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大荔县水务局局长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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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水务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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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水务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官方公共微信中国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节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水务局上级部署和要求,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之际及时召开作风建设会,早打招呼、早提醒,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会议要求,各乡镇水务站、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会后立即行动起来,对本单位、本部门在“两节”期间容易出现的腐败问题进行 “地毯式”梳理和排查,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全力营造出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局长谷文书最后强调,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不间断地深入学习关于反对和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防“两节”期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要以身作则,带头廉“节”自律,还要加强对自己分管单位和部门的管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用实际行动为广大干部做出表率;纪委、监察室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监督的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采取明察、暗访和“飞行式”抽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干部职工要从严从重处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周正东 通讯员 范崇辉)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公报2016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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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纪要
  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玉祥主持召开盱眙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恒亮、傅维林、朱正荣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盱眙县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上)
  县水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境内共有骨干河道12条、全长247.8公里。其中:流域性河道3条、长92.7公里,包括淮河、怀洪新河、入江水道;区域性河道9条、长155.1公里,分别为仇集大涧、汪木排河、团结河、维桥河、高桥河、红旗水库溢洪道、山洪水库溢洪道、桂五涧、化农涧;县乡河道390条、长1912.9公里。五年来,依照《条例》规定,我们大力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突出问题河道综合整治,建立管护维修队伍,依法打击涉河水事案件,并对5条骨干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对379条、516.9公里县乡河道进行疏浚,大部分河道逐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我县先后荣获省骨干河道管护项目专项绩效评价优秀等级、全省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考核一等奖,受到省财政厅、水利厅通报表彰。
  (一)开展法规宣传,强化全社会爱护河道的意识。《条例》虽然只有七章51条,但涉及到河道整治与建设、河道保护、河道清障、费用投入与收取、违法行为处理等诸多方面,是加强河道规范化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基础,对于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永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我们不断加大《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努力提高民众保护河道的法制意识。一是把《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农户家中,使《条例》逐步深入人心,提高民众保护河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结合河道保护中出现的各类违法事件,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将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公之于众,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群众,使民众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等水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丰富多彩的河道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印制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城乡巡回宣传,对河道沿岸单位、业主和居民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使其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河道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深入宣传,全社会的河道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涉河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群众配合执法和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二)设立管理机构,构建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为加强骨干河道管护工作,县政府2005年即批准设立县河湖堤防管理处,整合原先分散在&维桥河管理所&、&入江水道管理所&和&淮河北堤管理所&3个单位的河道管理力量,具体负责全县骨干河道日常管理事务,从而保证了骨干河道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断档。去年,我局投资700余万元建设洪泽湖管理基地,省水利厅为我县配备了4条执法船只,为开展河道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为整合社会资源,共同管理河道,2014年7月,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健全骨干河道&河长制&,并下设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骨干河道日常管护考核工作。县&河长制&办公室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了12条骨干河道的13家管理单位、60名管理人员,并签订了管护合同。农村河道在进行疏浚整治的同时,坚持&一建就管、建管并重&。县政府办出台了《盱眙县农村重点河道与村庄河塘管护保洁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制定了管护目标,落实了督查机制。为提高农村河道管护覆盖面,实行县乡联动。县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乡镇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制度,完善辖区内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河道保洁工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过疏浚后验收合格的河道,由各乡镇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部交付给所在村委会管理,由村委会进行长效的承包管理,专人负责,保证保洁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日常巡查,全力打击违法行为。近年来,受巨额经济利益诱惑,淮河、洪泽湖等流域性河道非法采砂、违法圈圩等违法行为有所上升。为有效防止违法行为发生,保障河道防洪、生态等功能发挥,河道管理单位加大日常巡查工作的力度和频度,巡查资料做到&日记录、周报表、月小结、季归纳、年总结&。五年来,共组织开展巡查1200余次,督查、督办涉河违章建筑案件50起、侵占河道案件62起,调处水事纠纷18起,累计拆除河道、湖泊、水库违法建筑及堆放占用1000余平方米。与此同时,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实行部门联动执法,水务、公安、交通、国土等部门及所在乡镇密切配合,集中打击淮河、洪泽湖非法采砂及违法圈圩行为。2015年1月以来,共实施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采砂43次,出动执法车辆96次、执法船艇127次,参与执法人员1298人次,现场摧毁268条非法采砂机具,驱赶非法采砂船132条,投入执法经费80余万元,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发生,禁采工作初见成效。2013年以来,根据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全县共清除洪泽湖非法圈圩91处,面积15058.6亩,土方157.1万方,投入经费600余万元,清除任务完成率100%。连续两年率先通过省水利厅验收,荣获洪泽湖管理与保护优秀单位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河道面广量大,管护人员不足,全县河道管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民众及企业保护河道意识还不够强。河道沿岸居民乱倒生产生活垃圾,随意排放污水等现象屡禁不止。淮河北堤不少地段,每年夏秋收割季节,在大堤上倾倒秸秆、生活垃圾现象严重;维桥河近几年污染有逐年加剧之势。
  二是侵占河道、妨碍河道行洪畅通现象时有发生。高桥河、溜子河在河道上擅自建码头、砂站,侵占、破坏河堤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区域性河道淤塞严重,防洪功能衰减。
  三是部分河道权属不清,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因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部分河道堤防被所在乡镇或村委会发包垦种,收回管理权需要补偿大笔资金,确权划界工作较难。淮河北堤全长37.8公里,除兴隆乡境内1.1公里堤防外,沿线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均被所在村组对外发包开垦种植;入江水道、维桥河等河道也存在同样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河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视察为契机,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和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保护河道的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河道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加大日常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河道管理执法人员、用水单位和河道沿岸群众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各行各业保护河道的自觉性。推动建立健全群众管护组织,落实管护责任,积极探索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依法管理河道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确权划界,实现依法治河。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工作是依法科学管理河道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条例》、消除河道安全隐患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今年将加快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力争2017年完成流域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18年基本完成区域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19年全面完成确权划界工作,推动全县河道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是加大&河长制&落实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重视发挥&河长&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河道管理与保护;加大&河长制&各项措施的督查考核,真正使&河长&发挥应有的功能。同时,进一步加大河道长效管理人员、设备、经费的保障力度,增强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河道管理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河道管理保护水平。
  四是整合执法力量,提高综合整治效果。以农林水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整合执法力量,加快建立河道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坚决打击非法采砂和违法圈圩行为。坚持整管并重,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侵占河道、损坏堤坝、设置障碍等突出问题,及时清除行洪阻碍物,封堵非法排污口,努力实现&河清湖晏龙虾都、山明水秀新盱眙&的美丽愿景。
  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
  (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上)
  县民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贯彻实施《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条例》于日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自日施行。几年来,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坚持&扶贫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大力宣传慈善文化,积极组织慈善款物募集,有效开展慈善救助,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一)建立慈善组织机构。目前,我县有盱眙县慈善总会、盱眙县红十字会两家县级公益性慈善组织。盱眙县慈善总会成立于日,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届任期5年,由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组建模式是县委书记任名誉会长,县长任会长,分管民政县领导任常务副会长,相关县领导及县民政局局长任副会长,其他相关领导和爱心企业家任副会长和理事,秘书长由热心慈善的退养科局长担任,副秘书长由县民政局分管财务的领导担任。目前县慈善总会会长是县委李森书记,副会长有姚玉祥、张晓红、傅维林、雍梅 洪旗等县领导,秘书长胡江,副秘书长吴谨然,办事人员二人,办公地点设在县残联办公楼内。县慈善总会暂时没有设置二级机构(乡镇及部门慈善分会或工作站)。县红十会成立于1999年,目前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晓红任会长,卫计委副主任梁祥任副会长、秘书长,办公地点设在县卫计委。县红十会在部分乡镇和部门设有二级分会。
  (二)积极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重视推动下,通过实施人文生态引导工程,开展&慈善一日捐&、企业认捐等活动,自2008年以来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折款2747.92万元(其中县慈善总会2020.61万元、县红十字会727.31万元),累计发放救助款物折合2254.48万元(其中县慈善总会1616.33万元、县红十字会638.15万元),慈善救助达48624人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落实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机制。县慈善总会和县红十字会每年都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接收捐赠和慈善款物使用情况在县报社、县政府网站和盱眙慈善网、红十字会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慈善扶持与奖励措施。县民政、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儿童慈善救助政策,每年安排30万元预算资金用于困难家庭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教育、卫计、公安、税务、文广新、城管等有关部门积极为慈善活动提供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都能积极支持和参与慈善活动;车站、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都为慈善活动提供便利,为县慈善总会放置&慈善捐赠箱&。为弘扬向上文化,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慈善义举,2013年5月由县民政局牵头评选,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联合表彰首届&盱眙慈善奖&,授予江苏绿溢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首届&盱眙慈善奖&--爱心企业、王国银等10名同志首届&盱眙慈善奖&--爱心个人。
  (五)建设慈善文化。每年的4月为慈善文化活动月,强化报纸、电视等媒体舆论宣传,开设盱眙慈善网和淮安阳光慈善网二级网站,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慈善理念,营造慈善氛围,让社会充满人文关怀,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慈善超市以社会公众自愿无偿捐助为基础、借助超级市场管理和运营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扶和志愿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县民政部门积极创建社区慈善超市,汇集社会捐助、帮扶困难群众、提供志愿服务,构建慈善事业的基层工作平台,有利于促进捐赠物资的再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有利于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文化。目前在城区已创建十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文件尚未出台。《条例》第三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引导、扶持慈善事业发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慈善组织参与的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去年8月14日下发《淮安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淮政发﹝号),我局于去年底向县政府上报了《盱眙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初稿)》,因县分管领导调整暂未提交研究。
  (二)慈善组织机构不健全,社会慈善组织少。县慈善总会成立于日,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届任期5年,2013年第一届已满5年,理事会副会长及理事成员有不少人员已变动。乡镇、部门也没有成立相应的慈善分支或办事机构,诸多因素超成慈善工作不能较好开展。目前没有登记在册的社会慈善组织,导致募集社会资金很少。
  (三)募集慈善资金渠道少资金体量小。2008年以来平均年募集资金309.3万元,全县人平均年捐赠额不足4元,期间还包括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等地区地震特殊时期政府强力推动和上级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下拔的项目资金(其中汶川、玉树地震定向捐赠845.4万元)。淮安区2015年元旦慈善活动(已坚持6年)一天就募集慈善资金1128.6万元,目前该区慈善总会账面余额2628万元;金湖县2015&慈善一日捐&活动(已坚持11年)募集慈善资金405万元,目前该县慈善总会账面余额1050万元;去年我县慈善总会募集资金192.3万元,目前县慈善总会账面余额247.7万元(含物资折款),由此可以看出我县慈善捐增量的差距。
  (四)慈善奖励机制未建立。《条例》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表彰激励制度,对慈善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予以表彰,省人民政府设立&江苏慈善奖&,每两年表彰一次。我县虽然进行过首届&盱眙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仅由县慈善总会和县红十字会表彰,不属政府表彰,还没有建立政府表彰激励机制。
  三、下步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于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慈善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慈善工作。
  (一)尽快出台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文件。近期结合《慈善法》新的精神,对《盱眙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初稿)》进行完善,提请县政府研究出台。
  (二)对县慈善总会理事会进行换届,调整充实县慈善总会理事会成员。第二届理事会组建模式建议仍然按第一届理事会组建模式进行选配,建议增设一名执行副会长,明确一位退二线的县领导担任执行副会长,具体负责理事会组织协调工作,选配一名对慈善事业热心且有时间做慈善工作的科局级领导担任秘书长或秘书长由县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以便于日常工作开展。同时建议增加日常办事人员和办公经费补助,保证慈善总会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三)加强基层慈善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慈善组织网络。建议在乡镇(街道)和相关系统部门(如教育局、卫计委、住建局、开发区管理会等)成立慈善分会,具体负责乡镇或系统部门的慈善捐助活动。在主城区社区设立社区慈善工作站,组织社区爱心企业、人士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四)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做大慈善资金盘子。慈善事业发展最根本的问题是筹措慈善资金,没有资金盘子一切慈善救助都无从做起。建议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或每年11月第一周&江苏慈善周&前后,由政府推动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 &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并结合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分级使用激励机制,凡成立县慈善总会某某分会的乡镇和系统单位,其年度慈善捐款数额达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捐助额以县慈善总会开具收据的金额为准),允许本乡镇、本系统使用其捐款额的40%、60%、80%,由乡镇、系统单位慈善分会按使用规定直接审批后到县慈善总会报账;
  2、倡导设立冠名慈善基金,以捐赠者的称谓和资助项目的名称命名慈善基金,根据捐赠者的意愿用于助医、助残、助学、助困、助孤、助老、赈灾、资助社会福利和特困群众临时救助等项目。冠名慈善基金的使用严格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捐赠者可以根据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的有关需要,自行确定救助对象,纳入县慈善总会救助项目;也可以与县慈善总会共同商定救助项目;还可以委托县慈善总会按定向救助内容统一组织实施;
  3、给予慈善捐赠的企业和个人颁发捐赠荣誉卡和捐赠证书;对捐赠额度较大的,在新闻媒体上给予宣传;
  4、由县民政局牵头,合同县慈善会、县红十字会和新闻媒体联合开展全县&慈善排行榜&和年度慈善人物评选活动;
  5、设立&盱眙慈善奖&,由县政府每二年评比表彰一次,重点表彰在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个人和项目;
  6、推荐对慈善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企业代表或个人担任慈善机构领导职务,并优先推荐其参评国家、省、市的慈善奖项;
  7、税务部门落实省市有关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强化社会慈善组织培育。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慈善组织要及时进行登记注册,按规定开展慈善募捐活动。
  (六)完善信息网络平台,促进慈善信息公开。按照详尽公开、便于监督的原则对慈善信息进行公开,县民政部门、慈善组织以及新闻媒体要及时公开慈善机构、慈善捐赠以及慈善救助信息,建立阳光慈善机制。
  关于贯彻实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贯彻实施《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排水与污水处理是维系城镇&生命体&健康循环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要件,与民生改善、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条例》自日起施行以来,我局严格认真执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安全运行的原则,不断加大设施建设投入,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取得较大发展。
  (一)完善专项规划编制
  为推进我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合理科学和规范有序开展,2012年启动了城区排水与污水专项规划编制,2013年底规划成果已基本完成。2014年6月我县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此,该专项规划也必须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目前,我县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已完成修编成果论证,城区雨水和污水规划也将根据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并融入海绵城市和城市综合管廊有关规范和要求,预计年底完成成果并报批。该规划完成后将更有效的指导和引领我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合理科学发展。
  (二)强化污水设施建设管理
  我县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分布在城区、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集镇区,共有污水处理厂18座,日污水处理规模为7万吨,每年削减化学需氧量COD 2153吨。其中,城区为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即城南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城区的生活污水处理。收集范围为洪武大道以西至城北区域、北至山水大道、南至古桑街道北。该企业位于嘉喜大道西侧,采用BOT形式投资建设,于日投入试运行,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出水水质达一级B标准。2014年9月进行提标扩建改造,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准。经济开发区为国泰盱眙污水处理厂(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主要以处理开发区工业废水为主。污水收集范围为县政府周围地区及开发区行政区域。该企业位于开发区龙山路北侧和经三路东侧,采用BOT形式投资建设,规划污水污水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一期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于2010年3月建成使用,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准。各乡镇现有污水处理厂16座,主要以各乡镇集镇区为中心收集集镇区污水,污水处理能力共计1万吨/日。其中规模较大的为马坝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分三期建设,规划日处理能力1.5万吨。一期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于2011年7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二期日处理能力2500吨的地表式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土建工程,正在安装设备。
  针对我县目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自2014年《条例》施行以来,以加强管理,整合资源提高标准为首要目标,对城区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建改造,日处理能力从2万吨提高到4万吨,处理水质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我们按照&雨污分流、全量收集&的原则,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区污水接管和建设。目前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全部实现雨污分流,截止2015年底城区污水管网总长达170公里,城区污水纳管收集率得到快速提高,我县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污水处理工作一直处于全市前列。
  (三)加快和完善排水设施建设
  至2015年底我县建城区面积34.5平方公里。城区规划为7个排水分区,两大主要排水水系为城东大沟与城南大沟。城东大沟的排水源头为都梁小区以南周边地区,沿金源北路向南,从玫瑰园向东汇入城东大沟,全长4.25公里,排水收集范围自泵站路以东、都梁大道以西以及向南至二环路;城南大沟起源于西山路山涧处,向南至淮河东路,沿淮河东路西至盱城街道东侧过路向南,经农资公司宿舍、原水务局办公楼、华厦以及商贸到淮河,全长2.58公里。2006年以前,城区建设的排水管网主要是开放式和雨污合流式,在排污的同时兼防洪功能,是两位一体排水沟渠。随着我县城市规划建设北扩东移以及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城区道路与小区建设逐步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老小区与路段也正逐步完善相关连接。截止2015年底,城区排水管网达210公里(含开发区38.83公里)。近几年,随着城区规划建设品质和要求提高,市政道路等各项建设排水管网均能满足使用要求,城区低洼易淹地段基本消除。在每年汛期到来前,通过隐患排查、综合治理以及完善应急预警机制等措施,城区排水较为顺畅,无内涝地段,个别地段因地势低洼造成的积水现象,在雨停后半小时内基本排除。
  (四)严格贯彻执行《条例》
  在排水管理工作中,我们从严把关排水和排污等建设内容的规划审批,确保建设质量和规范。城区新建、改建道路及背街小巷改造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并同步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新建住宅小区、老小区改造以及各类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要求配套完善内部和周边道路的雨污分流管网,并纳入项目竣工验收和实施排水许可证制度。同时依据《条例》作好职责分工,我县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全县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监管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我局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法排放污水、废水行为进行巡查与处罚,同时负责城区雨、污水管网日常养护及城区防汛工作;县水务局负责河道防护、疏浚、整治及乡镇污水处理运行与管理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其他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自职能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管网规划与建设。
  (五)加强《条例》宣传
  《条例》施行以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推动法规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图册、宣传资料2万余份。通过对法规出台背景、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的重点宣传,提高了全社会依法排水、依法排污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在广泛宣传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排水和污水处理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治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由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初期,未充分考虑城区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导致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截污不彻底,雨污未分流,收集率不高,进水浓度COD与BOD偏低。
  (二)工业废水排放不达标,增加污水处理难度。开发区部分企业废水排放未按环评要求实施处理,导致废水重金属超标进入污水管网,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无法按处理工艺标准达标排放。
  (三)排水接管混乱,增加污水处理成本。由于城区部分餐饮、浴室等经营户环保意识不强,对排水认识不足,所产生的废水未按预处理规定直接与城市主管网对接,错接、混接及漏接比较严重,形成雨污合流,增加了污水处理成本。
  (四)监管机制未形成合力,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由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行业法规进行监管。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由于各执法主体间联动机制不完善,未形成有效合力,导致排水户违规成本较低,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围绕规划建设、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与保护等几个方面,结合&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另外我局还将结合排水户普查、水质检测、12345投诉平台中投诉处理等工作,送法上门,为市民知法、用法、守法提供基本保障。
  (二)开展城镇排水普查。根据苏建城〔号文件精神,近期我们将对排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全县既有排水户以及重点排水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信用档案,及时纠正错接、混接、漏接现象,努力构建&污水管网全覆盖、排水用户全接管&的污水治理体系。同时,我们将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并将巡查台帐纳入主排水户档案加强管理。
  (三)提升管网收集能力。强化城东大沟与维桥河整治,在清淤、驳岸以及建设生态护坡的同时,加快开发区污水管网联网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市政管网收集能力。今年,城区将新建连接管网3.015公里,2017年还将建设3.495公里。建成后城区污水管网将实现全线贯通连接,污水收集力与污水进水浓度将进一步提高,城区水环境质量将进一步改善。
  (四)落实排水许可制度。按照&先易后难、抓大放小、分类推进&的工作原则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设定阶段目标,重点加大对排污企业及沿街排水户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尚未接管的排水户尽快实施接管,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体系。
  (五)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执法力度,逐步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涵盖企业排水、管网设施运行和污水处理运营,明确各方监管职责,逐步形成从源头排放、管网规范运行、行业监管有力和行政执法有效的污水处理新格局。今年四季度,我们还将在完成前期普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执法督查行动,重点整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全面提高企业和经营户履法意识。
  各位领导,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进一步提高排水与污水处理水平,是水环境治理的基本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迫切需求。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加强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为实现我县&一高双强&目标夯实坚强基础。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纪要
  4月29日下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山水商务大厦三楼八号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玉祥,副主任王恒亮、傅维林、朱正荣和委员共16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爱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巴正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何培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伍光辉列席会议,县政府办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玉祥主持。
  会议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盱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任免名单
  (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董清为盱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顾强的盱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纪要
  5月25日下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山水商务大厦三楼八号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玉祥,副主任王恒亮、傅维林、朱正荣和委员共16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董清、县人民法院院长何培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伍光辉列席会议,县政府办、财政局、旅游局、住建局、文广新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明祖陵镇、天泉湖镇人大主席,盱城街道、太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明祖陵镇5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玉祥主持。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县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规定(草案)》、《关于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办法(草案)》、《关于县人大代表履职建档的意见(草案)》、《关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建档的意见(草案)》、《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草案)》,讨论通过了《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意见(草案)》,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关于盱眙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
  (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县旅游局局长 杨 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旅游业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盱眙旅游发展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围绕&旅游兴县&战略,我县以&全域化旅游,泛产业融合&理念为指导,以大旅游战略谋篇、大视野整合要素、大手笔强化投入、大力度提升品牌,中国旅游强县、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省级旅游度假区等荣誉纷至沓来,硬件设施不断优化升级,全县旅游业发展呈现大跨度、跳跃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党政主导,聚力实施&旅游兴县&发展战略。2002年提出&旅游兴县&县域经济发展战略。2006年着力打造特色休闲之都,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旅游业发展委员会,建立旅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启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2013年起连续四年实施乡村旅游4A级景区免费年,推动旅游产业向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康体健身、文化创意、乡村旅游方向转型。同时实施城乡特色空间提升规划,把全县域当做一个大景区来打造,统筹城乡,统筹旅居业,统筹山水田林路,目前,全县已形成&西帝(明祖陵)东王(大云山西汉王陵),南湖(天泉湖)北泉(温泉)、城中第一山,水下泗州城&的旅游格局。按照&显山露水、彰显特色&的要求,完成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和景区发展规划编制,完善景区景点公共设施配套,推进旅游产业从重要产业向支柱产业的跨越式转变。
  (二)坚持项目带动,全力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坚持&高手规划、名家设计、富家开发&的理念,加快推进天泉湖、大云山西汉王陵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加强铁山寺和金陵集团的联合,投资60亿元,建成金陵山庄超五星级度假酒店、特色商业一条街、天泉小镇、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游客接待中心等一批项目;铁山寺旅游快速通道、黄花塘新四军军部旅游通道、明祖陵龙飞大道等项目接连竣工,淮河水上航线(千里长淮第一条航线)、玉皇山水上漂流(江苏第一个漂流项目)、盱眙国际房车露营基地(苏北第一家)等新业态项目先后建成,翡翠谷养生养老社区、铁山寺滑雪漂流项目、玉皇山欢乐大世界、圣海&天鹅湖畔、大云山西汉王陵博物馆等项目相继开发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推动盱眙旅游从单纯的观光游向休闲度假等复合型新业态转型。
  (三)坚持品牌打造,强力提升旅游整体形象。为整体打造盱眙旅游形象,我县连续四年在央视播出&有滋有味&城市形象宣传片;发挥龙虾节庆的影响力,利用高炮、网络、灯箱、电视、报纸等媒体,锁定南京核心市场,主攻上海、杭州等长三角市场,辐射周边市场,强化旅游宣传;开通长三角至盱眙旅游直通车,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南京、宁波等地旅游展销会,有针对性地推介盱眙旅游资源,展示盱眙旅游最佳形象;盱眙荣膺&最美中国&乡村旅游、健康(养生)、投资价值目的地城市&称号,明祖陵村、陡山村入选首批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淮安市共4个村获此殊荣,中澳乐博园、玉皇山生态园、铁山寺外婆的家等8个农家乐荣获首批金牌农家乐称号,石马山农业生态园总经理李叶红等4人荣获首批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称号。新建旅游厕所33座,改扩建铁山寺、第一山景区停车场,更新维护景区标识标牌,新增一批垃圾桶,顺利通过4A景区复核。创新举办旅游节庆,先后推出了盱眙风光全国摄影大赛及作品展、淮河风光水上游航线开通、旅游农业七彩秀、盱眙景区特色游、&盱眙龙虾美食周&、休闲农业观光季等特色旅游活动,充分放大节庆品牌效应,增强节庆影响力,提升节庆带动力,使盱眙成为长三角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四)坚持立足乡村,着力拉长旅游产业惠民生。乡村让城市更向往,盱眙让休闲更有味。2013年,我县承办了江苏乡村旅游节启动仪式,并连续四年创新实施盱眙乡村旅游年,全县4个4A级景区免收门票,惠及全国各地游客;期间,我县新发展农家乐近百家,其中星级农家乐达49家;新建了盱眙旅游集散中心、&盱眙礼物&展销中心、盱眙智慧旅游平台,进一步拉动内需、刺激游客来盱消费,增加旅游产业链收入,真正达到扬名、文明、乐民。来盱游客呈现爆发式增长,尤其是实施盱眙乡村旅游免费年以来,全县接待游客人次、旅游总收入均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2015年,四个4A级景区接待游客280万人次,同比增长21.7%,星级饭店客房平均出租率达70%。2016年&五一&期间,四个4A级景区接待游客6.91万人次,同比增长17.9%,乡村旅游点和城市公园接待游客突破10万人次。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旅游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面临的困境也是客观存在的:一是财政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不足,旅游集散中心、标识标牌等急需完善。二是旅游户外宣传覆盖面较小,旅游宣传仅停留在城市形象宣传,专业化、针对性宣传不足,客源地相对集中。三是旅游专业人才匮乏。旅游主管部门仅有8人在编在岗,旅游从业人员流动性强,难以稳定,从事旅游产业链的专业人才严重缺失。四是旅游项目用地指标紧张。旅游项目投资大,见效慢,回收期长,加上项目用地得不到保障,项目融资困难,影响项目推进。五是景区景点管理体制分散,整合困难,造成单打独斗的局面,形不成拳头产品,旅游吸引物不明显。六是全县发展大旅游的合力还没有形成。目前,全县各乡镇、部门重视旅游发展的程度不一,全县发展全域旅游的合力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2016年,将围绕&泛产业融合、全域化旅游&发展理念,紧扣江苏省旅游局&六项工程&,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尤其是乡村旅游点设施,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彰显盱眙旅游魅力,增强盱眙旅游产品吸引力,聚力打造诚信旅游目的地城市。预计4个4A级景区全年接待游客400万人次,实现&十三五&工作目标&开门红&。
  (一)着力内涵提升。以&泛产业融合、全域化旅游&理念发展旅游产业,加快旅游与农业、文化、体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继续兴建扩建一批农家乐、渔家乐和精致农场庄园,丰富盱眙乡村旅游产品。提升景点景区文化内涵,保护开发一批具有较高价值的自然遗迹和历史文化遗存,大云山汉王陵博物馆主体完工,规划启动大云山汉王陵遗址公园建设。
  (二)完善功能配套。2016年全年计划投入20亿元,推进天泉湖、圣海&天鹅湖畔、大云山西汉王陵博物馆、翡翠谷国际养生养老社区、玉泉湖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完成全县旅游导览系统建设和全域旅游咨询点布局,完善景区停车场、厕所等游客最关心的硬件设施。重点策划包装八仙台万仙宫、温泉、泗州城等旅游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加强品牌打造。完成淮河入湖口规划编制工作,启动道路设施等部分项目建设,沿淮廊道景区初具雏形;启动天泉湖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对标找差,力争通过省旅游局初检;确保通过江苏省首批乡村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县和首批江苏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验收。指导金谷园饭店、青年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开展江苏省诚信旅游企业创建活动,力争成功创建1-2个。
  (四)强化宣传促销。创新旅游营销模式,培育旅游精品线路,扩大长三角至盱眙旅游直通车的辐射,实现盱眙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效益的实质提升。继续在央视开展&有滋有味&的盱眙城市形象宣传,面向苏南、浙江等重点区域和自驾游客等重点人群,积极开展宣传营销。拍摄《盱眙之恋》旅游微电影,实现与旅游爱好者的互联互通互动,加强与互联网合作,不断扩大盱眙旅游的影响力,为江苏旅游增光添彩。
  (五)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全县旅游市场质量监管,重点监督旅行社合同签订和履行、旅行社网点设立和广告宣传是否超范围经营,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维护盱眙旅游形象。
  各位领导,加快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是实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的基本要求,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着力点,更是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 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四月至五月上旬,我委组织部分社事委委员、人大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在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对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中澳乐博园、铁山寺等景区景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盱眙旅游资源比较丰富,近年来,我县把&旅游兴县&作为全县经济发展战略,深入挖掘旅游资源,通过项目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旅游产业发展不断加快。目前全县拥有4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数量位居全省县级第一,星级旅游饭店8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快捷酒店8家,旅行社11家,基本形成了集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旅游产业。从调研情况看,我县旅游产业呈现以下特点:
  1.高度重视,精准定位。早在2002年县委、县政府就提出&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接着又着力打造&淮河明珠、龙虾之都、帝王故里、生态家园&盱眙名片,着力打造&休闲之都&,全力实施服务业提升工程、城乡环境整治工程。从&观光旅游&到&休闲度假&,再到&泛产业融合、全域化旅游&,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定位,全力实施,始终将旅游产业作为核心战略,不断更新发展业态和思维理念。
  2.规划引领,强势宣传。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邀请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规划单位,先后制定了盱眙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全县景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年又启动新一轮城镇总规的修编,并且在全国率先编制了盱眙城乡特色空间提升规划。从而在规划层面引领盱眙旅游向着泛产业融合、全域化旅游发展。同时,开展强势宣传,在央视等高端主流媒体上推出&有滋有味&城市形象宣传片,特别是龙虾节期间,融入&互联网+&新元素,使&念念盱眙,难以忘记&,&盱眙&&一个念念难忘的地方&等广告宣传语深入人心,不断提升盱眙旅游知名度、美誉度。
  3.打造品牌,提升形象。依托中国&盱眙国际龙虾节节庆文化资源优势,着重打造&盱眙旅游&、&盱眙龙虾号&旅游专列品牌,打造盱眙旅游品牌,凭借龙虾节节庆文化的影响力,盱眙先后荣获中国旅游强县、省级旅游度假区等称号,中国&盱眙国际龙虾节成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十大节庆&、&中国节庆产业十大品牌节庆&等。这些文化品牌,犹如一块块金字招牌,提升了文化软实力,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加速器&。
  4.重点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加强场馆建设。象山地质公园、龙虾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淮河文化博物馆、新四军军部纪念馆等场馆成功建成。二是加大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投入。铁山寺快速通道、黄花塘军部旅游通道、明祖陵龙飞大道等项目接连竣工,使景区旅游功能进一步完善。三是努力打造旅游特色。淮河风光带改造工程完成,淮河水上航线的开通,&淮河明珠、帝王故里&的古城风貌逐步显现。四是积极整合资源。重点打造了&文化遗迹游&、&自然风光游&、&生态农业游&、&节庆美食游&、&公益场馆游&等精品旅游线路。五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发建设铁山寺滑雪项目、玉皇山欢乐大世界、圣海&天鹅湖畔、大云山汉王陵博物馆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进一步推动盱眙旅游从单纯的观光游向休闲度假等复合型新业态转型,极大提升了我县旅游产业的整体水平。
  二、我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旅游产品有待做精做大。一是旅游景点开发建设相对滞后。我县旅游景点较分散,单个体量小,不成规模。二是旅游产品文化内涵不深,人文资源挖掘不够,可参与性、可体验性不强,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三是旅游客源市场覆盖面小。旅游对外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还不高,旅游客源市场半径较小。
  2.旅游产业配套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旅游产业链条短,产业化水平不高。在旅游六要素中,娱乐、购物环节薄弱,且各环节比较松散,旅游景区基本停留在传统的浏览层面,多数游客仅仅是转转看看,逗留时间短,消费低。旅游收入渠道比较单一,综合效益不高。二是旅游接待能力弱,服务跟不上。农家乐规模小、门槛低,地方特色不明显,旅游经营接待单位还存在设施欠完善、经营无特色、服务不够规范现象。三是旅游特色商品开发滞后。缺乏专门研制生产的企业,缺少规模的旅游定点商场和较大的专业市场,富有盱眙地域特色、物美价廉、便于携带的旅游纪念品很少,难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要。
  3.旅游产业投入有待加大。我县旅游开发投资基本以政府为主导,民间投资力度不够大,渠道相对狭窄。加之旅游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风险大,资金回收周期长等特点,导致旅游建设资金筹措和融资难。由于我县的财力紧张没有旅游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旅游产业的投入主要来源于招商引资、景区自筹和向上争取,加之2013年以来我县实施全域景点免费政策,旅游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所需资金捉襟见肘。此外,我县旅游人才严重缺乏,四个4A级景区中铁山寺景区无在编讲解员,其他景区也只有2-3名讲解员,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4.旅游宣传造势有待加强。一是全县旅游宣传面不够广。目前我县城市形象宣传上做的比较好,但对全县旅游宣传造势缺乏整体性,旅游户外宣传覆盖面较小,主题不明,景区之间缺乏品牌共创、联手宣传促销意识,各宣传各的多,宣传盱眙整体旅游形象的少。二是市场定位和营销策划不够,缺乏统一的宣传造势方案,宣传缺乏系统性、持续性。三是宣传强度弱,手段相对单一,尤其没有大的造势活动,难以产生轰动性效应。全域旅游导览牌及旅游景区景点标识标牌急需增加和完善,高速路出入口缺少旅游导览牌。
  三、进一步推动我县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提升景区景点开发建设水平。一是强化项目支撑。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加快铁山寺景区、大云山汉墓风景区等重点景区建设步伐,打造精品项目、精品线路。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社会资本对旅游产业投资热情很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精心包装项目,正确引导,广泛发布招商引资信息,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引入有全新理念、有资金实力的投资者来盱眙开发建设,实现盱眙旅游产业壮大转型。三是整合旅游资源。要把零散的景区景点纳入盱眙全域旅游大景区进行规划建设。尽快启动淮河旅游廊道整体规划建设(圣海&天鹅湖畔、第一山、泗州城、中澳乐博园、金康达观赏石博物园、体育公园、甘泉山等景区景点)。实施泛产业融合、全域化发展,实现盱眙旅游由量的增长到质的飞跃,力争把盱眙打造成长三角新型旅游产业示范区、长三角山水文化休闲名城。
  2.完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加快旅游产业化发展步伐。一是进一步加强景区服务区建设。规划建设旅游综合购物场所和较大规模的大众化的旅游饭店,推进特色文化演艺进景区,配套完善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各类服务设施,满足游客多样化消费需求。二是注重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联、作协、书协、盱眙历史文化研究会、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等文化团体的作用,深入挖掘和展示历史文化、特色文化、饮食文化、节庆文化等的内涵,丰富游览内容,增加游客互动娱乐项目,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增强景区的生命力和吸引力。三是加快旅游商品开发。抓住盱眙龙虾、仇集麻油等农副产品的优势和特色,提高科技含量和包装质量,发展名牌旅游商品。加快旅游工艺品和纪念品的开发引进,把旅游工艺品开发与盱眙地方特色和民间特色产品生产相结合,逐步推出质优、款新、价廉、富有创意的旅游工艺品。
  3.强化旅游产品促销,积极打造高知名度旅游品牌。一是建立&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政企联手、上下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二是建立投入机制,增加旅游宣传推介经费,设立旅游发展资金。三是创新形式。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借助龙虾节品牌全面介绍盱眙丰富的旅游资源,吸引众多游客的目光;主动走出去,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的各种旅游交易会、推介会;积极申办、组织有影响的会议等大型活动,借力造势,宣传旅游;突出特色,提升水平,精心策划并办好各种以旅游为主题、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到旅游宣传品进宾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努力扩大盱眙旅游的社会影响。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推介,促进盱眙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发展。
  4.建立多层次的培训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旅游人才和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尽快招揽一批能适应旅游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端旅游人才。二是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招聘大学生等办法,培养和吸纳一批旅游产业急需的人才。三是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旅游宣传、策划、营销、管理等专业人才。强化行业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服务人员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盱眙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3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盱眙县&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汇报》,现将落实《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盱人发〔2016〕16号)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政府采购法》宣传教育力度
  1.每年4月,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财政局、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对采购单位主要领导及采购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采购单位主要领导思想认识,加强采购单位采购人员管理,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管理。
  2.进一步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法制简报等媒体形式加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宣传力度,让采购人、供应商、评委、代理机构等各方都熟悉《政府采购法》,自觉执行《政府采购法》。
  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1.严格执行《盱眙县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每年10月份布置下一年度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同时布置全县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11月份完成预算初稿,12月底前完成经&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后形成全县政府采购年度预算,次年元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采购单位及管理部门,根据全县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审核审批采购计划,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应。
  2.严格控制计划外采购,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人,申请采购时,财政业务归口科室不予审核;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政府采购具体事项;财政国库机构不得安排拨款。
  三、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
  1.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网络、报纸、政务办公系统等途径进行信息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引导职能部门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带动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盱眙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意见》,不断更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目录》, 拓展购买服务实施范围,确保我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占政府采购规模比重较上年增长20%以上。
  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1.充实监管人员。安排专职监管人员,细化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2.加强监督管理。每年年初,安排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开展对上一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和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对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1.建立部门查处协作机制。成立打击串通招投标犯罪专项行动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强化协作配合,实现快速查处。
  2.完善案源线索排查体系。建立并完善&专家评委初审、监管部门复核、工作小组监督&三级案源线索排查责任体系,对政府采购档案一一排查,发现有效线索立刻深入调查。
  3.持续加强对&围标串标&惩处力度,在处罚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从重处罚,处罚结果在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公布,加大&围标串标&的违法成本,同时将&围标串标&者信息纳入全县诚信体系管理。
  4.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力度。配合省、市财政部门,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包括业务管理系统、开评标系统、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供应商电子诚信库、电子商城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实现全市评标专家、供应商等资源共享,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投标人成本,强化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手段。
  六、做好迎接全市执法大检查的准备工作
  1.组织政府采购监管操作人员深入研究学习《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政府采购监管操作程序、信息公开、预算执行、质疑投诉、行政处罚、档案资料进行合法性排查,发现不合法、执法不到位的地方及时进行纠正。
  2.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采购方式审批等各类台账,收集整理政府采购档案资料,认真准备检查中需要的各项材料。
  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规定
  (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更好地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常委会审议议题的确定
  1、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应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来确定。
  2、常委会审议议题的确定按&群众提、代表选、党组列、县委批&的程序进行。年初由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依据各自的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办公室进行综合统筹初步确定议题,提交主任会议和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报县委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3、每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议题,主要依据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确定。个别议题需要增加、变更、撤销的,由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或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提出,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二、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4、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应围绕审议议题,认真学习与议题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可根据议题审议需要,在会前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为审议做好准备。
  5、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会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视察、检查活动(以下简称&调研活动&),根据需要开展明察暗访,掌握有关情况。在开展调研活动之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邀请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精通法律的人大代表以及工委委员参加。
  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两次以上会前调研活动。不驻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安排的调研活动时,所在单位应确保其所需时间,并提供必要条件。
  6、常委会办公室应细化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组织服务工作,明确时间要求和工作标准,逐项落实责任人,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7、常委会会议须在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发出预备通知,会议举行3日前发出正式通知。提请会议审议的有关报告草案,须在会议举行20日前送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报告正稿在会议举行10日前送常委会办公室,常委会办公室在会议举行7日前将会议报告和相关工作机构初审意见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
  三、常委会会议期间的审议
  8、县政府向常委会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应当由其负责人到会报告,也可以委托其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县&两院&向常委会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一般应由其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与议题有关的&一府两院&部门负责人要列席会议。
  9、&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篇幅不超过5000字,常委会工作机构调研报告、审查报告不超过3000字。
  10、常委会审议时每位组成人员要积极发言,三分之一组成人员须发言审议,审议发言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未发言人员须填写书面《审议意见卡》。必要时进行分组审议,审议小组召集人要认真负责,注意引导发言和归纳意见。
  11、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应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为主,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12、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询问等手段,审议时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做好记录,解答或说明被询问的有关问题。
  13、常委会会议可以邀请县内各级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听取报告、发表意见。
  14、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定事项表决时应当客观公正。常委会会议对需要表决的事项采用电子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15、常委会办公室应在会议结束后5日内整理汇总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文稿,经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核后,由常委会主任签发。常委会会议认为必要时,可就审议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16、常委会办公室及时将审议情况、决议、决定、审议意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四、决议、决定与审议意见的办理、处理
  17、&一府两院&承担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的办理和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办理和研究处理工作进行督办。
  18、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与审议意见,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常委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发送&一府两院&。
  19、承办单位接到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与审议意见后,应在2个月内将办理与处理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承办单位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应向督办工作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并报经分管副主任签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告期限。
  21、负责督办的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办理与处理情况可建议主任会议听取承办单位关于办理或处理情况的汇报,可由办公室起草主任会议情况通报印发全体人大代表。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向主任会议报告或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办理或处理情况。
  22、建立满意度测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实行满意度测评。对不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不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经过督办仍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依法采取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追究问责。
  五、严肃会议纪律
  23、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主任请假;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退会的,必须请假,并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常委会办公室每年通报一次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和审议情况。
  24、常委会会议列席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列席会议的,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主任请假。
  25、常委会组成人员连续两次请假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本人应向常委会作出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不经请假缺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予以通报;不经请假连续缺席两次常委会会议的,报经县委同意劝其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
  26、本规定由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27、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办法
  (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满意度测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常委会可以对下列事项进行满意度测评:
  (一)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
  (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
  (三)&一府两院&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等有关情况;
  (四)&一府两院&以及有关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情况;
  (五)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满意度测评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测评事项由主任会议决定。
  第四条 在进行满意度测评前,常委会应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对拟测评事项进行调研视察,充分了解拟测评事项的情况,供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时参考,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加调研评估。
  进行满意度测评时,被测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到会听取审议、回答询问或者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第五条 满意度测评采用电子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在三个等次中选择一个等次,不选择、多选择的投票无效,不纳入计票范围。
  第六条 获得满意票超过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效票60%(含)以上的,为满意等次;获得满意票加基本满意票超过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60%(含)以上的,为基本满意等次;获得满意票加基本满意票低于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60%的,为不满意等次。测评结果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测评事项予以通过;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测评事项不予通过。
  第七条 测评结果由常委会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向县委汇报,向有关机关作出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被测评单位应根据测评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常委会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将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或撤职案等监督程序。
  第九条 县政府直属机构、垂直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履职建档的意见
  (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县人大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的履职行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代表应当优先执行代表职务,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等;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
  第二条 代表履职应当及时填写《代表履职登记簿》,如实记录个人平时履职情况。
  第三条 《代表履职登记簿》的主要内容:
  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的活动情况:
  包括出席会议情况;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的发言情况;单独或领衔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
  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
  (一)出席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及其组织的人大代表培训学习情况;
  (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三)联系选区、走访选民和述职情况;
  (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情况;
  (五)个人持证视察情况和以代表身份参加社会活动情况;
  (六)其他与代表履职相关内容。
  第四条 《代表履职登记簿》由各个代表小组审核把关,年底统一交由县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汇总、归档。
  第五条 县人大常委会应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作为换届时连任代表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条 乡镇代表履职建档依照此意见执行。
  第七条 本意见由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意见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建档的意见
  (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集体行使职权,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第二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根据常委会会议和各项活动的要求,妥善安排其他工作,优先保证出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须经常委会主任同意。
  第四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须积极发言审议,认真填写《审议意见卡》。
  第五条 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按要求及时填写《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登记簿》。
  履职登记簿的主要内容:
  (一)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
  (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情况;
  (三)领衔和附议提出代表议案、建议情况;
  (四)学习培训及宣传情况;
  (五)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活动情况;
  (六)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
  (七)联系人大代表情况;
  (八)联系接待群众、为民办实事情况;
  (九)其他执行职务情况。
  第六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登记簿》年底统一交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归档。
  第七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将向代表报告。
  第八条 本意见由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意见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盱眙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人事任免事项提供参考依据,根据《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派驻机构负责人;
  (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第二条 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前条所列人员,因换届或工作岗位调整,需要再次提请任命的,可以不再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第三条 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成立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负责考试事项,研究考试方案,组织实施考试。
  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常委会分管人事代表联络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担任。
  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考试办设在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考试办主任由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任。
  第四条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内容和范围分为公共法律知识和履职必备相关法律知识。
  (一)公共法律知识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有关法学基础理论。
  (二)履职必备相关法律知识包括:
  1.县人大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拟任职务必知的法律知识等;
  2.县政府序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拟任职务必知的法律知识等;
  3.县法院序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拟任职务必知的法律知识等;
  4.县检察院序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拟任职务必知的法律知识等。
  第五条 考试办建立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并适时更新,题库知识要点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 提请单位应当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前10日,将拟提请任命人员的名单等相关材料书面报送考试办。
  第七条 法律知识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考试办在考试前5日通知提请单位。
  第八条 每次考试的试卷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采用闭卷形式,答卷时限120分钟;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第九条 考试办组织无利害关系的人员监考、阅卷和评分。
  第十条 参加考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端正态度,独立思考,认真答题,按时交卷。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第十一条 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制度,不得泄露试题及试题答案。评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试题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定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 考试结果及时反馈提请单位和参加考试人员。参考人员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考试成绩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考试办申请复核。
  第十三条 缺考或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提请单位应当撤回提名,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
  第十四条 考试结果由考试办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被提请任命人员考试合格的,县人大常委会方可审议任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意见
  (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大职能作用,切实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规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依法组织活动,履行法定职责
  1、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2次,没有选举事项时,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应适当延长。
  第一次会议时间,一般在一月份。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报告;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的建设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公共事业、民生实事的实施计划;选举等事项。
  第二次会议时间,一般在七月份。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选举等事项。
  遇重大事项决定、财政预算调整、选举等重大议题,可以临时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届第一次会议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乡镇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
  2、人大主席团活动。负责乡镇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活动的组织。闭会期间,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活动,时间一般在季度中间月份,活动内容为:一季度重点组织代表听取和讨论乡镇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二季度重点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组织督办代表意见建议;三季度重点对法律法规以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四季度重点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街道人大工委负责联系本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开展监督、选举等工作,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3、人大主席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安排,原则上每月的工作内容应包含:一月,制定全年工作计划,筹备召开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二月,召集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组织代表听取和讨论乡镇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交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三月,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四月,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五月,召集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检查督促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六月,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事项,并向代表通报组织实施的情况。七月,筹备并召开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八月,召集主席团第三次会议,检查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九月,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十月,组织代表对辖区内的单位开展评议等工作。十一月,召集主席团第四次会议,检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十二月,收集反映代表和群众对县乡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为人代会作准备。组织实施对代表履职情况和述职情况的考核,总结全年工作,收集、整理全年活动资料并归档。
  二、发挥主体作用,增强履职实效
  1、网格化联络。将本级人大代表和辖区内的县人大代表按选区、住址、产业、专业等划分成若干代表小组,在村居(社区)、较大企业或居民小区建立若干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就近进站,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代表交流活动、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有代表三人以上的居民地区或生产单位即可组织代表小组。
  2、系统化活动。年初,系统谋划、统筹安排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等活动,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代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代表要提前安排时间、做好相关准备。
  3、优先化保障。做到六个保障:①履职服务保障。人大主席团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条件,乡镇人大办公室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服务机构,乡镇和街道应当为代表联系选民、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提供相对固定的场所。②履职能力保障。健全培训机制,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学习考察等形式,加强宪法、法律法规、人大业务、代表履职等知识学习,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议政水平。③履职平台保障。建好&代表问政议事园&、&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开通人大主席团工作网页、微信公众号等,拓展履职平台。④履职知情权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报告会、通报会、提供信息资料等方式,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举行主席团会议时,可邀请乡镇人大代表列席会议。⑤履职经费保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活动经费和培训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同时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⑥履职时间保障。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所在单位要优先保障其履职时间,代表个人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确保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4、制度化规范。建立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联系接待选民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代表履职建档制度、代表履职考核和激励制度等,用制度规范代表的履职行为,提升代表的履职实效。
  三、健全机构制度,夯实基层基础
  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要做到&五有&:
  1、有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有人大办公室和专(兼)职人大秘书,有代表活动室,有必要的办公设施。
  2、有工作计划。包括人代会、主席团、代表活动计划等,要有活动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
  3、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会议组织、学习培训、视察检查、工作评议、代表活动、联系选民、履职建档、建议办理、述职评议、议事规则等制度。
  4、有档案记载。所有活动都要有记录、有记载,或文字、或图片、或视频,年终整理、分类、归档。
  5、有总结评比。年终,要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重点。要开展优秀人大代表、星级代表之家、先进代表小组、优秀议案建议及优秀办理单位等创优争先、评比表彰活动。
  四、建立四个机制,加强联系指导
  县人大常委会应通过建立&四个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1、建立分片联系机制。将全县20个乡镇(街道)划分为3个工作片区,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机构挂钩联系片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帮助解决乡镇(街道)人大依法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学习培训机制。每季度一次,通过以会代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举办人大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3、建立交流互动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做法经验,互相启发,取长补短,促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共同提高。
  4、建立联动监督机制。邀请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列席县人大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使县乡人大步调一致,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为的县乡人大工作格局。
  盱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俊辞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盱眙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俊辞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盱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免职名单
  (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俊的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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