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工作公积金多久可以拿出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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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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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交通方便,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指导,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乡镇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如欲了解详情,请和我们联系,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微博。新闻媒体采访请事先与上级宣传单位联系。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我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民为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振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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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员(未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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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归集、运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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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积金可约定提取 解决职工年年排队办理难题
日期: 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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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奚先生收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来的一条短信提醒:“为解决公积金借款职工需每年排队办理还贷提取的不便,从2015年5月起,管理中心推出公积金还贷‘约定提取’便民业务,职工经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每年度还贷提取金额由中心按期自动完成划转……”这是新推出的公积金还贷业务吗?给市民带来哪些便利?对此,小编走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解。
  纯公积金贷款可使用“约定提取”
  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南宁市公积金“约定提取”从今年5月开始实行,截至目前已经成功受理1300多单业务。据介绍,目前,该业务仅向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城区营业部办理纯公积金贷款,且正常缴存、正常还贷的缴存职工开放,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推广至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缴存人。
  该负责人称,该项业务将1年12个月设为一个划转周期,一年划转一次,约定划款日期,由申请人和公积金中心协商而定。这也意味着,今后不需要缴存职工再带相关材料两头跑了。
  比如,王先生想在每年的8月份来提公积金,为此,经双方协商,将约定划款的时间定为每年的8月,双方签订“约定提取”业务之后,系统每年就会在双方约定的划转日给他划转这年可以领取的额度。
  正常还贷才能办理“约定提取”
  那么,何为公积金“约定提取”呢?据了解,在符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贷提取规定的情况下,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与管理中心签订《偿还住房贷款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管理中心按照协议,定期将借款人可提取的公积金划转至其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的业务。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借款人工作单位、婚姻状况、联系方式、联名卡等发生变化时,应在划转日前一个月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填写《约定提取变更表》;委托人提出终止协议的,应至少在划转日前一个月向管理中心提出终止申请,并填写《终止约定提取申请》。约定提取协议终止前,借款人及配偶不能在服务网点柜台办理还贷提取和销户提取业务。借款人办理上述业务,可以到其主贷人开户缴存的营业部申请办理。
  市民申请公积金“约定提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据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在管理中心各城区营业部开户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缴存人在营业部办理纯公积金贷款且目前正常还贷;缴存人具有我管理中心规定的还贷提取条件和资料。
  还有市民有疑问:“如果已办理约定提取登记的账户,还可以在管理部柜台办理部分提取吗?”相关负责人解释,还贷提取和销户提取不可办,但符合其他提取条件仍可办理,如仍可办购房提取。
  申请“约定提取”,你还需要了解
  约定提取——是对还贷提取业务的简化,缴存职工申请办理成功并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约定提取协议后,不需要再持材料到我管理中心办理还贷提取手续,可提取的金额将在每年约定的时间自动划转到职工联名卡账户。
  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单身的,提供个人婚姻状况声明(面签)。
  (四)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已婚,且夫妻均在营业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夫妻同时申请办理约定提取委托;
  (二)申请人已婚,如配偶不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在其他管理中心缴存的,申请人单独办理约定提取委托;
  (三)申请人已婚,如配偶在我管理中心县管理部或铁路分中心缴存的,暂时不受理该笔贷款的约定提取申请,按正常提取方式在柜面办理。
  (四)非夫妻关系的共同贷款,暂时不受理该贷款的约定提取申请,按正常提取方式在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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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00-0011转10771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作者:记者
来源:南国早报
& &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 更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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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广西籍,在东莞上班,辞职后公积金可否退现金_百度知道广西南宁市如何提取公积金?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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