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利率的最高利率是多少?

公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动3%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
大家还关注民间借贷 年利率超36%不受法律保护
平时,手头犯紧向外借资救急在所难免,借贷过程,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疏忽而招致损失惨重,或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如何避免不法分子钻空子,更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9月1日出台实施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了更精细的指引。就常见借贷问题,玉林晚报邀请广西典圣律师事务所陈兆福律师进行解读——
P2P平台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兴起,作为新生事物的P2P网络借贷,自2013年以来呈现井喷式发展,借贷种类和方式也变化多样,这对于急需借资解困的人来说无疑是好事,但借贷网络平台角色复杂、监管主体缺位、信用系统缺乏等问题掺杂,也有可能出现难以预料的风险。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的,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解读 :将网络贷款平台提供者定位为信息中介,一般情况下只是提供一种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承诺了担保,就要承担担保责任。既保障网络借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规范P2P平台的经营。
年利率三段分,超36%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规定》第26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如果当事人原来自愿偿还了利息,基于合同无效,还可以要求返还。
解读 :新规用年利率24%和36%重新划定利率和利息“两线三区”。通过这两线明确划分三个区域,一是24%以下年利率属司法保护区;二是超36%以上年利率为无效区,属高利贷;三是24%-36%之间为自然债务区,已经支付的部分,依旧是合法,如果出借人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但是借款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也就是说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年利率24%-36%之间的利息,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其实,把年利率24%以下纳入合理范围,古已有之。在古代,月利率两分是年利率24%的意思。1990年以来,央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变化较大,最后折中选6%,又参照传统4倍的含义,年利率24%由此得来。因此,24%的年利率是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所确立的一个通行标准,是非常接地气贴近群众生活的民间借贷利率标准。
部分企业间借贷合法,变质放贷为限制性条件
《规定》出台前,司法实践中一直认为企业与企业间的借贷会破坏金融秩序,认定企业与企业间借贷的合同无效。
《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52条和本规定14条规定的情形以外,当事人主张合同有效的予以支持。
解读 :把民间借贷范围拉宽,从原来的只认定个人对个人、个人对企业,到现在正式认可了部分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规定》允许企业间融资,正常的企业之间借贷,如果有闲散资金,因为对方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这样的民间借贷在合法范围内。但如果不是生产经营,甚至从银行套取现金再去放贷,以此作为主要业务或主要收入来源,则认定无效。如果企业以“本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的名义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从本单位职工集资,但却没有投入企业经营而是去放贷,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规定》对企业开放,并非完全解禁,放任自流,而是属于一个有限度的放开。之前,企业向内部职工进行借款集资,不小心就会触碰到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新规明确了员工内部借款集资,企业和员工实现双赢,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这样一来,既解决了企业资金的短缺问题,又维护了国家的金融安全。
判断借贷合同效力,认定5种合同无效
在民间借贷中,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有准确判断。
《规定》第9条列举了5种情形视为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第11条明确了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和本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内容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第12条明确了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第13条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本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的内容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规定》第14条规定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五类事由: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解读 :一般而言,获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获得的资金应用于生产经营之中,才能达到资金有效使用的目的。如果将这些资金用于转贷牟利,极有可能会扰乱社会经济。同时,将出借人的明知应知作为认定借款合同无效的主观要件,能有效切断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资金来源。
恶意串通制造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规定》第19条结合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审判实践,以及借贷发生的原因、款项来源、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总结列举了可能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10种情形,如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等。
经审理发现属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除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外,还要对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必须要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 :当前,虚假诉讼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尤为突出,造假者通过精心设计各种骗局,恶意串通、虚构法律关系以获得有利判决。不仅侵犯真实权利人利益,还浪费有限司法资源,扰乱正常司法审判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不要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捏造事实进行非法诉讼,以身涉险,一旦发现被移送公安机关后,或将面临牢狱之灾,给家人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痛苦。(记者 陈凤秀)
(原标题:民间借贷年利率超36%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解读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新规,借贷前你最好了解这五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环球时报系产品
扫描关注环球网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这里是美国微信公众号
扫描关注更多环球微信公众号男子被车轮压住,当场没了生命体征,小孩大声哭喊。
这批“高标准二人间”住宿费也是普通四人间的两倍。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最高法为民间借贷戴上了“紧箍咒”。日,最高人民法院时隔24年重新发布对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为年利率划分“两线三界”以及明确平台担保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36%以上视为无效合同,在24%到36%之间的合同视为自然债务,也就是说产生争议时,法院既不保护也不反对当事人履行合同。
  戴上了“紧箍咒”的民间借贷就安全了吗?业内人士称,民间借贷平台仍会通过很多种方式规避法律风险。在“新规”之下还存在哪些隐患?投资者如何在高利率的诱惑下保护自己?
  如何界定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涉及刑事责任,而民间借贷纠纷仅是民事责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红志对新京报记者表示。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一直以来纠缠不清,难以划分明确的界限。王红志称:“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经常出现非法集资的情况,这种现象目前比较普遍。”
  当年浙江的“吴英案”,从起诉到终审一波三折,最终“亿万富姐”吴英在2012年5月以集资诈骗罪被终审裁定死缓。2014年7月,吴英被减刑为无期。但是民间对此事依旧争论不休,曾一度引发关于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区别的大讨论,折射出我国民间金融的尴尬境地。
  今年4月,有媒体报道,“吴英案”的两位律师经一年多的详细调查和整理得出答案:“吴英案”总资产减去总负债还剩3.8亿元,吴英已足够还债。而几年前案发时,当地公安机关查封的“吴英案”资产估价约为1.7亿元。当初,资不抵债、丧失偿还能力,是将吴英定性为“诈骗”的重要原因。
  曾有媒体连发质问:“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如何界定及确定?是不是民营企业家只要是借钱还没有归还,就要被定性为诈骗?”
  对此,王红志律师解释道:“民间借贷只存在于正常的双方主体之间,用于经营生产或者其他用途,意图比较明确,同时对象比较特殊,一般在普通朋友、同事、亲戚之间发生。而非法集资体现了一种吸收和存储的功能,会破坏金融秩序。比如有一方吸收了公众的存款,按照高额利息存储后再对外进行借贷,赚取一定的利差,破坏了金融机构的秩序。”
  “非法集资涉及刑事责任,而民间借贷纠纷仅是民事责任。”王红志说。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有非法集资的犯罪,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8月6日《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时,又对此问题进行了重申。这里即应用了“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
  对于这两份司法解释,前者主要是针对普通的民事关系,后者涉及非法集资的刑事法律关系,“这是法律适用和解释上的问题。”王红志说,“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还没有覆盖到刑事案件上。如果存在非法占有、恶意消费、挥霍等行为,那就涉及集资诈骗的问题了,就要适用2010年关于审理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
  年利率10%也不一定安全
  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重要形式,P2P网贷平台近年来呈爆发式增长,据业内人士透露,多数平台借出资金利率通常会超过40%,突破最高法“红线”。
  新京报记者查询多家P2P平台,发现公布的大多是资金出借人的收益一般在10%左右,也就是说你借给P2P平台资金,年获利在10%左右。10%在最高法司法解释中的受法律保护范围内,这是否意味着P2P平台借款就安全?
  网贷之家副总经理罗熙表示,真正触碰“36%无效合同”的是P2P平台向贷款人出借资金的利率,P2P平台正是通过赚取借入与借出的利差获利。
  据罗熙透露,P2P平台在借款给个人时,通常要加上平台运营、逾期、坏账等带来的成本,粗略按照各按10%计算,再加上平台另外赚取10%的收益,多数平台借出资金利率通常会超过40%,会突破最高法的36%“红线”。
  《规定》是否会导致P2P平台尽量降低成本,使自己的借出利率尽量在安全范围?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资金成本过高的平台或将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如果不能有效降低成本,或难逃关停结局。
  但罗熙否认了这种观点。在罗熙看来,多数平台会通过各种方式规避36%的上限,在主合同中将年利率降至24%以内,再通过收取管理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多种形式,与客户签订多份协议。
  “投资者不能看到司法解释中划定了24%、36%的界限而掉以轻心,民间借贷平台会通过很多种方式规避法律风险,一切民间借贷仍是有风险的”,罗熙表示。
  P2P做担保,有能力兜底吗?
  坏账、跑路依然是P2P平台发展面临的问题。如何确保资金的安全?担保问题也再次引发关注。
  延续此前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本次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仍明确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但如果在任何宣传途径中体现了为自身做担保的意思,则要承担担保责任。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对媒体表示,网贷平台在起步阶段,为让投资人建立信任感选择兜底、担保,误导了投资者。司法解释中明确P2P网贷平台的担保条款可成为维权依据,加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将推进平台去担保化,P2P网贷平台考虑到风险问题,未来会在产品宣传方面进行调整,避免夸大宣传、恶性竞争,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米牛网等多家P2P平台采用银行担保的形式。但对于一些小平台来说,银行考虑到为其做担保收益低、风险高,一般不愿接烫手山芋,而前不久央行的文件又关闭了第三方支付平台为P2P做担保的大门。
  罗熙表示,P2P平台为自身做担保不符合央行的指导精神,是否具有担保能力也值得怀疑。我国目前征信环境尚不完善、常出现信任危机,而国资系、上市系的P2P平台通常担保实力会稍强,否则一旦出现坏债、逾期,很容易引发跑路。而对于为自身担保的P2P平台,投资人更要多加小心,看其是否具有担保资质。
  曾较早实行担保的陆金所在今年3月遭遇坏账风波。去担保化已经悄然提上陆金所议程。陆金所总经理谢泓源曾表示,陆金所目前提供的担保增信服务仅是一个过渡做法,长期看并不实际,未来可能将所有资产改为评级方式运作。
  汹涌“跑路潮”会得到遏制
  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各地频发借款人“跑路”事件。有观点认为,《规定》的出台,对资金链断裂跑路现象,会有一定的遏制效果。
  新京报今年3月曾报道,民间借贷资金大部分流向房产企业,然而由于去年全国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低迷,资金回笼慢,导致在民间借贷市场融资的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多地民间借贷“崩盘”。仅邯郸一个城市,去年就发生30余家非法借贷房企跑路事件。
  合肥的一位小企业主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因为银行贷款很难,生产过程中需要资金会通过特定渠道借款,他们同行中就有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玩消失”的。
  而此前,企业间的拆借行为一直是灰色地带,《规定》出台后,赋予了企业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受到法律保护。“我们正常经营企业的,当然希望在合法的框架内行事,跑路的其实是个例。”上述企业主对记者说。
  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网贷平台也爆发“跑路”狂潮。据统计,2014年全年,出现提现困难、倒闭、跑路等问题的P2P平台已达338家。其中最短寿命为半天,最长寿命也不过2个多月。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路j认为,《规定》的出台,对资金链断裂跑路现象,会有一定的遏制效果。“正常的民间借贷,最后没有钱还了,不会上升到刑事犯罪。但如果你携款潜逃了,就上升到刑事了。”路j律师说。
  “关键还是要看跑路涉及的人数多少”,路j解释,“若是单纯的两家企业或两个人之间,一般很少涉及刑事。即使资金链断裂,也会按照正常民事程序,查到他的财产,进行执行、拍卖处理。而非法集资会涉及到不特定的多数人,涉及公众,性质就变了。”
  投资者该如何自我保护?
  民间借贷对贷款人而言门槛低、手续简单、资金流动快,其高利息也对放贷人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因此,此类投资形式一直非常活跃,与此同时,借贷纠纷频频发生。
  湖南商银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王世君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存在财务空洞性、风险失控、非法占有、盲目投资四类乱象。
  据记者了解,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
  王红志律师介绍说:“若存在项目的虚构,或程序上借用其他人的资质,或者以相应公司的名义,吸收公众存款,而没有用在实际的项目上,这就涉及集资诈骗的问题了。集资诈骗最高面临着死刑。”
  他指出,目前很多理财产品,包括有限合伙人、契约基金等,投资之后资金可能会不知去向,甚至有些项目都是虚构的。
  对此,王红志律师提醒投资人,投资前要摸清投资机构的情况,不要被表面上他所宣传的东西影响,同时也要了解所投公司以及其产品的实际情况。“如果仅仅是因为高额利息的原因去投资的话,很多方面是无法得到保证的。”
  路j律师也指出,投资前要做一些尽职调查。此外,不管是购买理财产品还是亲友之间帮忙借贷,都要留好借据、欠条或其他证据。
  新出台的《规定》将利率分为“两线三界”。年利率24%以下才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将不受保护。若超过36%,借入方即便已经支付,也可以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超过的部分。该规定给民间“高利贷”划定了“红线”。
  路j特别提醒投资人,一定不要贪图高利。“你贪图的是人家的高利息,人家贪图的是你的本金。”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简史】
  春秋时期高利贷开始出现。据《管子》中记载,春秋时期齐国西部谷物借贷的半年利率甚至高达100%,而在利息率最低的北方借贷利率也达到20%。
  秦汉时期商业经营活动的范围日渐扩大,商人开始活跃于流通领域,因商业周转的需要催生了大量的借方,以货币借贷为主的民间借贷逐渐成为借贷的主要方式。
  南北朝时贵族、官僚普遍涉足借贷特别是高利贷活动,且由于佛教盛行,经济实力雄厚、拥有大量土地与财富的寺庙和僧众往往也“出贷私财”。
  唐朝《杂令》中“公私以财物出举”,全面规定了有息借贷契约的订立、利息禁制、履行方式、司法救济、质押物处理和保证责任等问题。依《杂令》,国家对有息借贷的“私契”采取了“官不为理”和“官为理”两种态度。
  明清时期 借贷形式更加多样,担保信用贷款、预抵押贷款等贷款形式相继产生。
  民国时期民间借贷比较发达,“高利贷”、“典当”、“期粮”、“标会”、“童子会”等相当普遍。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开始整顿清理民间私营金融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银钱业被组合为一家公私合营银行;典当行业改组后消失,转变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小额质押贷款部门,最终并入了中国人民银行体系。民间借贷仅以个人之间互助友情借贷的形式小范围存在。
  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迅猛发展,民间对资本的需求空前高涨。于是,民间出现各种游走灰色地带的借贷形态。1984年9月,浙江省温州市某医院职工方培林,停薪留职开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受到方兴钱庄吃螃蟹的鼓励,温州民间借贷开始发展起来。
  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199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除部分小额信贷、不计息的亲友借款之外,其他非正规金融组织或活动均属非法。
  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首次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并提出要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
  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领域打开了一扇大门。(记者 罗超 刘素宏)
欢迎举报抄袭、转载、暴力色情及含有欺诈和虚假信息的不良文章。
请先登录再操作
请先登录再操作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搜狐公众平台官方账号
生活时尚&搭配博主 /生活时尚自媒体 /时尚类书籍作者
搜狐网教育频道官方账号
全球最大华文占星网站-专业研究星座命理及测算服务机构
该网站是世界了解青岛、青岛走进世界的一个重要窗口。具有访问...
5646文章数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baby14岁写真曝光
李冰冰向成龙撒娇争宠
李湘遭闺蜜曝光旧爱
美女模特教老板走秀
曝搬砖男神奇葩择偶观
柳岩被迫成赚钱工具
大屁小P虐心恋
匆匆那年大结局
乔杉遭粉丝骚扰
男闺蜜的尴尬初夜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2014年民间借贷最高合法利息是多少?_新手贷款_贷款攻略 - 融360
公积金政策
2014年民间借贷最高合法利息是多少?
  民间借贷最高合法利息是多少?在规范的民间借贷行为中,无论借款人还是放款人,关心的焦点无疑都是借贷利息了。借款人想用较低的利息办成自己的&事业&,放款人想通过放款收获最高的&投资收益&。那么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处于什么水平算是合法的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只要不高于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的四倍即为合法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若高出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的四倍,则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现行的央行半年期贷款年利率为5.6%,那么民间借贷中,半年期的年化利率就不得超过22.4%(5.6%*4),如果高出,一旦出现纠纷,法律也不予支持。
  由上所述,关于民间借贷最高合法利息水平的问题,你学会怎么计算了吗?只要用同档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乘以四就可以得出合理利息的水平了。
  附:贷款不得不知的小知识: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014年现行的基准利率:一年以内的为5.6%,一年至五年期的贷款利率为6.0%,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6.15%。
延伸阅读:
【独家稿件及免责声明】凡注明 “融360原创”之作品,未经融360书面授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转载、摘编或者采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书面授权的,注明来源融360。违反上述声明对融360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作品中的材料及结论仅供用户参考,不构成操作建议。获取书面授权请发邮件至: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14年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一直以来,由于银行贷款难的问题存在,民间借贷因运而生且随着小微业主的持续增加而风生水起,那么民间借贷的利息是个什么水平呢? 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
每个人都有缺钱的时候,如果不走民间借贷的话,很多朋友关心,2014年民间借贷合法吗? 答案是肯定的,民间借贷是合法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很多人因个人资质较低,无法从银行以及正规贷款机构获取贷款,而不得不寻求民间借贷。尤其是农民群体,大多没有正规工作,也没有稳定的收入,常常出现贷款无门的情况。因此,农村民...
问题:您好!请问民间借贷合法吗?答复:您好! 目前贷款途径有两种:一是银行系统贷款,二是民间贷款。在银行系统贷款,由于银行贷款受国家调控,为了保证资金安全,贷款是需要进行...
为了图省事,能够迅速填补资金缺口,很多人把出口锁定在了民间借贷身上。但无可厚非的是,民间贷款的利率势必会远远高过银行,不过最高利率不应超过多少,法律有规定吗? 在约定民间...
您可能也感兴趣:
相关专题:
2015年,“个人征信牌照”、“互联网征信”等字...
又是一年毕业季!课业沉重的高三及压力重重的...
支付宝“招联·好期贷”是招联金融与支付宝合作...
支付宝低调的推出了“花呗”功能,什么是“花...
细心的网友在打开支付宝芝麻信用分的时候,会...
2016年5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为4.49%,继续创历史...
全国首套房平均房贷利率降至4.52%,延续走低;全...
近几天,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业主需缴纳几十...
上海出台楼市调控新政,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
本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为4.54%,二套房平均利率...
融360 - 贷款平台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号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没有找到想要的分类?
您的位置: &
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不得违背法律禁止规定。
1 民间借贷纠纷是近几年民事纠纷最多的案件。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的争议也存在不少,那么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我国目前是怎么样规定的?我们该如何判定利息是否合法?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分析解答。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是多少 按照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是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间借贷合同。那么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下文为大家详细分析。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3 民间借贷是民事纠纷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会利用民间借贷打官司,进行虚假诉讼,以这种表面合法的手段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那么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双方是否涉及虚假诉讼?下文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双方是否涉及虚假诉讼4 经常听到有人问,借给别人的钱,超过诉讼时效还能要回来吗?这个问题就略显复杂,因为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制作应对策略。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的处理方法,欢迎阅读。
民间借贷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搜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最近更新:
专业律师解答
到银行查询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超出部分,不受保护一是本金还应支付,其余的如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再承担违约金,而不是利息。如未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即出租人的利息损失(无特别约定时一般也只是活期存款利息)。请评价此回复。和律师面谈。
热门专题推荐
根据您的需求选择服务
用户行为分析:用户进行阅读文章后咨询律师用户与律师的沟通效率可提35.7% !
全国债权债务律师查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民间借贷的利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