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店铺。属划拨土地性质的商品房性质。能否可以代款1

购买二手房 土地性质不可忽视
按理说,在完整的商品房产权中,应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便是可以办理更名和转让手续,不少业主也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
【核心提示】
说到买房,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产证过户与办理问题,对的了解却很有限。读者王先生就是如此,几个月前他在泉州云谷小区买了套二手房,房产证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土地证却一直扔在抽屉里,直到近日经朋友提醒才想起,土地证上还是原房东的名字。然而,当他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王先生颇为郁闷,致电咨询究竟怎么回事。
划拨用地性质 需补办出让手续
房产证都过户了,为何不能办理手续?据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称,王先生所提供的原业主土地证上写着&划拨&,也就是说,该套房的土地属于划拨用地性质,按理需要补办出让才能交易。
据了解,国有土地证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有偿取得,即以出让方式取得,以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转让。另一种是无偿取得,即以划拨方式取得,以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在转让前,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变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云谷小区属于后者,土地为&划拨&用地性质。
&购买二手房时,可以看原业主土地证上所写的性质是什么,才知道是否可以办理更名或补办手续。&该工作人员称。记者还了解到,泉州市区划拨用地性质小区有多个,但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目前小山新村、刺桐新村、西郊新村、金山新村、红梅新村等小区可以补办出让手续。
随后,记者从了解到,云谷小区并非所有房源都无法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因云谷小区置换率较高,多幢楼都已办理出让手续转为商品房性质,购房者购买时也可以较简单地办理土地证更名手续。此外,置换率高的圣湖小区同样如此。
众多购房者 忽视土地证过户
按理说,在完整的商品房产权中,应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便是可以办理更名和转让手续,不少业主也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
易嘉房产客户主管叶丹冬从事二手房交易多年。据他了解,除了划拨用地商品房小区外,市区多数小区都可办理土地证大证割小证或更名手续,但是在实际二手房交易中,多数房东不重视土地证的分割与更名问题,有些房东即使从原房东手中拿到土地证,也不会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据了解,我市乃至全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照样可以上市交易。而业内人士分析,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四种情形 国土部门拒办土地证
那么,该如何办理《土地证》变更呢?记者从泉州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了解到,属于划拨用地商品房,需要补办出让才能办理土地证。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交完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进行开发并办理大的土地证。只要是有了大的土地证和其他合法的售房手续,购房者就可以到相关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的分割手续,把属于自己的土地证办到手。这个过程简单来说,就是&大证割小证&。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有几种情形国土部门可以拒办土地证。一是,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二是,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三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四是,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相关链接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
1.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利用要求(复印件);
3.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4.各幢楼房总《房屋所有权证》及该幢楼房各户测绘面积明细表(市房地产测绘队出具);房屋竣工验收报告;
5.土地分摊情况表(提供以幢为单位、用EXCEL制表的软盘);
6.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
7.开发商的法人证明、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个人的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各户《房屋所有权证》及业主身份证明;
9.宗地图;
10.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房改房或商品房土地变更登记:
1.原业主《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现业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继承证明等变更文件原件或经查档盖章的复印件;土地出让金缴交证明;
4.变更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5.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房改房或商品房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如该幢楼已办理出让的,应到用地利用组查询出让合同编号、使用终止日期;
6.宗地图一份;
7.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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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 土地性质不可忽视
07:53 &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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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在完整的商品房产权中,应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便是可以办理更名和转让手续,不少业主也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
    □相关链接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    1.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利用要求(复印件);    3.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4.各幢楼房总《房屋所有权证》及该幢楼房各户测绘面积明细表(市房地产测绘队出具);房屋竣工验收报告;    5.土地分摊情况表(提供以幢为单位、用EXCEL制表的软盘);    6.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    7.开发商的法人证明、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个人的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各户《房屋所有权证》及业主身份证明;    9.宗地图;    10.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房改房或商品房土地变更登记:    1.原业主《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现业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继承证明等变更文件原件或经查档盖章的复印件;土地出让金缴交证明;    4.变更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5.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房改房或商品房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如该幢楼已办理出让的,应到用地利用组查询出让合同编号、使用终止日期;    6.宗地图一份;    7.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月喜迎小阳春 泉州房价耍起“筋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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