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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量,根据《关于成立区镇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的通知》(昆编[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户籍要求详见《2015年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硕士研究生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
(四)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日前,且以社保缴费清单为准,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部队服役期间的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
2、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领取并填写《2015年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资格初审。报名者凭《登记表》及所需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进行初审,并由单位初审人员签字确认。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
4、办理缴费。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并将《登记表》交“缴费处”(《登记表》后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报名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号规定)。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社保缴费清单证明。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五、相关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现场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改报或退费手续。
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2015年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学历”一栏中,不包含“及以上”情形的,仅限此学历的人员报考。例:要求“本科”学历的,研究生不得报考。学历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条件的人员都可以报考。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6、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日上午9:00-下午2:00,领取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前进中路305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三)笔试成绩计算和查询
1、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日左右。
3、笔试成绩查询网址: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1、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人社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九、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并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A类为管理类、B类为专技类)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
十二、本《简章》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7
附:1、《2015年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专业参考目录》
3、2015年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
审查登记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2015年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代码
招聘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类别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安全生产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职业安全防护
预防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具有相应学位,昆山籍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化学工程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本科及以上
环境保护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昆山籍
具有相应学位,昆山籍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安全工程、预防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技术及工程、化学工艺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安全工程、预防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技术及工程、化学工艺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户籍不限
安全生产监管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昆山籍
本科及以上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与工程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昆山籍
张浦镇人事服务中心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安全生产类、化学工程类、能源动力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安全生产监管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昆山籍
本科及以上
环境保护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本科及以上
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安全生产类
具有相应学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安全生产监管
具有相应学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昆山籍
本科及以上
环境保护类
具有相应学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化学工程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本科及以上
环境保护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安全生产类、化学工程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本科及以上
环境保护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昆山籍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化学工程类、安全生产类、预防医学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本科及以上
环境保护类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昆山籍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具有相应学位,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昆山籍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昆山籍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昆山籍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安全生产类、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本科及以上
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
安全生产监管
本科及以上
安全技术及工程、安全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本科及以上
环境保护类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一线执法(24小时值班制,随时需到现场处理),男性,户籍不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质量监管队
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
具有相应学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财务财会类、经济类
具有相应学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
具有相应学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工程
具有相应学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财务财会类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具有相应学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Copyrights(C) 2015 HuaQiao Town Government Park.All rights reserved.
花桥镇人民政府版权所有常务副校长郑喜群会见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招聘团一行
&&& 4月18日,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带领凯捷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华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在就业指导处一楼、二楼招聘大厅进行了专场招聘活动。此次多家企业集体专场招聘会共提供就业岗位447个,涉及计算机、电气、电子、数学、英语、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新闻、平面设计、经济金融、财务会计、酒店旅游等专业。
&&& 18日下午,我校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郑喜群在德润大厦亲切会见了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招聘团一行,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处)长姜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胥军,轻工与纺织学院院长赵欣,党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孟宪国,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宋志章,教务处副处长刘景军,就业指导处副处长董云飞、王志飞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交流。
&&& 常务副校长郑喜群代表学校向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招聘团一行来校选聘人才表示热烈欢迎,对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多年来给予我校的大力支持与互惠合作表示诚挚感谢。他向客人概要介绍了学校的办学情况及我校近年来的发展概况。他表示,我校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产业人才需求,已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形成校企按需组合,相互支持,互惠双赢的发展模式。下一步,学校将与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加强校企交流互动,大力深化校企合作,积极开拓校企合作领域,携手为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人表示,多年来,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与齐齐哈尔大学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交流与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实现了互惠双赢,在昆山就业的齐大毕业生充分体现在了“踏实敬业 会学善用”的鲜明特色,以务实的品格、踏实的态度、求实的精神在当地用工企业和员工中赢得了好口碑。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在服务校企合作、促进人才与市场对接中履行了职责、实现了价值。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校企交流与合作,共谋发展,互惠双赢,携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昆委政〔2015〕5号-昆山市关于调整市委政法委领导分工的通知
.-昆委政〔2015〕5号-关于调整市委政法委领导分工的通知
http://www./page.aspx?SysID=
http://www./Manage/Upload/731.doc
中共昆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昆委政〔2015〕5号
关于调整市委政法委领导分工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各镇党委,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委政法委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张月林 负责政法委全面工作。
何苏华 不驻委不作分工。
张建中 协助张月林同志工作,主持政法委日常工作,主持综治办工作。分管办公室。
联系法院、检察院。
顾& 群 负责法治办日常工作,分管法治建设、党务、政工、委机关效率效能、城市公共应急工作。分管依法治理科、政治处。
联系司法局。
沈& 强 负责综治平安建设、执法督查、案件协调、涉法涉诉信访。分管综治、执法督查科。
联系公安局、国家安全局。
杨佩华 &协助沈强分管综治,负责各综治成员单位平安建设、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铁路护路、工青妇、关心下一代工作。
唐秀峰& 协助沈强分管综治,负责区镇综治平安建设、老干部工作。分管综治协调指导中心。
中共昆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5月4日
2014年昆山市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实施意见
[查阅次数:491次]&&[发布时间:日]
http://www./page.aspx?SysID=&
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镇综治委:
  为进一步深化综治和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和省、苏州市工作部署,经各区镇、部门申报,市综治委甄选,确定了2014年昆山市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治理重点项目是年度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项目化管理的目的是抓责任落实、抓任务分解、抓工作推进、抓质量提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进行,切实解决一批社会治理领域热点、难点问题。
  二、抓好责任分解。各项目牵头部门要抓好重点项目目标任务的分解、细化和量化,牵头协调制定完善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序时进度,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参与部门、区镇要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参与,确保协作有序、配合有力。
  三、强化协调保障。各地各部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找准症结、高效协调解决,确保项目有序稳步推进。要强化项目推进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力度,全面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圆满完成项目任务。
  四、定期督查指导。要把推进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重要抓手,纳入对领导干部综治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督查指导,确保项目任务按时高效推进。执行好项目进度情况季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向市综治委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市综治委半年组织一次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查。
  五、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社会治理重点项目过程中,要注重培育典型和样板,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同时,各区镇、部门要确立一批本级重点项目认真抓好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宣传项目推进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附:《2014年昆山市社会治理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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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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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2014年昆山市社会治理重点项目
1.&项目名称:传承枫桥经验化解物业纠纷
牵头部门:市法院
参与部门:市住建局、司法局、相关区镇街道办事处
责任领导:严雪平
目标任务:探索综合治理模式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积极探索从根本上化解物业纠纷的司法路径。由法院在纠纷较多的社区建立流动调解指导工作室,依托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市住建局、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制定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前提的化解物业纠纷的具体方案,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易激化的社会矛盾。
工作措施:①对涉案社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摸底检查。②建立物业管理意见箱和社区网络服务平台。③符合物业管理公司职责范围的纠纷责令其整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予以释明。④物业公司整改后,由调解工作室和居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纠纷法院及时立案,坚决支持物业公司诉求。⑤对不属于物业服务职责范围的纠纷,进行法律释明和调处工作。
完成时间:2014年
2.&项目名称:“善立方”公益生态圈建设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参与部门: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等社团组织
责任领导:朱叶华
目标任务:建设公益生态园物理空间,联动专业枢纽社会组织运作市级平台等措施,链接整合政、商、研等领域资源,通过跨界合作,在政策、资金、专业、人力资源等方面为社会组织发展架构立体化的生存空间,形成“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社会效益。立足项目培育、机构孵化、人才输送、培训规划、供需对接等环节的公益行业链建设,帮助社会组织逐步形成专业发展、持续发展的机制。
工作措施:①建设昆山市公益生态园物理空间。②联动专业枢纽社会组织运作市级平台。③策划组织跨界合作主题活动。④继续开展公益创投和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标工作。
完成时间:2014年
3.&项目名称:安全社区促进项目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参与部门:市综治办、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镇
责任领导:陆冠峰
目标任务:以推进落实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为目标,实行渐进式安全社区促进计划,把安全管理、安全宣传的网络延伸到社会基础单位,逐步提升社会基层单位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创建社区安全主阵地,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和应急装备配置,规范社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工作措施:①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意见和管理办法,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区镇政府工作。②成立全市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各区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各区镇落实安全社区创建经费。③成立安全社区创建联合督导组。④组织各区镇学习参观。⑤组织评比验收和表彰。
完成时间:2014年
4.&项目名称: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推行十项便民举措
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领导:黄晓辉
目标任务:规范房屋登记,提升服务理念,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推行十项便民举措,切实做到惠民、便民。
工作措施:①建立语音系统留言查询办权证的相关信息。②开展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③开展上门签证等全新上门服务模式。④开展亲情服务。⑤建立健全房屋抵押银行和银行还款情况查询系统。⑥加强动迁安置办证力度。⑦“一条龙”服务。⑧咨询台坐班制度。⑨免费资金托管,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⑩实行“免填单”式自动生成申请表服务等十项便民措施,达到建立健全完善客户服务体系的目的。
完成时间:2014年
5.&项目名称:“三化三融”工作
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团市委
责任领导:郁新
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昆山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国际化“三化”阶段性发展,积极推进新老昆山青年融合、城乡青年融合、昆台青少年融合“三融”工作,主动引导团员青年平等情感共融、科学发展共推、和谐社会共筑、积极建功和参与现代化建设。
工作措施:①做好“三大覆盖”解决工业化发展带来的新昆山青年融合问题。②做好“三大着力”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带来的城乡青年融合问题。③做好“三大推进”解决国际化发展带来的昆台青少年融合问题。
完成时间: 2014年
&项目名称:智能监控平台提升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防控能力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参与部门:市信访局、司法局、各区镇
责任领导:丁玉东
目标任务:在千灯化工区对有储罐区、废水一级排放口的化工企业以及园区重要道路口等区域设置45个视频监控点,建立1个高空瞭望点,对园区风险区域、废水排放区域实施全方位监控;同时对园区产生废气的化工企业全部安装空气质量传感器,并将购置存储设备,在千灯镇政法综治中心建立监控中心平台,对企业的气体泄漏等事故进行监控预警。
工作措施:①对化工区含有储罐区的企业,储罐区附近安装视频监控。②对废水一级排放的化工企业,在一级排放口处安装视频监控。③在化工区的主要到路口安装视频监控。④对园区产生废气的化工企业全部安装空气质量传感器。⑤在千灯人民政府建立监控中心平台,实施多网络多现场的监控。
&项目名称:暖心工程
牵头部门:市信访局
参与部门:各区镇、各部门
责任领导:盛卫东
目标任务:以信访困难户和信访事项已经终结还不断缠访的信访老户等为对象,充分发挥社会管理信息员队伍作用,实施经常性的走访、回访活动,及时掌握他们的实际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确保他们的情绪平稳不激化。同时,积极帮助他们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并通过信访救助基金等手段,帮助确有实际困难的信访户度过经济难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
工作措施:①由信访局牵头成立“暖心工程”工作组。②发挥社会管理信息员队伍的作用,落实好信访信息预警预报和信访信息研判制度,全面充分掌握全市社情动态。③通过建好一本台账、制定好一个方案、抓好一项落实,确保“暖心工程”落到实处,促进全市社会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8.&&项目名称: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
参与部门:市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机关工委和各区镇文体站、各行业协会
责任领导:夏伟根
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市镇(区)的上下联动、部门的左右联动和与社会的内外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文化市场协管员、文化行政综合执法联络员、“五老”义务监督员和各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管、监督作用,及时搜集市场相关信息,掌握市场发展动态,切实发挥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作用,全力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全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助推我市文化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措施:①加强与“五老”义务监督员的联系,指导其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管和督促劝导作用。②加强与广播电视台、报社的联系,发挥其社会监督主阵地作用,通过其报道违规甚至违法经营行为,宣扬文明守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经营舆论氛围。③进一步畅通12318电话举报渠道,做到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并做到专人查处,及时反馈或回复相关查处结果。
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苏州市委政法委
中共昆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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