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建筑工程土建资料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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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险是指对进行中的项目、项目及工程运行中的等面临的提供经济的一种。工程保险在性质上属于综合保险,既有财产风险的保障,又有责任风险的保障。它是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保险。工程保险是财产保险的引申和发展,它起源于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发展起来,已被公认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
外文名称 Engineering insurance
主要包括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科技工程保险
起源于 19世纪的英国
工程保险是指对进行中的建筑工程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及工程运行中的机器设备等面临的风险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工程保险在性质上属于综合保险,既有财产风险的保障,又有责任风险的保障。工程保险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是随工业革命应运而生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欧洲大规模重建中得以迅速发展。工程保险体系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减少了工程风险的不确定性,保障工程项目的财务稳定性,并通过保险公司的介入提供专业风险管理服务而消除一直困扰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工期保证、支付信用等诸多问题,对规范和约束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按市场经济规律、规则办事均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三资”建设项目中,工程保险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之一被引入中国,工程保险在中国得以认同和发展。而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险种起源于19世纪初,第一张工程保险保险单是1929年在英国签发的承保泰晤士河上的拉姆贝斯大桥建筑工程的。所以,工程保险的历史相对于财产保险中的火灾保险来讲要短得多,可以说是财产保险家族中的新成员。但是,由于工程保险针对的是具有规模宏大、技术复杂、造价昂贵和风险期限较长特点的现代工程,其风险从根本上有别于普通财产保险标的的风险。所以,工程保险是在传统财产保险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设计风险保障方案,并逐步发展形成自己独立的体系。
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三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申报保险期间的风险变化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广泛,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部分。为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在建筑工程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1.物质损失部分2.第三者责任3.特种风险赔偿建筑工程保险的的保险责任可以分为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和第三者责任两大部分。其中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洪水、风暴、水灾、暴雨、地陷、冰雹、雷电、火灾、爆炸等多项,同时还承保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过失等人为风险,并可以在基本保险责任项下附加特别保险条款,以利被保险人全面转嫁自己的风险。不过,对于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损坏,以及停工引起的损失等,保险人不负责任。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亦需要另行投保相关运输工具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的是,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保险单,即保险责任的起迄通常以建筑工程的开工到竣工为期。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则根据受损项目分项处理,并适用于各项目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如保险损失为第三者引起,适用于权益转让原则,保险人可依法行使代位追偿权。
安装工程保险
安装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工程保险,保险人承保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及有关法律赔偿责任。安装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亦包括安装工程项目的所有人、承包人、分承包人、供货人、制造商等,即上述各方均可成为安装工程保险的投保人,但实际情形往往是一方投保,其他各方可以通过交叉责任条款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安装工程保险有如下特点:1.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其中亦可包括附属建筑 项目。2.安装工程的风险分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3.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安装工程保险的可保标的,通常也包括物质损失、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三个部分,其中物质损失部分即分为安装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承包人的机器设备、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安装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等五项,各项标的均需明确保险金额;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与建筑工程保险相似。安装工程保险的费率主要有:①安装项目。对土木建筑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及清理费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②试车为一个单独费率,是一次性费率;③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一次性费率;④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⑤安装、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⑥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科技工程保险
海洋石油开发保险海洋石油开发保险面向的是现代海洋石油工业,它承保从勘探到建成、生产整个开发过程中的风险,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的所有人或承包人均可投保该险种。该险种一般被划分为四个阶段:普查勘探阶段,钻探阶段,建设阶段,生产阶段。每一阶段均有若干具体的险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每一阶段均以工期为保险责任起迄期。当前一阶段完成,并证明有石油或有开采价值时,后一阶段才得以延续,被保险人亦需要投保后一阶段保险。因此,海洋石油开发保险作为一项工程保险业务,是分阶段进行的。其主要的险种有勘探作业工具保险、钻探设备保险、费用保险、责任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在承保、防损和理赔方面,均与其他工程保险业务具有相通性。
卫星保险卫星保险是以卫星为保险标的的科技工程保险,它属于航天工程保险范畴,包括发射前保险、发射保险和寿命保险,主要业务是卫星发射保险,即保险人承保卫星发射阶段的各种风险。卫星保险的投保与承保手续与其他工程保险并无区别。
核电站保险核电站保险以核电站及其责任风险为保险对象,是核能民用工业发展的必要风险保障措施,也是对其他各种保险均将核子风险除外不保的一种补充。核电站保险的险种主要有财产损毁保险、核电站安装工程保险、核责任保险和核原料运输保险等,其中财产损毁保险与核责任保险是主要业务。在保险经营方面,保险人一般按照核电站的选址勘测、建设、生产等不同阶段提供相应的保险,从而在总体上仍然具有工期性。当核电站正常运转后,则可以采用定期保险单承保。
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特殊性
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特殊性,表现在:首先,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同时还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其次,承保的风险标的中大部分处于裸露于风险中,对于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低于普通财产保险的标的。第三,工程在施工工程中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使风险程度加大。
工程保险的保障具有综合性
工程保险针对承保风险的特殊性提供的保障具有综合性,工程保险的主责任范围,一般由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构成。同时,工程保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过程中等各类风险的专门保障。
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
普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的情况较为单一,但是,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复杂性,可能涉及的当事人和关系方较多,包括:业主、主承包商、分包商、设备供应商、设计商、技术顾问、工程监理等,他们均可能对工程项目拥有保险利益,成为被保险人。
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不确定性
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是相对固定的,通常是一年。而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是根据工期确定的,往往是几年,甚至十几年。与普通财产保险不同的是,工程保险保险期限的起止点也不是确定的具体日期,而是根据保险单的规定和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的。为此,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费率,而不是年度费率。
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具有变动性
工程保险与普通财产保险不同的另一个特点是: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限内是相对固定不变的,但是,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限内是随着工程建设的经度不断增长的。所以,在保险期限内的任何一个时点,保险金额是不同的。
主体工程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主体工程的物质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
场地清理费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建主体工程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损失,造成工地现场残骸,需要清理费用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附加工程及临时工程保险
在建设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明的项目,或只有部分拆旧费用的临时及附加项目,为了主体工程的建设又必须有这些项目的建设,可向保险公司投保附加工程及临时工程保险。
施工机具施工车辆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的原因造成施工机具、施工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
其它工程险及附加险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可根据工程风险的需要和施工企业的需求,设计出各种附加险和特殊风险工程保险,以满足您对风险管理的要求。
工程第三者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主保单所承保的主体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工程业主或施工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保单规定进行赔偿。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责任保险或称雇主责任险
根据《建筑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被雇人员在施工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的伤残、死亡,不管雇主有无过失,都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减少施工企业法人的经济负担,施工企业法人可以通过投保雇主责任险,将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伤残、死亡而产生的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将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以减少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便于事故的及时处理。
建筑工程险的保险可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凡属于楼房、厂房、商场、市政工程项目、各类公路、铁路、地铁、桥梁、机场、码头、隧道、电站、排灌系统、引水工程、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均属于建筑工程保险范围。机器设备安装、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安装工程项目均属于安装工程保险范围。
在建设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文件中规定: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交通部文件:交公路发[号中也明确指出“承包人应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为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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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14:16:50  来源:刘沐 (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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