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养殖场需要交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费吗?面积怎么计算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面积应该怎么计算?_百度知道养殖场交了土地占用费是不是就是用地批准了_百度知道养殖用地是否应该收取耕地占用税多少?
养殖用地是否应该收取耕地占用税多少?
09-05-31 &匿名提问
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为了促进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我县早在1999年和2001年就出台了相关的畜牧业用地优惠政策,提出新建、改建、扩建非永久性畜牧养殖场,其占地一律视为农业用地,不得收取农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畜牧法》此项规定使养殖用地问题有法可依,将有力地促进我县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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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要交耕地占用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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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报接到很多读者的咨询,对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心存疑惑,为此记者采访了省农村财政管理局的有关同志,今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供我省广大农户参考。
&&& 问:什么是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是谁?征收范围有哪些?
&&& 答: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耕地占用税;1987年10月,我省出台了》《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耕地占用税和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属于不同的税种,它自1987年开征至今一直在执行。耕地占用税以耕地为征收对象,纳税人为占用耕地建 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人为抛荒的耕地)。占用鱼塘、藕塘、打谷场、晒场及其他农用土地建 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园地和其他农用土地,应按章征税。
&&& 问:农村居民在老宅基地翻盖新房要交纳耕地占用税吗?由老宅基地搬迁到新地方建房要交纳耕地占用税吗?
&&& 答:在老宅基地翻盖新房,如果新建面积没有超过老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但老宅基地必须是在日之前占用,且农户必须有土地证;如果新建住宅面积超过老宅基地面积,其超过部分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由老宅基地搬迁到新地方建房,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的,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的,其超过部分应照征耕地占用税。如果原宅基地仍然保留或不能恢复耕种的,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目前对于这种情况我省多是减半征收。法定宅基地面积由省政府统一制定,淮北平原为220平方米一户,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地区为160平方米一户。
&&& 问:日以前建房,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 答:日以前建房的农村居民,原则上免征耕地占用税。如果没有土地证证明是4月1日以前所建,当地财政所应调查取证,实事求是地处理。
&&& 问:耕地占用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以前由哪个部门代征?代征是否有效?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什么凭证?
&&& 答:农村居民建房的耕地占用税由所属乡镇财政所负责征收。自日起其它部门不能委托代征耕地占用税,在此之前部分乡镇土地管理部门代征了一部分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否交纳以完税证为依据,农民交纳耕地占用税后,会拿到财政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完税证》。由土地部门代征的也要开具完税证。
&&& 问:我省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答: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标准一次性计算征收。农业户口居民(包括渔民、牧民)占用耕地建设自用的住宅,按规定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农村居民或联户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经营,都应全额征收。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鳏寡孤老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或经市、县政府授权的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我省目前的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是省财政厅1992年《关于修订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其具体标准见附表。
其他应税耕地
&&& (1)合肥、蚌埠、芜湖、淮南、淮北、铜陵、马鞍山、安庆市的市区和郊区乡镇村;(2)黄山市的屯溪区及所属乡(镇)村,黄山、徽州区政府驻地和黄山区的汤口镇,风景旅游区;(3)矿产开发区;(4)阜阳市颍东区的河东、向阳、辛桥三个办事处;颍州区的文峰、清河办事处,,颍西镇、王店镇政府所在地及其以北的各行政村;颍泉区的泉颍、泉北、周鹏三个办事处;颍上县的矿产开发区谢桥镇等。
9元/平方米
7.5元/平方米
&&& 县级市的市区和近郊乡村,县城关镇及所属村,县(市)属其他建制镇政府驻地,黄山、徽州区除列入一类地区外的建制镇政府驻地。
6.75元/平方米
5.25元/平方米
&&& 除一、二类以外的其他地区
3.75元/平方米
3.75元/平方米
&&& (一)二、三类地区的矿产开发区,均按一类地区标准执行;(2)占用国营农场(包括农林牧渔场和农垦、劳改、劳教农场)的耕地,按当地行政区域的税额标准执行;(3)二类地区中近郊乡村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具体名单,报省财政厅备案;(4)农业户口居民(包括渔民、牧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标准减半征收;(5)金矿生产建设占地按667元/亩(1元/平方米)征收;(6)公路建设占地按1000元/亩(1.5元/平方米)征收。
( 来源:现代农村报&& 作者:宣继琴 )
责任编辑:凌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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