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的时间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不付饭钱,该怎么办?

在上班时间出了交通事故,但与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是做司机加搬运和跟车送货及其他一些事。
一天早上我跟另外一名驾驶员驾车外出送货,途中追尾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集装箱半挂,我坐副驾驶位置。
我左小腿胫腓骨开放性骨折,脚腕骨折,腰椎第四骨爆发性骨折,占位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口腔破裂,口腔鼻腔均有出血。
驾驶员受皮外伤,现已基本恢复,在上班。
交警判半挂车次要责任,我方驾驶员主要责任,我无责。
经23天住院治疗,现在情况稳定,出院在租住处,但生活仍然不能自理。我老婆才生小孩,要带两个小孩,无力再照顾我。
老板也不闻不问,也不出钱,也不叫人照顾我。
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拖字决,只口头说要解雇该员工,但该用人单位既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也不一次结清所欠工资,更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我是在超市做促销的。上了一个多月的班。只发了5月11天的工资。由于我说我不干了。厂家就说不给我发工资。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我给怎么办。谢谢。
是这样的,由于上班时间在工作中机器压到了左脚的小第五个小指骨头压碎,到医院医生说要感染需要截肢,就把他剪掉了3分之2,,但是事后我们找老板,老板说已经报到了保险公司,然我们等,5几个月过后钱汇过来了,就只有药费,然后我们问老板,老板说保险公司说脚评不上残,请问脚不算吗?也是人身体的一个部分啊!在问老板。老板都不做声,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由于我们是小企业,没有签劳动合同,因为没经验,所以请教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我在有家纸品厂上班,工作时把右手呀到了1节骨折2节脱位3节脱臼,住了12天院老板就让我出院了,出院时老板趁我打针把什么证明都来走了,我也没和厂里签过劳动合同,我现在唯一有的就是老板签名加盖公章的工伤认定书(圆珠笔写的),劳动局说不行,要钢笔写的,现在老板不关我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那张工伤认定书,能证明我和厂里的劳动关系吗??
因交通事故造成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对方赔偿
我从去年12月开始在我们当地的一家超市面试上班.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而且按公司规定每月只能休两天,经常性的不定时加班从来没有算过加班费.国家正常的节假日也没有休,只是在去年大年初一和今年的中秋节当天就是一天算两天的工资.其他的都没有算过.现在如果我不想做了,可不可以向他追要我这一年的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的费用吗?我现在还保留着我的工作证.请那位律师高人,给我正确有效的方法帮助我渡过难关.谢谢.
我从07年6月份1号到现在在这家餐饮公司做管理工作,已满两年了,两年中法定假日上班从没给过加班费,也没有给我加班费,更没与我们签让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再这里工作了,我相通过法律维护我自己的权利,但我有以下几个问题不明白,请教大家:
1,我如果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多长时间可以?60天吗?如果不行,再通过法院,又需要多长时间?
2,我现在的基本工资是1900加上房补等共2400元,如果按照劳动法我能拿到多少的赔偿?
3,我有这段时间的工资条,和银行每月的工...
我是未满18周岁.我刚进厂2个月.没签合同我要辞职他不批我该怎么办. 不批我主动离职.他不给我工资我应该要怎么办?
公司在既没有劳动合同,有没有社保的情况下,一两次迟到早退就职工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在医疗,我现在没有钱交了,怎么办 啊【原创】您知道多长时间内维护您的劳动权益吗?
您知道多长时间内维护您的劳动权益吗?
---关于劳动仲裁时效问题
作者:程乾平律师
原告王某与被告东来公司于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自日起至日只,被告安排原告担任调漆工作。合同存续期间,被告没有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日,原告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告支付日只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7300元、经济补偿金27950元。日,当地劳动仲裁委做出裁决,对原告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原告不服该裁决,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二倍工资的差额、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即便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完全履行,该合同已于日到期终止,由于原告迟至日才提出仲裁申请,且没有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对被告关于时效抗辩的主张,法院给予采纳。
上述案例就是典型的“劳动者维权没有注意仲裁时效导致劳动争议丧失胜诉权”。作为劳动者,如何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明白以下几个问题:
1、& 什么是仲裁时效?
2、& 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3、& 怎样利用仲裁时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问题的解答
仲裁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后,在法定时效期间内如果不行使权利,那么当时效期间届满,仲裁和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就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2、& 仲裁时效是由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进行规定。(具体见下图)
3、& 作为劳动者,应该注意并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维权,具体执行如下图。
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时效统计表
劳动争议类型
普通劳动争议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适用中断、中止规定(日起)
上海规定:(1)对于日起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应当适用一年的申请时效;对于日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仍适用当时的时效规定。
(2)对于劳动者仅以信访、上访等方式向其他部门投诉的,不应认定为时效中断。
追索劳动报酬
1.不受时间限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劳动关系终止的)
上海规定:其实体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以二年为限。追索二年以上的劳动报酬,则以用人单位没有异议为限。
浙江也是类似规定。
1.用人单位书面通知送达之日
2.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
2.用人单位不能证明书面通知拒付的
解除或终止
1.用人单位书面通知送达之日
2.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
1.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的
2.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的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
1.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
2.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
1.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时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
2.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时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
1.无时间限制
1.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
2.劳动者收到拒付工资书面通知之日
1.劳动关系仍然存续
2.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的,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
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
无须劳动仲裁前置,直接可以法院起诉(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
1.当事人知道或应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2.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1.&&&&&&&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的
2.&&&&&&&劳动关系终止的
1.工伤确认之日
2.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出之日
2.如工伤确认的当时,医疗为终结或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未作出的。
上海规定:对于职工超过1年期限之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若行政机关根据职工提出的逾期申请的正当理由或遇到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而受理其申请的,可以认定其法律适用的合法性。
年休假工资
1.&&&&&&&一年
2.&&&&&&&一年
1.用人单位与其补签劳动合同之日
2.视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浙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上海规定: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1.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
2.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
3.用人单位开始为劳动者补缴社保之日
4.劳动者书面承诺之日或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现金补贴之日
5.劳动者知道或应知道用人单位未缴社保之日
1.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的。
2.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
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劳动者主张补缴之前的社保的。
4.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承诺放弃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义务的,或者确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
5.用人单位已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个人应付部分的社保却未予代缴的。
附: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相关规定
一、&&&&&&&&&&&&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82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该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 《劳动法》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衔接适用问题
在日前尚未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案件均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但对于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权的规定仍适用《劳动法》。
4、& 如何理解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衔接问题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虽不受一年的一般仲裁时效的限制,但受到特殊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的限制,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可以驳回诉讼请求。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82条规定的“劳动争
议发生之日”: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
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在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
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够证明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60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二、&&&&&&&&&&&&
上海地方规定
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意见(1996年10月)
(1)&&&&&&
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未经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
非因当事人主观过错超过仲裁时效的,可以认定为具有正当理由。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
用人单位对给付工资没有异议而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追索;用人单位明确不付工资的,劳动者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沪高法民【2000】44号 日)
劳动报酬争议的时效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因此,用人单位承认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随时追索;用人单位答应在一定时间内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应在时间届满的次日起60天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能证明自己已明示拒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则劳动者应从被拒绝的次日起60天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2】6号)
(七)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报酬(包括加班报酬)的,其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和劳动报酬请求权的时效如何计算?
答:用人单位明示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或承诺另行支付劳动报酬的期限已届满,或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被拒绝的,一般可以视为劳动争议已经发生,劳动者在劳动法规定的60天期限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未明示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或承认欠付劳动报酬,但未明确偿付期限的,争议发生时间可从劳动者追索之日起算。鉴于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是家安、领取者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故劳动者在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之日起60天内申请劳动仲裁的,其实体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以二年为限。追索二年以上的劳动报酬,则以用人单位没有异议为限。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沪高法行【2004】6号)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时效问题
日后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发生伤害”)
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认定为未超过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超过1年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的,人民法院可认定为合法。
日前(《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伤害的,用人单位或从业
人员提出申请的时间目前不受时效限制,今后国家和本市对申请时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解决非法用工单位发生事故伤害赔偿纠纷的意见(沪高法【号)
四、&&&&&&&&&&&&&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按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自双方发生争议之日起起算,但最迟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高法民一【2007】7号)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情形是否包括当事人向人大、政府等部门信访、上访
…..但是,从现有法律对时效制度的规定来看,我们对时效中断的把握也不能放得过宽,对于劳动者仅以信访、上访等方式向其他部门投诉的,不应认定时效中断。
8、&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沪高法【号)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的把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60天调整为一年。因此,对于日起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应当适用一年的申请时效;对于日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仍适用当时的时效规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日)
二、关于“职工超过1年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
对于职工超过1年期限之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若行政机关根据职工提出的逾期申请的正当理由或遇到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而受理其申请的,可以认定其法律适用的合法性。
10、&&&&&&&&&&&&&
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调研指导【2010】34号)
关于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至3款的规定,即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备注:本文著作权为程乾平律师所有,如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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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合同在多长时间内发给员工
您好,我是4月13号入职这个公司的到现在为止已经三个多月了,签订合同时说两个月转正上保险,合同还没有发给我,和人力要说按部门发放,有一周多了还没给我,我在其中出现了一次人身事故,公司还没给上保险,还扣发了我的保底工资,保险至今未提,您给分析下
 问题来自:北京 - 北京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5:08 咨询人:bwyd9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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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2条回复
您好,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来询。
回复时间: 15:2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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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进行协商,若无果,收集证据可进行劳动仲裁,不服可起诉,也可直接进行诉讼。
回复时间: 15:2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15:4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16:1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18:0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3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先同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4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2:1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17:0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案情不具体
回复时间: 17:1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您可以前往社保管理部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要求公司支付工伤相关赔偿金。
回复时间: 15:3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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