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令牌军队用什么令

古代行军打战时兵符可以调动军队,为什么有这一用途,有什么象征意义嘛?_百度知道我国古代军队编制及相应官职 如题,我国古代军队编制及相应官职 中国古代军队编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基本的固定编制规模逐渐缩小,越到后来,千人以上的部队就越是习惯于采用临时组编的办法来编成。
1、什伍之制
5进位以及10进位制是人类普遍采用的记数方法,因此也很早就用来计算并编制士兵。中国古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就是一五一十点数的“什伍”之制。另外古代展开军队作战时往往会排列左、右两路或左、中、右三路的阵势,由此影响到军队有时要采用2进位或3进位(包括其倍数)的编制。
出土的商代墓葬遗址中,殉葬人大多是10人一排,墓外的殉葬坑一般也是10人一组,
陪葬的铜兵器往往也是10件为一捆,或许当时已经有了“什”的士兵编制。有人认为甲骨文中的“行”字也就是10个“什”,由“百夫长”指挥;10“行”编为“大行”,由“千夫长”指挥;作战时习惯按照左、中、右各一个“大行”来排列阵势,投入战斗的3个大行就称之为“师”,是商代最基本战略单位。据说商王亲自率领的“王师”就是由3个“师”组成。不过根据安阳一个商朝墓葬出土的战车来看,却是5辆一组,前三后二,每辆有3套作战武器,说明每辆有3名士兵;另外前面又有3个殉葬坑,每坑殉葬5人,看来应该是为前面3辆战车提供勤务的徒役。另一处车马坑则是集中埋葬了25辆战车。据此推测,再结合一些史料的记载,商代的战车编制是实行5进位制的。5辆一队,5队、25辆战车组成的战斗单位由“马亚”指挥;而出动100辆战车时的指挥官叫“多马亚”;一次出动的战车如果超过了二、三百辆,就要由商王亲自指挥了。
一般认为商代开创的这种什伍之制后来被周朝继承。周武王伐纣发布《牧誓》就提到“百夫长”、“千夫长”。而周代的军队也是以战车为核心,1辆战车及其配属的步兵合称“乘”,是最小的编制单位。乘战车的甲士是3名,至于配属的步兵究竟有多少,众说纷纭。按照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司马法》一书的说法,每乘是甲士10名(3名上车作战,7名在车下作战),徒役20名。但也有人认为20个徒役中只有5名承担养马、炊饮,另外15名也参加战斗。比较一致的说法是每5乘编为1队,由仆射指挥;每两队(10乘)由“官”指挥;每10队(50乘)编为“卒”,由“卒长”指挥;每2卒(100乘)编为“师”,由“师氏”指挥。周代仍然以“师”为基本单位,但师的数量逐渐增加,据说西周有14个师。
春秋时期军队中步兵比重逐渐增大,根据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一书的研究,认为这一时期每乘步兵从25名逐渐增加到50名、75名,而楚国军队每乘步兵为100名。西周时作战在排列阵势时一般将参战部队分为左、中、右3个集群,号为“三军”,并按照集群的战术重要性又称为上、中、下军,而以总指挥所在的中军地位为最高。春秋时期各国之间战争频繁,这种战术单位逐渐固定,成为“师”以上的又一编制单位。各个诸侯国编成的军数目不同,有的有3军,有的有4军,有的有6军。军所隶属的战车以及士兵数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在200乘上下。步兵逐渐在独立作战中也形成了新的编制,据《国语》记载吴国步兵的编制,为10进位制的:10人为队,10队为行,10行为旌,10旌为军。
战国时期步兵成为主力,各国编制不尽相同。据《周礼》(一般认为该书反映的是儒家理想中的国家制度,其中有一些是成书时的制度)的说法,步兵每5名编为“伍”,由伍长指挥;5个“伍”(25人)编为“两”,由“两司马”指挥;4个“两”编为“卒”(100人),由“卒长”指挥;5个“卒”编为“旅”(500人),由“旅帅”指挥;5个“旅”编为“师”(2500人),由“师帅”指挥;5个师编为“军”(12500人),由“军将”指挥。而《尉缭子》的说法,可能是魏国的步兵编制:5人为伍,10人为什,50人为属,100人为闾。《商君书》提到的可能是秦国的步兵编制,则5人为伍,50人设“屯长”,500人设“五百主”,1000人设“二五百主”。骑兵的编制应当与此相近。
总的来看,早期步兵都以5人为战斗单位。据《司马法》一书,5人分别使用弓、殳、矛、戈、戟,成纵队战斗队形时,短兵器在前、长兵器在后。5个伍排列成一个方阵“两”,两司马为甲士,居中担任指挥。看来这种步兵战术与基本编制配合得很好。
还有很多。 我国古代,表示官阶尊卑的标准单位曾经有两个。秦汉时期的标准单位是&石&,包括&二千石&、&千石&、&四百石&等若干等级,数字大的,官阶级别也高。隋唐以后,官阶单位改成了&品&,有&一品&、&二品&直至&九品&若干级别,以数字少的为尊。由&石&到&品&的转化,则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完成的。
  我国最早的俸禄,是按时支给实物(米或谷)。官高者米多,位卑者米少,每年各支给禄米若干。于是,一些度量单位,便借用为当时的俸禄级别单位。
  秦始皇嬴政灭亡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吏俸禄级别也统一用&石&做标准,汉承秦制,也是沿用秦的制度。司马迁的《史记》中西汉时期的&石&的最早记载是在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
  新的官阶单位&品&产生后,&石&的表示官阶尊卑的职能便消失了,仅作为俸禄多寡的单位而存在着。&品&表示官阶的尊卑,&石&表示俸禄的厚薄,在三百年的历史中,这两种单位同时使用着。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古代经济最为凋敝的时期。自东汉末年以来,封建庄园军事坞堡比林立,商品流通量减,布帛粟米代替现钱成了交换的媒介。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给俸禄制度带来很大的影响。
  隋文帝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后,沿用北周的官阶制度,继续&以命官人&。在统一中国之后,&削周用齐&,正式制定“正从九品三十阶”的官阶制度。官吏的俸禄也视官品的尊卑支给,不再另设标准。隋炀帝杨广一度废除上下阶,只保留正从十八品,但上下阶制度不久又改了回来⒆。从此,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便成为正式的官阶制度,此后的一千数百年里,历代王朝一直沿用这一制度,直到辛亥革命成功,建立民国,这一官阶制度才被废除。
  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在我国古代军队中,五人为一伍,五伍为一两,五两为一卒,五卒为一旅,五旅为一师,五师为一军。自西周时起,我国古代军队大多都是依照伍、两、卒、旅、师、军进行编制的。那时,社会基层单位被称之为“比”,五户为一比。每当征兵的时候,五户人家各要送一名男丁,一比共要送五人,恰好组成一个伍,不论干什么事情,这五个人总是被分在一起。我记得“校”也是一种古代军队编制单位。汉武帝时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八校,每校兵数不等,少者七百人,多者一千二百人。统带一校的军官称校尉。不过元帅、将军、校尉的称号似乎早在春秋时期就陆续出现了。具体的论据暂时想不起来了,有印象而已。以前看《六韬》,“战步”中有:“步兵车骑战奈何”的句子。古代军队编制很复杂,如果详细点说,夏朝,军队的主要成分是徒步作战的徒、卒,使用石、骨、竹、木质的刀、戈、镞、矛、斧、铲、棒等原始兵器,并开始使用青铜兵器和护身装具。商、西周、春秋时期,以车战为主要作战形式,步兵主要随车作战,车、步合成编组。大量使用青铜兵器,春秋时期开始出现铁兵器,弓弩、短剑和戟用于作战,金属头盔、铠甲和皮革制甲胄已装备部队。《周礼?夏官》记载有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序列。公元前541年,晋国大夫魏舒率军与狄人交战,&毁车以为行&(《左传?昭公元年》),改车兵为步兵。我个人认为这次转变是划时代的。随后,中原诸侯国纷纷效仿,独立步兵逐渐崛起。至战国,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钢铁兵器和抛射兵器大量使用,特别是郡县征兵制的兴起、大量农民被征召入伍,步兵迅速发展成为规模最大、人数最多、作战灵活的独立兵种。在此后二千多年里,除辽、金、元、清等王朝建立前后,骑兵相对强大之外,无论是在冷兵器时期,还是在冷兵器与火器并用时期,步兵一直是各朝军队人数最多的兵种。其武器装备,长期是制造精良的冷兵器。宋初,开始装备火器,进入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期。明朝,始建专配火器的步兵。19世纪60年代后,清政府开始仿造、购买西方近代枪炮,步兵逐渐进入主要装备火器的时代。步兵的编制,主要按武器装备、作战方式和便于管理编组。其编制规模和称谓各朝不尽相同。清后期,新军按镇、协、标、营、队、排、棚的编制序列,仿照西方建立新的管理、训练等制度。中华民国时期,步兵的规模和装备有较大发展,装备大量仿造和购买的西式武器,确立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基本编制序列,并仍然保留着军队主力的地位。楼主的题目很大,详细备述需要准备很多资料,网络上资料很多,建议再查一些。

军队构成汉朝军队包括京师兵、郡国兵、边防兵三个部分。三者结合,构成军队的整体。武帝的我不清楚,也基本如此

京师兵即中央军。历来不少学者认为,汉初京师兵主要指南北军,因驻地分别位于长安城内南北而得名。南军的主要任务星负责保卫宫廷,成员有卫士、郎官之别(南军组成,常见的还有二说:一是南军即刀尉所领之卫士,―是南军仅指郎中令所领之郎官)。卫士是郡国轮流服役的正卒,由卫尉统领;郎官由高官子弟和品学出众之士组成,属郎中令统领。北军主要任务是警备长安及京畿地区,士兵多征调三辅正卒,一年一更换,初由中尉统率。非常时期,南北军由皇帝指定重臣统领。武帝时,南军增设期门、羽林和羽林孤儿;北军增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愤八校尉兵,分驻京城内外。南北军由此扩展成为皇帝亲自学握的一文重要军事力量。东汉时期,形式上沿袭南北军制度,但已无南军之称呼,光禄勋(郎中令改称)统辖七署朗官,卫尉统领各宫卫士。北军分作两部:一部内执金吾(中尉改称)统领;一部(主力)由五校尉(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分领,置北军中候一人监军。灵帝时增置西园八校兵。企考两汉文掐,汉朝京师兵是其军队的精锐,主要负责宿卫皇宫韧保卫京师,按任务可分为三个系统:①省殿卫军。汉初由郎中令统领的郎官充任。郎官分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新入仕途而非服兵役的高官子弟、品学出众之士和有某种特长之人组成。主要侍从护卫皇帝,警卫省殿门户,又备皇帝顾问和差遣,待遇优厚。汉武帝时改郎中令为光禄勋,为加强宿卫与侍从,先后置期门(后改体虎贲郎)、羽林(初称建章营骑)和羽杯孤儿,充任省殿宿卫和执兵送从的主力。期门、羽林选自西北六郡能骑善射的良家子弟,羽林孤儿由作战死亡将士遗孤组成,皆长期服役,地位较高。②宫城卫士。由卫尉统领,职掌宿卫殿外宫门和巡逻警备宫内,保卫皇帝、皇后、太后、太子所后宫殿及中央宫府的安全。卫士由各郡回轮番赴京师宿卫的正卒充当,每期一年,期满回籍。⑶京师屯兵。任务是屯戌京师,保卫京师及近畿治安。大体包括三支部队:一是南北军。汉初京师屯兵的主力,通常由将军、卫将军或贾臣统领。如吕后以吕禄为上将军,领北军;以?产为相国,领南军;丈帝元年(公元前179)“拜宋吕为卫将军,居南北军”(《汉书?文帝纪》)。文帝二年即罢卫将军之军。至此,南北军并存的建制不夏存在。武帝初,恢复北军组织.并扩大北军为北军八校兵,即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兵。日常事务由中垒校尉兼掌,另派监军使者监领。东汉裁并八校为五营(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置北军中候一人监军,屯戍和出战任务加重。二是中尉卒。由中尉(后改称执金吾)统领。主要负责京师,维持治安;曳帝出巡时,则随行护驾,侍从左右。三是城门屯兵。武帝时始设,置城门校尉统领,以外戚、近臣充任。下有司马和十二城门候,领兵分守长安十二城门。东汉相沿,洛阳十二城门亦设城门屯兵警守,兵员略有减少。东汉末年,外威、宦官拥兵割据。外戚大将军何进旱北军五营及期门、羽林后,宦官集团逐募京畿丁壮,创设西园八校尉军。各置校尉一人统领,总领于上军校尉,从而形成外成、宦官分掌京师兵的局面。

郡国兵即地方兵。汉初,高祖令各郡国选择勇武有力者,因地势所宜,置材官、骑上、轻车、楼船,各有员额。平时参加军事训练.

禁军的编制
北宋禁兵,除班直以班、直为编制单位外,其他禁兵基本上沿用五代的编制序列,“大凡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或隶殿前,或隶两侍卫司”。
厢禁兵的最高编制单位。统兵官为厢都指挥使,包称厢主,辖10个军,兵为2.5万人。事实上厢的设置并不普遍,除上四军外,殿前列的马军骆骑军、步兵虎翼军,侍卫马军司的绕捷军、挠武军、云翼军和侍卫步军司的虎翼军、勇捷军、威武军、清塞军、旧恩军也分左、有厢,而其他番号的禁兵并无厢一级编制。同时厢所辖的军数也不满10个军.如真宗时.捧日军和龙卫军每厢仅辖3个军,邮指挥也仅有300人或250人,每厢只4500人或3750人,大大低于规定的编额。由于厢一级编制的兵力较多,各厢都指挥使军权较大,故北宋前期已开始逐步缩小或废弃厢的编制。仁宗时,厢一级编制趋向名存实亡,厢都指挥使也成为武将的虚衔。
军仅次于厢的高级编制单位。统兵官为军都指挥使,也称军主,副职为军都虞候。一般下辖指挥(营),兵力为2500人。但也不统一.如真宗时,殿前司与侍卫步军司的两文虎翼军都是左、有备5个军,车厂辖10指挥,约5000人,比标准编制的兵力多一倍。
指挥也称营,是禁兵的基本编制单位。统兵官为指挥使和副指挥使,辖5都,兵力为500人。实际上,每指挥实有兵员常不满500人。各指挥均有番号,如棒日左厢第六军第三指挥,虎冀右厢第二军第三指挥等。禁兵的屯驻、更成和征战,往往以指挥为单位;禁军的兵力,也按指挥计算。
都是禁兵的基层编制单位。统兵官,马军称军使和副兵马使,步军休都头和副都头。其下.还有军头、十将、将虞候、承局和押官等。编制员额均为100人。据仁宗时尹诛《河南先生文集》卷二门《奏阅习短兵状》载:“诸处马军每一都枪手、旗头共十三人,其八十余人并系弓箭手;步军每一都刀手八人,枪手一广六人、其七十余人并系写手。”可见,禁兵中的马兵、步兵,每都皆为100人左右。
实际禁兵的体制和编制并非这样整齐划一大多数禁兵仅设军、指挥、部三级。编制内的建制单位并不固定兵力亦有多有少。
神宗改制,推行“将兵法”、“结队法”,打破了禁兵原有的体制相编制,分场三衙的不同番号的禁兵指挥被混合编组成将,后又下设部、队。这样,禁兵的编制由厢、军、指挥、都四级,逐渐演变为将、部、队三级。以后,又在将之上设军,从而形成新的编制序列。
将设正将和副将,下辖若干个部,兵力数干至万余人不等。部设部将,辖若干个队。如泾原路最初设将时,每部辖25队,兵力约1250入。队为基本编制单位。神宗时,仿照盾李靖兵法,制定结队法,规定3人为一小队,3小队为一中队,5中队为一大队,另设拥队、引战(后称押队)、旗头、左右傲旗各1人,共50人为―队。
系将禁兵出征作战时,间或与抽调的不系将禁兵、在京禁兵临时混合编组成军,以系将禁兵的正、副将为统兵官,并齐备军之上临时委派统制、统领官,负责统一指挥,所辖的军数不等,兵力多寡各异。到北宋晚期,军逐渐成为将以上的正式建制单位,而统制等也成为军一级的正式统兵官。
宋朝在逐渐设旨军、将、部、队编制的同时,并未明令取消厢、军、指挥、都旧的编制。不系将禁兵4u在京禁兵人体仍保留旧制.系将禁兵则长期维持两套编制序列并存格局,但北末后期禁兵编制已基本过渡到以新的序列为它。 就我个人的认识,可能不对,仅作参考。
春秋战国时候,很多爵位既是官职,也是军职。
五人为伍,设伍长。
百人为佰(不一定是100个人,也就50-70人左右吧),设佰长(百夫长)。
五百人为旅,设旅长(齐制两千人为旅)。
千人为师,设千夫长(千户侯)。
万人为?,设万户长(万户侯)。

现在的还比较清楚,军师旅团营连排(旅好像取消了),下军旗都能用到的。
其他朝代也多是如此吧。

元朝和清朝的好像复杂点,因为都不是汉人的部队,所以不很清楚,只记得清朝有什么牛录什么的,老大叫什么旗长,就是八旗子弟。元朝就不是很清楚了。 我国古代,表示官阶尊卑的标准单位曾经有两个。秦汉时期的标准单位是&石&,包括&二千石&、&千石&、&四百石&等若干等级,数字大的,官阶级别也高。隋唐以后,官阶单位改成了&品&,有&一品&、&二品&直至&九品&若干级别,以数字少的为尊。由&石&到&品&的转化,则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完成的。
  我国最早的俸禄,是按时支给实物(米或谷)。官高者米多,位卑者米少,每年各支给禄米若干。于是,一些度量单位,便借用为当时的俸禄级别单位。
  秦始皇嬴政灭亡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吏俸禄级别也统一用&石&做标准,汉承秦制,也是沿用秦的制度。司马迁的《史记》中西汉时期的&石&的最早记载是在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
  新的官阶单位&品&产生后,&石&的表示官阶尊卑的职能便消失了,仅作为俸禄多寡的单位而存在着。&品&表示官阶的尊卑,&石&表示俸禄的厚薄,在三百年的历史中,这两种单位同时使用着。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古代经济最为凋敝的时期。自东汉末年以来,封建庄园军事坞堡比林立,商品流通量减,布帛粟米代替现钱成了交换的媒介。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给俸禄制度带来很大的影响。
  隋文帝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后,沿用北周的官阶制度,继续&以命官人&。在统一中国之后,&削周用齐&,正式制定“正从九品三十阶”的官阶制度。官吏的俸禄也视官品的尊卑支给,不再另设标准。隋炀帝杨广一度废除上下阶,只保留正从十八品,但上下阶制度不久又改了回来⒆。从此,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便成为正式的官阶制度,此后的一千数百年里,历代王朝一直沿用这一制度,直到辛亥革命成功,建立民国,这一官阶制度才被废除。
  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在我国古代军队中,五人为一伍,五伍为一两,五两为一卒,五卒为一旅,五旅为一师,五师为一军。自西周时起,我国古代军队大多都是依照伍、两、卒、旅、师、军进行编制的。那时,社会基层单位被称之为“比”,五户为一比。每当征兵的时候,五户人家各要送一名男丁,一比共要送五人,恰好组成一个伍,不论干什么事情,这五个人总是被分在一起。我记得“校”也是一种古代军队编制单位。汉武帝时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八校,每校兵数不等,少者七百人,多者一千二百人。统带一校的军官称校尉。不过元帅、将军、校尉的称号似乎早在春秋时期就陆续出现了。具体的论据暂时想不起来了,有印象而已。以前看《六韬》,“战步”中有:“步兵车骑战奈何”的句子。古代军队编制很复杂,如果详细点说,夏朝,军队的主要成分是徒步作战的徒、卒,使用石、骨、竹、木质的刀、戈、镞、矛、斧、铲、棒等原始兵器,并开始使用青铜兵器和护身装具。商、西周、春秋时期,以车战为主要作战形式,步兵主要随车作战,车、步合成编组。大量使用青铜兵器,春秋时期开始出现铁兵器,弓弩、短剑和戟用于作战,金属头盔、铠甲和皮革制甲胄已装备部队。《周礼?夏官》记载有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序列。公元前541年,晋国大夫魏舒率军与狄人交战,&毁车以为行&(《左传?昭公元年》),改车兵为步兵。我个人认为这次转变是划时代的。随后,中原诸侯国纷纷效仿,独立步兵逐渐崛起。至战国,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钢铁兵器和抛射兵器大量使用,特别是郡县征兵制的兴起、大量农民被征召入伍,步兵迅速发展成为规模最大、人数最多、作战灵活的独立兵种。在此后二千多年里,除辽、金、元、清等王朝建立前后,骑兵相对强大之外,无论是在冷兵器时期,还是在冷兵器与火器并用时期,步兵一直是各朝军队人数最多的兵种。其武器装备,长期是制造精良的冷兵器。宋初,开始装备火器,进入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期。明朝,始建专配火器的步兵。19世纪60年代后,清政府开始仿造、购买西方近代枪炮,步兵逐渐进入主要装备火器的时代。步兵的编制,主要按武器装备、作战方式和便于管理编组。其编制规模和称谓各朝不尽相同。清后期,新军按镇、协、标、营、队、排、棚的编制序列,仿照西方建立新的管理、训练等制度。中华民国时期,步兵的规模和装备有较大发展,装备大量仿造和购买的西式武器,确立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基本编制序列,并仍然保留着军队主力的地位。楼主的题目很大,详细备述需要准备很多资料,网络上资料很多,建议再查一些。

军队构成汉朝军队包括京师兵、郡国兵、边防兵三个部分。三者结合,构成军队的整体。武帝的我不清楚,也基本如此

京师兵即中央军。历来不少学者认为,汉初京师兵主要指南北军,因驻地分别位于长安城内南北而得名。南军的主要任务星负责保卫宫廷,成员有卫士、郎官之别(南军组成,常见的还有二说:一是南军即刀尉所领之卫士,―是南军仅指郎中令所领之郎官)。卫士是郡国轮流服役的正卒,由卫尉统领;郎官由高官子弟和品学出众之士组成,属郎中令统领。北军主要任务是警备长安及京畿地区,士兵多征调三辅正卒,一年一更换,初由中尉统率。非常时期,南北军由皇帝指定重臣统领。武帝时,南军增设期门、羽林和羽林孤儿;北军增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愤八校尉兵,分驻京城内外。南北军由此扩展成为皇帝亲自学握的一文重要军事力量。东汉时期,形式上沿袭南北军制度,但已无南军之称呼,光禄勋(郎中令改称)统辖七署朗官,卫尉统领各宫卫士。北军分作两部:一部内执金吾(中尉改称)统领;一部(主力)由五校尉(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分领,置北军中候一人监军。灵帝时增置西园八校兵。企考两汉文掐,汉朝京师兵是其军队的精锐,主要负责宿卫皇宫韧保卫京师,按任务可分为三个系统:①省殿卫军。汉初由郎中令统领的郎官充任。郎官分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新入仕途而非服兵役的高官子弟、品学出众之士和有某种特长之人组成。主要侍从护卫皇帝,警卫省殿门户,又备皇帝顾问和差遣,待遇优厚。汉武帝时改郎中令为光禄勋,为加强宿卫与侍从,先后置期门(后改体虎贲郎)、羽林(初称建章营骑)和羽杯孤儿,充任省殿宿卫和执兵送从的主力。期门、羽林选自西北六郡能骑善射的良家子弟,羽林孤儿由作战死亡将士遗孤组成,皆长期服役,地位较高。②宫城卫士。由卫尉统领,职掌宿卫殿外宫门和巡逻警备宫内,保卫皇帝、皇后、太后、太子所后宫殿及中央宫府的安全。卫士由各郡回轮番赴京师宿卫的正卒充当,每期一年,期满回籍。⑶京师屯兵。任务是屯戌京师,保卫京师及近畿治安。大体包括三支部队:一是南北军。汉初京师屯兵的主力,通常由将军、卫将军或贾臣统领。如吕后以吕禄为上将军,领北军;以吕?为相国,领南军;丈帝元年(公元前179)“拜宋吕为卫将军,居南北军”(《汉书?文帝纪》)。文帝二年即罢卫将军之军。至此,南北军并存的建制不夏存在。武帝初,恢复北军组织.并扩大北军为北军八校兵,即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兵。日常事务由中垒校尉兼掌,另派监军使者监领。东汉裁并八校为五营(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置北军中候一人监军,屯戍和出战任务加重。二是中尉卒。由中尉(后改称执金吾)统领。主要负责京师,维持治安;曳帝出巡时,则随行护驾,侍从左右。三是城门屯兵。武帝时始设,置城门校尉统领,以外戚、近臣充任。下有司马和十二城门候,领兵分守长安十二城门。东汉相沿,洛阳十二城门亦设城门屯兵警守,兵员略有减少。东汉末年,外威、宦官拥兵割据。外戚大将军何进旱北军五营及期门、羽林后,宦官集团逐募京畿丁壮,创设西园八校尉军。各置校尉一人统领,总领于上军校尉,从而形成外成、宦官分掌京师兵的局面。

郡国兵即地方兵。汉初,高祖令各郡国选择勇武有力者,因地势所宜,置材官、骑上、轻车、楼船,各有员额。平时参加军事训练.

禁军的编制
北宋禁兵,除班直以班、直为编制单位外,其他禁兵基本上沿用五代的编制序列,“大凡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或隶殿前,或隶两侍卫司”。
厢禁兵的最高编制单位。统兵官为厢都指挥使,包称厢主,辖10个军,兵为2.5万人。事实上厢的设置并不普遍,除上四军外,殿前列的马军骆骑军、步兵虎翼军,侍卫马军司的绕捷军、挠武军、云翼军和侍卫步军司的虎翼军、勇捷军、威武军、清塞军、旧恩军也分左、有厢,而其他番号的禁兵并无厢一级编制。同时厢所辖的军数也不满10个军.如真宗时.捧日军和龙卫军每厢仅辖3个军,邮指挥也仅有300人或250人,每厢只4500人或3750人,大大低于规定的编额。由于厢一级编制的兵力较多,各厢都指挥使军权较大,故北宋前期已开始逐步缩小或废弃厢的编制。仁宗时,厢一级编制趋向名存实亡,厢都指挥使也成为武将的虚衔。
军仅次于厢的高级编制单位。统兵官为军都指挥使,也称军主,副职为军都虞候。一般下辖指挥(营),兵力为2500人。但也不统一.如真宗时,殿前司与侍卫步军司的两文虎翼军都是左、有备5个军,车厂辖10指挥,约5000人,比标准编制的兵力多一倍。
指挥也称营,是禁兵的基本编制单位。统兵官为指挥使和副指挥使,辖5都,兵力为500人。实际上,每指挥实有兵员常不满500人。各指挥均有番号,如棒日左厢第六军第三指挥,虎冀右厢第二军第三指挥等。禁兵的屯驻、更成和征战,往往以指挥为单位;禁军的兵力,也按指挥计算。
都是禁兵的基层编制单位。统兵官,马军称军使和副兵马使,步军休都头和副都头。其下.还有军头、十将、将虞候、承局和押官等。编制员额均为100人。据仁宗时尹诛《河南先生文集》卷二门《奏阅习短兵状》载:“诸处马军每一都枪手、旗头共十三人,其八十余人并系弓箭手;步军每一都刀手八人,枪手一广六人、其七十余人并系写手。”可见,禁兵中的马兵、步兵,每都皆为100人左右。
实际禁兵的体制和编制并非这样整齐划一大多数禁兵仅设军、指挥、部三级。编制内的建制单位并不固定兵力亦有多有少。
神宗改制,推行“将兵法”、“结队法”,打破了禁兵原有的体制相编制,分场三衙的不同番号的禁兵指挥被混合编组成将,后又下设部、队。这样,禁兵的编制由厢、军、指挥、都四级,逐渐演变为将、部、队三级。以后,又在将之上设军,从而形成新的编制序列。
将设正将和副将,下辖若干个部,兵力数干至万余人不等。部设部将,辖若干个队。如泾原路最初设将时,每部辖25队,兵力约1250入。队为基本编制单位。神宗时,仿照盾李靖兵法,制定结队法,规定3人为一小队,3小队为一中队,5中队为一大队,另设拥队、引战(后称押队)、旗头、左右傲旗各1人,共50人为―队。
系将禁兵出征作战时,间或与抽调的不系将禁兵、在京禁兵临时混合编组成军,以系将禁兵的正、副将为统兵官,并齐备军之上临时委派统制、统领官,负责统一指挥,所辖的军数不等,兵力多寡各异。到北宋晚期,军逐渐成为将以上的正式建制单位,而统制等也成为军一级的正式统兵官。
宋朝在逐渐设旨军、将、部、队编制的同时,并未明令取消厢、军、指挥、都旧的编制。不系将禁兵4u在京禁兵人体仍保留旧制.系将禁兵则长期维持两套编制序列并存格局,但北末后期禁兵编制已基本过渡到以新的序列为它。 中国古代军队编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基本的固定编制规模逐渐缩小,越到后来,千人以上的部队就越是习惯于采用临时组编的办法来编成。
1、什伍之制
5进位以及10进位制是人类普遍采用的记数方法,因此也很早就用来计算并编制士兵。中国古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就是一五一十点数的“什伍”之制。另外古代展开军队作战时往往会排列左、右两路或左、中、右三路的阵势,由此影响到军队有时要采用2进位或3进位(包括其倍数)的编制。
出土的商代墓葬遗址中,殉葬人大多是10人一排,墓外的殉葬坑一般也是10人一组,
陪葬的铜兵器往往也是10件为一捆,或许当时已经有了“什”的士兵编制。有人认为甲骨文中的“行”字也就是10个“什”,由“百夫长”指挥;10“行”编为“大行”,由“千夫长”指挥;作战时习惯按照左、中、右各一个“大行”来排列阵势,投入战斗的3个大行就称之为“师”,是商代最基本战略单位。据说商王亲自率领的“王师”就是由3个“师”组成。不过根据安阳一个商朝墓葬出土的战车来看,却是5辆一组,前三后二,每辆有3套作战武器,说明每辆有3名士兵;另外前面又有3个殉葬坑,每坑殉葬5人,看来应该是为前面3辆战车提供勤务的徒役。另一处车马坑则是集中埋葬了25辆战车。据此推测,再结合一些史料的记载,商代的战车编制是实行5进位制的。5辆一队,5队、25辆战车组成的战斗单位由“马亚”指挥;而出动100辆战车时的指挥官叫“多马亚”;一次出动的战车如果超过了二、三百辆,就要由商王亲自指挥了。
一般认为商代开创的这种什伍之制后来被周朝继承。周武王伐纣发布《牧誓》就提到“百夫长”、“千夫长”。而周代的军队也是以战车为核心,1辆战车及其配属的步兵合称“乘”,是最小的编制单位。乘战车的甲士是3名,至于配属的步兵究竟有多少,众说纷纭。按照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司马法》一书的说法,每乘是甲士10名(3名上车作战,7名在车下作战),徒役20名。但也有人认为20个徒役中只有5名承担养马、炊饮,另外15名也参加战斗。比较一致的说法是每5乘编为1队,由仆射指挥;每两队(10乘)由“官”指挥;每10队(50乘)编为“卒”,由“卒长”指挥;每2卒(100乘)编为“师”,由“师氏”指挥。周代仍然以“师”为基本单位,但师的数量逐渐增加,据说西周有14个师。
春秋时期军队中步兵比重逐渐增大,根据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一书的研究,认为这一时期每乘步兵从25名逐渐增加到50名、75名,而楚国军队每乘步兵为100名。西周时作战在排列阵势时一般将参战部队分为左、中、右3个集群,号为“三军”,并按照集群的战术重要性又称为上、中、下军,而以总指挥所在的中军地位为最高。春秋时期各国之间战争频繁,这种战术单位逐渐固定,成为“师”以上的又一编制单位。各个诸侯国编成的军数目不同,有的有3军,有的有4军,有的有6军。军所隶属的战车以及士兵数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在200乘上下。步兵逐渐在独立作战中也形成了新的编制,据《国语》记载吴国步兵的编制,为10进位制的:10人为队,10队为行,10行为旌,10旌为军。
战国时期步兵成为主力,各国编制不尽相同。据《周礼》(一般认为该书反映的是儒家理想中的国家制度,其中有一些是成书时的制度)的说法,步兵每5名编为“伍”,由伍长指挥;5个“伍”(25人)编为“两”,由“两司马”指挥;4个“两”编为“卒”(100人),由“卒长”指挥;5个“卒”编为“旅”(500人),由“旅帅”指挥;5个“旅”编为“师”(2500人),由“师帅”指挥;5个师编为“军”(12500人),由“军将”指挥。而《尉缭子》的说法,可能是魏国的步兵编制:5人为伍,10人为什,50人为属,100人为闾。《商君书》提到的可能是秦国的步兵编制,则5人为伍,50人设“屯长”,500人设“五百主”,1000人设“二五百主”。骑兵的编制应当与此相近。
总的来看,早期步兵都以5人为战斗单位。据《司马法》一书,5人分别使用弓、殳、矛、戈、戟,成纵队战斗队形时,短兵器在前、长兵器在后。5个伍排列成一个方阵“两”,两司马为甲士,居中担任指挥。看来这种步兵战术与基本编制配合得很好。
还有很多。 就我个人的认识,可能不对,仅作参考。
春秋战国时候,很多爵位既是官职,也是军职。
五人为伍,设伍长。
百人为佰(不一定是100个人,也就50-70人左右吧),设佰长(百夫长)。
五百人为旅,设旅长(齐制两千人为旅)。
千人为师,设千夫长(千户侯)。
万人为?,设万户长(万户侯)。

现在的还比较清楚,军师旅团营连排(旅好像取消了),下军旗都能用到的。
其他朝代也多是如此吧。

元朝和清朝的好像复杂点,因为都不是汉人的部队,所以不很清楚,只记得清朝有什么牛录什么的,老大叫什么旗长,就是八旗子弟。元朝就不是很清楚了。 “韩信将兵,多多益善”是人们熟悉的谚语,军队是由士兵组成的战斗集体,要组编为一个单位,才容易指挥调动,并可以计算兵力。军队的编制就是军队组编士兵的方式。

现代军队编制一般都是统一的,在平时和战时的编制基本相同,要调动的话也是成建制的调动。但中国古代军队往往有两种编制,一种是平时组织训练的编制,另一种是战斗部队的编制。当要组建参战部队时需要打破原来的编制,将士兵重新组织到新的战斗编制中去。

中国古代军队编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基本的固定编制规模逐渐缩小,越到后来,千人以上的部队就越是习惯于采用临时组编的办法来编成。

1、什伍之制

5进位以及10进位制是人类普遍采用的记数方法,因此也很早就用来计算并编制士兵。中国古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就是一五一十点数的“什伍”之制。另外古代展开军队作战时往往会排列左、右两路或左、中、右三路的阵势,由此影响到军队有时要采用2进位或3进位(包括其倍数)的编制。

出土的商代墓葬遗址中,殉葬人大多是10人一排,墓外的殉葬坑一般也是10人一组,
陪葬的铜兵器往往也是10件为一捆,或许当时已经有了“什”的士兵编制。有人认为甲骨文中的“行”字也就是10个“什”,由“百夫长”指挥;10“行”编为“大行”,由“千夫长”指挥;作战时习惯按照左、中、右各一个“大行”来排列阵势,投入战斗的3个大行就称之为“师”,是商代最基本战略单位。据说商王亲自率领的“王师”就是由3个“师”组成。不过根据安阳一个商朝墓葬出土的战车来看,却是5辆一组,前三后二,每辆有3套作战武器,说明每辆有3名士兵;另外前面又有3个殉葬坑,每坑殉葬5人,看来应该是为前面3辆战车提供勤务的徒役。另一处车马坑则是集中埋葬了25辆战车。据此推测,再结合一些史料的记载,商代的战车编制是实行5进位制的。5辆一队,5队、25辆战车组成的战斗单位由“马亚”指挥;而出动100辆战车时的指挥官叫“多马亚”;一次出动的战车如果超过了二、三百辆,就要由商王亲自指挥了。

一般认为商代开创的这种什伍之制后来被周朝继承。周武王伐纣发布《牧誓》就提到“百夫长”、“千夫长”。而周代的军队也是以战车为核心,1辆战车及其配属的步兵合称“乘”,是最小的编制单位。乘战车的甲士是3名,至于配属的步兵究竟有多少,众说纷纭。按照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司马法》一书的说法,每乘是甲士10名(3名上车作战,7名在车下作战),徒役20名。但也有人认为20个徒役中只有5名承担养马、炊饮,另外15名也参加战斗。比较一致的说法是每5乘编为1队,由仆射指挥;每两队(10乘)由“官”指挥;每10队(50乘)编为“卒”,由“卒长”指挥;每2卒(100乘)编为“师”,由“师氏”指挥。周代仍然以“师”为基本单位,但师的数量逐渐增加,据说西周有14个师。

春秋时期军队中步兵比重逐渐增大,根据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一书的研究,认为这一时期每乘步兵从25名逐渐增加到50名、75名,而楚国军队每乘步兵为100名。西周时作战在排列阵势时一般将参战部队分为左、中、右3个集群,号为“三军”,并按照集群的战术重要性又称为上、中、下军,而以总指挥所在的中军地位为最高。春秋时期各国之间战争频繁,这种战术单位逐渐固定,成为“师”以上的又一编制单位。各个诸侯国编成的军数目不同,有的有3军,有的有4军,有的有6军。军所隶属的战车以及士兵数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在200乘上下。步兵逐渐在独立作战中也形成了新的编制,据《国语》记载吴国步兵的编制,为10进位制的:10人为队,10队为行,10行为旌,10旌为军。

战国时期步兵成为主力,各国编制不尽相同。据《周礼》(一般认为该书反映的是儒家理想中的国家制度,其中有一些是成书时的制度)的说法,步兵每5名编为“伍”,由伍长指挥;5个“伍”(25人)编为“两”,由“两司马”指挥;4个“两”编为“卒”(100人),由“卒长”指挥;5个“卒”编为“旅”(500人),由“旅帅”指挥;5个“旅”编为“师”(2500人),由“师帅”指挥;5个师编为“军”(12500人),由“军将”指挥。而《尉缭子》的说法,可能是魏国的步兵编制:5人为伍,10人为什,50人为属,100人为闾。《商君书》提到的可能是秦国的步兵编制,则5人为伍,50人设“屯长”,500人设“五百主”,1000人设“二五百主”。骑兵的编制应当与此相近。

总的来看,早期步兵都以5人为战斗单位。据《司马法》一书,5人分别使用弓、殳、矛、戈、戟,成纵队战斗队形时,短兵器在前、长兵器在后。5个伍排列成一个方阵“两”,两司马为甲士,居中担任指挥。看来这种步兵战术与基本编制配合得很好

参战时由朝廷任命的统帅进行实行战时编制,委派若干“将军”分领几个作战集群,集群下将各地征发的士兵按其地域集中编制为某一战斗部队,号为“部”,由朝廷委派的“校尉”指挥;部下分为若干个(一般也应是5进位制)“曲”,约1000人,由“军侯”指挥;曲以下按平时基本编制,整编为伍(有伍长)、什(有什长)、队(50人或100人,有队率)、屯(500人,有屯长)。另外每一级军官都可支配约占编制10%的另编人员为随从亲兵,担任警卫、通讯等特别战地勤务。

汉代军队编制沿袭秦代。按照战时编制的常备军逐渐固定,以部为基本单位。部由校尉指挥,因此部有时也称“校”。校尉出缺由军司马代领。东汉时直属朝廷的北军“五校尉”部队称之为“五营”,每营应该相当于过去的部,但编制定额仅千人左右。校尉的级别相当于郡尉(比二千石),军侯相当于县尉(比六百石),屯长、队率相当于县吏(比二百石、百石)。以下的什长、伍长不算官。部以下的编制不固定,根据任务各有几个“曲”;而部以上的编制也不固定,由朝廷根据战略方向、战役任务委派的将军,指挥根据该任务而组编的几个部,构成一支某个战役或战略方向的兵力,有时就称军。将军的指挥部由于要在野地宿营搭建帐篷而称之为“幕府”,朝廷往往给予相当大的人事权力,允许临时任命幕府官员,因此将军出征也就叫做“开府”。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军队的基本编制情况相当混乱,史籍的记载也不明确。总的趋势是部、曲的地位日益下降,成为将领的随从亲兵,其中大多数都是将领的奴仆,没有人身自由,最后部、曲联称,成为法律限定的一种贱民。而将军越封越滥,所领的“军”的员额不断缩小。

西晋时每一军编制仅1500人左右,而东晋时将军队3级,队以下仍为传统的什伍之制。队约有200人上下,设“队主”;若干队合为幢,设“幢主”;一般3幢合为军,1军约3000人。军以上无固定编制,由朝廷临时任命“都督”或“统军”。

关于北朝时期军队编制情况,史籍记载不是很明确。据说北魏时期也是以队、幢、军3级为基本编制。但据说军仅千人左右,则或许是100人左右为队,以上3队1幢、3幢1军。指挥官分别为军主、幢主、队主。军以上编制不固定,根据战时需要组编由“统军”、“别将”、“都督”等指挥。

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对传统军队编制的改革力度较大。据说当时在皇帝之下设6个柱国大将军,每个柱国大将军管辖两个大将军(共12名),每个大将军管辖两个“开府”(共24名开府),每个开府管辖两个“仪同”(意思为仪仗可以与开府相同,总共48名)。这些听上去级别很高的军官实际指挥的士兵实际并不多,每个开府所指挥的是“军”(也叫“团”),但是实际上只有2000人左右;每个仪同指挥约1000人左右。千人以下的编制情况不明,但想来应该还是传统的什伍之制。

隋唐继承了府兵制度,尤其是唐府兵制的编制非常规整。各地遍设折冲府,为组织、训练的编制单位,管辖兵员人,设折冲都尉,副手为两位果毅都尉;府下辖4―6个团,每团兵员200人,设校尉为主官;团下辖2旅,每旅兵员100人,设旅帅为主官;旅下辖2队,每队兵员50人,设队正为主官;队下辖5火,每火兵员10人,设火长。战国以来传统的“伍”被取消。全国的折冲府数目庞大,在唐太宗贞观年间就达到了643个,分别由朝廷的12卫大将军统帅。

以上这种府兵的编制只是组织、训练编制,至于府兵上番组成的战斗部队的编制究竟如何,是否仍然和平时的编制相同?盛唐时期各边境军区军队的基层编制如何?尚存有疑问。但很明显的是,到唐中期后,府兵的这套编制已实际被废除。

五代时期战乱频仍,无所谓平时战时,军队的编制就是战斗编制。到后周时组建基本战斗部队编制:100人为1个“都”,都有“都头”;5都组编为1个“营”(500人),营有“指挥”;5营即组编为1个“军”(2500人),军有“都指挥使”或“都虞候”,或直接称“军主”;10个军编为1“厢”(25000人上下,从战斗中的左、右两翼发展而来),厢有“都指挥使”,或直接称“厢主”;左、右两厢编成一个战略方向的总兵力,一般大约为50000人上下,由皇帝派出的节度使统帅。这或许就是从唐代军队的战时编制发展而来的。
后周的制度被宋朝全盘沿用。宋军以标准为500人的营(一般直接称“指挥”)为基本单位,统计兵力都计算有多少指挥,调动组编也以指挥为单位,一般并不拆散。营下的为100人的都,有都头;都以下的编制应该是什伍之制,有军头、“十将”(管辖10人)等士官的名目。

理论上5营编1军,但实际上往往不足额(也有相反的情况)。而军以上的厢由于兵员过多,因此朝廷往往采用抽军办法,使厢并不足额,甚至进一步撤消厢的番号。北宋中期后厢几乎已全部架空,朝廷直接指挥并调动军,厢都指挥使成为武官的虚衔。

先后与宋皇朝对峙的辽、西夏、金、元少数民族皇朝军队的编制情况史载不明。

最著名的是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猛安原义是“千夫长”,谋克原义为“百夫长”,在谋克之下有什长、伍长。可见原来女真族军队也是采用10进位制的编制方法。以后将被征服的各部落武装也按此制编制成军,若干个猛安编为“司”,设立都统司指挥。随着金朝的迅速扩张,难以严格贯彻原有编制,在巩固了对于中原地区的统治后,1175年金朝曾经重新编制猛安、谋克,按照女真人全民皆兵的传统,每谋克300户,7―10个谋克编为1个猛安。1183年编成220个猛安,1878个谋克,61万多户,平均每谋克有327户,大约每个猛安下有8个半谋克。但是女真社会急剧变化,原来天经地义的服役从征逐渐不再能吸引青年人,猛安、谋克的职位世袭,官愈多而兵日少,金末谋克平均只有25人,除去旗手、鼓手等,战斗兵仅18人,而猛安平均也仅辖4个谋克而已。

蒙古兴起后建立的军队也是按10进位制编制的,10人为队,有队长或称“牌子头”;10队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1个千户,10个千户组成1个万户,万户为蒙古军最高编制单位。百户、千户、万户既是编制单位,也是长官的名号。不过实际上编制往往并不足,比如有7000人以上的为“上万户”,5000人以上为“中万户”,不满3000人为“下万户”。同样,千户、百户也是按照这个比例分出上、中、下。入主中原后元朝军队大体上保持这一基本编制。

宋军是职业军队,理论上不应再有平时、战时编制的区别。但是实际上这套编制在战时运转并不理想。到北宋中期又发生转变。范仲淹在主持陕西防务时,为适应作战需要而重新整编军队:以5人为“伍”,5伍(25人)为“队”,5队(125人)为“阵”,20队(2500人)为“将”。“将”作为独立战术单位,直接指挥下属。

后来他的部下蔡挺在宋神宗改革时又将这一编制改动后向全军推广:10人为“火”,5火为队(50人),10队为营(即指挥,500人),若干个营组编为“将”(根据战役需要人不等)。指挥以下完整编制调动,将的编制也尽量保持稳定,指挥官有“将”和“副将”,下属尽量不打乱。1081年全国建立起92将,号为“将兵法”。

南宋皇朝在颠沛流离中匆猝建军,重新将“军”作为独立战术单位,把原来的“将”组编为若干个军,设“统制”或“统领”为军指挥官;又按照战略防御方向将“军”组编为若干个“大军”,设“都统制”或“护军”为统帅。如韩世忠为“前护军”,以楚州(今江苏淮安)为中心组织防御,下辖11个统制、13个统领,有63将编制,约8万兵马。刘光世为“左护军”,下辖10军,防御淮北方向,约有5万多兵马。张俊为“中护军”,有11军、99将编制,以建康(今南京)为中心展开,兵力约为8万人。岳飞为“后护军”以鄂州(今武昌)为中心组织防御,辖12军,有84将编制,10万多兵马。吴d为“右护军”,在今陕南一带展开,约7万人,编制较为混乱。

不过至1139年与北方金朝和议成功后,南宋朝廷就裁撤了“大军”的编制,由朝廷直接控制各军。军以下仍然保留将、营、队、火的基本编制。

朱元璋在占有江南地区后开始整编军队,规定每10个士兵组成1个“小旗”,5个小旗组成1个“总旗”,两个总旗组成1个百户,10个百户组成千户,5个千户设1指挥。

建立明朝后根据刘基的“军卫法”建议,各省设都指挥使统辖驻军,以下分设卫、所。每卫编制5600人,设置指挥;卫下辖5个千户所,每所1112人,设千户;千户下辖10个百户所,每所112人,设百户;百户下辖2总旗;总旗下辖5小旗。

和以前的朝代一样,明代这套卫所制的军队编制也没有贯彻始终,到了明中期后,明军的编制又随着募兵制的盛行而发生变化。而且这种新的编制因为募兵常常是由各地将领在本镇(相当于军区)组织的,全国并不统一。朝廷直接指挥的“三大营”开始采用“营”为基本编制,回到过去宋代的编制。营设参将,以下仍然沿用小旗、总旗、百户的基本编制。

在福建、浙江编制的抗击倭寇的军队,则以5进位制,5人为伍,5伍为甲,5甲为队,若干个队组成营,若干个营组成镇。戚继光的“戚家军”则又不同,5人为伍,2伍为队,4队为宗,5宗为哨,4哨为营。戚继光在蓟镇组编的军队,又采用3进位制的编制:12人组成“队”(分为杀手队和鸟铳队,前者以近距格斗为主,2名圆牌手、2名狼筅手、2名长枪手兼弓箭手、2名钯手兼火箭手、2名大棒手兼弓箭手、1名火兵和1名队长混编;后者10名鸟铳手和1名火兵、1名队长),3队组成1旗(设1名旗总,共37人),3旗组成1局(设1名百总,共112人),3局组成1司(设1名把总,共449人),2司组成1部(设1名千总,共899人),3部组成1营(设将官,共2699人)。

满族军事实力在关外逐渐壮大的同时,开始建立八旗制度。其兵民合一、平战一体的基本编制是10人为1队,若干队组成“塔坦”(村落,设章京),4个塔坦组成1个“牛录”(以300人为标准,设佐领),5个牛录组成1个“甲喇”(设参领),5个甲喇组成1个“固山”(即“旗”,设固山额真,即旗主)。牛录为基本战术单位,固山为战略单位。这套编制后来推广于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但实际往往并不足额。比如蒙古、汉军八旗不到300人就可以编为牛录。入关后八旗兵长期维持这一编制体系。

作为清朝入关后主要军事力量的绿营兵,是由入关时逐步收编投降的明军组成的,而明末军队已不复有全国统一的编制,绿营兵的编制开始就很混乱。以后又因为满清统治者视绿营兵为治安军,并不以提高战斗力为编制原则,因此绿营这种混乱的编制长期保留下来。

绿营兵编制总的来说是以“营”为基本单位,根据驻防地点的重要性,各设有参将(正三品)、游击(从三品)、都司(正四品)、守备(正五品)等军官;而各营又按照长官的等级以及驻防重要性规定有不同的兵员编制数目,在200―1200名之间。营以下也没有统一的编制,而是分“汛”驻防。各汛分设“千总”(从六品)和“把总”(正七品),其所辖兵员定额也各不一致。按照全国有60万绿营兵,除以1653个千总、3414个把总,每汛不过百人而已。汛下又有“塘”、“卡”、“哨”等编制,最小的不满10人。

营以上的编制也是毫无统一性。一个战略地点的各营隶属于“镇”(设有总兵,正二品),该镇总兵直属的若干个营组成“协”,由副将(正三品)指挥。各省设提督(从一品)统领本省的绿营兵驻军(有的省不设提督,由巡抚统领),若干个省组成大军区性质的总督辖区,由总督指挥。这些提督、巡抚、总督也拥有直接隶属的若干个营组成的“标”。

而且以上所讲的绿营兵编制还是平时驻防编制,如果要征调出征,又不是成建制的调动,而是要从各省各镇各营各汛抽调官兵,来重新组编成战斗部队。这种战斗部队的编制居然没有一个固定的成法,一般的原则是以原来从属于某一镇的官兵重新组编为一个营,从一个省调出的部队再组编为一支军队。

由于清朝的这套编制实在是难以应付大规模的战争,与其从各省缓慢抽调官兵组编战斗部队,还不如在当地征募士兵组建新部队方便。因此从清中期镇压白莲教起义以后越来越经常采用临时征“勇”代兵。勇和兵不一样,是打仗的“临时工”,为战事而征募,战后即遣散。

到太平天国战争时期,曾国藩等人建立的湘军、淮军等都是全新的编制。基本制度沿袭的是戚继光在《练兵实记》中所创设的编制再加以变通。采用10进位的基本编制,每10名战斗兵加1名什长、1名伙勇,组成“队”;8队组成1“哨”,有哨官、哨长;4哨(前、后、左、右)组成1营,还有营官亲自指挥的亲兵6队。全营总兵员数500人(正勇336名,伙勇42名,什长32名,护勇20名,亲兵60名,亲兵什长6名,哨官、哨长各4名)。另有180名长夫提供后勤运输。营为基本的战术以及经制管理单位。后期又组编若干个营(4、5个)为“军”,设立“分统”指挥,但只是军事指挥关系。若干个军上再设立“统领”,为战役方向单位。
2、四大兵种

古代军队不象现代军队那样有完整的军兵种划分。随着作战武器以及作战方式、作战地域的变化,才逐渐分离出一些专业化的部队,具有一定的兵种性质。一般有车、步、骑、舟四大兵种。两汉以后车兵消亡,主要是步、骑、水军三大兵种。不过中国古代军队主要不是按照兵种来编制和指挥的,而且也从来没有形成陆、海并列的两大军种体制。

【车兵】

从理论上而言,最早的军队应当都是步兵。不过在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早期军队的主力是战车兵。商周时主要由贵族组成的战车兵,是当时最重要的兵种,在漫长的5个多世纪中,战车驰骋在中原大地上,而步兵配属于战车,在战车冲破敌人队形时进行格斗厮杀。由平民或者奴隶充当的“徒役”则在车后护卫战车、提供后勤,实际上只不过战车兵的侍从。军队的编制以战车为核心,一国的军事实力以多少“乘”为标志。当时的一辆战车乘员3人,左侧的“车左”持弓箭射击,是主要的攻击力量,为一车之长,号为甲首;右侧的“车右”持戈矛,以勾刺杀敌,又称“骖乘”;中间的甲士为驭手,驾驶战车。

春秋时期步兵逐渐成为独立的兵种,与车兵并列。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仍有战车兵,与步兵混编,依旧是作战兵种。西汉也仍然有“车士”的编制,以及在直属朝廷的北军中有专门的“虎贲校尉”,有“车骑将军”名号。
后世车兵没落,东汉后车兵不再是独立的兵种。直到约1500年以后,随着火器的发展,明代军队又出现“车兵”兵种。嘉靖()后直属朝廷的“三大营”全都有车兵编制。戚继光在组建边防军时,也专门组织了用于战斗的车兵。这时候的车兵使用的是一种两轮车,两侧装有护板,号为正厢车(仅一侧有护板的称“偏箱车”,没有护板的为“轻车”),平时用两头骡子拉动,战时靠车兵人力推进至发射阵地。车上装有火炮(大将军1座或或佛郎机2座)。每辆战车,车兵定额24人,有佛郎机手、鸟铳手、火箭手、藤牌手等。作战时以战车为依托施放火器,扎营时将战车围绕营盘一圈,首尾相连,护卫营盘。因此这种车兵实际上具有一定炮兵的性质。
清朝入关后不再采用这种战车作战方式,车兵被废除。

【步兵】

公元前541年,晋国统帅荀吴率领晋军与北方少数民族狄人作战,作战地点在太原北面的山区一个叫“大卤”的地方,地势险要,战车难以行使。部将魏舒提出建议:“敌人都是步兵,在这山区里我们的战车无法发挥作用,步兵困在战车旁边也没有用。不如自我以下所有甲士全都下车徒步作战。”荀吴同意这个计划,委派魏舒为前敌指挥。魏舒下令拆毁战车,将所有的甲士和原来跟随战车的“徒兵”混编列阵。自认为出身高贵的战车兵不愿下车和徒兵混在一起,魏舒就把荀吴的一个亲信当场斩首示众,这才逼迫甲士下车排阵。魏舒用一支小部队在前面诱敌,将主力排列在阵势后部的两侧。狄人没见过华夏族军队徒步作战,大声嘲笑,也不列阵就一涌而上,想不到正中了魏舒的诱敌之计,晋军从两侧合击,狄人大败。

按照蓝永蔚的观点,这是首次在战场上临时组编步兵,但步兵作为华夏族军队一个独立的兵种却是由此发端。

春秋时期步兵迅速兴起,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平民(国人以及庶人)社会地位的提高。战国时期步兵已经是军队作战的主力。从秦始皇兵马俑坑中出土的步兵俑来看,有的步兵是穿甲的,有的是不穿甲的,前者大多手持各类格斗兵器,后者大多手持弓弩做发射姿势。说明当时步兵也已有重装步兵和轻装步兵之分。不过这两种步兵是混编的,并非是独立的两个兵种。只是在某些战斗需要的情况下会集中起某一类步兵,如孙膑集中万名弩手伏击庞涓。

以后历代步兵一直占了军队的绝大部分编制。建制步兵种类繁多,但一般依然保持着秦代这两大类区分,也仍旧实行混编。如汉代步兵总称“材官”,其中的弩手称“蹶张”,勇健善斗的有“奔命”、“勇敢”等名号。西汉时设置的北军“八校尉”中有“步兵校尉”,但实际上八校尉大多数都是步兵编制,这支部队守卫上林苑,是一支长于格斗的步兵。另有“射声校尉”,是专门的弓弩部队。

唐代的步兵也有以格斗见长的“奇兵”(机动队)和“跳荡兵”(突击队)以及发射武器为主的“弓弩兵”。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步兵往往主要是依靠发射类武器进行战斗的,尤其是宋代军队中发射武器的步兵要比格斗步兵多得多,平均每100名马军(并非完全是骑兵)士兵中,枪手和旗手加起来只有13人,余下的全都是弓箭手;每100名步军士兵中,刀手8人,枪手16人,弓箭手有76人。

元代开始军队装备火器,自然也就有专门的操作火器的步兵。如明代步兵编制中都有“铳手”,负责发射火炮、火枪。戚继光组建军队,无论骑兵、步兵,都有专门的鸟铳手、快枪手、火箭手、藤牌手,以及挑选“有杀气者”为近战时的刀棍手,混编为战斗基本单位。 就我个人的认识,可能不对,仅作参考。
春秋战国时候,很多爵位既是官职,也是军职。
五人为伍,设伍长。
百人为佰(不一定是100个人,也就50-70人左右吧),设佰长(百夫长)。
五百人为旅,设旅长(齐制两千人为旅)。
千人为师,设千夫长(千户侯)。
万人为?,设万户长(万户侯)。

现在的还比较清楚,军师旅团营连排(旅好像取消了),下军旗都能用到的。
其他朝代也多是如此吧。

元朝和清朝的好像复杂点,因为都不是汉人的部队,所以不很清楚,只记得清朝有什么牛录什么的,老大叫什么旗长,就是八旗子弟。元朝就不是很清楚了。 在我国古代军队中,五人为一伍,五伍为一两,五两为一卒,五卒为一旅,五旅为一师,五师为一军。自西周时起,我国古代军队大多都是依照伍、两、卒、旅、师、军进行编制的。那时,社会基层单位被称之为“比”,五户为一比。每当征兵的时候,五户人家各要送一名男丁,一比共要送五人,恰好组成一个伍,不论干什么事情,这五个人总是被分在一起。我记得“校”也是一种古代军队编制单位。汉武帝时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八校,每校兵数不等,少者七百人,多者一千二百人。统带一校的军官称校尉。不过元帅、将军、校尉的称号似乎早在春秋时期就陆续出现了。具体的论据暂时想不起来了,有印象而已。以前看《六韬》,“战步”中有:“步兵车骑战奈何”的句子。古代军队编制很复杂,如果详细点说,夏朝,军队的主要成分是徒步作战的徒、卒,使用石、骨、竹、木质的刀、戈、镞、矛、斧、铲、棒等原始兵器,并开始使用青铜兵器和护身装具。商、西周、春秋时期,以车战为主要作战形式,步兵主要随车作战,车、步合成编组。大量使用青铜兵器,春秋时期开始出现铁兵器,弓弩、短剑和戟用于作战,金属头盔、铠甲和皮革制甲胄已装备部队。《周礼?夏官》记载有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序列。公元前541年,晋国大夫魏舒率军与狄人交战,&毁车以为行&(《左传?昭公元年》),改车兵为步兵。我个人认为这次转变是划时代的。随后,中原诸侯国纷纷效仿,独立步兵逐渐崛起。至战国,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钢铁兵器和抛射兵器大量使用,特别是郡县征兵制的兴起、大量农民被征召入伍,步兵迅速发展成为规模最大、人数最多、作战灵活的独立兵种。在此后二千多年里,除辽、金、元、清等王朝建立前后,骑兵相对强大之外,无论是在冷兵器时期,还是在冷兵器与火器并用时期,步兵一直是各朝军队人数最多的兵种。其武器装备,长期是制造精良的冷兵器。宋初,开始装备火器,进入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期。明朝,始建专配火器的步兵。19世纪60年代后,清政府开始仿造、购买西方近代枪炮,步兵逐渐进入主要装备火器的时代。步兵的编制,主要按武器装备、作战方式和便于管理编组。其编制规模和称谓各朝不尽相同。清后期,新军按镇、协、标、营、队、排、棚的编制序列,仿照西方建立新的管理、训练等制度。中华民国时期,步兵的规模和装备有较大发展,装备大量仿造和购买的西式武器,确立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基本编制序列,并仍然保留着军队主力的地位。楼主的题目很大,详细备述需要准备很多资料,网络上资料很多,建议再查一些。

军队构成汉朝军队包括京师兵、郡国兵、边防兵三个部分。三者结合,构成军队的整体。武帝的我不清楚,也基本如此

京师兵即中央军。历来不少学者认为,汉初京师兵主要指南北军,因驻地分别位于长安城内南北而得名。南军的主要任务星负责保卫宫廷,成员有卫士、郎官之别(南军组成,常见的还有二说:一是南军即刀尉所领之卫士,―是南军仅指郎中令所领之郎官)。卫士是郡国轮流服役的正卒,由卫尉统领;郎官由高官子弟和品学出众之士组成,属郎中令统领。北军主要任务是警备长安及京畿地区,士兵多征调三辅正卒,一年一更换,初由中尉统率。非常时期,南北军由皇帝指定重臣统领。武帝时,南军增设期门、羽林和羽林孤儿;北军增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愤八校尉兵,分驻京城内外。南北军由此扩展成为皇帝亲自学握的一文重要军事力量。东汉时期,形式上沿袭南北军制度,但已无南军之称呼,光禄勋(郎中令改称)统辖七署朗官,卫尉统领各宫卫士。北军分作两部:一部内执金吾(中尉改称)统领;一部(主力)由五校尉(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分领,置北军中候一人监军。灵帝时增置西园八校兵。企考两汉文掐,汉朝京师兵是其军队的精锐,主要负责宿卫皇宫韧保卫京师,按任务可分为三个系统:①省殿卫军。汉初由郎中令统领的郎官充任。郎官分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新入仕途而非服兵役的高官子弟、品学出众之士和有某种特长之人组成。主要侍从护卫皇帝,警卫省殿门户,又备皇帝顾问和差遣,待遇优厚。汉武帝时改郎中令为光禄勋,为加强宿卫与侍从,先后置期门(后改体虎贲郎)、羽林(初称建章营骑)和羽杯孤儿,充任省殿宿卫和执兵送从的主力。期门、羽林选自西北六郡能骑善射的良家子弟,羽林孤儿由作战死亡将士遗孤组成,皆长期服役,地位较高。②宫城卫士。由卫尉统领,职掌宿卫殿外宫门和巡逻警备宫内,保卫皇帝、皇后、太后、太子所后宫殿及中央宫府的安全。卫士由各郡回轮番赴京师宿卫的正卒充当,每期一年,期满回籍。⑶京师屯兵。任务是屯戌京师,保卫京师及近畿治安。大体包括三支部队:一是南北军。汉初京师屯兵的主力,通常由将军、卫将军或贾臣统领。如吕后以吕禄为上将军,领北军;以吕产为相国,领南军;丈帝元年(公元前179)“拜宋吕为卫将军,居南北军”(《汉书?文帝纪》)。文帝二年即罢卫将军之军。至此,南北军并存的建制不夏存在。武帝初,恢复北军组织.并扩大北军为北军八校兵,即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兵。日常事务由中垒校尉兼掌,另派监军使者监领。东汉裁并八校为五营(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置北军中候一人监军,屯戍和出战任务加重。二是中尉卒。由中尉(后改称执金吾)统领。主要负责京师,维持治安;曳帝出巡时,则随行护驾,侍从左右。三是城门屯兵。武帝时始设,置城门校尉统领,以外戚、近臣充任。下有司马和十二城门候,领兵分守长安十二城门。东汉相沿,洛阳十二城门亦设城门屯兵警守,兵员略有减少。东汉末年,外威、宦官拥兵割据。外戚大将军何进旱北军五营及期门、羽林后,宦官集团逐募京畿丁壮,创设西园八校尉军。各置校尉一人统领,总领于上军校尉,从而形成外成、宦官分掌京师兵的局面。

郡国兵即地方兵。汉初,高祖令各郡国选择勇武有力者,因地势所宜,置材官、骑上、轻车、楼船,各有员额。平时参加军事训练.

禁军的编制
北宋禁兵,除班直以班、直为编制单位外,其他禁兵基本上沿用五代的编制序列,“大凡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或隶殿前,或隶两侍卫司”。
厢禁兵的最高编制单位。统兵官为厢都指挥使,包称厢主,辖10个军,兵为2.5万人。事实上厢的设置并不普遍,除上四军外,殿前列的马军骆骑军、步兵虎翼军,侍卫马军司的绕捷军、挠武军、云翼军和侍卫步军司的虎翼军、勇捷军、威武军、清塞军、旧恩军也分左、有厢,而其他番号的禁兵并无厢一级编制。同时厢所辖的军数也不满10个军.如真宗时.捧日军和龙卫军每厢仅辖3个军,邮指挥也仅有300人或250人,每厢只4500人或3750人,大大低于规定的编额。由于厢一级编制的兵力较多,各厢都指挥使军权较大,故北宋前期已开始逐步缩小或废弃厢的编制。仁宗时,厢一级编制趋向名存实亡,厢都指挥使也成为武将的虚衔。
军仅次于厢的高级编制单位。统兵官为军都指挥使,也称军主,副职为军都虞候。一般下辖指挥(营),兵力为2500人。但也不统一.如真宗时,殿前司与侍卫步军司的两文虎翼军都是左、有备5个军,车厂辖10指挥,约5000人,比标准编制的兵力多一倍。
指挥也称营,是禁兵的基本编制单位。统兵官为指挥使和副指挥使,辖5都,兵力为500人。实际上,每指挥实有兵员常不满500人。各指挥均有番号,如棒日左厢第六军第三指挥,虎冀右厢第二军第三指挥等。禁兵的屯驻、更成和征战,往往以指挥为单位;禁军的兵力,也按指挥计算。
都是禁兵的基层编制单位。统兵官,马军称军使和副兵马使,步军休都头和副都头。其下.还有军头、十将、将虞候、承局和押官等。编制员额均为100人。据仁宗时尹诛《河南先生文集》卷二门《奏阅习短兵状》载:“诸处马军每一都枪手、旗头共十三人,其八十余人并系弓箭手;步军每一都刀手八人,枪手一广六人、其七十余人并系写手。”可见,禁兵中的马兵、步兵,每都皆为100人左右。
实际禁兵的体制和编制并非这样整齐划一大多数禁兵仅设军、指挥、部三级。编制内的建制单位并不固定兵力亦有多有少。
神宗改制,推行“将兵法”、“结队法”,打破了禁兵原有的体制相编制,分场三衙的不同番号的禁兵指挥被混合编组成将,后又下设部、队。这样,禁兵的编制由厢、军、指挥、都四级,逐渐演变为将、部、队三级。以后,又在将之上设军,从而形成新的编制序列。
将设正将和副将,下辖若干个部,兵力数干至万余人不等。部设部将,辖若干个队。如泾原路最初设将时,每部辖25队,兵力约1250入。队为基本编制单位。神宗时,仿照盾李靖兵法,制定结队法,规定3人为一小队,3小队为一中队,5中队为一大队,另设拥队、引战(后称押队)、旗头、左右傲旗各1人,共50人为―队。
系将禁兵出征作战时,间或与抽调的不系将禁兵、在京禁兵临时混合编组成军,以系将禁兵的正、副将为统兵官,并齐备军之上临时委派统制、统领官,负责统一指挥,所辖的军数不等,兵力多寡各异。到北宋晚期,军逐渐成为将以上的正式建制单位,而统制等也成为军一级的正式统兵官。
宋朝在逐渐设旨军、将、部、队编制的同时,并未明令取消厢、军、指挥、都旧的编制。不系将禁兵4u在京禁兵人体仍保留旧制.系将禁兵则长期维持两套编制序列并存格局,但北末后期禁兵编制已基本过渡到以新的序列为它。 中国古代军队编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基本的固定编制规模逐渐缩小,越到后来,千人以上的部队就越是习惯于采用临时组编的办法来编成。
1、什伍之制
5进位以及10进位制是人类普遍采用的记数方法,因此也很早就用来计算并编制士兵。中国古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就是一五一十点数的“什伍”之制。另外古代展开军队作战时往往会排列左、右两路或左、中、右三路的阵势,由此影响到军队有时要采用2进位或3进位(包括其倍数)的编制。
出土的商代墓葬遗址中,殉葬人大多是10人一排,墓外的殉葬坑一般也是10人一组,
陪葬的铜兵器往往也是10件为一捆,或许当时已经有了“什”的士兵编制。有人认为甲骨文中的“行”字也就是10个“什”,由“百夫长”指挥;10“行”编为“大行”,由“千夫长”指挥;作战时习惯按照左、中、右各一个“大行”来排列阵势,投入战斗的3个大行就称之为“师”,是商代最基本战略单位。据说商王亲自率领的“王师”就是由3个“师”组成。不过根据安阳一个商朝墓葬出土的战车来看,却是5辆一组,前三后二,每辆有3套作战武器,说明每辆有3名士兵;另外前面又有3个殉葬坑,每坑殉葬5人,看来应该是为前面3辆战车提供勤务的徒役。另一处车马坑则是集中埋葬了25辆战车。据此推测,再结合一些史料的记载,商代的战车编制是实行5进位制的。5辆一队,5队、25辆战车组成的战斗单位由“马亚”指挥;而出动100辆战车时的指挥官叫“多马亚”;一次出动的战车如果超过了二、三百辆,就要由商王亲自指挥了。
一般认为商代开创的这种什伍之制后来被周朝继承。周武王伐纣发布《牧誓》就提到“百夫长”、“千夫长”。而周代的军队也是以战车为核心,1辆战车及其配属的步兵合称“乘”,是最小的编制单位。乘战车的甲士是3名,至于配属的步兵究竟有多少,众说纷纭。按照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司马法》一书的说法,每乘是甲士10名(3名上车作战,7名在车下作战),徒役20名。但也有人认为20个徒役中只有5名承担养马、炊饮,另外15名也参加战斗。比较一致的说法是每5乘编为1队,由仆射指挥;每两队(10乘)由“官”指挥;每10队(50乘)编为“卒”,由“卒长”指挥;每2卒(100乘)编为“师”,由“师氏”指挥。周代仍然以“师”为基本单位,但师的数量逐渐增加,据说西周有14个师。
春秋时期军队中步兵比重逐渐增大,根据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一书的研究,认为这一时期每乘步兵从25名逐渐增加到50名、75名,而楚国军队每乘步兵为100名。西周时作战在排列阵势时一般将参战部队分为左、中、右3个集群,号为“三军”,并按照集群的战术重要性又称为上、中、下军,而以总指挥所在的中军地位为最高。春秋时期各国之间战争频繁,这种战术单位逐渐固定,成为“师”以上的又一编制单位。各个诸侯国编成的军数目不同,有的有3军,有的有4军,有的有6军。军所隶属的战车以及士兵数量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在200乘上下。步兵逐渐在独立作战中也形成了新的编制,据《国语》记载吴国步兵的编制,为10进位制的:10人为队,10队为行,10行为旌,10旌为军。
战国时期步兵成为主力,各国编制不尽相同。据《周礼》(一般认为该书反映的是儒家理想中的国家制度,其中有一些是成书时的制度)的说法,步兵每5名编为“伍”,由伍长指挥;5个“伍”(25人)编为“两”,由“两司马”指挥;4个“两”编为“卒”(100人),由“卒长”指挥;5个“卒”编为“旅”(500人),由“旅帅”指挥;5个“旅”编为“师”(2500人),由“师帅”指挥;5个师编为“军”(12500人),由“军将”指挥。而《尉缭子》的说法,可能是魏国的步兵编制:5人为伍,10人为什,50人为属,100人为闾。《商君书》提到的可能是秦国的步兵编制,则5人为伍,50人设“屯长”,500人设“五百主”,1000人设“二五百主”。骑兵的编制应当与此相近。
总的来看,早期步兵都以5人为战斗单位。据《司马法》一书,5人分别使用弓、殳、矛、戈、戟,成纵队战斗队形时,短兵器在前、长兵器在后。5个伍排列成一个方阵“两”,两司马为甲士,居中担任指挥。看来这种步兵战术与基本编制配合得很好。
还有很多。 我国古代,表示官阶尊卑的标准单位曾经有两个。秦汉时期的标准单位是&石&,包括&二千石&、&千石&、&四百石&等若干等级,数字大的,官阶级别也高。隋唐以后,官阶单位改成了&品&,有&一品&、&二品&直至&九品&若干级别,以数字少的为尊。由&石&到&品&的转化,则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完成的。
  我国最早的俸禄,是按时支给实物(米或谷)。官高者米多,位卑者米少,每年各支给禄米若干。于是,一些度量单位,便借用为当时的俸禄级别单位。
  秦始皇嬴政灭亡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官吏俸禄级别也统一用&石&做标准,汉承秦制,也是沿用秦的制度。司马迁的《史记》中西汉时期的&石&的最早记载是在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
  新的官阶单位&品&产生后,&石&的表示官阶尊卑的职能便消失了,仅作为俸禄多寡的单位而存在着。&品&表示官阶的尊卑,&石&表示俸禄的厚薄,在三百年的历史中,这两种单位同时使用着。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古代经济最为凋敝的时期。自东汉末年以来,封建庄园军事坞堡比林立,商品流通量减,布帛粟米代替现钱成了交换的媒介。这样的社会经济条件,给俸禄制度带来很大的影响。
  隋文帝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后,沿用北周的官阶制度,继续&以命官人&。在统一中国之后,&削周用齐&,正式制定“正从九品三十阶”的官阶制度。官吏的俸禄也视官品的尊卑支给,不再另设标准。隋炀帝杨广一度废除上下阶,只保留正从十八品,但上下阶制度不久又改了回来⒆。从此,正从九品三十阶制度便成为正式的官阶制度,此后的一千数百年里,历代王朝一直沿用这一制度,直到辛亥革命成功,建立民国,这一官阶制度才被废除。
  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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