责任台账,形成闭环效应。要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四级递进”原则,牢牢扭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问责这四个“牛鼻子”,加大协调、督办、问责力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本级党委(党组)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两个责任”相互促进、同频共振。
压力全传导。继续完善“三个三”的压力传导机制。“三个一”责任提醒机制要全覆盖,“三个一”的责任推进机制要具体化、程序化,“三位一体”的督办检查机制要长期化、经常化,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重点解决好班子成员、区直二级单位、基层站所、农村社区主体责任不落实、不上肩的问题,坚决防止上热下冷、层层递减。
行动全落实。要按照有部署、有行动、有台账、有检查的“四有”要求,切实担责履责。要严格执行“两个责任”谈话制度,按照“六必谈”的要求,经常开展谈话活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对“四有”“六谈”进行检查,严格执行述廉述责、廉政档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等制度,着力解决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问责全到位。今年是落实主体责任问责年,要严格落实省委“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党纪政纪处分不到位的,既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查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让失责必究、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着力严明党纪党规,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四风”问题,必须横下一条心,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始终保持疾风厉势,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挺纪在前常态化。严是爱、松是害。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在内容上突出“四小”,着力纠正和查处违反传统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小节”;口无遮拦、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等“小错”;雁过拔毛、违规接待、公款吃请等“小问题”;乱收乱送、乱发乱补、乱罚款乱摊派等“小案件”,止恶于未萌,防病于未发。方法上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前移监督查处关口,用组织处理和轻纪律处分猛击一掌,防止小错铸成大祸。行动上做到快查、快核、快审、快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作风巡察常态化。完善区委从严治党日常巡察、纪委作风督查、部门日常监管机制,重点抓好“三个以后”的“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运用拉网普查、重点检查、专项抽查、问责倒查、第三方督查等方式,严查顶风违纪问题。紧盯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开展多层次、高密度、全天候明察暗访,保持震慑常在。紧盯“四风”新动向,对私车公养、小圈子带彩娱乐、变相公款吃喝、化整为零大操大办、巧立名目乱发福利补助、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隐形”“变种”的“四风”问题,发现就查、露头就打。
专项整治常态化。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关“三公”经费、执法部门“三乱”、审计问题整改等专项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效果。要发动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网络信息等新技术和新闻媒体、社会监督,拓宽问题发现渠道。
制度落实常态化。围绕《条例》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扎紧制度建设的“铁笼子”。重点抓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六项制度的落实、督办和检查。严肃处理落实制度不力和违反制度的问题,轻者批评教育、整改通报,重者追究责任、纪律处分,真正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让执行制度成为自觉,打通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的通道。
(四)着力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高举纪律戒尺,运用“四种形态”,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放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推动向不能腐、不想腐迈进。
坚持“常”的理念,让“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坚持勤“浇树”,推进党内生活正常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和谈话函询办法,严格按照“五种方式”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诫勉、召回问责,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坚持“实”的举措,让“红脸出汗”形成警醒。大力正“歪树”,把握政策、区分情形,宽严相济,对知错、悔错、改错的同志,合理定性量纪,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建立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衔接机制,综合运用免职、停职、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等手段,增强处置效果,放大执纪效应。扎实开展纪律审查春风行动,发挥党内审查“对人性和灵魂的救赎”优势,把纪律审查变成教育违纪党员干部改过自新的过程;加强对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最大程度消除负能量、放大正能量;坚持“五个支持、五个反对”,旗帜鲜明保护干事创业者,严惩违纪违规者。
坚持“严”的标准,让“洗澡治病”形成震慑。坚决治“病树”,对问题同志及时当头棒喝,促其悬崖勒马,避免沦为“阶下囚”,使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扎实开展巡视整改行动,实施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对所有巡视移交问题和信访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零暂存”。扎实开展“为官不为”问责行动,对招投标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查“不作为”“乱作为”。扎实开展换届纪律护航行动,坚持风清气正,严查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用人以及干扰换届秩序等违纪问题。
坚持“铁”的作风,让“清除毒瘤”形成遏制。重拳拔“烂树”,把“三种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创新审查方式,把党纪的尺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对既违纪又违法的案件,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把涉嫌违法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持安全文明办案,保障审查对象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建立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组织部、审计局等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交、案件移送、协作办案机制,增强反腐败合力。
(五)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农村社区、二级单位、基层站所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实现基层党内监督全覆盖,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工)委、纪(工)委要按要求督促指导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加强对基层干部作风、民主决策、党务村(居)务公开、财务管理、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工作的“贴身监督”。完善纪检委员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发挥监督前哨作用。
加强乡镇街道纪委建设。要坚持“两为主”,继续深化“三转”,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专职纪检队伍。要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完善场所、装备、经费保障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支持纪(工)委开展工作,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基层纪检机构向区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具体办法。
加强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健全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的责任机制、制度机制、运行机制和考核机制。扎实开展“小官贪腐”整治行动,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在执行党的群众纪律中态度蛮横、服务不优、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重点查处在工作中违规收费、吃拿卡要、违规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等问题;重点查处在财务管理中虚报冒领、变相补助、挥霍浪费、贪污挪用等问题;重点查处在土地征用、扶贫济困中与民争利、强占掠夺、截留私分、克扣拖欠群众钱物等严重问题。组建区直部门纪律审查责任区,畅通财政、民政、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城乡低保医保、廉租房补贴、惠农资金、民生工程等方面的违纪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加强基层巡察工作。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纪检机构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区委扎实开展基层巡察工作。保持巡察的力度、频度和深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一个神经末梢。以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整改问题为目标,督促被巡察单位从体制机制和监督管理上找原因、纠根源、建规章,扎牢制度篱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六)着力加强铁军建设,认真监督执纪问责
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忠诚履职,不辱使命,争做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好干部。
在履行职责上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在工作目标上对准忠诚、干净、担当。坚持政治立身,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做到在党忧党、在党爱党、在党兴党。坚持清廉立德,把清正廉洁作为第一操守,保持本色、洁身自好、正己律人。坚持实干立行,坚决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将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上来,从管“重点”转向管“全体”上来,甘当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在能力建设上体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三抓一促”活动和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创建一流业绩“三提一创”主题实践活动,定期举办封闭式培训、法规知识培训、专题培训、以案代训活动,着力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发现问题能力、纪律审查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完成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加强派出派驻机构管理,对不敢抓、不敢管、不会监督的坚决严肃问责。
在遵守纪律上做到严要求、严管理、严查处。坚持严管厚爱,带头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讲实绩。继续实行公开承诺、节假日所在地登记、案件说情登记、未办案一票否决、末位提醒、定期警示教育等制度。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一有举报立即从严从快查处,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始终坚持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力争新的一年里,监督执纪问责再创新的业绩,为全面建设首位首富首德首治首美黄州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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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015年,在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层层传导压力,“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2015年,全区各级党政组织、纪检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认真梳理责任清单,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要求,把压力向基层传导延伸。区委书记向65个单位(部门)的党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区纪委向27个单位(部门)的纪检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逐级签字背书,明确职责要求。及时转发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市(县)区委对镇(街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意见,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配套措施。加强对“两个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带队,对3个区机关部门、7个镇(开发区、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并反馈问题82个。持续开展“五廉监督”微巡察,完成第六轮3个区管领导班子的集中访廉和第五轮4个区管领导班子的回访督廉;度假区、太湖城、山水城、太湖街道、区水利局等单位和部门启动对下属单位的分级巡察,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单位履行到位。对违规使用土地、安全生产事故、文保建筑保护不力,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二)加强执纪监督,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区委二十二条具体措施作为经常性工作,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督查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作风建设抓出习惯、抓出长效。紧盯重要节日,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开展明查暗访,提出整改意见68条,核查相关线索7条。会同区委办、区政府办、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区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机关部门年终分配和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27类,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会同区委农办等部门对36个村(社区)“三资”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继续开展“创最佳发展环境,评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对“政风面对面”中群众反映问题逐个回访,对突出问题核查问责。组织开展全区区级机关部门“正风提效”专项活动,配套下发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和操作细则,将作风效能考核与区机关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相挂钩,考核占比提升至40%;在《新滨湖》报开设“一把手谈作风建设”专栏,制作播放作风效能建设动漫宣传片,加强舆论宣传;配合开展机关作风效能“飞行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15年全区25名领导干部对婚寿嫁娶等个人事项进行了事前申报,56人次主动上交礼金礼券共计人民币97.53万元,对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出国境等进行廉情查询53批751人次。(三)强化纪律审查,惩治力度进一步增强。积极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滨湖工作,对省巡组反馈的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认真办理巡视期间下转的信访132件次,对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对查实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实施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接访制度、信访分析例会制度,2015年全区共受理信访480件次,发放信访建议书3份,信访通知书10份。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出台《滨湖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法》,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完善了与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问题线索移交程序。抓好典型案件“一案五报告”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四)狠抓党纪教育,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开展第四届“清风滨湖”廉政文化宣传周系列活动,召开全区党风廉政教育大会,邀请省纪委干部监督室主任陈琪宏分别对区管领导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以及区机关中层干部、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两个责任”专题讲座。结合各类主体培训班次,分别对村(社区)书记、主任、会计以及中青年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开展党纪党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等专题巡讲,不断强化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注重发挥各类平台载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在机关、社区、重要路口等公共电子平台滚动推送原创廉政公益广告,编写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解读》、《滨湖区机关干部廉洁锦囊36策》和《滨湖区村(社区)干部廉洁提醒30例》等3套廉政教育图书,刊发“每周提醒”43期,“廉政传真”23期,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教育提醒。精心培育度假区“莲心清韵”、山水城“清纯山水”、太湖街道“廉洁义工”、荣巷街道“勤廉家风”等基层廉政文化品牌,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五)持续推进“三转”,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工作,完成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深化事业单位党的纪律监督组织建设,累计在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设立纪律监督组织55个,出台《关于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党的纪律监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纪律监督组织的组织形式、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委局机关认真执行“党员活动日”、“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以及各项结对帮扶制度,坚持区纪委领导接访、督案下访、干部走访制度,不断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继续实施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每月开展 “清风讲坛”和“好书荐读”活动,汇编《党政纪典型案例解析》,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莲心清韵”培训体验活动。先后选派2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培训班,选派2名同志赴省纪委跟案锻炼,提升业务能力。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重在立德,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重在立规,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项法规同步修订、同时实施,既实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又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201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即将召开的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及省市纪委工作部署,更加注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加注重推动体制机制建设,逐级落实“两个责任”;更加注重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注重聚焦中心任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更加注重巩固“三转”成果,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一)严明党的纪律,把守纪律讲规矩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加强纪律教育。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专题教育活动,将《准则》和《条例》作为各级中心组学习、各类主体培训班次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确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准确理解,严肃认真执行,不做违规触纪的糊涂人。继续举办“清风滨湖”廉政文化宣传周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家风教育以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品牌建设。通过文化引领、氛围营造,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增强政治定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组织传达,深刻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维护纪律权威。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要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对下级党政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刚性执行,确保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二)发挥“利剑”作用,持续强化巡察的震慑威力。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依据和准绳,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和推进各级巡察工作,把巡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途径。聚焦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以上级巡视为契机,进一步查找不足、健全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总结“五廉监督”微巡察经验,制定全区巡察工作规程,组建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做到查找问题不留死角和空白。要加强结果运用,对被巡察过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探索基层分级巡察。在部分镇(开发区、街道)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分级巡察的模式和方法,促进压力传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三)狠抓倒逼问责,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强化责任担当。继续由区委常委会带头,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严格执行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等制度。严格责任考核。对照《中共无锡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责任分解,细化推进措施。对两责缺位、履职不力、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照市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进行责任追究。对腐败案件遮掩姑息,致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四)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懈抓好督查。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巩固“正风提效”专项活动成效,加强检查考核,将作风效能考核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引导和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把功夫更多地下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继续开展“创最佳发展环境,评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积极参加全市“政风面对面”活动,推进基层站所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公共服务和政风行风同步优化。(五)加强纪律审查,确保党纪党规从严从实执行到位。要把工作思路和方向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在审查重点上,要把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等作为审查重点。要结合上级巡视反馈的问题,加大对村(社区)、直属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干部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小吏弄权”现象。在执纪方式上,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要以纪律为准绳,做好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环节工作,用纪律思维考虑问题,用纪律尺子丈量问题,用纪律语言描述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在工作机制上,调整理顺镇(开发区、街道)、区机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工作的体制机制,制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和工作手册,明确机构职责,规范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网络反腐问题线索快速处理机制,提高网络举报处理效率;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推行问题线索报告制度,定期审查下级纪检监察组织重要案件及线索处置情况,防止线索流失和处置的随意性;加强与组织、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构建大案管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党纪案件缺席审查的流程和途径,严格执行处分决定送达签收制度,选取典型案例实施“一案五报告”,发挥纪律审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六)从严教育管理,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纪检监察组织推进“三转”是向党章的回归,向基本职责的回归。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自身建设,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证。要深化纪律审查体制改革创新。完善基层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调整向区纪委备案制度,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门关;探索纪检监察干部退出机制,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干部进行调任或转任;在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部署,逐步推进派驻纪检组工作,消除纪律监督的空白点和盲区。要充实纪律监督力量。探索建立“1+3”纪检监察干部人才系统,结合纪检监察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各单位(部门)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组长,同步充实纪检监察干事、纪委委员、纪检监察专家库人员,整合力量资源;实行纪律审查“专案统配”机制,即以重要信访和案件“主办人”制度为基础,通过“上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协助审查,“下派”区纪委、监察局人员指导审查等形式,实现纪律审查力量的统一调配。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转变惯性思维,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纪律审查工作的标准。要加强自我纪律约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珍惜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围绕挺纪在前深化“三转”,切实担起责任,做党的忠诚卫士;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自我约束,做遵章守纪的模范;要坚持学思践悟,通过“清风讲坛”、好书荐读、经验交流、脱岗培训、跟案锻炼等途径,着力提升业务水平;要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适时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请示报告、回避、扣押没收款物管理等制度,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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