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城镇住宅用地可否转让租给公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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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使用林业用地进行农业养殖,是否需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农用地性质没改变,租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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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来自:黑龙江 - 黑河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07:39 咨询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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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农业部官员:公益用地补偿低农民没有得到好处|张红宇|经营权|土地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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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官员:公益用地补偿低农民没有得到好处
  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29日讯,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28日表示,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和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是健全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三大重点。
  张红宇当晚在中国农业大学的一场讲座中称,一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承包权两权分立,接下来的改革将转化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的状态,将承包经营权分解为独立的承包权和经营权。
  “承包权要获得土地资本收益,经营权要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张红宇解释。
  在征地补偿机制方面,张红宇指出,现在很多公益用地补偿低,农民没有得到好处或充分的补偿,接下来公益性用地范围应有所缩小,商业用地和公益用地要明确划分。“要给农民长期收益,在程序上让农民参与土地变用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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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办公益事业使用土地等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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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内有大量集体使用者,随着城市的扩大,原来在城市郊区的农村建设用地早就成了城市中心,但他们目前持有的书均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由于这些农民早就是没有土地的农民(其实都是城市户口),他们经常要我们为他们办理国有出让手续,把集体换成国有出让土地证,我们想通过土地评估地价叫他们补交50%,不知道这样做合法吗?要是不合法我们应该怎样做?第二个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办公益事业(比如敬老院、新农村广场)使用土地等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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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集体土地必须经国家依法征收才能变更为国有土地。 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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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集体出让土地所得用作集体公益是否合法_百度知道> 有关于""的文章列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吗?
集体土地一般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但法律也允许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一定合法途径进行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转让吗?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的人数及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转让审批程序材料程序:受理——审核——报批需提供材料:1、转让、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国有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转让方重点阐述取得该地块情况,投资建设情况,转让理由:受让方要阐述用于何项目建设,要明确同意接受原转让方受让该地块时约定的建设要求,同意按评估价办理转让。申请要转让、受让双方法人签字,单位盖章);2、受让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受让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4、受让方平面布置图;5、受让方勘测定界图及报告;6、受让单位房产证复印件(如果首次转让且房屋未竣工的由转让方及国土分局、所实地踏看确认是否符合转让条件);7、转让、受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9、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0、转让方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原流转合同复印件;11、签订六份转让合同,宗地图必须由受让单位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12、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表;13、工业项目受让方应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14、土地评估报告原件。更多土地信息,添加微信公众号:土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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