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出台药品监管考核细则,设立个人在同一平台限贷会给p2p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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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监管细则落地 个人在同一平台限贷20万
>  日 10:52:26
P2P网贷监管细则落地 个人在同一平台限贷20万来自于:深圳台新闻广场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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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个人限贷20万背后说明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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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未来肯定是弥补现有金融体系的不足,所以业务模式从大额向小额调整乃是未来趋势
上周末,一则P2P借贷额度将设上限的消息引发圈内热议。其实,大家对P2P借贷额度上限设制早有“预期”。有专家表示,如果真的按照《暂行办法》规定限制来严格执行,那对P2P行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不过,目前来看,限额的规定究竟如何实施也是一个问题,因为现在各家平台的借款信息并不透明,监管难度很大。
而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未来肯定是弥补现有金融体系的不足,所以业务模式从大额向小额调整乃是未来趋势。那么,为啥这次银监会要出台关于设定P2P行业的借贷额度上限呢?
首先,《暂行办法》对P2P借贷额度设置了上限。意在划清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的区别。监管层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目的是让其允当“普惠金融”的角色,是要让P2P补掉传统银行在该领域的“短板”与“不足”,倘若P2P们都去干银行的工作,那个这个新兴事物存在的价值就不大了。
事实上,除了大单模式比较知名的红岭创投以外,其他多家国资或上市公司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其项目或多或少也有超过《暂行办法》限额的情况。所以,笔者认为《暂行办法》将设定P2P借贷额度上限,会迫使很多原来做大额标的平台也在慢慢转型。部分P2P企业的业务逐步转型,将大额向小额调整在所难免。
比如,红岭创投曾以亿元大标在行业内独树一帜。就在上周,红岭创投发布的关于福州2号特标项目的融资公告显示,该项目融资额为1亿元。而开鑫贷最新发布的商票贷“DK”,融资金额为317万元;银湖网8月19日最新发布的一个直投项目融资额度为500万元;鹏金所和珠宝贷超过500万元的项目也不少。
再者,规范互联网金融的业务,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现在很多P2P人士表示,若按照《暂行办法》执行,现在的很多业务比如赎楼、房贷抵押以及部分车辆抵押都将做不了。事实上,近期传出国家七个部委联合出手遏制“首付贷”、“消费贷”等给房地产等降杠杆的消息。
自去年以来,国内一二线城市房价疯狂上涨,其中“首付贷”功不可没,而部分“首付贷”业务的形成,是房产中介和P2P企业联手促成的。这次《暂行办法》对自然人借贷额度设置了上限。将使炒房者利用P2P平台进行加杠杆的预期成为泡影。所以,《暂行办法》的出台,将遏制社会资金通过P2P形式进入房地产领域的通道。
最后,监管者从风险控制方面考虑,防范风险过度集中在一处,这是出于对P2P机构和投资者的一种保护。随着国内经济的下行,很多基建和制造行业存在着较高的投资风险。
比如,年初红岭创投自曝坏账5亿元人民币,坏账率达到3%,主要是红岭创投是做大额项目,属于类银行项目,而非其他P2P专营从事小额贷款。为了防范P2P投资大额贷款的系统性风险,《暂行办法》设定了P2P行业的借款上限,意在将P2P行业的整体风险降下来。
P2P个人限贷20万?既是监管者防范风险过度集中,对于投资者和机构的保护。也是堵上社会资金通过P2P流向房地产市场的通道。更是监管者要市场知道,P2P存在的意义就是“普惠金融”,就是去弥补银行业的不足,如果P2P再去做类银行的大项目,再去与银行同质化竞争,那这个新兴行业也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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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网络借贷行业兴起,网贷平台渐渐成为民间借贷的“自由王国”。在网贷行业野蛮增长的背后,风险与乱象也在不断激增。如今,原先缺监管、缺规则、缺门槛的“三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网络借贷行业兴起,网贷平台渐渐成为民间借贷的“自由王国”。在网贷行业野蛮增长的背后,风险与乱象也在不断激增。如今,原先缺监管、缺规则、缺门槛的“三缺”网贷行业终于迎来了首份行业监管细则。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吧!继去年12月27日发布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4日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网贷中介法律地位、监管体制、业务规则、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type":"video","vid":"k002143aypk","duration":"0:05:07","img":"/newsapp_ls/0/0330/0","img_width":640,"img_height":480,"img_url_wifi":"/newsapp_ls/0/0495/0","desc":"","openApp":{"appid":"1000","openBtnText":"打开","dlBtnText":"下载","icon":"http://pnewsapp./newsapp_ls/0/","dlText":"下载腾讯视频客户端","dlIntro":"看更多精彩视频","openText":"打开腾讯视频客户端","openIntro":"看更多精彩视频","iphone":{"dlUrl":"http://view./appDownLoad/id?refer=biznew&src=txvideo_app&ostype=iphone","openUrl":["tenvideo2://?action=5&video_id=k002143aypk&demandVersion=2.6.0&callback=qqnews://&sender=%e8%85%be%e8%ae%af%e6%96%b0%e9%97%bb"]},"android":{"dlUrl":"http://view./newsDownLoad?refer=biznew&src=txvideo_app&ostype=android","openUrl":["tenvideo2://?action=5&video_id=k002143aypk&demandVersion=2.6.0&callback=qqnews://&sender=%e8%85%be%e8%ae%af%e6%96%b0%e9%97%bb"
相关知识推荐网贷监管细则正式发布:个人在同一平台限贷20万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24日下午,银监会就《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对外发布。消息称,此办法于今年5月就已制定完成。  
     暂行办法明确借款上线:规定单一自然人在一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20万,单一法人在一个平台上借款上限100万,规定单一自然人在多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100万,单一法人在多个平台上借款上限500万。
     搜狐理财为你梳理了暂行办法干货:
     13条负责清单 网贷机构不能做
      要求网贷机构必须实行不同的资金开立账户,网贷机构要进行真实准备及时的登记和信息披露,确保对产品、借款人的了解,接受市场和各方面的监督。
     要求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
     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
     网贷平台不得线下营销和虚假宣传
     还包括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网贷平台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此前的征求意见,增设不的从事债权转让行为、不得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意在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实施市场退出。
    网贷机构监管实行双负责制 P2P必须在线上经营
    进一步明确了网贷机构的监管体制安排、适度监管、协同监管的理念,中央部门和地方机构双负责,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管部门负责、机构监管、备案登记风险防范。此外,P2P明确不得线下推广。
    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资金担保和保本保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自融,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业务。
    
    下附《暂行办法》:
(责任编辑:钟慧 UF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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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银监会P2P监管细则全文解读
2016银监会P2P监管细则全文解读
& & & P2P监管细则相关新闻报道
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中对行业释义、备案管理、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等多方面作出详细描述。业内人士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赶在元旦前公布,与近期E租宝、大大集团等事件的发生不无关系。
& & & 2016银监会P2P监管细则出台了吗?
目前出台的只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仅对行业释义、备案管理、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等多方面作出详细描述,还不是正儿八经的P2P监管细则。
& & & P2P监管细则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12月28日,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监管细则的落地标志着P2P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是行业的重大利好。合伙人金融分析师在看了征求意见稿之后,也看了一下目前出的一些解读,本次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大部分条款都是在意料之中的。下面是P2P监管细则的全文和解读。
& & &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全文
阅读链接:
& & & 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解读
1、平台必须备案任何从事P2P业务的平台,都必须到当地的金融办进行备案登记。未备案的,是不能营业的。解读:备案的目的,实际上就是为了后续的监管。例如定期的报表要报送的监管机构,还要接受监管机构的一些日常巡查等。所以备案是一个基础。
2、明确P2P平台不能做的事,即所谓负面清单包括不能自融、不能做资金池、不能平台提供担保、不能承诺保本保息、不能自己放贷、不能销售资管计划、银行理财、信托等产品。解读:以上禁止的清单,绝大部分正规经营平台,是本来就不会去做的。但贷款期限拆分和销售其他理财产品,则是这次一个明确提出来的禁令。
3、不能开设线下的销售网点这次规则很明确,就是你平台主要是基于互联网开展业务,线下如果要设立实体网点,也只能用于进行风控,绝对不允许用于进行销售。也就说,以后像e租宝那样全国设立那么多销售分支,是命令禁止了。解读:线下大量发展销售队伍,本来就有传销之嫌,这个规定,算是堵住了这条路了。伪P2P,大部分都是靠线下来做业务的,互联网上的流量不大,这样的平台,接下来可能会遇到困难。
4、应当使用电子签章、可信时间戳等手段,确保电子合同的效力。这个也明确地提出来了,就是电子协议,不是一份普通的电子文本,必须要加上电子签章、加上可信时间戳,使得合同具有防篡改,具有法律效力。解读:如果投的平台,没有电子签章,那就要注意了。
5、客户资金银行存管这个也是很早就提出来了,此次监管细则相当于进行了最终的确认。银行存管的意思,就是投资者的钱,必须是存放在开立在银行的账户中,而且是以投资者的名义。但存管,银行仅仅是按照你的指令来进行资金操作,但没有义务来审核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出了问题,与银行无关。解读:接下来,各家平台都会正式开始迈向银行存管,具体的实现方式,主流的还是通过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签订协议,来完成。银行提供账户,第三方支付提供整个系统。
6、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第一是项目的信息,要全面、完整、真实;第二是平台整个运营的数据,要全面披露,例如借款人、待收余额、借款集中度、逾期率、坏账率等等。尤其是第二类,关于平台的信息披露,接下来是强制性的,并且,要经过第三方事务所的审计。解读:我一直说,透明是最好的控制风险的工具。这次信息披露,是作为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明确了披露的内容和信息报送的要求。
7、风险提示和出借人的评估这个有点类似证券行业,就是你投资前,一定要清楚地告诉你有什么风险,同时对你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来决定你能够买什么样的产品。解读:这个主要解决了很多平台的不负责任的虚假宣传,今后凡是看到保本保息字样的宣传,都是违规的,坚决远离。
8、自动投标,理财计划,活期,估计都不能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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