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房产证过户是父亲的名字,父母过世后,房子必须过户吗

作者: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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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父母过世了,财产和房子肯定归我呀!”在日常生活中,抱有这样想法的独生子女一定不在少数。不过,事情可没有你想像得那么简单哦。近日,深圳首个遗嘱库正式运营,老人们纷纷排队前往咨询。在继承遗产之前,你可先得弄清楚跟遗嘱相关的那些事儿!
遗嘱库开库,老人排队预约今年3月,深圳遗嘱库公益服务项目正式启动,通过电话、微信、现场等方式进行咨询和预约的中老年人及其家庭络绎不绝。而5月9日,遗嘱库正式宣布开库运营,目前,预约登记办理遗嘱的时间已经安排到了9月份!
原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避之不及的立遗嘱这件事,为何如今受到那么多人的关注?原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遗产继承是个技术活,不通过正规渠道立遗嘱,将来的麻烦可大了!
立遗嘱不吉利?不立麻烦大!独生子女未必全额继承房产
此前,一则网贴《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将朋友圈刷爆,贴中讲述了由于父母没有立遗嘱,独生子女想把房屋过户时遇到困难的故事。
这个故事里,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自己写遗嘱也不靠谱
原则上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自己写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给予辅导,没有权威机构做好登记,无法证明这份遗嘱是本人在精神正常、没有胁迫的情况下亲笔书写的,遗嘱被有效认定的难度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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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 |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邮编:100089 | 传真:010-828200&&    &我家的房子是从我父亲手里买来的,但一直没过户。前几年,父亲去世了,有什么办法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家住福州的王女士询问房产证如何过户的问题。
&&   王女士说,她父亲在单位购买了一套房子,父母本来说几个兄弟姐妹共同继承这套房子,但几年前,她将这套房子按父亲购买时的价钱买了过来,然后把钱分摊给了几个兄弟姐妹。
&&   可当时王女士的父母只是把房产证和公房租赁卡给了王女士,房产证上一直还是王女士父亲的名字。后来,王女士的父亲过世了,由于当时的房产证上标明,户主拥有80%房产,还有20%房屋维修基金没有交,所以,王女士也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 最近,王女士得知,她父亲的单位在统计没有交房屋维修基金的住户。王女士赶紧去咨询,想把维修基金交了,办理一个100%产权的房产证。可是仔细打听后了解,即使交清维修基金后,所办理的新房产证上将还写她父亲的名字,这让王女士有些苦恼。父亲不在了,她手上只有一份家人共同签署的房屋遗产协议书,证明这房子已经卖给她了,要怎么才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呢?
&  &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表示,由于王女士的父亲已经过世,所以这种情况应该按照房产继承的程序办理。
& && 据了解,房产继承人需要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人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和其他办理房产手续的必要材料,到福州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
&&&  卢律师说,若需对继承人进行公证,须出具已经交过20%房屋维修基金的该房产100%拥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如若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房屋登记工作人员确认、公正或经有关单位证明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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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_put_contents(cache/511813.html) []: failed to open stream: No such file or directory in /mnt/sdc5/home/html/health_new/house/info.php on line 102父母去世后房屋属于独生子女吗?不是唯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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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有律师分析并推算后,认为“小丽理论上最终获得的房产继承份额是7/8”。律师还呼吁“父母生前应立个遗嘱,给子女省事”。
这几天,一则普法长帖在网上热传——《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网帖讲述了杭州姑娘小丽遭遇的难题: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有律师分析并推算后,认为“小丽理论上最终获得的房产继承份额是7/8”。律师还呼吁“父母生前应立个遗嘱,给子女省事”。昨天(3月17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莉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律师轻易下这样的结论是不对的,因为网帖所述案件出现如此复杂的局面,并非立遗嘱与否造成的问题,而是在继承发生后拖得太久导致发生多次继承,增加出很多继承人导致的。案例回放这则网络热帖说,小丽的女儿快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这套房产学区较好,就想把它过户到自己名下,再把自己和女儿户口迁到房子里去。没想到,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死亡证明去过户时,房管局说仅凭这些材料没法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小丽去了公证处,结果公证处让小丽把她父母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才能办公证。为什么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没法顺利过户父母留下的房产?有律师一步步从理论上分析:这套房产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1/2房产归母亲,剩余1/2房产属父亲遗产由母亲、小丽和奶奶(爷爷先于父亲去世)三人平分,母亲因此共分得2/3房产,小丽和奶奶各分得1/6房产。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房产由小丽父亲四兄弟姐妹转继承,每人可分得1/24房产,因小丽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丽因此再获1/24房产……小丽母亲现在过世,只有她一个继承人(小丽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母亲的财产全由小丽继承,小丽因此又获2/3房产。综上,小丽共获得1/6+1/24+2/3=7/8的房产。这个案例中,小丽作为独生女,竟然没有获得100%的父母房产,这也是网帖爆红背后的一个主要原因。律师因此在网帖中呼吁:“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   专家反驳这个案例是拖得太久的问题不是立不立遗嘱的问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莉:该案的核心问题是拖得太久导致的!而不是立遗嘱与否的问题。我国遗嘱继承实现起来并不一定就比法定继承容易。即使文章中的小丽父亲立了遗嘱,小丽拖这么长时间继承,程序上也会出现要找到众多法定继承人的问题,因为,我国缺少遗嘱检证的规定(遗嘱检证是指对遗嘱真伪,是否是最后或者唯一的一份遗嘱等进行确认的程序),实践中,不论是因纠纷去法院还是无纠纷去办公证,都要查清法定继承人的。至于公证过的遗嘱是不是就不会这么麻烦?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如果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质疑该公证遗嘱,发生纠纷,还是要找齐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所以提醒大家:在继承发生后,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完成继承手续。继承是简单还是复杂,要视家庭情况而定,我不建议以个案来做独生子女群体的普遍问题来渲染。特别是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看,本就得不出父母去世后遗产一定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的结论。拖延继承过户隐患多杭州钱塘公证处副主任徐小蔚:小丽继承父母房屋遗产案例,之所以变得复杂,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核心的原因是在她父亲过世后没有及时处理遗产继承手续,以至于此后因奶奶的过世发生转继承而引起,另外,小丽的外公外婆在小丽的母亲之前已经过世,否则按照同样的道理,还得牵涉到母亲的兄弟姐妹。其实,小丽所遭遇的窘境并不是个例。近几年房价一直比较低迷,二手房成交也不活跃。因此很多人在父母亲过世后不急于出售变卖父母留下的房屋,也就懒得处理继承过户的手续,殊不知这样就会留下隐患。如果恰好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中还有健在的,而且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也过世的,就麻烦大了。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类似于小丽家的情况,小丽的奶奶在小丽的父亲之后死亡,享有对小丽父亲的继承权。而且因为小丽奶奶没有在生前放弃对自己儿子遗产的继承权,在小丽奶奶过世后,小丽奶奶能够从小丽父亲那里继承的份额转由小丽奶奶的继承人继承。到底该如何继承杭州钱塘公证处副主任徐小蔚: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或按照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或被继承人生前没与他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处理分为两种途径:一是有争议的继承诉讼;二是无争议的继承公证。其中,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独生子女本就不一定是唯一继承人杭州钱塘公证处副主任徐小蔚:有人会问,在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不就是唯一的继承人么?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编者注】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像这个案子中的小丽,仅凭独生子女证明,是无法直接证明她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房屋登记部门也无法判断小丽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因为从实际来看,这套房屋除了小丽这个继承人,的确存在其他多个继承者,尽管小丽能够继承的份额比例是最高的。小丽如果知道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父亲过世后及时处理父亲的遗产,或者征询奶奶的意见,在奶奶同意放弃继承的前提下让奶奶单独先做个放弃继承的声明手续,就相当于切断了奶奶的继承权往后延伸的可能性,能避免后面遭遇的种种麻烦。小丽这代人虽然是独生子女居多,但他们父母这辈的兄弟姐妹往往很多,而且随着生活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辈老人越来越长寿,经常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即使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也容易出现小丽所遇到的这种复杂的情况。因此也给小丽类似情况的市民朋友提个醒,遗产继承要及时处理,千万不要误以为自己是独生子女就一定简单。即使有遗嘱,也不一定就能简单处理,如果拖得时间长,问题就会更复杂。
来源:杭州网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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